吉林大學報考點只接收已經網上報名且選擇“吉林大學報考點”的考生進行現場確認。考生應在教育部規定的時間內進行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逾期不予辦理。
一、吉林大學報考點現場確認限制條件:
1.由吉林大學教務處選拔的吉林大學2013年應屆本科畢業生被推薦為免試生的(含內推碩士、外推碩士、直博生); 2.全國報考吉林大學單獨考試和強軍計劃的考生; 3.全國報考吉林大學、東北師范大學公共管理碩士(MPA)的考生; 4.全國報考吉林大學、東北師范大學、長春理工大學、長春工業大學、吉林財經大學工商管理碩士(MBA)的考生; 5.吉林省報考東北師范大學、吉林財經大學專業學位中的“會計(MPAcc)”的考生。 上述考生若選擇其它報考點報名及現場確認,一律無效。
二、現場確認時間:
1.吉林大學在讀的2013年應屆本科畢業生被推薦為免試生的(含內推碩士、外推碩士、直博生),進行現場確認時間限定為2012年11月13日-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00-4:00)。 具體安排:(以“推免生”本科在讀學院為準) 11月13日上午:哲學社會學院、文學院、外國語學院、藝術學院、體育學院、經濟學院、法學院、行政學院、管理學院、商學院; 11月13日下午:數學學院、物理學院、化學學院、生命科學學院、機械學院、汽車工程學院、材料學院、交通學院、生物與農業工程學院; 11月14日上午:電子科學與工程學院、通信工程學院、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學院、軟件學院、儀器科學與電氣工程學院、地球科學學院、地球探測科學與技術學院、建設工程學院、環境與資源學院; 11月14日下午:公共衛生學院、白求恩醫學院基礎醫學院、白求恩醫學院第一臨床醫學院、白求恩醫學院第二臨床醫學院、白求恩醫學院第三臨床醫學院、口腔醫學院、藥學院、護理學院、畜牧獸醫學院、植物科學學院、軍需科技學院。 2.其他考生進行現場確認的時間為2012年11月10日-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00-4:00)。
三、現場確認地點:
吉林大學中心校區體育館(長春市前進大街2699號)
四、考生現場確認時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2.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凡在境外獲得的本科畢業證書或學士學位證書,必須還持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認證)及復印件(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校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自考生和網絡教育生須憑已經取得的國家承認的畢業證書方可辦理網上報名及現場確認手續; 3.考生網上報名編號2211XXXXX(必須為“2211”開頭的); 4.報考”單獨考試”的考生還需提供工作證原件及復印件。
五、現場確認流程:
1.考生在現場確認入口處領取兩份“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請認真閱讀相關內容并由本人簽字。一份在現場攝像之后連同“報名信息表”一并交到“交表處”留存,另一份由考生考試時攜帶至考場。 2.考生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和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在“驗證處”驗證(報考“單獨考試”的考生還需提供工作證原件及復印件); 3.按吉林省招生辦公室的規定每人在“交費處”繳納報考費人民幣200元(考生辦理報考手續繳納相關費用后,不再退還); 4.考生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出示網報編號(2211XXXXX)及報考費收據,在“攝像處”現場采集考生本人圖像信息; 出示網報編號(2211XXXXX)及報考費收據,在“攝像處”現場采集考生本人圖像信息; 5.報考點打印“報名信息表”,由考生本人確認并簽字后交到“交表處”。 考生本人應對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經考生確認的報名信息在考試、復試及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擔。
六、注意事項:
1.因現場確認時需采集考生本人圖像信息,故此項工作不能由他人代替。 2.根據吉林省招生辦公室的要求,考生不允許攜帶任何文具進入考場,考生考試時所用文具均由考點統一發放。 3.根據教育部相關文件精神,所有考生報考2013年碩士研究生均需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對無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的軍隊人員,可由軍隊提供公函予以證明(公函格式見研究生院:http://yjsy.jlu.edu.cn通知),并在現場確認及考試過程中出示該證明。 4.所有“免試生”均需進行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否則取消錄取資格。 5.2012年12月25日-2013年1月7日,考生可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中國研招網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 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 請各位考生及時登陸吉林大學研究生院主頁(“招生工作”欄),以便獲取我校201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相關最新信息。
七、違規處理:
對在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違規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嚴肅處理。情節特別嚴重的,可給予暫停參加各種國家教育考試1至3年的處理,同時,對在校生,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有關部門將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弄虛作假者(含推薦免試生),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相關單位將考生在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的違規或作弊事實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誠信檔案》,并將考生的有關情況通報其所在學校或單位,記入考生人事檔案,作為其今后升學和就業的重要參考依據。
八、聯系方式:
研究生院網址:http://yjsy.jlu.edu.cn 通訊地址:長春市前進大街2699號吉林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130012;聯系電話:0431-85166371;傳真號碼:0431-85166371 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辦公地點:吉林大學中心校區行政辦公樓420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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