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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法律碩士(法學)專業基礎課真題及答案(完整版)如下:
一、單項選擇題:第1~20小題,每小題1分,共20分。下列每題給出的四個選項中,只有一個選項是符合題目要求的。
{單2018.11[1]}1.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的《關于審理搶劫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中規定,搶劫正在使用中的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運鈔車的,視為“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該規定使用的解釋方法是()。
A.擴大解釋B.類推解釋C.限制解釋D.文理解釋
1.〔答案〕A
〔考點〕刑法的解釋分類
〔解析〕根據解釋的方法,刑法解釋可分為文理解釋和論理解釋。文理解釋是根據條文的字面含義進行的說明。論理解釋是根據立法的精神與目的對條文進行說明,包括目的解釋、擴大解釋、縮小解釋、當然解釋、比較解釋和歷史解釋等。本題中,最高人民法院將運鈔車解釋入“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中,擴大了“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的范圍,是擴大解釋,A項正確。
{單2018.12[2]}2.下列關于單位犯罪的表述,正確的是()。
A沒有可執行財產的單位分支機構不會構成單位犯罪
B.我國刑法中有關單位犯罪的規定不適用于外國公司、企業
C.兩個以上單位以共同故意實施犯罪的可不區分主犯、從犯
D.對單位犯罪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不區分主犯、從犯
2.〔答案〕D
〔考點〕單位犯罪
〔解析〕以單位的分支機構或者內設機構、部門的名義實施犯罪,違法所得亦歸分支機構或者內設機構、部門所有的,應認定為單位犯罪。排除A項。外國公司、企業實施犯罪符合我國管轄的同樣適用,排除B項。對于一般共同犯罪案件,應當充分考慮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以及在主觀惡性和人身危險性方面的不同,根據事實和證據能分清主從犯的,都應當認定主從犯,故C表述不正確。在審理單位故意犯罪案件時,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不區分主犯、從犯,按照其在單位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判處刑罰,故選D項。
{單2018.13[3]}3.下列選項中,主觀方面可以表現為過失的是()。
A.放火罪B.虐待罪C.危險駕駛罪D食品監管瀆職罪
3.〔答案〕D
〔考點〕犯罪的主觀方面
〔解析〕食品監管瀆職罪主觀方面可以表現為故意或過失,而放火罪、虐待罪、危險駕駛罪主觀只能表現為故意。故本題選D。
{單2018.14[4]}4.甲破解了張某的股票賬戶密碼,偷偷登錄其賬戶買賣股票“練手”,案發時造成張某股票賬戶資金虧損15萬元。甲的行為應認定為()。
A.盜竊罪B.非法經營罪C.故意毀壞財物罪D.非法侵入計算機信息系統罪。
4.〔答案〕C
〔考點〕故意毀壞財物罪
〔解析〕偷偷登錄他人賬戶買賣股票“練手”,也不具有謀取非法經濟利益的目的,不是非法經營的行為,排除B項。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罪是指違反國家規定,侵入國家事務、國防建設、尖端科學技術領域的計算機信息系統的行為。甲侵入的是證券交易系統,不屬于上述計算機信息系統,排除D項(超綱罪名);甲沒有非法占有為目的,應該排除A選項。造成財產損失,主觀上表現為故意故選C項。(定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罪可能更妥當,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罪的行為包括侵入國家事務、國防建設、尖端科學技術領域以外的計算機信息系統,造成經濟損失1萬元以上的情形,無此選項)。
{單2018.15[5]}5.下列選項中,既可以由作為實行,也可以由不作為實行的是()。
A.洗錢罪B.遺棄罪C.玩忽職守罪D.拒不履行信息網絡安全管理義務罪
5.〔答案〕C
〔考點〕玩忽職守罪
〔解析〕玩忽職守罪行為人嚴重不負責任,工作中草率馬虎,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職務,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其中不履行屬于不作為或者不正確履行職務屬于作為,故C項正確。遺棄罪、拒不履行信息網絡安全管理義務罪屬于純正的不作為,排除BD項;洗錢罪屬于作為犯罪,故排除A項。
{單2018.16[6]}6.甲誤把張某當作李某推入井中,意圖將其淹死,但事實上井中無水,結果張某摔死。這屬于()。
A.客體錯誤B.工具錯誤C.打擊錯誤D.因果關系錯誤
6.〔答案〕D
〔考點〕認識錯誤
〔解析〕甲誤把張某當作李某推入水井,屬于對象錯誤而非客體錯誤,排除A項。甲意圖將其淹死,但井中無水,結果被害人摔死,這屬于因果關系錯誤,故選D。
{單2018.17[7]}7.甲在候車室以需要緊急聯系為由,向趙某借得高檔手機,邊打電話邊向候車室外移動,出門后拔腿就跑,已經有所警覺的趙某猛追未果。甲的行為應認定為()。
A.搶奪罪B.盜竊罪C.侵占罪D.搶劫罪
7.〔答案〕A
〔考點〕搶奪罪
〔解析〕借用他人手機后,當面逃跑符合公然奪取數額較大的財產的行為,構成搶劫罪,故選A項。沒有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相當的方法,不成成立搶劫罪,排除D項;臨時借用他人手機不屬于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或者將他人的遺忘物、埋藏物,排除C項;不符合秘密竊取排除B項。
{單2018.18[8]}8.下列關于罰金的表述,正確的是()。
A.對于未成年犯罪不得適用罰金刑
B.罰金的最低數額可由法官酌情確定
C.一人犯數罪分別判處罰金刑的應合并執行
D.一人犯數罪同時并處罰金和沒收財產的應當合并執行
8.〔答案〕C
【解析】《刑法》第69條第3款,數罪中有判處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須執行,其中附加刑種類相同的,合并執行,種類不同的,分別執行。C項正確,D項錯誤。人民法院應當根據犯罪情節,如違法所得數額、造成損失的大小等,并綜合考慮犯罪分子繳納罰金的能力,依法判處罰金。刑法沒有明確規定罰金數額標準的,罰金的最低數額不能少于1000元。對未成年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判處罰金,但罰金的最低數額不能少于500元。AB錯誤。
{單2018.19[9]}9.乘客甲明知擅自打開飛機應急艙門會危及飛行安全,在飛機被牽引車推出階段故意將應急艙門打開,地勤人員發現應急充氣滑梯彈出后將飛機迫停。甲的行為應認定為()。
A.破壞交通工具罪B.暴力危及飛行安全罪C.重大飛行事故罪D.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9.〔答案〕D
〔考點〕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解析〕BC項超綱,暴力危及飛行安全罪是對飛行中的航空器上的人員使用暴力,危及飛行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行為,B項錯誤。重大飛行事故罪是航空人員違反規章制度,致使發生重大飛行事故,造成嚴重后果的行為,C項錯誤。破壞交通工具罪是指故意破壞火車、汽車、電車、船只、航空器,足以使火車、汽車、電車、船只、航空器發生傾覆、毀壞危險,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甲并未對飛機本身實施破壞性手段,排除A項,D項正確。
{單2018.20[10]}10.下列選項中,應認定為尋釁滋事罪的是()。
A.因宅基地糾紛將鄰居家的電視機砸毀
B.因感情糾紛隨意毆打路人情節惡劣
C.因債務糾紛率眾人拿走債務人財物
D.因醫患糾紛將主治醫生困在辦公室
10.〔答案〕B
〔考點〕尋釁滋事罪
〔解析〕尋釁滋事罪是指行為人為尋求刺激、發泄情緒、逞強耍橫等,無事生非,進行擾亂破壞,情節惡劣的行為。為了發泄情緒,隨意毆打路人情節惡劣,構成尋釁滋事罪,B項正確。ACD項都是有原行為,有具體針對目標,不是為尋求刺激,無事生非的行為,排除。
{單2018.21[11]}11.李某于2012年7月將戶籍由甲市遷往乙市,因遺失戶籍遷移證而未能落戶,后李某因工作需要,自2013年8月起租住在丙市,并在2014年9月至2015年12月期間因重病在丁市某醫院住院治療。2015年10月時李某的住所是()。
A.甲市B.乙市C.丙市D.丁市
11.〔答案〕C
〔考點〕住所
〔解析〕《民法總則》第25條規定:自然人以戶籍登記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記記載的居所為住所;經常居所與住所不一致的,經常居所視為住所。經常居所是公民離開住所地最后連續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醫院治病的除外。甲在丁市屬于醫院治病,D選項。甲離開住所地最后連續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是丙市,故選C項。
{單2018.22[12]}12.甲將一部相機借給乙,乙擅自將相機賣給不知情的丙,丙又將相機賣給不知情的丁并交付。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A.丁根據善意取得取得相機的所有權
B.丁基于丙的交付取得相機的所有權
C.丁在甲追認后方可取得相機的所有權
D.丁在付清全部款項后方可取得相機的所有權
12.〔答案〕B
〔考點〕動產交付與善意取得
〔解析〕乙擅自將相機賣給不知情的丙,且已完成交付,丙基于善意取得取得物權;丙又將相機賣給不知情的丁,屬于有權處分,動產物權基于交付取得,不存在善意取得問題,故丁基于交付取得物權。B項正確。
{單2018.23[13]}13.甲在報紙上發表了一篇時事性文章,未聲明不允許其他媒體刊登,乙雜志社未經甲同意予以轉載且未支付報酬。乙雜志社的行為不構成侵權的法律依據是()。
A.許可使用B.法定許可C.強制許可D.合理使用
13.〔答案〕D
〔考點〕知識產權合理使用
〔解析〕報紙、期刊、廣播電臺、電視臺等媒體刊登或者播放其他報紙、期刊、廣播電臺、電視臺等媒體已經發表的關于政治、經濟、宗教問題的時事性文章,但作者聲明不許刊登、播放的除外。這屬于著作權的合理使用。
{單2018.24[14]}14.甲在某酒店公用洗手間滑倒,摔碎了眼鏡,經查:甲滑倒系因酒店清潔工乙清潔不徹底,地面濕滑所致。甲的損失應由()。
A.甲自己承擔
B.酒店承擔全部責任
C.酒店和乙承擔按份責任
D.酒店和乙承擔連帶責任
14.〔答案〕B
〔考點〕用人單位的責任
〔解析〕用人單位責任是指用人單位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用人單位承擔的侵權責任。本題中,乙是酒店的工作人員,對于甲在酒店受到的損害,酒店應該承擔全部的侵權責任。B項正確。
15.下列選項中,甲的行為構成無因管理的是()。
A.甲主動將摔倒在人行道上的老人扶起
B.甲兒時被收養,成年后贍養親生父母
C.甲為了出行方便,出錢修復鄰居家被臺風刮倒的院墻
D.甲的狗將他人咬傷,甲誤以為是好友乙的狗咬傷人而賠償傷者
15.〔答案〕C
〔考點〕無因管理
〔解析〕無因管理是指沒有法定的或者約定義務,為避免他人利益受損失而進行管理或者服務的行為。通說認為無因管理為事實行為。只要管理行為在客觀上避免了他人利益受損且管理人不純粹是出于為自己謀利的目的就構成無因管理行為,即使管理人主觀上有為自己的動機且在客觀上使自己同時受益,仍不影響無因管理的成立,C項正確。A項屬于純粹道義上,當事人之間也沒有形成債的關系,排除A項;B項屬于純粹道義上,不形成無因管理,排除B項;甲的狗將他人咬傷負有法定賠償義務,排除D項。
{單2018.26[16]}16.甲公司欠乙公司貸款50萬元,乙公司欠甲公司租金50萬元,后甲公司被乙公司兼并。甲公司與乙公司之間的債消滅的原因是()。
A.混同B.免除C.抵銷D.清償
16.〔答案〕A
〔考點〕債消滅的原因
〔解析〕混同是指債權人和債務人變成同一人的制度。本題甲公司被乙公司兼并,之間的債務消滅,屬于債的混同的情形。A項正確。
{單2018.27[17]}17.甲將自己的汽車借給乙使用。某日,乙酒后駕駛該車撞傷丙。丙的損害應由()。
A.甲全部賠償
B.乙全部賠償
C.甲、乙連帶賠償
D.甲、乙按份賠償
17.〔答案〕B
〔考點〕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的類型
〔解析〕《侵權責任法》第49條,因租賃、借用等情形機動車所有人與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時,發生交通事故后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機動車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機動車所有人對損害的發生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本題機動車所有人甲對于損害的發生沒有過錯,所以由機動車使用人乙來承擔。故選B項。
{單2018.28[18]}18.攝影師甲以乙為模特拍攝了數百張藝術照。甲將這些藝術照編輯成畫冊,未經乙同意交出版社出版發行。甲的行為侵害了乙的()。
A.著作權B.發表權C.肖像權D.署名權
18.〔答案〕C
〔考點〕肖像權
〔解析〕委托作品的著作權歸受托人,所以此畫冊的著作權歸甲,但是乙享有肖像權。甲未經乙同意,以營利為目的使用乙的肖像,侵犯了乙的肖像權。C項正確。
{單2018.29[19]}19.甲將乙的照片和聯系方式發到自己的微信朋友圈,聲稱乙欠錢不還,是個騙子。經查,甲所言與事實不符。甲的行為侵害了乙的()。
A.姓名權B.名譽權C.肖像權D.榮譽權
19.〔答案〕B
〔考點〕名譽權
〔解析〕名譽權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的維護其名譽,享受名譽給自己帶來的利益并排除他人非法侵害的權利。乙偽造事實謊稱甲是騙子,發到自己的微信朋友圈,使社會主體降低了對乙品行的評價,甲的行為侵犯了乙的名譽權,B項正確。
{單2018.30[20]}20.甲公交公司的司機乙為避讓闖紅燈的行人丙而急剎車,致乘客丁摔倒受重傷。丁損害應該由()
A.甲公司賠償B.甲公司和乙連帶賠償C.乙賠償D.甲公司和丙連帶賠償
20.〔答案〕A
〔考點〕承運人的責任
〔解析〕《合同法》第302條第1款規定:承運人應當對運輸過程中旅客的傷亡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但傷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運人證明傷亡是旅客故意、重大過失造成的除外。本題中,甲是承運人,丁是乘客,丁受重傷不是其故意、重大過失造成的,因此,甲應當對丁的承擔賠償責任,A項正確。
二、多項選擇題:第21~30小題,每小題2分,共20分。下列每題給出的四個選項中,至少有兩個選項是符合題目要求的。多選、少選或錯選均不得分。
{多2018.41[21]}21.甲在街頭擺氣球射擊攤,因向顧客提供的六只槍形物被鑒定為槍支,被法院以非法持有槍支罪判處有期徒刑同時宣告緩刑。法院的做法符合()。
A.罪刑法定原則
B.罪責刑相適應原則
C.從舊兼從輕原則
D.主客觀相統一原則
21.〔答案〕AB(?D)
〔考點〕刑法的基本原則
〔解析〕罪刑法定原則是指法律明文規定為犯罪的,依照法律定罪處刑;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為犯罪的,不得定罪處刑。甲提供的槍形物被鑒定為槍支,違反國家有關槍支管理規定,持有槍支的行為,符合了刑法規定的非法持有槍支罪的規定,法院以非法持有槍支罪定罪,體現了罪刑法定原則。A正確。
罪責刑相適應原則是指刑罰的輕重,應當與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擔的刑事責任相適應。甲因擺氣球射擊攤觸犯非法持有槍支罪,行為社會危害性不大,承擔的刑事責任不大,因此法院判有期徒刑的同時宣告緩刑,符合罪責刑相適應原則。故B選項正確。
我國在刑法的溯及力上采取從舊兼從輕原則,本題沒有反映,排除C項。
主客觀相統一是指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追究刑事責任,必須同時具備主客觀兩方面的條件,并要求主客觀兩方面的有機統一。甲客觀方面實施了非法持有槍支的行為,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此處為應當知道),法院以非法持有槍支罪定罪應該也體現了主客觀相統一原則。因此D項也應當選(是否當選請參見大綱答案)。
{多2018.42[22]}22.下列選項中,應認定為自首中“自動投案”的有()。
A.在接受強制戒毒期間,主動向警方交代了自己搶劫殺人的事實
B.因形跡可疑被父母捆綁到派出所后,如實交代了自己殺人的事實
C.匿名報案后在事故現場接受詢問時,向警方交代了自己交通肇事的事實
D.在涉嫌詐騙被取保候審期間潛逃,途中找警方交代了自己綁架他人的事實
22.〔答案〕ACD
〔考點〕自首
〔解析〕自動投案。含自動投案、視為自動投案兩種情況,是指犯罪分子在犯罪之后、歸案之前,出于本人的意志而向有關機關或個人承認自己實施了犯罪,并自愿置于有關機關或個人的控制之下,等待進一步交代犯罪事實,并最終接受國家的審查和裁判的行為。ACD均屬于視為自動投案列舉的情況,當選。犯罪嫌疑人被親友采用捆綁等手段送到司法機關,或者在親友帶領偵查人員前來抓捕時無拒捕行為,并如實供認犯罪事實的,雖然不能認定為自動投案,但可以參照法律對自首的有關規定酌情從輕處罰,排除B項。
{多2018.43[23]}23.在情節嚴重的情況下,下列行為應認定為非法經營罪的有()。
A.使用偽造的藥品經營許可證,非法經營藥品
B.長期以暴力手段強迫他人向自己貸款,賺取利息
C.以營利為目的,長期通過網絡有償提供刪除信息服務
D.非法生產具備賭博功能的電子游戲機,供他人開設賭場
23.〔答案〕ACD
〔考點〕非法經營罪
〔解析〕根據《刑法》和相關司法解釋,未經許可經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專營、專賣物品或者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的,以非法經營罪處罰;以盈利為目的,通過信息網絡有償提供刪除信息服務,以非法經營罪處罰;以提供給他人開設賭場為目的,違反國家法規,非法生產、銷售具有賭博功能的電子游戲設備,以非法經營罪處罰。強迫交易罪,是指以暴力、威脅手段強買強賣商品,強迫他人提供服務或者強迫他人接受服務,情節嚴重的行為。以營利為目的,長期以暴力手段強迫他人向自己貸款,賺取利息,構成強迫交易罪。故本題選ACD。
{多2018.44[24]}24.下列聚眾斗毆的情形中,屬于“持械”的有()。
A.牽引惡犬參與斗毆
B.攜帶非法持有的槍支參與斗毆
C.在斗毆現場搶奪對方棍棒并使用
D.斗毆時使用事先藏匿在斗毆地點的砍刀
24.〔答案〕BCD(?C)
〔考點〕聚眾斗毆罪
〔解析〕爭議題目,查無相關司法司法解釋,槍支及自帶砍刀認定為聚眾斗毆罪中結果加重犯中的持械沒有問題,BD正確;惡犬一般不能認定為械,A項應該排除;爭議比較大的是C項,在斗毆現場搶奪對方的棍棒,雖然使用,是否構成聚眾斗毆罪中結果加重犯中的持械,主觀惡性是否構成,尚待等待教育部答案。
{多2018.45[25]}25.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的客觀方面表現為,在生產、銷售的產品中()。
A.以次充好B以假充真C.摻雜D.摻假
25.〔答案〕ABCD
〔考點〕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
〔解析〕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是指生產者、銷售者在產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銷量金額達5萬元以上的行為。故本題選ABCD。
{多2018.46[26]}26.甲、乙、丙設立一合伙企業。2014年8月,該合伙企業欠星月公司貸款36萬元,同年10月,丙經甲、乙同意退伙,依約承擔了15萬元的合伙債務。2015年2月,丁經甲、乙同意入伙,并約定丁對入伙前該合伙企業所欠債務不承擔責任。對該合伙企業欠星月公司的債務應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的有()。
A.甲B.乙C.丙D.丁
26〔答案〕ABCD
〔考點〕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
〔解析〕合伙企業中,退伙人對退伙前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入伙對入伙前后的債務均需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合伙內部對于債務的約定,僅對內部有效,不能對抗債權人。故甲乙丙丁對此債務均應當承擔無限連帶責任,ABCD項均當選。
{多2018.47[27]}27.下列選項中,無需登記即可發生物權變動的有()。
A.甲公司將其股權出質給銀行
B.乙公司將其輪船的所有權轉讓給高某
C.丙公司通過拍賣取得建設用地使用權
D.丁農戶將其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給錢某
27.BD
〔考點〕物權變動
〔解析〕根據《物權法》第226條第1款規定,以基金份額、股權出質的,當事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以基金份額、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登記的股權出質的,質權自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以其他股權出質的,質權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因此股權出質須辦理登記才能設立,A項錯誤。根據《物權法》第24條規定,船舶、航空器和機動車等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因此輪船的所有權轉讓,無需登記即可發生物權變動的效果,但是不能對抗善意第三人。B項正確。根據《物權法》第139條規定,設立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應當向登記機構申請建設用地使用權登記。建設用地使用權自登記時設立。登記機構應當向建設用地使用權人發放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書。因此建設用地使用權需要經過登記才能取得,C項錯誤。根據《物權法》第129條規定,土地承包經營權人將土地承包經營權互換、轉讓,當事人要求登記的,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請土地承包經營權變更登記;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因此D項正確。
{多2018.48[28]}28.志愿者甲經常照顧孤寡老人乙。2015年3月20日,乙病故,遺囑執行人丙告訴甲,乙遺贈給甲3萬元和一套古籍。5月15日,甲明確表示拒絕接受古籍。5月18日,甲聯系丙,表示撤銷此前拒絕接受古籍的行為。5月28日,甲請求丙執行遺囑,丙()。
A.應將3萬元交付給甲
B.應將古籍交付給甲
C.無需向甲交付3萬元
D.無需向甲交付古籍
28.答案〕CD
〔考點〕遺贈
〔解析〕《繼承法》第25條第2款規定,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后兩個月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甲在5月15日表示拒絕接受古籍,放棄古籍繼承權,民事法律行為有效。5月18日甲對生效的行為不能單方撤銷。5月15日、18日甲均為對3萬元作出意思表示,5月28日要求執行遺囑,超過2個月,視為放棄。因此,丙無需向甲交付3萬元,也無需交付古籍。CD項正確。
{多2018.49[29]}29.甲公司與乙幼兒園簽訂空氣凈化器買賣合同,約定凈化器的PM2.5去除率應達到95%,驗收合格后付款。后乙幼兒園經甲公司同意將合同轉讓給丙幼兒園。丙幼兒園驗收時,發現PM2.5去除率遠未達到合同約定的標準。下列說法正確的有()。
A.丙幼兒園有權解除買賣合同
B.丙幼兒園可以對甲公司行使先履行抗辯權
C.丙幼兒園可以請求乙幼兒園承擔違約責任
D.乙幼兒園與丙幼兒園之間的轉讓合同有效
29.〔答案〕ABD
〔考點〕合同承受
〔解析〕合同承受又稱意定承受,是指合同的一方當事人經對方當事人同意,與第三人訂立合同將其在合同中的債權債務全部或者部分移轉給第三人。在合同承受中,第三人完全取代了合同的一方當事人而成為新的合同當事人,原合同當事人一方完全退出合同關系。C項錯誤,排除。債權債務讓與只要雙方達成讓與合意且經過甲的同意,即生效,D項正確。由于甲的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約定,所以丙可主張違約責任;此合同的履行有先后順序,先履行方的履行不符合約定,后履行方可主張先履行抗辯權,BD項正確。
{多2018.50[30]}30.甲將拾得的手表贈與不知情的乙,乙對該手表的占有屬于()。
A.有權占有B.善意占有C.直接占有D.自主占有
30.〔答案〕BCD
〔考點〕占有的分類
〔解析〕依據是否具有本權,占有分為有權占有與無權占有;有權占有是基于本權(所有權、他物權、租賃權等權利)的占有,無權占有是欠缺本權的占有。遺失物不適用善意取得,乙不能取得所有權,A錯誤。依據占有人的主觀心理狀態,無權占有又可分為善意占有與惡意占有。善意占有是指占有人不知道且不應當知道自己的占有沒有合法根據而占有。B正確。依據依占有人是否直接占有物,分為直接占有與間接占有。直接占有即直接對物加以管領之占有,C正確。依據占有人是否具有所有的意思,分為自主占有與他主占有。自主占有是指占有人以自己所有的意思而為之占有,D正確。
三、簡答題:第31~34小題,每小題10分,共40分。
{簡2018.52[31]}31.簡述減刑的限度條件。
31.答題要點:減刑的限度,是指犯罪分子經過減刑以后,應當實際執行的最低刑期。
減刑以后實際執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1)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1/2;
(2)判處無期徒刑的,不能少于13年;
(3)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不得少于15年,死刑緩期執行期間不包括在內。
(4)對于被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殺人、強奸、搶劫、綁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或者有組織的暴力性犯罪被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犯罪分子,被人民法院決定對其限制減刑的,緩期執行期滿后依法減為無期徒刑的,不能少于25年,緩期執行期滿后依法減為25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20年。
{簡2018.51[32]}32.簡述連續犯的特征。
32.答題要點:連續犯,是指行為人基于同一或概括的犯罪故意,連續多次實施犯罪行為,觸犯同一罪名的犯罪形態。其特征:
(1)實施數個犯罪行為。
(2)數個犯罪行為具有連續性。
(3)數個犯罪行為出于同一或概括的犯罪故意。
(4)數個犯罪行為觸犯同一罪名。(法律特征)
{簡2018.53[33]}33.簡述效力待定民事法律行為的法律后果。
33.答題要點: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為是指民事法律行為雖已成立,但是否生效尚不確定,有待享有形成權的第三人作出追認或拒絕的意思表示來使之有效或無效的法律行為。效力待定的行為是一種允許事后補正的法律行為。
效力待定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確定基于以下不同法律事實:
(1)真正的權利人行使追認權,對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為進行事后追認。追認是一種單方意思表示,無須相對人的同意即可發生法律效力。
(2)善意相對人行使撤銷權,從而使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為歸于無效。
(3)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為會因特定事實的出現而補正其效力。例如,無權處分行為中,無權處分人通過繼承、遺贈、接受贈與等方式取得了所有權或處分權,則該無權處分行為有效。
{簡2018.54[34]}34.簡述表演者的權利和表演權區別。
34.答題要點:表演權,即公開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種手段公開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權利;屬于著作權的內容。
表演者的權利,屬于著作權的領接權。表演者,包括演員、演出單位或其他表演文學、藝術作品的人。
表演者的權利和表演權的區別:
(1)表演者的權利屬于領接權,表演權屬于著作權中的財產權。
(2)主體不同。表演者的權利主體是表演者,表演權的主體是作者。
(3)客體不同。表演者的權利客體是表演,表演權保護的客體是作品本身。
(4)權利內容不同。表演者的權利既包括人身權又包括財產權,表演權是財產權。
(5)權利的保護期不同。表演者的權利保護自表演開始50年,表演權作者是自然人的保護期為作者終生及死后50年。
四、論述題:第35~36小題,每小題15分,共30分。
35.試論犯罪的基本特征
35.答題要點:犯罪是指刑法明文規定的應當受到刑罰懲罰的嚴重危害社會的行為。
根據《刑法》第13條犯罪的定義,我國刑法規定的犯罪具有以下三個基本特征。
(1)犯罪是嚴重危害社會的行為,具有嚴重的社會危害性。嚴重社會危害性是指對我國刑法所保護的重要利益的侵害。嚴重的社會危害性是犯罪的實質特征。
(2)犯罪是觸犯刑律的行為,具有刑事違法性。在罪刑法定原則制約下,刑事違法性是犯罪不可或缺的基本特征,是社會主義法制原則的必然要求。具有嚴重社會危害性的行為,只有同時被刑法明文規定為犯罪時,才是犯罪。
(3)犯罪是應受刑罰懲罰的行為,具有應受刑罰懲罰性。
犯罪是刑罰的前提,刑罰是犯罪的法律后果,一個行為如果不具有應受刑罰懲罰性,則不能認定為犯罪。
(4)三個基本特征的關系:①三者是犯罪缺一不可的基本特征,不可分割。②嚴重的社會危害性決定刑事違法性和應受刑罰懲罰性,而刑事違法性和應受刑罰懲罰性則反過來說明和體現嚴重的社會危害性。③一個行為如果沒有社會危害性,就不應被刑法規定為犯罪而受到刑罰懲罰。具有社會危害性的行為,即使是具有嚴重的社會危害性的行為,如果不被刑法明文規定為犯罪并規定相應的刑罰,也不應當以犯罪論處。
36.試論我國民法中的綠色原則
36.答題要點:
(1)《民法總則》第9條規定: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有利于節約資源、保護生態環境。綠色原則是指民事主體的民事活動應當符合資源的有效利用和環境保護的要求。
(2)綠色原則包括以下內容:
①綠色原則是代際正義的要求,當代社會經濟的發展不能犧牲未來的社會資源和環境。
②綠色原則也是社會可持續發展的要求,對于民事活動中民事責任承擔的利益考量,應當符合綠色原則,在例如環境侵權等特殊侵權構成中基于綠色原則而確定其特殊的構成要件。
③《民總》第9條規定綠色原則,也是倡導性的原則規定,倡導民事主體的民事活動應有利于節約資源、保護生態環境。民事主體應當選擇低能耗、對環境友好的生產、生活方式,以實現節約資源、保護環境、綠色發展的理念。
(3)綠色原則進入民法典,是民法的一大進步,具有重要的意義。作為民法基本原則①它是保護環境與生態民事立法的準則;②它是民事主體進行民事活動的基本準則,有利于遏制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③它是法院解釋法律、補充法律漏洞的基本依據,有利于法官在審理案件時追究污染破壞者的民事責任。④它是解釋、研究民法的出發點。
五、案例分析題:第37~38小題,每小題20分,共40分。
37.2015年10月某國有銀行國際部主任甲利用主管業務便利,將本單位公款300萬借給張某公司使用,2016年4月甲被調離崗位。2016年11月,該銀行建立電子對賬系統。甲和接替職務的乙為掩蓋借300萬給他人使用的事實,制作了金額為50萬美元的虛假信用證材料。2016年11月,該銀行發現信用證材料不全,詢問乙,乙承認上述事實。該銀行報案后,乙通過電話指引將甲抓獲,甲到案后,交代全案。
(1)甲、乙的行為構成何罪?
(2)影響甲、乙刑事責任的因素有哪些?
37.答題要點:
(1)甲成立貪污罪。甲是國有銀行國際部的主任,屬于國家工作人員,利用主管銀行業務的職務便利,挪用300萬公款,數額巨大,給他人使用,開始雖然沒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但是其后制作虛假信用證材料,企圖掩蓋挪用公款的事實,主觀方面發生變化,犯罪目的由非法占用轉化為非法占有的,根據司法解釋,應當以貪污罪定罪處罰。
乙成立貪污罪(共犯)。乙明知甲挪用公款的不予歸還行為,還協助甲掩蓋事實。乙成立貪污罪的共犯。
(2)甲是主犯、成立結果加重犯、成立坦白。甲是貪污罪的主犯,貪污300萬元以上,屬于數額特別巨大。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甲到案后交代全案,構成坦白,可以從輕處罰。
乙成立從犯、自首與重大立功。乙在犯罪時起到幫助作用,屬于從犯中的幫助犯,對于從犯,應當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詢問乙,乙主動承認上述事實的行為成立自首,對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乙,協助司法機關抓捕其他重大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
按照司法機關的安排,以打電話、發信息等方式將其他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約至指定地點的,屬于協助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甲可能被判處無期徒刑以上刑罰屬于“重大犯罪嫌疑人”,乙通過電話指引將甲抓獲,屬于協助司法機關抓捕其他重大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成立重大立功,重大立功,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38.甲乙2013年6月決定離婚,約定:3歲兒子丙由甲撫養,乙將自己婚前個人名下的一套房屋過戶到丙名下,乙承擔撫養費。2013年8月,甲乙簽訂離婚協議。次年4月,乙向李某借款20萬元做生意,5月,乙與戊結婚,后破產。乙將自己本來約定給兒子丙的房屋賣給了丁并登記過戶,拿到全部賣房款后不知去向。李某要求戊償還債務。
(1)2013年10月份誰是丙的監護人?
(2)甲是否有權主張房屋買賣合同無效?
(3)若李某請求戊償還債務,戊是否有義務償還?
(4)誰有權申請宣告乙失蹤?
38.答題要點。
(1)甲乙都是丙的監護人。《民法總則》規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婚姻法》規定,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本題中甲乙雖然于2013年8月離婚,但是不影響甲乙與丙的父母子女關系,作為父母,甲乙都是丙的監護人。
(2)甲無權主張買賣合同無效。《物權法》規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本題中,甲乙雖然約定乙的房屋轉移給丙,但是未辦理登記手續,不發生物權轉移的效力,乙依然是房屋的所有權人,有權對房屋進行處分。乙與丁之間的買賣合同有效,基于合同的相對性,甲不是合同的當時人,無權主張合同無效或撤銷合同。
(3)戊沒有義務償還該債務。債權人就一方婚前所負個人債務向債務人的配偶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債權人能夠證明所負債務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本題中,乙對李某的債務發生在與戊結婚之前,且乙沒有將該筆借款用于與戊的婚后家庭生活,所以戊沒有義務償還該筆債務。
(4)戊、丙、李某有權宣告甲失蹤。
根據《民法總則》,可以提出申請的利害關系人主要包括被申請失蹤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祖女、外孫子女以及其他與被申請人有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人,如失蹤人的債權人或債務人。因此戊作為配偶、丙作為子女,李某作為債權人可以向法院申請宣告乙失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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