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2022 ChinaKaoyan.com Network Studio. All Rights Reserved. 滬ICP備12018245號
各學院(所)、有關處(室):
根據教育部、陜西省考試管理中心及學校相關文件精神,為做好2019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織機構
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我校研究生復試、錄取的各項政策,指導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學院(所)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雙組長制,負責組織落實本單位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學院(所)各學科點當年所有招生導師為復試小組成員,復試小組根據學校的文件要求制定本專業復試錄取辦法,做好復試、錄取相關工作。
二、招生計劃
2019年學院(所)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數原則上按照2019年招生簡章的招生計劃數執行,學術型碩士、全日制專業學位、非全日制專業學位招生計劃在實際錄取時不得調整使用。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援藏計劃、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錄取名額不占學院(所)招生計劃。
三、復試工作
(一)復試基本原則
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和科學選拔的原則,堅持能力與知識考核并重,著力加強對考生創新能力和專業素養的考查;注重考生一貫表現,既重視初試成績,也重視既往學業表現和潛在能力素質。全面衡量考生的德智體美勞情況,按需招生、擇優錄取、寧缺勿濫、確保質量。在復試中的筆試部分須有科研實驗試題;面試部分,有實驗條件的學院(所),須在實驗室考核學生實驗操作技能。
(二)復試分數要求
按照《西北農林科技大學2019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附件1)執行,生源充裕的學院(所)可以根據生源情況、招生計劃及學科專業特點等情況,提高各專業(非專項計劃)對復試考生的初試成績的基本要求。
(三)復試辦法
復試具體辦法按照《西北農林科技大學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辦法》(校研發〔2010〕86號)執行。學院(所)復試小組組織第一志愿上線考生及調劑考生采取差額復試,參加復試考生人數原則上應不低于公開招考錄取人數的120%,但不高于200%。有調劑考生的招生專業,第一志愿考生均有資格參加復試;進入復試的第一志愿考生與調劑考生同等對待。
以同等學力參加復試的考生,須在復試中加試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其中筆試科目不少于兩門。學院(所)認為有必要時,可對考生再次進行復試。
學院(所)要切實將誠信考核作為專項環節納入復試工作,強化對考生誠信的要求,對弄虛作假的考生,一律不得錄取。
(四)調劑工作
我校各專業第一志愿復試人數不足本專業復試人數要求時,方能接收調劑考生。各單位對擬調劑復試的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如實填寫調劑專項計劃復試審批表(附件2),經研究生院審核同意后方可通知考生復試。
1.調劑基本條件
(1)符合招生簡章中規定的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2)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在調入地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3)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
(4)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考科目原則上應相同。
(5)第一志愿報考照顧專業(指體育學及體育碩士,中醫學、中西醫結合及醫學臨床碩士中的中醫類專業,工學照顧專業及工程碩士照顧專業,下同)的考生若調劑出本類照顧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達到調入地區該照顧專業所在學科門類(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第一志愿報考非照顧專業的考生若調入照顧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符合調入地區對應的非照顧專業學科門類(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體育學與體育碩士,中醫學、中西醫結合與醫學臨床碩士中的中醫類專業,工學照顧專業與工程碩士照顧專業之間互調按照顧專業內部調劑政策執行。
(6)第一志愿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審計專業學位的考生可相互調劑,但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考生也不得調入以上7個專業。
第一志愿報考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的考生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的考生也不得調入該專業。
(7)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的考生不得調劑到該計劃以外錄取;未報考的不得調劑入該計劃錄取。
(8)參加單獨考試(含強軍計劃、援藏計劃)的考生不得調劑。
(9)調劑到我校學術型碩士的考生外語CET-4考試成績≥425分,或獲得小語種四級。
2.調劑工作程序
(1)第一志愿報考外校的考生調劑到我校
①調劑網開通過后,符合國家復試基本分數線且滿足我校調劑要求的調劑考生,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yz.chsi.com.cn)填報調劑志愿;
②學院(所)依據審核備案的“調劑辦法”對考生資格進行初審。初審合格的調劑考生由學院(所)電話詢問考生通過外語四、六級考試情況,達到外語要求的調劑考生,學院(所)在網上向調劑考生發送復試通知,并通知其攜帶資格審核材料原件參加復試;
③接到復試通知的調劑考生持資格審核材料原件到招生所在學院(所)進行資格審核,審核通過的考生參加本單位復試;
④復試通過的調劑考生,由學院(所)在網上辦理待錄取手續。
(2)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進行調劑
所報專業上線人數超過下達本專業招生數的150%以上,該專業的上線考生經學院(所)同意可進行調劑。其程序如下:
① 在校內調劑
ⅰ考生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碩士研究生“網上調劑信息系統”(http://yz.chsi.com.cn)填報調劑信息;
ⅱ學院(所)依據審核備案的“調劑辦法”對考生資格進行初審。初審合格的調劑考生由學院(所)電話詢問考生通過外語四、六級考試情況,達到外語要求的考生,學院(所)在網上向調劑考生發送復試通知,并通知其攜帶資格審核材料原件參加復試;
ⅲ接到復試通知的調劑考生持資格審核材料原件到招生所在學院(所)進行資格審核,審核通過的考生參加本單位復試;
ⅳ復試通過的調劑考生,由學院(所)在網上辦理待錄取手續。
②向校外調劑
ⅰ調劑考生向第一志愿專業所在學院(所)遞交書面“調劑申請書”(內容包括姓名、第一志愿所報專業、學院(所)、準考證號、調劑的原因等等);
ⅱ若學院(所)同意該生調劑,由學院(所)負責人簽字、加蓋公章并留存本單位;
ⅲ通過審批的調劑考生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碩士研究生“網上調劑信息系統”填報調劑信息。
未上一區線,但上二區線的考生,可直接在網上調劑;參加本校復試未通過的考生,可直接在網上調劑。
四、錄取
(一)錄取類別
錄取類別分為非定向就業和定向就業兩種。
(二)錄取要求
1.所有參加復試錄取的考生,資格審查必須合格。對考生的學歷(學籍)信息有疑問的,考生在規定時間內須提供國家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證明,否則不予錄取。
2.根據考生的總成績排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
3.學院(所)應按照招生指標提出錄取意見,注明擬錄取類別。
4.2019年學院(所)審核通過的導師可在審核通過的專業或領域招生;擬錄取的碩士研究生,錄取時須填報導師。
5.每位導師招收非國家專項計劃(即不含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援藏計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學術型碩士、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人數原則上均不得超過4名。
招收學校全日制專項計劃碩士研究生的導師招收全日制碩士研究生人數原則不得超過5名。
6.對擬錄取的在職考生,原工作單位不得變更,在復試結束后簽訂培養協議書者,方可錄取。
7.各學院(所)擬錄取的考生名單報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審核合格者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議,審議通過者視為擬錄取考生;研究生院審核不合格或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議不通過者,將不予錄取,其后續工作由招生學院(所)負責。
8.錄取為少數民族骨干計劃的考生為定向就業考生,須簽訂培養協議書,并提交“少數民族骨干計劃申請表”;錄取為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招生單位須審查考生個人《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原件,并留存復印件。
9.調劑考生須符合我校調劑基本要求,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出,取消復試資格或錄取資格或入學資格。考生弄虛作假者造成以上后果的,由考生本人負責;學院(所)不按調劑要求造成以上后果的,由學院(所)負責考生善后事宜。
10.錄取研究生須明確標明全日制或非全日制學習方式。
五、招生錄取信息公開
學院(所)對于應公開的招生錄取信息,要嚴格按照規定準確、規范、充分、及時予以公開,并按照“誰公開、誰把關”,“誰公開、誰解釋”的原則,做好對所公開信息的審核把關和解釋說明工作。
(一)招生計劃公開。學院(所)在錄取前公布分專業招生計劃,后期確需調整專業計劃的學院(所)須先報研究生院招生處備案,并在本單位網站公布。
(二)復試錄取辦法公開。學院(所)要在本單位網站及“研招信息公開平臺”提前向社會公開復試錄取辦法及實施細則。復試錄取辦法中應明確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和其他業務要求以及復試、調劑、錄取等各環節具體規定。未按要求提前公布的復試錄取規定一律無效。
(三)復試考生名單公開。復試前,學院(所)要在本單位網站公布進入復試考生的姓名、考生編號、初試各科成績等信息。
(四)擬錄取信息公示與公開。學院(所)擬錄取名單確定后立即上報研究生院招生處,并要在本單位網站公示擬錄取考生名單,名單應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成績、復試成績、總成績等信息。擬錄取名單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名單不得修改;名單如有變動,須對變動部分做出說明,并對變動內容另行公示10個工作日。同時,研究生院在學校招生信息網上公示擬錄取名單, 公示10個工作日后,學校通過“研招信息公開平臺”將擬錄取名單報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進行政策審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備案。
最終錄取名單及新生學籍注冊均以“研招信息公開平臺”備案信息為準。未經公示及“研招信息公開平臺”備案的考生不得錄取。
六、監督工作
學校成立碩士研究生招生監督工作組,工作組辦公室設在監察處。監督工作組依法對招生工作進行監督,負責受理師生員工對招生過程中違紀、違規行為的舉報。監督電話和郵箱分別為029-87082862,jjw@nwsuaf.edu.cn。
各學院(所)成立監督工作小組,由學院(所)黨委(黨總支)書記(或副書記)任組長,成員由黨委(黨總支)紀檢委員、學院(所)研究生秘書、黨務秘書和導師代表組成,制定具體的監督管理規范,自律招生工作。
七、工作日程安排
我校復試錄取工作于3月下旬至6月中旬進行,具體工作日程安排如下:
(一)復試準備(3月19-24日)
1.學院(所)研究制定“調劑辦法”并在招生院(所)公布,進入復試的調劑考生須由學院(所)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審核確定方可進入復試;
學院(所)研究制定“復試錄取細則”,在招生院(所)及“研招信息公開平臺”公布;
各學院(所)抽調復試督查人員1名,參加學校對學院(所)復試工作交叉檢查;
學院(所)依據《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人員基本規范》(研院〔2019〕2號)遴選復試人員,并對所有參加復試的工作人員從政策、業務、紀律等方面進行培訓,使其明確工作紀律和工作程序、評判規則和評判標準;
3月20日報送“調劑辦法”、學校督查人員姓名電話;
3月21報送“復試錄取細則”、本單位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各學科專業復試小組、監督工作小組名單,并在研究生招生處領取調檔函。
2.依據學校及本學院(所)調劑要求,選出符合調劑要求的考生。同時,學院(所)電話通知參加復試考生攜帶資格審查相關材料按時參加復試。同時公示所有參加復試考生名單。
3.考生資格審查: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必須在招生學院(所)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不通過者不能參加復試。
4.考生體檢:由校醫院牽頭組織考生體檢,學院(所)聯系校醫院確定復試考生體檢的具體事宜,校醫院確定考生體檢時間后在本網站公布體檢通知。
5.心理測試:由學生工作處(黨委學工部)牽頭組織,學院(所)聯系心理咨詢中心確定復試考生心理測試的具體事宜。
(二)復試錄取(3月25日-4月3日)
1.學院(所),對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統一組織復試,包括筆試、面試和外語聽力考試(外語系協助),并將“資格審查登記表”、評分記錄、考生作答等復試材料留存,研究生院和監察處將對學院(所)復試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復試過程要全程錄音錄像。
2.復試面試專家小組成員填寫“2019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面試考核專家打分表”(附件3),學院(所)需填寫“2019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面試考核專家打分匯總表”(附件4)、“2019年碩士研究生入學復試情況一覽表”(附件5)、“2019年碩士研究生復試成績匯總、錄取情況登記表”(附件6)、“2019年碩士研究生各專業復試淘汰考生情況簡表”(附件7),并公示復試成績和擬錄取結果(不少于10個工作日),組織擬錄取考生填寫協議書(附件8)。擬錄取類別為非在職考生,學院(所)向考生發放調檔函,由考生轉交檔案所在單位,并要求其在規定時間內將考生人事檔案調入我校檔案館,所在學院(所)進行政審,合格者方可錄取。
(三)材料報送及學校公示(4月8—10日)
1.學院(所)報送經主管領導審核簽字蓋章后的“2019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面試考核專家打分匯總表”(附件4)“2019年碩士研究生復試成績匯總、錄取情況登記表”(附件6)、“2019年碩士研究生各專業復試淘汰考生情況簡表”(附件7)紙質材料及電子版,并將“資格審查登記表”、評分記錄、考生作答等復試材料密封交研究院留存備查。
2.擬錄取考生的思想政治考核表、考生簽訂的培養協議書等交錄取考生所在學院(所),所在單位收齊有關材料后統一交研究生院。
3.學校公示擬錄取學生名單,不少于10個工作日。
(四)其它
1.5月上旬,上報擬錄取數據庫,陜西省召開錄取檢查會等。
2.5月中旬,教育部召開全國錄取檢查會,學校到省考試管理中心辦理錄取手續。
學院(所)向研究生院報送復試工作總結。
3.5月下旬,學校發放錄取通知書。
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政策性強,時間緊,學院(所)要加強對招生錄取工作的領導,主要負責同志對本單位研究生考試招生工作要親自把關、親自協調、親自督查,慎而又慎、細而又細、實而又實做好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堅決杜絕草率大意、粗糙行事。堅決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風,嚴格遵守招生紀律,保證錄取質量。
附件:
1.2019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doc
2. 2019年調劑專項計劃復試審批表xls
3. 2019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面試考核專家打分表.doc
4. 2019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面試考核專家打分匯總表.doc
5. 2019年碩士研究生入學復試情況一覽表.doc
6.2019年碩士研究生復試成績、錄取情況匯總表.xls
7. 2019年碩士研究生各專業復試淘汰考生情況簡表.xls
8. 2019年培養碩士研究生協議書.doc
校長辦公室
2019年3月20日
來源未注明“中國考研網”的資訊、文章等均為轉載,本網站轉載出于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著贊同其觀點或證實其內容的真實性,如涉及版權問題,請聯系本站管理員予以更改或刪除。如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從本網站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版權等法律責任。
來源注明“中國考研網”的文章,若需轉載請聯系管理員獲得相應許可。
聯系方式:chinakaoyankefu@163.com
掃碼關注
了解考研最新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