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2019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以及上海市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訂以下辦法。
一、加強領導,強調規范
1、學校領導高度重視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成立由校領導任組長、校紀委人員參與的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和監察小組,加大招生錄取工作的統籌協調力度并進行現場巡視指導。各學院成立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整個學院的研究生招生工作。
2.遴選責任心強、學術水平高、作風過硬的人員參與復試工作,加強對復試教師的培訓,嚴肅招生紀律,規范復試工作人員的工作行為。嚴格執行責任追究,維護復試錄取工作的權威性和嚴肅性,保證復試工作每個環節責任到人。
二、復試工作做到各環節嚴格把關
加強對復試考生相關科目的考查,按照學科成立一般不少于五人的復試小組,由業務性強、責任心強、政治素質高以及外語水平較好的教師組成,加大外國語以及專業基礎知識的考核。我校復試由學院分別組織,等額或者差額復試由學院學科決定,具體復試時間、地點、科目等要求見校研究生院網站的具體安排或學院通知。
(一)嚴格遵守復試程序
要求學院在復試前公布具體復試辦法和實施細則。在復試報到時,要核查考生的《準考證》、學歷證書原件(應屆本科畢業生交驗學生證)和身份證,同時收取二級以上(含二級)醫院蓋章的三個月內的體檢報告(研究生院網站下載專區中有體檢表供下載,如果不能用此表,則所交報告中的體檢項目應與之相同,其中須含有本人照片,姓名、出生日期、報我校學院專業、聯系電話等信息填寫完整),對于報考暑期教育碩士的考生還需要審查其單位出具的證明,對不符合教育部規定者,不予復試。
復試過程中嚴把驗證關、體檢關、政審關、筆試關、面試關,把好學術能力和綜合素養審查關。
復試后及時向考生告知復試結果并按規定公布。
(二)全面安排復試內容
1、專業情況。考核考生對本學科(專業)基礎理論知識、應用技能、學科發展動態的掌握程度;考核學生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考核考生的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考核考生的外語聽說能力。
2、綜合素質情況。考察考生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社會實踐情況,包括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此前從業情況等;社會責任感;團隊協作能力、心理健康狀況;其他關于表達能力、行為規范等。
(三)多種形式開展復試考核
1、筆試主要為專業課測試。對同等學力考生還須加試至少兩門不同于初試科目的本科主干課程,考試時間每科3小時,每科成績滿分為100分。
2、面試。主要對考生運用外語進行學術交流、專業研究、社會交往的能力以及專業和人文綜合素質能力的考核。
3、學科根據專業需要可以單獨組織對考生實踐(實驗)能力測試。主要測試實驗和操作技能或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復試成績滿分為300分,復試成績不合格(即低于180分)者不予錄取,同等學力加試不合格(即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四)積極開展調劑工作
1、根據國家分數線,及時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上公布缺額信息。
2、利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系統開展調劑工作。
3、對調劑考生的資格及相關情況,全面了解、審慎挑選。
4、及時給予考生回復,安排相關復試事宜。
合格生源不足的專業,成績略低于國家分數線,專業科目成績較為優秀、在科研創新等方面具有突出表現的考生,可以允許其破格參加第一志愿報考單位的第一志愿專業復試。考生需要向招生學院提出破格復試申請,學院根據本專業培養要求對考生專業素養、創新能力、一貫表現以及培養前景等方面進行綜合考核和評判,同意破格復試后向學校提出破格復試申請,經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審核同意后,由學校報請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審核,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審核通過后,參加院系組織的復試,復試合格后給予擬錄取,可以作為擬錄取名單公示并上報教育部審核,上海市考試院或者教育部審核未通過者不能錄取。
三、錄取工作公開、公平、公正
1、全部錄取工作均在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集體領導下進行。
2、錄取人數嚴格遵守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
3、根據全面考核的原則,按照“按需招生、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和寧缺毋濫”的原則,確定擬錄取名單。
4、錄取名單向社會公布,接受公眾監督。
上海師范大學研招辦
2019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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