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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2019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育部關于印發高校考試招生管理工作八項基本要求的通知》、《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和加強研究生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9〕2號)規定與要求,為進一步規范招生復試錄取工作,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則
1、堅持“按需招生、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采用多樣化的考察方式,科學選拔,確保生源質量。
2、堅持全面考察,突出重點的科學選拔制度。在對考生德智體等綜合素質考察的基礎上,突出對專業素質方面的考核。
3、堅持制度健全、程序公正、信息公開。
二、組織管理
1、 學校成立由校領導牽頭、有關部門負責人參加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整個研究生復試和錄取工作。
2、各學院成立復試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根據教育部和學校有關招生工作規定制定本單位具體的復試細則并組織實施。工作小組由不少于5位教授(或副教授)組成,組長由學院院長擔任。并設保密員一名。
3、院系復試與錄取工作按需要可成立學科復試小組,開展具體復試工作。學科復試小組一般由不少于5位教授(或副教授)組成,設立組長一名,對本組復試工作各環節負責;設立記錄員(秘書)一名,負責復試記錄和協助安排相關事宜。
4、學校研究生學院負責指導、協調、統籌全校碩士研究生招生的復試與錄取工作。
三、復試分數線及復試比例
考生復試成績合格方能錄取。復試基本分數線執行教育部文件規定,在《2019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基礎上劃定各專業復試分數線。“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進入復試和接受調劑的復試基本分數線由我校自行劃定。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執行同一政策、同一標準。
復試比例:一志愿上線或調劑生源充足的專業采取差額復試,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四、復試準備工作
1、制定并公布復試方案
復試前公布復試辦法,包括復試程序、方式、成績計算方法和使用以及其他注意事項。
2、遴選培訓工作人員
選派經驗豐富、業務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員參與復試工作;對所有人員進行政策、業務、紀律等方面的培訓;明確導師在復試工作中的權利、責任和紀律,規范其工作行為。
3、命制復試試題
按照渤海大學研究生復試命題工作要求,命制復試試題。
4、確定參加復試資格條件
復試前公布進入復試的資格條件,并通知考生。
5、進一步確認考生資格
嚴格核對考生的報考信息、準考證、學歷證書和有效身份證件等。
五、復試的主要方式和內容
1、專業課筆試
復試和加試科目見《渤海大學2019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對同等學力考生須加試兩門不同于初試科目的本科主干課程。
2、外語口語、聽力測試
主要測試考生的外語聽、說、讀、寫能力。復試外語口語和聽力的語言種類與初試語種相同。
3、專業面試
具體要求:(1) 每生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2) 每個復試小組成員一般不少于5人;(3) 每個復試小組還應對每位考生的作答情況進行現場記錄,并妥存備查。
4、體檢
體檢要求按照教育部、衛生部相關文件執行。
5、思想道德考察
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
6、心理素質測試
主要考核考生心理素質。
7、復試過程全程錄音錄像,保存期限為一年。
六、復試成績構成及計算方法
1、復試成績為復試各方式考核成績之和。其中:
(1)專業筆試分數折合后為50分,占復試成績的50%;
(2)專業面試總分30分,占復試成績的30%;
(3)外語口語10分,占復試成績的10%;
(4)聽力測試總分為10分,占復試成績的10%;
(5)外國語學院045108學科教學(英語)、 040102課程教學論(英語)、050201英語語言文學、050211外國語言學及應用語言學、050205日語語言文學專業筆試分數折合后為70分,占復試成績的70%;專業面試總分30分,占復試成績的30%,無口語和聽力測試。
2、復試成績和初試成績按權重相加后,按照綜合成績排序錄取。綜合成績=初試總分(滿分500)÷5×60%+復試總分(滿分100)×40%。綜合成績相同時,按初試英語成績排序,如再相同,按照復試專業筆試成績排序。復試成績總分低于60或專業面試成績低于18分者不予錄取。
3、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體檢、心理素質測試不作量化計入總成績,但考核或檢查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4、同等學力考生加試課程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七、錄取辦法
根據教育部下達的招生計劃,按照綜合成績由高到低擇優錄取(一志愿與調劑考生分別排序),規定時間公示無異議后報省招生辦公室審批。
八、調劑工作
1、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初試上線情況,擬定調劑專業及名額。
2、調劑嚴格執行教育部文件規定:
(1) 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2) 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在調入地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2)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
(3)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考科目原則上應相同;
(4)符合教育部有規定其他相關調劑政策及要求。
3、各學術學位專業均不接受專業學位考生調劑;專業學位可接受學術學位考生調劑,但專業必須相同或相近。
4、調劑考生遴選原則將按研招網公布的渤海大學2019年碩士研究生調劑辦法執行。
5、調劑考生須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填報調劑信息,未在網上填報的調劑考生不予錄取。
九、復試考生攜帶材料及注意事項
1、考生須攜帶下列材料參加復試前的資格審查:
①非應屆考生攜帶本人畢業證(本科結業生攜帶結業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3份、準考證原件。
②應屆考生攜帶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3份,學籍管理部門開具的學籍證明、準考證原件。
③攜帶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在渤海大學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下載、打印、簽字、蓋章)。
④我校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各類研究生招生考試加分政策,符合條件的考生須在復試前向我校提出書面申請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⑤報考定向培養的考生報到時須向我辦提出并領取定向培養協議書,逾期不再補辦。
⑥經資格審查合格后,才能準予參加復試。
2、復試期間考生所需的交通費、住宿費、體檢費等項目自理。除體檢費外,我校不收取其他費用。
3、體檢。依據教育部、衛生部等相關文件對復試考生在報到當天進行體檢,不符合標準者取消錄取資格,體檢費60元。
4、全日制考生有工作單位的,應提前處理好與所在單位的一切問題。若因考生本人或考生所在單位原因致使我校無法調取考生檔案,造成不能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非全日制考生檔案管理按照相關規定執行。
5、所有復試考生需要攜帶2B鉛筆、橡皮、黑色簽字筆、調頻收音機及耳機等考試用品參加考試。美術學專業考生還應自帶繪畫(書法)所需工具參加創作科目考試。課程與教學論(音樂)專業考生面試考試時可自帶伴奏帶。
6、復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考場安排報到當天詳見公告。
十一、監督和復議
1、實行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渤海大學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復試過程進行領導。
2、實行監督制度和巡視制度。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對復試工作進行全面有效監督。監督電話:0416-3400105。
3、實行信息公布制度。復試基本分數線、復試工作辦法、復試結果等信息及時公布,擬錄取考生網上公示。
4、實行復議制度。接受考生和全社會的監督,對考生投訴和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復議,3日內給予考生答復。
十二、未盡事宜按教育部和遼寧省招生考試辦公室相關規定執行.
渤海大學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2019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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