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2019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2018]5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和加強研究生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9〕2號)精神以及四川省教育考試院相關規定,結合我校的實際情況,為做好我校今年碩士研究生錄取工作,經學校研究,特制定以下辦法:
一、調劑計劃執行辦法
(一)第一志愿上線考生數未達到招生計劃,可接收考生的調劑申請(具體詳情看四川師范大學研究生院網站公告)。
(二)鼓勵未達到我校自主劃定的復試分數線要求、但達到校內同一類別其他專業復試分數線要求的第一志愿考生,在符合國家有關政策的前提下,可以申請調入同一類別校內其他專業;鼓勵報考全日制第一志愿考生申請調入非全日制相關專業,但復試前考生需要填寫《四川師范大學2019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培養方式變更申請表》(逾期認為考生自動放棄全日制調劑到非全日制),學校依據此表并結合《四川師范大學2019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辦法》進行錄取。
(三)如第一次調劑未完成招生計劃,未完成的招生計劃由學校進行統籌安排,進行第二次分配調劑。
二、調劑具體規定
(一)符合招生章程中規定的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二)考生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在國家規定的A類地區的復試分數線。
(三)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
(四)統考科目基本相同,初試業務科目相近。初試科目為英語一(科目代碼201)的考生可以調劑到英語二(科目代碼為204)科目相應專業;統考204英語二科目的考生不能調劑到201英語一相應的專業;沒有統考英語的考生不能調劑到我校統考英語的相關專業。
(五)凡符合以上條件的考生(含一志愿報考四川師范大學的考生),必須通過“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進行調劑和錄取(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 (公網網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網址:http://yz.chsi.cn))。未通過該系統調劑錄取的考生一律無效。
(六)校內各培養單位不得接收不符合學校調劑公告規定的任何調劑考生,不得組織不符合學校調劑公告規定的任何考生進行復試。
(七)對報考同一招生單位同一專業、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申請考生,應當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確定進入復試名單,不得簡單以考生提交調劑志愿的時間先后順序等非學業水平標準作為遴選依據。要堅持以考生為中心,提前在“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和本單位網站公布調劑工作辦法,精準發布調劑要求,防止考生盲目報考。
三、調劑工作程序:
(一)符合調劑條件的考生自愿于3月26日后在中國研招網向我校提出申請。
(二)研究生招生辦公室下載考生報名,打印《調劑申請表》并分發給各培養單位。
(三)各培養單位根據《調劑申請表》的信息,可以采用電話溝通等方式判斷是否同意考生參與復試。
(四)如培養單位同意考生參加復試,需在《調劑申請表》上簽字蓋章 ,盡快返回給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五)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調劑申請表》再次審核后,在中國研招網上向考生發送復試通知。
(六)中國研招網網站以短信的形式向考生發送我校發出的復試通知(電話號碼為考生網上報名時自行登記的手機號)。
(七)調劑考生需要在我校發出復試通知后12小時內在中國研招網選擇“同意復試”或“拒絕復試”。如選擇“同意復試”,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和相應培養單位將準備該生相關復試材料。如選擇“拒絕復試”或在我校發出復試通知12小時后未回復,則視為該生自動放棄參加我校復試。
(八)調劑考生向我校提交調劑申請48小時內未得到我校的復試通知,考生可向其他招生單位提出調劑申請。
(九)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在中國研招網向擬錄取調劑考生發送“待錄取”通知(中國研招網向考生發送相關信息的短信)。
(十)調劑考生在我校發出待錄取通知后,需要在中國研招網選擇“同意待錄取”或“拒絕待錄取”,考生選擇其中任一項后均不能再做更改。如調劑考生在我校發出待錄取通知后,考生未在12小時內完成確認待錄取狀態,我校認為調劑考生自動放棄,此次考生調劑無效。
(十一)選擇了“同意待錄取”的調劑考生須本人到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辦理擬錄取手續。
四川師范大學
2019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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