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2019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2018〕5號)和上海市教育考試院相關文件精神,結合上海工程技術大學2019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破格復試條件及原則
1、第一志愿報考上海工程技術大學的考生,且只能在第一志愿報考專業進行破格復試。
2、初試總成績達到A類考生國家線,但初試公共科目單科成績不低于A類考生國家線5分。不允許多個單科同時破格。
3、申請破格的考生專業科目成績名列前茅或在科研、創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現或特殊才能。
4、工學學科、生源相對不足的學科、專業優先考慮破格復試。
5、合格生源(含調劑生源)充足的學科、專業一般不再進行破格復試,生源不充足的學科、專業不得片面為追求完成招生計劃降低要求。
6、已享受國家相關加分政策的考生不再進行破格復試。
7、破格復試按序進行。根據擬破格專業招生計劃,按照擬破格復試考生破格分數差值由少到多排序,按序確定參加破格復試名單。破格計劃不足時,破格分數少者先予破格,即單科成績與國家分數線差值小的考生先于差值大的考生進入破格復試,單科成績破格分數差值相同時,初試總成績高的考生先于總成績低的考生進入破格復試,總成績破格分數差值相同時,專業課成績高者優先。
二、破格復試程序
1、申請參加破格復試的考生應在規定時間內,向報考學院提出申請,學院對考生進行初步考核同意后,請考生填寫《2019年上海市研究生招生線下考生復試審批表》,該表及申請匯總名單報研究生處。
2、研究生處匯總各學院申請考生名單,進行資格審核,通過后由學院進行復試。
3、復試等相關工作參照上海工程技術大學2019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辦法。
4、復試合格后,破格復試待錄取名單經學校招生領導小組審議通過后,上報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審核,通過后予以擬錄取并公示。
三、破格復試錄取的有關要求
1、破格復試考生不得調劑。
2、擬破格復試考生應按所報考學院規定的時間、地點進行現場確認并參加復試,逾期不予受理。
3、參加破格復試的考生,資格審查、復試合格標準、體檢等相關要求等同于參加復試的一志愿合格考生。復試成績合格后,我校將根據教育部、上海市考試院的最終審批結果、復試成績、招生名額等因素,并結合公示情況,最終確定擬錄取名單。
4、監督、咨詢電話:
校紀檢監察處電話:021-67791256
研招辦咨詢電話: 021-67791223
5、本方案由上海工程技術大學研究生處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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