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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內各相關單位:
為切實做好我校2013年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及擬錄取工作,根據教育部和四川省招考委、四川省教育考試院有關文件要求,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我校2013年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及擬錄取工作實施辦法。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和教育改革發展綱要的要求,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和“按需招生、德智體全面衡量、科學選拔、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確保質量”的原則。
1、堅持復試的科學性。要積極采用綜合性、多元化的考察方式和方法,積極探索并遵循高層次專業人才選拔規律,使拔尖創新人才能夠脫穎而出。
2、全面考查,有所側重。要在德智體等各方面全面衡量的基礎上,突出對專業素質、專業能力、創新精神和綜合素質等方面的考核。
3、成績量化,或具有可比性。業務課及綜合素質考核須有量化結果;思想政治素質和身心健康狀況等不能量化的方面要做到可比較和判別,并有明確結論。
4、堅持公平公正。以提高人才選拔質量和維護教育公平為出發點和立足點,復試過程要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信息公開、監督機制健全。
5、以人為本、服務考生。要提高服務意識,尊重考生的人格,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
6、秉公辦事、遵紀守法,自覺抵制不正之風,維護招生工作的嚴肅性,保證研究生生源質量。
7、要充分發揮基層學術組織和研究生導師群在復試中的作用。
二、組織管理
1、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全校研究生招生復試及擬錄取工作的領導和統籌管理,審批招生錄取結果等;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負責制定復試及擬錄取工作總體方案,組織、協調、指導、檢查各學院各學科專業復試及擬錄取工作,匯總擬錄取材料;學校紀檢監察部門負責監督復試工作,受理考生申述;學校保密委員會辦公室負責指導與監督復試保密工作。
2、學校成立2013年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及擬錄取工作監督檢查工作組,負責全程監督、巡視、檢查各學院各學科專業2013年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及擬錄取工作情況。
組 長:馮曉云
副組長:劉國祥、劉濱
組 員:研究生院及紀檢監察處相關工作人員
3、各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單位研究生招生復試及擬錄取工作的具體實施,指導復試專家組進行相應的考核工作,協調復試工作所需要的人員、場地、設備、經費保障等。組長由各學院院長擔任;成員由學院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長、各系主任、學院黨組織負責紀檢工作的領導、1-2名專家組成。各學院同時要成立本單位2013年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及擬錄取工作監督檢查工作小組。
4、各學院按學科專業成立復試專家組,負責根據學科專業要求確定復試內容、試題和形式(口試、筆試或實踐環節的考核等),設組長一名,招生人數較多的學科專業,可以平行地組織若干個復試專家組,每個復試專家組成員至少由5名責任心強、教學經驗豐富、外語水平較高并具有副高級職稱及以上的教師擔任,同時至少要配備1名現場記錄工作人員。同一學科專業各復試專家組的復試時間、方式、程序、試題難度和成績評定標準等應統一。復試專家組是確保研究生生源質量的第一責任人。
三、關于復試工作
1、確定復試人選
(1)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將符合教育部《201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見附件一)的考生名單及其聯系方式等分別發放至各學院,并確定招生總規模(含推免生、單考生、專項計劃、學術學位、專業學位招生人數等)。
(2)第一志愿報考且初試成績符合教育部劃定的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的考生人數較多的學科專業,可在不低于教育部基本要求的基礎上以提高研究生生源質量為目標適當提高本學科專業復試分數線,但必須實行差額復試,差額復試比例不得小于1.2:1,提高后的復試分數線方案須經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審核通過后方可實施;除以成績要求以外,各學科專業可根據專業特點和培養需要提出復試的其他學術要求,但不得出臺歧視性規定。
(3)對于初試成績符合教育部確定的基本要求而不符合相應學院提高后的復試分數線要求,但具有特殊學術專長或具有突出培養潛質的考生,可按照如下程序申請復試:
①考生本人填寫《西南交通大學2013年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招生特別專長考生復試申請審批表》(見附件二),并將本人學士學位論文、參與科研、發表學術論文、出版專著、獲獎等情況的相關材料(復印件)及兩名相關學科專業副教授(副研究員)及以上職稱專家聯名推薦意見(見附件三)一并交所報考學院。
②各相關學院對考生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并在專門的地點對考生的上述申請材料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三個工作日,同時要在本單位網站上公布申請復試考生的姓名及其申請材料的公示時間、地點和反映意見的方式方法。
③公示結束后,由各相關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特別專長考生申請復試情況進行審議,審議通過的考生方可參加復試,同時將考生的相關材料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備案。
(4)破格復試嚴格按照教育部和四川省招考委、四川省教育考試院的文件規定進行。
(5)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應征入伍服役務兵役退役后的考生,三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可享受初試總分加10分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的政策。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項目服務期滿、考核稱職以上的考生,三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其中報考人文社科類專業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15分。符合復試加分政策照顧的考生須先向研招辦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并經審核通過后實施。
2、復試的基本要求
(1)所有擬錄取考生均必須參加復試;已經通過復試的推免生且所在招生學科專業同意不再復試的可以不復試,尚未參加復試或參加過復試但所在招生學科專業認為有必要再次復試的由所在學院通知其參加次復試。
(2)復試專家組成員須現場獨立評分,評分應有相應的辦法和細則,當場給出成績和評語;同一學科專業不同復試專家組間要確保復試的時間、方式、程序、試題難度和成績評定標準一致,確保公平、公正。
(3)根據教育部文件精神,復試試題及其標準答案和評分標準均系國家機密級材料,各學院要采取切實有效措施,做好相應的安全保密工作。
(4)復試過程中面試(口試)要做好詳細記錄(見附件四,由研招辦統一印制)。復試專家組須填寫每位考生的評語和給出評定的成績。復試完畢后試卷、考試提綱、復試記錄、成績評定表等至少要在各學院保存2年以備查。
(5)對于同等學力(含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參加復試的考生,復試時須加試與報考學科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其中筆試科目不少于2門,且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難易程度嚴格按本科教學大綱的要求掌握,加試時間為3小時,每科成績滿分為100分,不及格(低于60分)者不能錄取。學院須將加試成績及時通知考生,并將加試科目試卷及答卷至少保存2年以備查。學院報送擬錄取名單時須將加試成績一并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6)參加單獨考試、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招生計劃及調劑的考生,須與其他統考考生一起參加復試。
(7)復試結束后由各學院及時將復試成績和擬錄取結果通知考生本人。
3、復試內容
復試的基本內容應主要包含以下兩個方面:
(1)專業素質和能力。主要考查內容包括: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全面考核考生對本學科(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外語聽力和口語;創新精神和能力、專業興趣和素養等。
(2)綜合素質及能力。主要考查內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等(人事檔案審查或政審必須在發放錄取通知書之前完成); 本學科(專業)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協作性和心理健康情況;人文素養;舉止、表達和禮儀等。
對于全日制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和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的復試,要按照教育部提出的“分類復試,分別進行,各有側重”的原則和要求進行。對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的復試要突出對專業知識的應用和專業能力傾向的考查,加強對考生實踐和科研動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
要把誠信考核作為專項環節納入復試工作,強化對考生的誠信要求。
4、復試的形式
(1)筆試:主要為專業課測試。滿分100分,滿分非100分須換算成100分進行計算。
( 2 )實踐(實驗)能力考核:主要測試實驗和操作技能,或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滿分100分,滿分非100分須換算成100分進行計算。
( 3 )面試(口試):具體要求:面試(口試)時應針對考生的基礎知識、專業知識、科研成果、社會實踐、思想品德、人文素養、外語能力、創新能力、特殊才能等方面進行考察;每生面試(口試)時間不少于 20 分鐘;須對每位考生的面試(口試)情況進行詳細記錄;滿分100分,滿分非100分須換算成100分進行計算。
各學科專業在復試過程中要加強對考生外語能力的考核,對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至少要進行一次外語筆試或聽力、口語測試;外語測試成績應單獨計算,滿分100分,滿分非100分須換算成100分進行計算。
各學院可根據本單位各學科專業特點增加其他的復試方式,務必要確保“公平、公正、公開”。
5、復試的實施
(1)制定復試實施細則并公布。各學院要根據有關政策規定和本實施辦法,依靠基層學術組織和導師群,結合學科特點、培養目標和培養方案,研究制訂復試的要求、標準、方式、程序、外語聽力和口語測試以及相關科目加試、調劑辦法等,制定本單位2013年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及擬錄取工作實施細則(見附件五),堅決避免復試走過場。復試及擬錄取工作實施細則確定后,須在本單位網站上提前公布并周知考生。
(2)各學院將本單位2013年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及擬錄取工作實施細則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學校2013年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及擬錄取工作監督檢查工作組將安排專人全程監督、檢查、巡視各學院各學科專業的復試工作并現場做好記錄。經學校2013年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及擬錄取工組監督檢查工作組人員監督、檢查、巡視或經該小組同意不進行監督、檢查、巡視的復試方有效。
(3)各學院對所有參加復試工作的導師、工作人員進行招生政策、辦法和工作紀律等方面的培訓,使其明確工作程序和紀律、評判規則和評判標準;要明確招生導師在復試工作中的權利、責任和紀律,規范其工作行為,對不稱職的復試人員要及時更換。
(4)各學院按照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提供的復試名單通知考生參加復試,要確保通知到每位符合復試基本要求的考生,同時要及時將本單位復試基本要求告知不符合本單位復試基本要求的考生。
(5)考生信息采集及身份驗證:按照教育部和四川省招考委、四川省教育考試院的統一要求,對于未在西南交通大學考點(代碼:5102)參加考試的考生要在復試前進行指紋采集(時間:2013年4月7-12日、15-19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地點:九里校區逸夫館4205,研招辦將向每位完成指紋采集的考生發放一張帶有工作人員簽字章的資格審查表,考生須持此表參加相應學院的復試),對于在西南交通大學考點參加考試的考生已經采集指紋則不必再進行指紋采集;所有未進行指紋采集考生的復試及擬錄取一律無效。各筆試考場和面試小組要逐一核查本組考生的相貌、居民第二代身份證、復試信息表中照片三者的一致性,以防考生替考;對于有任何疑問的考生,學院要及時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進行指紋驗證和身份驗證。
(6)資格審查。對考生的資格審查是全日制碩士研究生錄取工作中的重要環節之一,審查工作主要由招生學院負責,審查相關要求詳見附件七,對于非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調劑考生均要提交由“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或教育主管部門等權威機構出具的學歷(非應屆考生)或學籍(應屆考生)認證報告。對于不符合教育部規定者不予復試,對于弄虛作假和考試作弊的考生不予復試。
四、關于調劑工作
1、對調劑考生的要求
(1)須符合招生簡章中規定的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2)初試成績必須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在調入地區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3)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
(4)考生初試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考科目原則上應相同,可按照從高到低的順序進行調劑,反之不可。
(5)第一志愿報考照顧專業(指體育學及體育碩士、中醫學、中西醫結合及醫學臨床碩士中的中醫類專業、工學照顧專業及工程碩士照顧專業,下同)的考生若調劑到其他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達到調入地區該照顧專業所在學科門類(類別)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第一志愿報考非照顧專業的考生若調入照顧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符合調入地區對應的調出專業學科門類(類別)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體育學與體育碩士、中醫學、中醫學與醫學臨床碩士中的中醫類專業、工學照顧專業與工程碩士照顧專業之間互調以照顧專業內部調劑的政策執行。
(6)第一志愿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審計專業學位的考生可以互相調劑,但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的考生也不能調入以上七個專業。第一志愿報考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的考生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的考生也不得調入該專業。
(7)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的考生不得調劑到該計劃以外錄取;未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的考生不得調劑為該計劃錄取。
(8)參加單獨考試(含強軍計劃、援藏計劃)的考生不得調劑。
2、第一志愿報考我校且初試成績符合教育部基本要求的考生人數充足的學科專業原則上不進行調劑。
3、第一志愿報考我校且初試成績符合教育部基本要求的考生人數不足的學科專業原則上優先在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中調劑。
4、為提高我校碩士研究生生源質量,各學科專業可考慮接收本科就讀于屬于國家重點學科專業、“985工程”或“211工程”高校考生的調劑復試;所有擬錄取調劑考生的初試總成績不得低于本學科專業擬錄第一志愿考生初試總成績的最低分。為確保生源質量,確保招生復試及擬錄取工作的平穩順利實施,各學院可在上述調劑復試要求的基礎上根據各學科專業的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調劑復試要求和辦法,務必要堅持以公平公正的方式選拔高質量生源為第一要務。
5、“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不得接收非第一志愿報考我校考生的調劑。
6、調劑指標:調劑的目的在于提高我校研究生生源質量,各學院擬錄取調劑考生的人數全部包含于本單位2013年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擬錄取總規模中,由各學院根據各招生學科專業的情況掌握。
7、根據教育部的安排和布置,201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非第一志愿報考考生調劑工作全部經由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的網上調劑系統進行,由各招生單位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歸口管理。為便于工作,所有各學院擬同意復試的非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申請調劑的考生須先經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審核,未經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審核通過的調劑復試行為一律無效,同時要嚴格按照復試錄取工作的日程安排進行,逾期則不再受理。第一志愿報考我校合格考生在校內調劑時,須由本人提出申請,經雙方學院(蓋章)簽字同意,由相關學院組織考生進行復試及擬錄取,但學院之間不得互相挪用招生指標。
8、調劑程序:
第一步:符合我校調劑要求的非第一志愿報考我校考生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http://yz.swjtu.edu.cn)上下載《西南交通大學2013年全日制碩士研究生調劑申請表(調入)》,填妥后將申請表、學歷或學籍認證報告及相關支撐材料交送或郵寄至各相關學院。
第二步:學院對材料進行初審,并將初審合格考生的調劑申請表及相關材料、本學院非第一志愿報考我校調劑考生表一并報送研招辦審核。
第三步:研招辦將審核通過后取得調劑復試資格考生的名單及有關材料反饋學院。
第四步:學院通知調劑復試考生到教育部研招信息網上調劑平臺(網址:http://yz.chsi.com.cn/sub/tiaoji.jsp )上填報調劑申請,并向調劑復試考生第一志愿報考高校發《西南交通大學關于調取2013年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招生擬錄取考生初試試卷的函》。
第五步:研招辦在教育部研招信息網上采集調劑復試考生數據。
第六步:相關學院通知考生參加復試。
第七步:通過復試的擬錄取調劑考生到教育部研招信息網上調劑平臺(網址: http://yz.chsi.com.cn/sub/tiaoji.jsp )上按照研招辦的要求完成調劑錄取相關手續。
五、關于復試費用的收取
按照《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四川省財政廳關于規范全省教育系統考試考務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通知》(川發改價格[2012]641號文件)的規定,每名參加我校2013年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的考生須交納復試費120元。為便于費用的交收,對于非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調劑考生的復試費用由相應學院直接收取;對于第一志愿報考我校參加復試的考生實行網上支付,具體流程如下。
第一步:登錄網上繳費平臺。
網址:http://202.115.65.201/payment/login.jsp
賬號:身份證號
密碼:初始密碼為111111
第二步:選擇支付費用。在“費用支付”——>“費用項列表”中選擇費用項,然后在“本次支付金額”欄內輸入支付金額(如不填寫默認為全額支付),然后點擊“支付”。
第三步:網銀支付。選擇“易寶支付”,然后根據自身情況選擇對應的銀行進行網上銀行支付。
第四步:打印憑據。支付成功后系統會自動跳出支付信息打印界面,打印完成后可憑此辦理相關手續。(該憑據可重復打印,方法為:登錄后進入“繳費歷史查詢”,在“打印訂單”處打印)
交費時間:2013年4月3日8:00-4月20日24:00,逾期不再辦理。
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須先交費后持打印的憑據到所在學院參加復試。如需交費正式收據,請持打印的憑據到相應學院領取。
考試復試所交復試費120元/人均用于復試工作的各項開支,全部由學院支配。復試工作結束后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協助按照學校規定劃撥至各相關學院。
六、關于體格檢查和思想品德考核工作
1、參加復試的所有考生須到學校醫院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意見》(教學[2003]3號)和四川省招考委、省教育廳《關于轉發<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的通知》(川招考委[2010]9)號)執行,各招生學科專業可結合本學科專業實際情況,提出體檢要求。由于正值學校教職工體檢,為避免過于擁擠,學校集中安排的2013年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體檢時間為2013年4月2、3、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和4月18-19日每天下午2:00-5:30,地點為九里校區校醫院,請考生予以理解并自覺排隊進行體檢,其余時間請盡可能于每天下午到九里校區校醫院體檢,體檢表直接在九里校區校醫院領取。
2、對復試考生進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是保證入學新生政治素質的重要工作環節,各招生學院必須認真做好:
(1)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嚴格遵循實事求是的原則;
(2)考核的內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工作學習態度、職業道德、遵紀守法等方面;
(3)復試名單確定后,學院應向考生所在單位函調人事檔案和本人現實表現等材料,全面審查其政治情況;
(4)考核的方式可采取“函調”或“派人外調”,同時在復試中組織思想政治工作部門、招生工作部門的干部、導師與考生面談,考核了解考生的思想品德表現。
七、關于擬錄取
1、各學院2013年擬錄取的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總人數不能突破學校下達的本單位招生總規模,其中擬錄取的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人數不能突破學校下達的本單位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總規模,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指標可調整到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使用,但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指標不得調整到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專業使用;推薦免試研究生招生指標、單獨考試招生指標、“少數名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等專項計劃招生指標不能挪用;錄取為保留入學資格的考生納入本單位當年的招生總規模。
2、推薦免試研究生和單獨考試擬錄考生不能更改專業。
3、教育部的規定:“少數名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擬錄取考生中屬于漢族的考生不能超過招生人數的10%,若各學院擬錄取該專項計劃中漢族考生的總人數超額,則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組織對擬錄取的漢族考生加試英語(考試時間3小時、滿分100分),并按照加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錄取人選。
4、各學院不得將未通過或未完成學歷(學籍)審核的考生列入擬錄取名單;凡未進行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未通過者一律不予錄取,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的(包括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填寫錯誤引起的)考生不予錄取,所有考生均不能修改報考信息,擬錄取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在入學報到時須取得本科畢業證,否則取消錄取資格。
5、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得錄取。
6、復試成績應由筆試、面試(口試)、實踐(實驗)能力考核、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成績組成,各項測試滿分為100分,各項成績所占權重由各學院根據各學科專業特點確定;所有擬錄取考生的復試成績必須大于60分,復試成績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錄取。
7、錄取總成績中初試、復試成績的比例由各學科專業根據本學科專業特點自行確定。錄取總成績(百分制)=初試成績(換算成百分制)*初試成績權重+復試成績*復試成績權重,以總成績為主要依據確定擬錄取名單;所有擬錄取考生的總成績必須大于60分,總成績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錄取。
8、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的兩門主干課程不計入總成績,但加試成績不及格者(低于60分)不予錄取。
9、各招生學科專業要在本單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按照學校下達的招生計劃,遵循德、智、體全面衡量的原則,根據考生成績(含初試和復試)、結合其平時的學習成績、科研創新潛質等業務素質、思想政治表現及身體健康狀況確定擬錄取名單。
10、各學院擬錄取名單確定后須按照附件十一的格式(同等學力考生加試信息按照附件十二的格式)連同附件十三的統計表一并報送研究生招生辦公室(紙質稿須經本單位分管學位與研究生教育工作領導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電子稿發至yzb@swjtu.edu.cn)。經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審核通過后統一在學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上開辟專欄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名單不得修改;名單如有變動,須對變動部分做出說明,并對變動內容另行公示7個工作日。各學院不得未經研究生院審核同意擅自公示擬錄取名單。
11、學院須及時將擬錄取結果通知考生。
12、確定碩士研究生導師時,對于校外兼職導師,相應學院必須配備一名校內碩士研究生導師作為合作導師,一并報研究生院。
13、對于不符合有關招生政策規定擬錄取的考生將取消其錄取資格,各相關學院不得再進行補錄;對弄虛作假和考試作弊者,無論何時,一經查實,即取消其錄取資格、入學資格或學籍。
八、復試及擬錄取工作日程
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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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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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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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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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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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開學校2013年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復試及擬錄取工作會議,安排部署有關工作,下達各學院初試成績符合教育部基本要求考生名單及招生指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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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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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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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學院制定本單位2013年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及擬錄取工作實施細則(附件五)并報研究生辦公室,同時在本單位網站公布各學科專業復試及擬錄取工作實施方案且周知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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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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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學院接收符合調劑要求的考生調劑申請,并對申請調劑考生材料進行初審,將初審合格考生的申請表(附件八)、匯總名單(附件九)及相關材料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復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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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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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2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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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將復審通過的申請調劑考生名單及相關材料反饋相關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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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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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1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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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學院根據復試名單通知考生(含符合要求的申請調復試劑考生)參加復試、完成復試及擬錄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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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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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2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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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學院確定本單位各學科專業2013年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擬錄取名單,并按照附件十一、附件十二、附件十三的格式報送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同時將附件二、附件三和其他復試及擬錄取相關工作材料一并提交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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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監督和復議
1、實行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各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要對復試過程的公平、公正和擬錄取結果全面負責,充分發揮領導小組在民主決策、嚴格把關等方面的作用;要完善對復試工作過程的監督,嚴肅處理違紀違規事件。
2、實行監督制度和巡視制度。研究生院、紀檢監察部門要對復試工作進行全面、有效監督;要選派專門人員到復試現場巡視、監督、檢查。學校設立2013年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及擬錄取工作舉報方式如下:
舉報郵箱:yzb@swjtu.edu.cn,jwbgs@swjtu.edu.cn
舉報電話:028-87601567、66366444、87600066;
受理部門:西南交通大學研招辦、紀委(監察處);
通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二環路北一段111號。
3、實行信息公布制度。復試基本要求、復試方案和實施細則、擬錄取工作辦法、擬錄取結果等信息要及時公布。
4、實行復議制度。各學院要提供舉報電子信箱、電話號碼、受理舉報部門及其通訊地址,保證考生舉報、投訴、申訴和監督渠道的暢通,受理投訴和申訴應規定時限。對投訴和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由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進行復議。
十、其它注意事項
1、各學院要按本實施辦法中各項規定按時保質保量做好2013年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及擬錄取工作,要確保復試及擬錄取工作平穩順利;要制定科學規范的復試、錄取辦法,嚴格按照程序操作,不得隨意調整;要建立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一旦發生自然災害或者其他突發時間,要迅速按照預案進行處置;
2、各學院在組織本單位復試及擬錄取工作中如遇特殊情況請及時與研究生招生辦公室(九里校區逸夫館4205,電話: 87634560、87601567)聯系。
3、堅持以考生為本的原則,要耐心細致地做好相應的工作。
4、錄取為定向或委培的考生須與定向(委培)單位簽定委托培養合同一式四份,一份由考生本人留存、一份由定向(委培)單位留存、另外兩份交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5、由學院向擬錄取的非定向、非委培考生所在單位發出調檔函,檔案接收單位為西南交通大學檔案館。
6、錄取工作結束后有關考生的材料歸檔:
每名考生必備的材料:①復試表(須明確錄取意見并加蓋學院公章);②體檢表;③有效身份證件(身份證、軍人證)復印件;④學歷證書復印件;⑤考生自述材料(包括政治表現、外語水平、業務和科研能力、研究計劃等)。
各相關學院須將擬錄取為“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的考生本人的《報考2013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碩士研究生考生登記表》、身份證和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碩士學位研究生定向協議書》(一式三份)收齊后一并交至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二O一三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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