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化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加大拔尖創新人才的選拔培養力度,根據《關于做好2020年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司函〔2019〕105號)和《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9年招收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函〔2019〕26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現將我校2020年接收校內外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研究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接收專業和擬招生計劃
1.我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各專業(080500材料科學與工程、082100紡織科學與工程、080200機械工程)均接收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直接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以下簡稱“直博生”),材料科學與工程專業擬接收人數為3人,紡織科學與工程專業擬接收人數為4人,機械工程專業擬接收人數為4人。
2.我校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除125100工商管理外)均接收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具體接收推免生專業、擬接收人數和基本學習年限詳見我校2020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和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
二、申請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具有較高的政治素質;
2.誠實守信,學風端正,無違法違紀處分;
3.取得本科就讀學校2020年教育部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資格的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
4.學術研究興趣濃厚,具有扎實的專業知識、較強的創新意識和創新能力、一定的學術研究基礎;
5.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我校有關學科的招生體檢要求。
三、申請和接收程序
1.9月22日開始,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推免服務系統”(網址http://yz.chsi.com.cn/tm/)開通推免生注冊、網上支付功能;9月28日開始,開通推免生報名功能;
2.9月28日前,學校研招網發布各學院復試實施方案;
3.10月8日前,我校接受推免考生在“推免服務系統”報名,推免考生按系統程序填報浙江理工大學直博生或碩士推免生招生志愿;
4.10月11日前,經我校招生學院審核,由學院通過系統向審核通過考生發送復試通知,考生通過系統接收復試通知;
5.10月18日前,各學院組織復試工作,具體復試時間以學院通知為準。復試日程安排將提前在校研招網公布。各學院將擬錄取推免生名單匯總上報研究生院。考生的擬錄取通知通過系統平臺發送,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通過平臺確認擬錄取信息,逾期作自動放棄處理。
四、復試組織
復試由各學院具體組織實施。學院綜合考核考生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創新能力、專業素養、綜合素質及身心健康狀況等方面情況,給出復試成績。
復試具體實施方案由各學院參照學校當年博士、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通知制定,報研究生院備案,并在接收工作開始前在校研招網對外公布。
體檢工作由各學院在復試階段組織進行。研究生院聯合校醫院落實考生的體檢工作。
五、復試須提交的申請材料
1.本人有效學生證、身份證復印件一份;
2.本科期間所有課程學習成績單復印件一份,須加蓋所在學校教務部門公章;
3.外語水平證明,如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或TOEFL、IELTS等合格證書或成績證明復印件一份;
4.大學期間各類榮譽及獎勵證明材料復印件一份;
5.在校期間參加學術科研、科技創新等科研活動,提供學術論文、專利等相關科研成果或科研活動的證明材料復印件一份;
6.《浙江理工大學招收攻讀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審查表》原件一份(格式請點擊下載),要求提前由考生所在學院的政治工作部門審查蓋章;
7.申請直博生的考生還須提供:報考學科(專業)領域內2位教授(或相當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推薦專家不包含報考導師)的推薦書(格式請點擊下載)原件一份。
注:考生參加復試時,在向招生學院提交上述1-5項材料復印件同時,須帶上原件以備審驗。
六、錄取
學院根據考生復試成績,按復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擬錄取名單,并報送研究生院。經研究生院審核通過的擬錄取名單在我校研招網公示10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學校將擬錄取名單上報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審批并報教育部備案。
七、學費和獎助體系
1.學費標準
(1)碩士推免生
學術型碩士、材料與化工、機械、能源動力、工程管理、電子信息、土木水利、翻譯碩士、法律碩士、應用心理碩士、社會工作碩士、新聞與傳播碩士、風景園林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8000元/生·年;
藝術碩士研究生(135107美術、135108藝術設計):12000元/生·年;
會計碩士:10000元/生·年。
(2)直博生
直博生學費最終以物價部門核準的收費標準為準。
研究生學費退費事宜,按《浙江理工大學研究生學費管理辦法(試行)》有關規定執行。
2.獎助體系
為了更好地幫助和扶持研究生在校期間安心學業,順利開展科學研究工作,學校建有完善的研究生獎助體系,包括國家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學業獎學金、崗位助學金(含助研、助教和助管等)、出國(境)交流學習資助、創新成果與競賽獎勵、專項獎學金等。
具體可參見《浙江理工大學2020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有關獎助體系內容。如學校有關獎助辦法有最新修訂,則參照最新修訂辦法執行。
八、其他
1. 若申請人有出現不符合國家研究生招生相關規定的情況,則取消其錄取資格。
2. 若申請人弄虛作假、違反招生規定、存在有違學術道德、專業倫理、誠實守信等方面的不當行為,一經查實,不論進入哪個階段,立即取消其錄取資格、入學的取消學籍,并通報申請人所在單位記入檔案。
3. 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參加全國統考,否則取消其推免錄取資格。
4. 擬錄取的推免生,在入學報到時未能獲得國家承認本科學歷和學位證書者,取消入學資格。
九、聯系方式
地址:浙江杭州下沙高教園區2號大街928號 浙江理工大學研究生院
郵編:310018
電話:0571-86843082
郵箱:yz@zstu.edu.cn
網址:http://gradadmission.zstu.edu.cn/
浙江理工大學研究生院
二〇一九年九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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