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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將于2019年12月21日(周六)至22日(周日)進行。本次青島市招生考試院報考點(3702)設市南、市北、李滄、嶗山4個考區,37個考點(見附件1),1037個考場。現將考試有關事宜和注意事項公布如下:
特別提示:本次考試實施考點封閉區和考場兩次安檢制度。各考點將在考場建筑物外設置考試封閉區,并在封閉區入口處實施首次安全檢查,嚴禁考生攜帶各種非考試物品進入考試封閉區。
一、考試時間及科目
08∶30~11∶30 |
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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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21日(周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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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政治理論
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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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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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22日(周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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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課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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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課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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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提前熟悉考點做好考試準備
考生可在12月20日(周五)下午16∶00-17∶00持準考證到所在考點周圍熟悉環境,了解考試相關要求,為保證考試安全考生只可在考點指定區域內查看相關信息和宣傳材料,不得進入考點,以免影響正常的教學秩序。
考試期間適逢寒冬季節,請考生關注天氣變化,及時增添衣物、注意保暖,盡早了解考點周邊交通情況,合理安排前往考點的時間,避免因天氣和交通原因造成誤考。
三、考點封閉區和二次安檢要求
嚴禁考生攜帶手機等各種無線通訊工具、書包、書本、手表、電子存儲記憶錄放設備、發送接收設備以及涂改液、修正帶等物品進入封閉區。請考生將攜帶的非考試物品自行在考試封閉區外妥善安排。因違反規定造成個人不能參加考試或物品丟失,后果由考生自負。
四、切實提高法律意識,遵規守紀,誠信應考
1.《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規定:一是將組織作弊、買賣作弊設備、買賣考題、替考等作弊以及幫助作弊行為納入刑法范疇;二是加重對非法出售、提供或竊取公民個人信息等行為的處罰力度;三是新增對偽造、變造或者盜用他人身份證件等替考行為的處罰措施。四是加大了對非法生產、銷售竊聽、竊照專用器材等作弊器材的行為的懲處力度。
2.《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中明確規定:考生只要將手機等通訊工具帶入考場,無論是否使用或者其中是否有與考試相關內容,認定為考試作弊,其所報名參加考試的各科、各階段成績無效。請考生務必認真學習,避免因不了解考試紀律規定給考試帶來損失,防止出現違規違紀行為。
3.9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聯合發布《關于辦理組織考試作弊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的,以代替考試罪定罪處罰。在“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嚴懲考試作弊行為。
4.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發布的《考場規則》對考試注意事項進行了詳細規定,考生務必提前學習,認真遵守執行。
5.為確保考風考紀,維護考試公平,各級招考部門加強考試安全保密、確保考風考紀、嚴查考試舞弊等工作進行了周密部署。考試均安排在國家教育考試標準化考場,所有考點均配備手機屏蔽儀、無線電設備檢測設備和金屬探測器、身份證識別設備,同時開通電子監控系統、實施動態人臉識別;市無線電管理部門將對考點內及周邊進行全方位的監控;檢查人員將對各考點進行駐點巡查,嚴厲查處違紀作弊行為。忠告極個別企圖作弊的團伙和個人,勿心存僥幸。
市招生考試院投訴值班電話:85786201。
祝廣大考生取得優異成績!
附件1:青島市招生考試院報考點(3702)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點一覽表
附件2:考場規則
青島市招生考試院
2019年12月14日
附件1
青島市招生考試院報考點(3702)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點一覽表
考點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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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點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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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青島第一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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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南區單縣路4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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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青島第二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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嶗山區松嶺路7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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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實驗初級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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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南區太平路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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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青島第三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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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滄區永平路5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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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外事服務職業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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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北區延安路9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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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青島第十六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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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北區鞍山路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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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青島第十七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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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北區杭州路8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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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華夏職業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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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北區嘉善路4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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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經濟職業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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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北區海泊橋15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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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滄口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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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滄區臨汾路10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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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青島第二十四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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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南區云南路28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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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青島第二中學分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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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南區江西路7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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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青島第二十六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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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南區京山路1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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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旅游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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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北區延安一路2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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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烹飪職業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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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北區平安路24號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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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電子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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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南區新昌路3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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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幼兒師范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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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北區延安三路8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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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商務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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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南區貴州路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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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青島第三十七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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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北區上海路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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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青島第三十九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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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南區登州路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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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藝術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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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滄區九水路17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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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青島第五十三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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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北區南京路31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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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城市管理職業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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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北區河清路4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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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青島第五十八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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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滄區九水路2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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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青島第五十九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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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南區延安三路21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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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青島第六十一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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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滄區東山三路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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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青島第六十二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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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滄區萬年泉路5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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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青島第六十三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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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滄區虎山路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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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李滄區實驗初級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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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滄區九水東路24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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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青島第六十六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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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北區杭州路3號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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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財經職業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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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滄區京口路7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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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第二實驗初級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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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北區銀川西路23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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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青島第六十七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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嶗山區海爾路1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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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青島第六十八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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嶗山區九水東路61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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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高新職業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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嶗山區勁松七路21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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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外貿職業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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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滄區巨峰路20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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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恒星科技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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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滄區九水東路58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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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考場規則
一、考生應當自覺服從監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監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履行職責,不得擾亂考場及其他相關工作地點的秩序。
二、考生憑本人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按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進入考點后,按規定時間進入考場,不得在考場外逗留,應當主動配合監考員按規定對其進行的身份驗證核查、安全檢查和隨身物品檢查等。
三、考生只準攜帶規定的考試用品(如黑色字跡簽字筆、鉛筆、橡皮、繪圖儀器等)或招生單位在準考證上注明的所需攜帶的用具。不得攜帶任何書刊、報紙、稿紙、圖片、資料、具有通訊功能的工具(如手機、照相設備、掃描設備等)、具有存儲、編程、查詢功能的電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帶等物品進入封閉區、考場。
考生在考場內不得傳遞文具、用品等。
四、考生入場后,對號入座,將準考證、有效居民身份證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核驗。準考證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均不得涂改或書寫。考生領到答題卡、答題紙、試卷后,應當在指定位置和規定的時間內準確清楚地填涂姓名、考生編號等信息,考生將條形碼在試卷上取下后粘貼至答題卡指定位置。凡漏貼條形碼、漏填(涂)、錯填(涂)或者字跡不清的答卷將影響評卷結果,責任由考生自負。
遇試卷、答題卡、答題紙等分發錯誤及試卷字跡不清、漏印、重印、缺頁等問題,可舉手詢問;涉及試題內容的疑問,不得向監考員詢問。
五、開考信號發出后,考生方可開始答題。
六、開考15分鐘后,遲到考生不準進入考場參加當科考試,交卷出場時間不得早于當科考試結束前30分鐘。考生交卷出場后不得再進場續考,也不得在考試機構規定的區域逗留或者交談。
七、考生應當在答題紙的密封線以外或者答題卡規定的區域答題。不得用規定以外的筆和紙答題,寫在草稿紙或者規定區域以外的答案一律無效,不得在答卷、答題卡上做任何標記。答題過程中只能用同一類型和顏色字跡的筆。
八、考生在考場內須保持安靜,不準吸煙,不準喧嘩,不準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準夾帶、旁窺、抄襲或者有意讓他人抄襲,不準傳抄試題、答案或者交換試卷、答題卡、答題紙,不準將試卷、答卷、答題卡、草稿紙故意損毀或帶出考場。
九、考試結束信號發出后,考生應當立即停筆并停止答題。
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的試卷和答題卡放在桌上,由監考員逐一收取。自命題科目,由考生將試卷、答題卡、答題紙(或者答卷)裝入原試卷袋內并密封。經監考員逐個核查無誤后,方可逐一離開考場。
十、考生應認真遵守考試紀律和考場規則,服從考務工作人員管理,不得有違紀、作弊等行為,否則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以及《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等予以嚴肅處理,并將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涉嫌違法的,移送司法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等追究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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