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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教育部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視頻會議精神,有效應對新冠肺炎疫情,保障師生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穩妥做好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20〕4號)、《吉林省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組織實施方案》(吉招委字〔2020〕3號)要求,為做好我校2020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特制定本辦法。
一、復試錄取原則
1.堅持安全第一原則。按照國家、吉林省及我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嚴格落實復試期間疫情防控措施,切實保障考生及我校師生員工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根據疫情形勢下復試辦法的變化,加強違規違紀監督檢查,防范招生錄取風險,確保復試招生考試安全。
2.堅持公平公正原則。按照教育部《關于做好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的通知》《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等文件要求,嚴格考生資格審查、嚴格復試過程管理、嚴肅考風考紀,確保復試工作公平公正。
3.堅持科學選拔原則。遵循高層次專業人才選拔規律,科學制定復試方案,科學設計復試內容,嚴格復試考核標準,堅持全面衡量、綜合評價、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確保碩士研究生招生質量。
二、組織領導
1.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統籌協調招生計劃、復試、調劑和錄取工作,集體決策重大問題。組建技術保障小組、后勤保障小組、輿情監測小組等。
技術保障小組:由信息化中心、南京南軟科技有限公司等人員組成,負責網絡遠程復試所需要的軟硬件條件,掌握軟件操作流程,培訓復試教師,開展網絡復試演練,負責網絡安全穩定,及時處理復試過程中的技術問題。
后勤保障小組:由后勤保障處等人員組成,負責復試場地安排、衛生消毒等疫情防控工作。
輿情監測小組:由宣傳部、安全保衛處等人員組成,負責考生、家長、社會群體等關切熱點問題的監測和掌握。
監督檢查小組:由紀委、監察處等人員組成,負責復試錄取程序、保密規定、廉潔廉政等的監督檢查。
2.學院成立由院長、黨委書記等組成的復試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按照《延邊大學2020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章程及專業目錄》,落實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決定,組織學科制定復試辦法、日程安排等,開展復試考生資格審查。
3.一級學科組建由二級學科主任等組成的一級學科復試工作小組,落實學校學院決定,部署復試具體工作。根據實際需要,一級學科可組建由5名具有副高級及以上職稱教師組成的二級學科復試工作小組。與復試考生為親屬及血緣關系的,不得參與復試錄取工作。復試工作小組負責召開會議,制定難度適中、數量充足的復試試題,制定考核評價標準,接受招生過程中考生提出的質疑。每個復試工作小組安排復試助理1人,負責考生聯絡、復試演練、網絡設備維護、突發應急事件處理等。
三、進入復試的基本要求
1.考生必須符合《延邊大學2020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章程》《延邊大學2020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規定的報考條件和要求。
2.考生的初試成績必須符合《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中的B類考生分數線。進入復試考生比例,按學校發布學科招生計劃的120%進入復試。
3.尊重考生志愿,原則上按考生報考的專業(領域)安排復試。
四、復試準備工作
1.命制復試試題。學科參照初試自命題工作有關規定命制復試試題,建立復試試題庫,試題應盡可能采用綜合性、開放性的能力型試題。學科做好復試命題的保密工作,嚴格做好試題命制、保管等環節管理工作。
2.審查考生資格。學院資格審查小組在復試前,按照招生章程及招生專業目錄要求和審查內容,對考生進行資格審核,考生資格審查匯總表由審查人簽字后存檔。
考生須通過復試平臺提供如下材料的照片或掃描件:
(1)居民身份證;
(2)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準考證;
(3)應屆畢業生的學生證或《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和成績證明;
(4)往屆考生的畢業(結業)證書或《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5)國外學歷考生的學歷認證報告;
(6)學科要求的其他材料。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取消復試資格:
(1)資格審查不合格者;
(2)材料造假或不符合要求者;
(3)居民身份證、準考證、畢業證的照片與本人不相符者;
(4)不符合《延邊大學2020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章程》《延邊大學2020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要求條件者。
五、復試方式、內容及要求
1.復試方式。我校采取在線面試的方式進行復試(取消筆試),平臺選用南京南軟科技有限公司的復試視頻面試平臺。
2.復試內容。復試采用結構化即時問答形式進行,包括專業素質和能力測試、綜合素質和能力測試、外語聽說能力測試,主要考査考生的基礎知識、邏輯思維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分析解決問題能力、創新潛質、思想道德品質等綜合素養。
(1)專業素質和能力測試。考察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測試本專業(領域)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專業(領域)發展動態的了解,評估在本專業(領域)的發展創新能力。考核應涵蓋與原有復試筆試內容相關的綜合性、開放性的能力型試題(不得脫離專業目錄中公布的考試范圍)。
(2)綜合素質和能力測試。考核考生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包括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考核考生在本專業(領域)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情況;考察考生的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協作性、人文素養及心理健康情況等。
(3)外語聽說能力測試。考核考生外語的聽說能力,其中報考外國語專業的考生必須增加第二外國語的口語和聽力測試。
(4)同等學力考生加試。同等學力考生在完成上述三項測試后,還須加試兩門課程。加試課程以面試形式進行,每門100分,低于60分不予錄取。
3.復試要求。同一專業(領域)的復試方式、時間、難度和評定標準要統一,每位考生的復試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復試小組對每位考生的作答情況進行現場記錄并妥善保存,復試全程將錄音錄像。復試期間,復試小組成員注意言行規范,嚴禁做任何與復試無關的事情。
六、考試成績
1.復試成績滿分200分,其中專業素質和能力100分、綜合素質和能力50分、外語聽說能力測試50分。合格分數線為120分,復試分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
2.考生總成績為100分,其中初試成績占70%,復試成績占30%。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相加之和,為招生考試總成績。
(1)初試滿分為500分專業的總成績計算公式:
總成績=(初試總成績÷5)×70%+(復試成績÷2)×30%
(2)初試滿分為300分專業的總成績計算公式:
總成績=(初試總成績÷3)×70%+(復試成績÷2)×30%
3.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七、關于調劑
生源不足的學科(類別)、專業(領域),原則上在校內合格生源中調劑錄取。調劑考生須滿足下列條件:
1.必須符合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B類考生分數線);
2.必須符合我校招生章程及招生專業目錄中規定的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3.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考科目原則上應相同;
4.第一志愿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的考生,在滿足調入專業報考條件的基礎上,可申請相互調劑,但不得調入其它專業,其它專業考生也不得調入以上專業;
5.報考臨床醫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關政策調劑到其他專業,報考其他專業(含醫學學術學位)的考生不可調劑到臨床醫學專業學位;
6.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的考生不得調劑到該計劃以外錄取,未報考的不得調入該計劃錄取。
7.所有調劑考生必須通過教育部指定的“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網址http://yz.chsi.com.cn)進行網上調劑,否則無效。(各加分項目考生、享受少數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
學校每次開放調劑系統持續時間不低于12個小時。對申請同一專業、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將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遴選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不以考生提交調劑志愿的時間先后順序等非學業水平標準作為遴選依據。
考生調劑志愿鎖定時間為24小時。鎖定時間到達后,如學校未明確受理意見,鎖定解除,考生可繼續填報其他志愿。
八、關于錄取
1.學科根據招生計劃及考生總成績擇優確定錄取名單。調劑考生單獨排序,根據調劑計劃按總成績擇優錄取。
2.復試合格但未被錄取的第一志愿考生,在學校調整招生指標時,按總成績排序依次錄取。已通過“調劑服務系統”被其他高校“待錄取”且未在我校規定時限解除“待錄取”的考生視為自愿放棄,不予錄取。
3.考生體檢工作由各學院在新生報到后組織進行。
九、信息公開
1.學校及時發布復試錄取實施辦法、學科專業招生人數及參加復試考生名單,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各科成績、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復試、調劑、錄取等信息。
2.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在復試結束后三天內,通過延邊大學研究生院主頁對擬錄取考生名單公示10個工作日。期間如有變動,在對變動部分做出說明后另行公示10個工作日。
3.學校開通咨詢及申訴渠道。考生對復試、錄取結果提出質疑時,可在公示期內向學校提出咨詢和申訴,電話(0433)2732079。
十、違規處理
1.對在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中違反考試管理規定和考場紀律,影響考試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試工作人員及其他相關人員,一律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嚴肅處理。
2.對在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中有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招生管理規定行為的相關單位及其招生工作人員,一律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嚴肅處理,并追究直接責任人員的責任,造成嚴重后果和惡劣影響的,還將按規定對有關責任人實行問責。
十一、其他
本辦法及未盡事宜由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研究生院
2020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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