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函〔2019〕6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20〕4號)等相關文件的具體要求,保證復試工作的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學性,經南京大學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議通過,對我校2020年碩士生招生錄取工作提出以下意見:
一、復試分數線
2020年碩士生的錄取工作繼續堅持按需招生、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保證質量、擇優錄取的原則,繼續按照學科門類和專業學位類別確定我校復試基本分數線,在教育部專項招生計劃中的學科及項目的復試分數線單列。
各院(系、所)在達到我校復試基本分數線且生源充足的情況下,可根據本學科、專業特點、生源情況、招生計劃、復試考核工作需要等,精準劃定各專業復試分數線。請各院(系、所)在規定的時間內向研究生院提交本單位復試分數線,經研究生院審核通過后予以公布。
二、復試人選
各院(系、所)要在符合我校復試基本分數線(或本單位復試分數線)的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復試名單,進行差額復試,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1.2:1。
各院(系、所)在確定復試名單時應統籌考慮復試人數、招生計劃、招生規模。招生計劃和招生規模依據2020年的招生章程和招生目錄、各院(系、所)的發展需求及培養條件、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和招生規模、近兩年的生源結構、培養質量、就業率等確定,招生計劃應包括推薦免試生、統考生、聯考生、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考生、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等。
三、復試形式
根據疫情防控要求和學校的實際情況,2020年我校碩士研究生復試采用遠程網絡復試形式。
四、復試考核
復試是進一步考察考生是否符合碩士生培養要求的重要環節,該環節主要是加強對考生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知識水平、創新能力、專業素養、協作精神和綜合素質的考核。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內容應當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各院(系、所)必須嚴格遵循實事求是的原則認真做好考核工作,對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各院(系、所)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認為有必要對考生再次復試,須報研究生院備案。
各院(系、所)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復試過程的安全、公平、科學和復試結果全面負責,指定專人全程參與復試工作并對復試過程進行監督。復試期間,學校派專人到復試場所巡察。
有關復試組織、具體要求、計分辦法等問題,參見《南京大學2020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復試辦法》(附件)。各院(系、所)應按照教育部和學校相關規定制定院(系、所)復試錄取實施細則,經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審議通過后報研究生院備案,在復試時間前一周左右向社會公布并嚴格執行。
五、時間安排
1、確定復試名單。請各院(系、所)在規定時間將擬復試名單報研究生院批準。未經研究生院同意,一律不準自行通知考生參加復試。
各院(系、所)復試名單確定后,盡快將復試通知(須注明本單位不同專業的復試時間、人數、科目、程序、排序辦法以及同等學力加試辦法等)、復試名單(含復試專業、姓名、考生編號、初試成績等信息)報研究生院招生辦備案后,在本院(系、所)網站對外公布,并通知復試考生。通知考生工作須于各院(系、所)復試時間前完成。
2、復試時間。我校原則上將于5月8日至15日開展復試工作,各院(系、所)在此時間段內確定具體復試時間并報研究生院備案。
六、校內保障機制
1、各院(系、所)根據國家、教育部、江蘇省、南京市以及南京大學防疫要求做好面試現場的衛生防疫工作,在校醫院等部門的保障指導下開展相關工作。
2、各院(系、所)組織復試工作須做好面試小組的人員排查、場地安排等工作。安排各專業復試時,遵循錯時錯峰、分時分批原則,有序安排各專業遠程復試工作。參加復試的工作人員及專家等進校須符合返校工作要求。
3、復試小組在各院(系、所)指定場所進行,通過網絡對考生進行遠程復試,學校信息化建設服務管理辦公室、教育技術中心等部門對網絡和設備予以保障支持,確保復試工作順利進行。
4、復試錄取期間涉及疫情防控事項,各院(系、所)須及時向所在單位的公共衛生領導小組匯報。
七、錄取工作
1、擬錄取公示。各院(系、所)擬錄取名單,須由院(系、所)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組長或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長(系主任、所長)審查,經簽名加蓋公章后報研究生院。經研究生院審核后,各院(系、所)在網上進行公示。研究生院在全校招生工作結束后,對我校本年度擬錄取名單進行公示。
2、我校不接收破格和調劑申請。符合全國最低復試基本要求(按照報考志愿所屬的學科門類)、沒有被我校錄取的考生,可以自行聯系調劑到其它招生單位。
3、調檔審查。對擬錄取為非定向碩士生的考生,須向所在單位調取人事檔案進行審核,必要時派專人去所在單位了解情況。要加強對考生思想政治品德及現實表現的考核,把具有正確的政治方向作為選拔人才的重要標準。對在職人員要注意考察其工作態度和工作實績,對應屆畢業生要注意其在校時的表現和平時學習成績。
4、我校全日制定向生源和非全日制生源均需簽訂定向培養協議方可錄取。各院(系、所)擬錄取名單確定后,要及時配合研究生院簽定相關協議書,完善錄取手續。
5、發錄取通知書。錄取名單經教育部審批及所需各項手續完備后發通知書,手續不完備者一律不發錄取通知書。
6、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錄取資格無效。
八、其他
1、保留入學資格。符合我校錄取要求的考生,除入選研究生支教團計劃和思政預備計劃的推薦免試生以外,原則上不再同意保留入學資格。對同意保留入學資格者,可先工作1-2年,再回來攻讀碩士研究生,此名單與擬錄取碩士研究生名單同時上報,并計入今年的招生計劃和招生規模。
2、宿舍安排。學校資產管理處接受家在南京市城區以外的全日制學生在基本修業年限內提交住宿申請,并安排和管理。住宿者須繳納住宿費。
3、關于非全日制碩士的學費標準及入學后的相關政策情況詳見南京大學2020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各院(系、所)要加強對碩士研究生錄取工作的領導,認真執行有關碩士研究生錄取工作的各項規定,堅決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風,對違反招生錄取規定、弄虛作假和嚴重失職者,將追究其責任,并根據不同情況作出嚴肅處理。
附件1:南京大學2020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復試辦法.doc
南京大學研究生院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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