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考試招生是國家選拔高層次專門人才的重要途徑,復試是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在此鄭重提示各位考生:
要切實增強法治觀念,提高法律意識,自覺尊法守法,誠信考試。
根據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依法均構成犯罪,處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根據2019年9月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組織考試作弊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在研究生招生考試中“組織考試作弊”“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試題、答案”等情形,均應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條規定之一的“情節嚴重”,將依法從重追究刑事責任。
考生在參加我校所組織的復試活動過程中,包括復試資格審核,以及復試面試、筆試等各環節,必須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和復試工作人員指令進行操作。對于前述所有工作環節,我校均全程予以錄音錄像,并按相關規定予以留存、備查;對于考生而言,前述過程中除通過手機等移動通訊設備或電腦端登錄微信,并僅使用微信中的“視頻通話”功能外,考生不得攜帶、使用任何其他資料、設備和軟件,包括對上述過程進行錄音、錄像、拍照或截屏,否則一經查明,將根據具體情節認定為考試違規或作弊。
我校在認為有必要時,可依據《招生管理規定》對相關考生再次復試。
入學后3個月內,我校將按照有關規定,以復試工作中所留存的錄音錄像等材料為依據,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如發現考生存在替考、作弊等違規、違法甚至犯罪行為,即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取消錄取資格,并將相應情況記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
中國青年政治學院
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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