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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試是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中進一步考察考生綜合素質和能力的重要環節,是保證生源質量的關鍵環節,是錄取工作的重要依據。根據教育部和陜西省教育考試院、陜西省招生委員會辦公室關于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的相關文件精神,為完善復試錄取規則,規范復試錄取程序,嚴格執行國家招生政策和規定,維護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良好信譽,不斷提高復試質量,促進我校研究生教育事業健康持續協調發展,特制訂本辦法。
一、指導思想和原則
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和科學選拔原則,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選拔,確保質量,按需招生,寧缺毋濫;堅持選拔具有突出創新能力及潛力、具有特殊學術專長人才的原則;堅持在復試錄取過程中,切實做到以人為本,尊重考生,服務考生的原則。
二、組織管理
學校按照上級文件要求成立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根據教育部及陜西省相關規定負責制訂學校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的工作辦法及程序,組織開展學校研究生復試錄取的各項工作,監督、檢查復試程序執行情況等。
各招生單位成立以主管研究生工作的負責人為組長的復試錄取工作小組,組長要對本單位的復試錄取工作全面負責;同時還應加強對參與復試錄取工作教師的選聘、培訓等管理,要對參與人員進行政策、業務、紀律等方面的培訓,明確工作紀律和工作程序、評判規則和評判標準;要強化參與工作教師的公平意識、責任意識、業務意識和保密意識。
各單位成立碩士研究生分專業復試小組(含思想政治及品德考核)、紀律監督小組、安全保衛小組和技術保障組,統籌安排,分工協作,確保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公平、公正、公開進行。
三、復試要求與程序
(一)參加復試考生名單的確定原則
1.一志愿復試考生名單的確定
依據教育部關于碩士研究生擴招工作的相關要求及下達我校的增量計劃,結合各招生專業初試成績分布、上線生源情況等因素,學校在招生簡章公布的招生計劃基礎上,對部分全日制專業學位增加招生計劃(分專業新增招生計劃見附件二,新增招生計劃與招生簡章公布的計劃均用于錄取一志愿考生)。
復試名額確定原則:非全日制各招生專業、音樂學院各招生專業復試名額按2020年各專業招生計劃(簡章計劃+新增計劃)160%的范圍確定;其它各招生專業(單獨考試、少數民族骨干專項計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除外)按2020年各專業招生計劃(簡章計劃+新增計劃)120%的范圍確定。實行差額復試,復試名單(見附件一)根據各專業復試名額從上線考生中按初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
2.調劑考生(含校內、校外調劑)復試名單的確定
各招生單位根據國家文件精神以及《陜西師范大學2020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工作辦法》,可擇優遴選部分調劑考生參加復試,調劑復試名單由各單位復試錄取工作小組確定。
3.各單位根據上線考生情況,在不超過招生簡章所列招生總數的情況下,可對本單位分專業招生指標進行調整,調整方案報研招辦批準后方可實施。
(二)復試資格審核
本年度復試資格以教育部學籍學歷校驗結果為依據,未能通過學籍學歷校驗的,須在復試前將教育部認證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報告發送給學院研究生秘書。
(三)復試內容和形式
每個招生單位應成立各學科專業的復試小組,每個復試小組不少于5人,小組成員須現場獨立評分,復試小組組長須對復試成績負責。各復試小組應嚴格遵守《陜西師范大學2020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小組工作規范》,強化研究生導師在復試中的責任和權利,并接受學校監督。
1.復試內容包括以下部分:
(1)綜合素質考核及心理健康測評,結果為合格或不合格;(2)專業綜合情況面試,總分150分(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會計碩士、旅游管理碩士綜合情況面試總分150分,其中思想政治理論考核50分,專業知識考核100分);(3)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總分50分。
①綜合素質考核包括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本專業之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情況、事業心和責任感、人文素養、舉止表達和禮儀等,其中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被列在第一位;心理健康測評主要考察心理素質及性格、意志狀況等。
②外語類專業考生須參加第二外國語口語及聽力測試。
③對報考學術型研究生的考生要加強專業能力、能力傾向、創新精神、創新能力和綜合素質等方面的考查。
④對報考專業學位研究生的考生要突出對專業知識的應用和職業能力傾向的考查,加強對考生實踐經驗和科研動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同時還應注重對考生興趣、愛好、特長及就業意向等方面的考查。
⑤同等學力考生(包括成人應屆本科畢業生)還須加試涵蓋本專業本科階段兩門主干課程的考試(筆試,滿分100分,考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
2.復試形式
本年度碩士研究生復試(一志愿考生復試、調劑考生復試)采用網絡視頻遠程面試,復試平臺主要采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研發的復試平臺,復試工作均由各招生單位負責,具體要求見學院復試方案。面試應全面考查考生的創新能力和專業素養,面試時間應適當(不少于20分鐘)。對復試內容有特別要求的招生單位應按照招生簡章所公布的內容及要求進行。
各招生單位應嚴格復試過程管理,建立“三隨機”(隨機確定考生復試次序、隨機確定導師組組成人員、隨機抽取復試試題)工作機制。復試試題在啟用前和使用過程中屬于機密材料,各單位在命題后應指定專人負責保管。
復試全程要錄音錄像。復試工作結束后,評分記錄和復試過程影像資料要交學校研招辦集中統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動。
(四)復試成績
1.復試總成績滿分為200分,其中專業綜合面試滿分150分,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50分。
2.復試總成績必須按百分制折算并經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長簽字蓋章后報研招辦。
3.復試成績具有否決權。復試時專業綜合面試低于90分,以及綜合素質考核及心理健康測評結果為不合格者均視為復試不合格;復試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
四、錄取
(一)錄取原則
錄取工作嚴格執行“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確保質量、寧缺毋濫”的原則,擬錄取考生必須參加復試且成績合格,凡未參加復試或雖然參加復試但復試成績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同時,復試時必須考核和了解考生綜合素質、心理健康,考核不量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二)錄取步驟
1.確定擬錄取公示名單
①專業綜合情況面試、綜合素質考核及心理健康測評合格的一志愿考生最終錄取成績按以下計算公式計算確定:
最終錄取成績=初試總成績(百分制)×55%+復試總成績(百分制)×45%。
②調劑生(含校內、校外調劑)的最終錄取成績以復試總成績(百分制)為準,不加初試成績。
③專業綜合情況面試、綜合素質考核及心理健康測評合格的調劑(含校內、校外調劑)考生按“復試總成績(百分制)”進行排名。
最終錄取成績由各招生單位認真計算并復核,及時經研招辦審核后向考生公布,并將復試成績登記表的電子版及紙質版(簽章)報研招辦。
確定擬錄取名單時首先按照考生最終錄取成績(調劑考生按復試總成績)由高到低排序,確定擬錄取人員公示名單及遞補錄取人員(均按順序),交研招辦審核通過后,由招生單位及時向考生公布該兩類人員名單。研招辦對擬錄取公示名單進行不少于10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無異議的考生確定為擬錄取考生。擬錄取考生辦理相關錄取手續。
遞補錄取:①表明考生處于遞補狀態,只有排在前面的擬錄取考生放棄后,才有機會進行依次遞補,由遞補錄取轉為擬錄取(招生單位或研招辦通知考生并經過公示)后,再辦理相關手續。遞補考生也可進行校內或校外的調劑工作。②處于遞補狀態的考生選擇是否調劑或繼續等待轉為擬錄取考生,完全由考生自主決定。
2.錄取類別選擇
擬錄取考生可選擇非定向或定向培養方式,選擇非定向的考生須在8月30日前將本人人事檔案轉入陜西師范大學;選擇定向的考生須在6月10日前與本人工作單位、陜西師范大學簽訂定向培養合同(一式五份),逾期則視為非定向考生。選擇定向的考生錄取類別不得更改為非定向,畢業后回原單位就業。(定向培養合同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相關下載”欄目中下載)
3.單獨考試考生的復試錄取
①單獨考試考生的復試分數線為:初試成績總分不低于290分,政治、外語不低于40分,業務課不低于75分。
②復試結果分為合格或不合格,各招生單位上報復試結果,由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確定擬錄取名單。
③被擬錄取的單獨考試考生,一律以定向培養方式錄取,并須與原工作單位(報考時填寫的單位)簽訂定向培養合同(一式五份),在6月10日前寄送到我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否則取消擬錄取資格。
4.“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簡稱少干計劃)考生的復試錄取
①少干計劃考生復試名單確定原則:少干計劃分數線在報考學科線基礎上,總分降10分;單科成績小于等于200分的,單科降5分;單科成績等于300分的,單科降10分。
少干計劃各專業招生計劃根據報考人數、各學科分數線、上線情況綜合確定,復試名單按各專業招生計劃(附件三)120%的范圍確定,實行差額復試。復試名單根據各專業復試名額從上線考生中按初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復試結果分為合格或不合格,各招生單位上報復試結果,由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確定擬錄取名單。
②復試內容、復試形式、復試成績與最終錄取成績參照普通一志愿復試考生。
③被擬錄取的“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考生,一律以定向培養方式錄取,并必須在6月10日前簽訂《國家定向培養計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在職考生或非在職考生)定向協議書》(一式五份),同時須交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否則,取消擬錄取資格。(定向培養合同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相關下載欄目中)
5.“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的復試錄取
①“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的復試分數線為:
根據全國分數線中A類考生分數線,初試成績總分不低于相應學科分數線30分(管理類聯考的總分不低于總分20分),單科滿分小于等于200分的,單科降10分,單科滿分等于300分的,單科降20分;除管理類聯考專業外,其他專業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不低于全國分數線中的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考生進入復試的分數線(總分不低于248分,單科滿分等于100分的不低于30分,單科滿分大于100分的不低于45分)。
“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各專業招生計劃根據報考人數、各學科分數線、上線情況綜合確定,復試名單按各專業招生計劃(附件四)120%的范圍確定,實行差額復試。
②復試內容、復試形式、復試成績與最終錄取成績參照普通一志愿復試考生。復試結果分為合格或不合格,各招生單位上報復試結果,由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確定擬錄取名單。
6.按照國家文件,可享受初試加分政策的考生,須于本辦法公布后10日內將本人相關證明材料電子版發送至研招辦郵箱(yjsc4@snnu.edu.cn),審核結果將通過郵件反饋給考生和相應學院。
7.體檢:確定為初步擬錄取人員必須在當地二甲以上醫院體檢,體檢結果郵寄至各招生單位秘書處登記,凡不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考生,我校可取消其擬錄取資格。
8.確定擬錄取名單
各招生單位主管領導根據復試辦法、招生計劃,審核各復試小組擬錄取數據,審核無誤后由主管院長簽字、蓋章后報研招辦復核,復核無誤后正式確定擬錄取名單。
9.確定錄取名單
擬錄取人員經公示無異議且通過陜西省和教育部錄取檢查合格后,正式確定為我校2020年碩士研究生,學校將按照錄取名單發放碩士研究生錄取通知書。
10.調檔
被錄取為非定向培養形式的考生,我校在發放錄取通知書時向考生發放調檔函及政審表,政審表從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相關下載”中“其它資料”中下載,考生人事檔案和政審表應在入學前郵寄或送到各招生單位研究生輔導員處。
所有被錄取的研究生,報到注冊后三個月內,學校將會對考生的人事檔案和政審表等方面進行審查,審查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錄取資格。
五、調劑復試錄取
1.我校部分招生計劃缺額(含一志愿缺額及推免生接收計劃缺額)可通過接收調劑的方式組織復試、錄取,具體調劑工作安排見《陜西師范大學2020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工作辦法》。
2.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的考生不得調劑到該計劃以外錄取;未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的考生不得調劑為該計劃錄取。
3.參加單獨考試的考生不得調劑。
六、疫情防控
本著廣大師生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第一位的原則,堅持安全第一、生命至上,各招生單位在學校防疫工作指揮部的指導下,嚴格落實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實做好復試過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須采取的主要措施:復試前,各單位要做好人員排查,所有持工作人員必須持“綠碼”,進入所在樓宇前須安排專人檢查掃健康碼;確認參與復試人員近14天未離開西安,身體健康,無發熱發燒癥狀;復試場所通風良好,復試專家、工作人員確保1米以上間隔距離;復試前要對復試場地進行衛生消毒;按照錯時錯峰工作要求,不同學院、不同專業要分時、分批有序安排復試。如遇突發事件,各單位務必于第一時間上報研究生院及學校疫情防控指揮部,并按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做好相應處置。
七、其他
1.各招生單位的復試錄取工作必須做到三公開,即復試要求和復試辦法公開、復試成績公開、擬錄取名單公開。各單位應在復試前一周將各專業復試計劃在本單位網站公布,同時將復試計劃電子版發送至研招辦郵箱,由研招辦報陜西省招辦備案。
2.各單位應在復試結束、相關材料經研招辦審核通過后盡快向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公布復試成績及擬錄取結果。
3.復試過程中,要嚴格按照規定的程序實施,要充分體現公平、公正、公開的復試錄取原則,要加大招生工作的透明度,嚴肅招生紀律,若有違紀的單位或個人,學校將嚴肅處理,并根據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責任。
4.各單位應于6月10日下午5點前將考生復試材料報研招辦。
5.各單位報送的材料必須打印,不能用手工填寫。
6.研招辦電話:029-85310346,郵箱:yjsc4@snnu.edu.cn
研究生院
2020年5月9日
附件
【1.陜西師范大學2020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名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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