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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教育部《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函〔2019〕6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20〕4號)、《中山大學關于做好2020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等相關文件精神,結合疫情防控要求及電子與信息工程學院各學科專業(方向)考生實際情況,制定本方案。
一、復試分數線和復試名單
1.復試線劃定原則
報考電子與信息工程學院且初試成績符合我校2020年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復試基本分數線基本要求者,按學科和專業初試總分從高到低的順序,學術學位按照1:1.7、專業學位按照1:1.2的公開錄取數與參加復試數比例劃定復試線。2020年電子與信息工程學院各專業(方向)復試分數線為:
專業代碼 |
專業名稱 |
方向代碼 |
方向名稱 |
復試分數線 |
||
總分 |
政治/外語 |
業務課 |
||||
080300 |
光學工程 |
69 |
不分方向 |
350 |
50 |
60 |
080900 |
電子科學與技術 |
02 |
電路與系統 |
335 |
50 |
60 |
080900 |
電子科學與技術 |
03 |
微電子學與固體電子學 |
330 |
50 |
60 |
081000 |
信息與通信工程 |
69 |
不分方向 |
315 |
50 |
60 |
085400 |
電子信息 |
01 |
光學工程 |
340 |
50 |
60 |
085400 |
電子信息 |
02 |
電子與通信工程 |
370 |
50 |
60 |
085400 |
電子信息 |
02 |
電子與通信工程(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1人) |
320 |
40 |
60 |
085400 |
電子信息 |
03 |
集成電路工程 |
300 |
50 |
60 |
2.初試成績符合電子與信息工程學院復試分數線要求者,按學科方向總分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本學科方向參加復試的考生名單,復試名單見附件1。
3.各專業(方向)擬招生人數如下,將根據情況調整,最終以實際錄取人數為準。
學科專業(方向)代碼 |
學科專業(方向)名稱 |
總計劃 |
已招推免生 |
公開招考計劃 |
備注 |
080369 |
光學工程 (不分方向) |
15 |
12 |
3 |
|
080902 |
電子科學與技術 (電路與系統) |
40 |
26 |
3 |
|
080903 |
電子科學與技術 (微電子學與固體電子學) |
11 |
|
||
081069 |
信息與通信工程 (不分方向) |
33 |
24 |
9 |
|
085401 |
電子信息 (光學工程 ) |
22 |
6 |
16 |
|
085402 |
電子信息 (電子與通信工程) |
48 |
13 |
35 |
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1名 |
085403 |
電子信息 (集成電路工程) |
80 |
13 |
67 |
|
二、考生材料準備
(一)資格審查材料
1.身份證原件正反面。如果身份證丟失,可以用臨時身份證(在有效期內)或戶籍所在地派出所開具的戶籍證明(貼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蓋騎縫章)。曾經更改過姓名或身份證號的考生,需提供戶口本或公安局開具的證明。
2.初試準考證。
3.學籍學歷證明(往屆考生須提交《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應屆生須提交《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辦理方式詳見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xlcx/bgys.jsp)。
4.本科階段學習成績單原件或復印件(原件應加蓋學校教務管理部門公章,復印件須有“原件復印”并加蓋原件存檔單位公章)。
5.應屆生提供學生證。
6.往屆畢業生提供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畢業證書丟失的提供“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
7.凡于境外獲得的文憑須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認證報告。
8.在讀研究生需提供培養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9.“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還應提交本人《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
(二)綜合評價材料
根據復試要求,學院加強對考生既往學業、一貫表現、科研能力、綜合素質和思想品德等情況的全面考察,請考生提供大學學習成績排名、科研成果、競賽獲獎、社會服務等相關補充材料,作為復試綜合評價的評分依據。考生填寫《中山大學電子與信息工程學院復試綜合評價表》,表格包含以下內容:
1.本科期間專業學習情況:大學成績單、大學成績排名(排名/人數)、獎學金獲得等情況;
2.參加科技創新或科研情況:論文發表情況、參加科研項目情況、獲得專利情況、競賽獲獎情況等;
3.社會實踐情況:包括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參加社會服務情況。
表格填寫的內容全部要提供相關的證明材料。
提交材料要求:以上材料分別設立文件夾,以“資格審查材料”、《中山大學電子與信息工程學院復試綜合評價表》、“復試補充證明材料”命名,每個文件夾里面的材料按照順序排列(如1.身份證及照片、2.學生證或學歷證明、3.成績單),并將所有的材料打包壓縮按照“考生編號+專業(到具體方向:如電子信息:集成電路)+姓名”命名。請復試考生于5月16日前按照要求將以上材料的原件掃描件或照片電子版的形式,發送郵件至gongjie2@mail.sysu.edu.cn郵箱,入學復查時核對原件。不符合報考條件者將被取消復試資格。資格審查材料恕不退回。資格審查未通過的考生將取消復試資格。
三、復試方式、內容及評分
(一)復試方式
1.復試方式:網絡遠程復試。
2.復試總分:復試總分占入學總成績的50%。
3.考核時間:每位考生的復試總時間不少于20分鐘(含20分鐘)。
4.復試日期:5月16-18日,具體的時間由專門工作人員通知到學生個人。
5.考核辦法:以面試為主。復試小組對參加復試的考生進行逐個考核,考生當場回答問題,必要時,復試小組成員會就相關問題進一步提問。
(二)復試內容
復試考核內容由綜合評價、外語應用能力測試、專業能力及綜合素質考核三部分構成。
1.綜合評價(100分,占復試成績的20%)
考查內容:結合考生大學學習成績、科研成果、競賽獲獎、社會服務等相關資料,對考生既往學業、一貫表現、科研能力、綜合素質和思想政治素質等情況進行全面考察。
考查形式:復試專家根據考生提供綜合評價材料評分。
2.外語應用能力測試(100分,占復試成績的20%)
考試內容:重點考查考生外語應用的基本能力,是否具備本專業研究生入學的基本要求。
考試形式:考生隨機抽取題目,閱讀并回答問題,復試專家可以進一步提問,通過問答互動試考生的外語聽力和口語水平。
3.綜合素質考核(300分,占復試成績的60%)
考核內容:重點考查考生思想政治素質;考生對專業理論及相關知識的掌握是否扎實、深厚和寬廣,是否具備本專業碩士研究生入學的基本要求;考查考生的知識結構、實踐(實驗)能力、綜合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創新能力等。
考試形式:考生隨機抽取題目,閱讀并回答問題,復試專家可以進一步提問。試題主要以綜合性、開放性能力型試題為主。
(三)考生復試注意事項:
考生需提前仔細閱讀《中山大學2020年碩士研究生網絡遠程復試流程及復試系統使用指南(考生版)》,按照要求準備,遵守具體工作人員的指引。
1.學院安排專門工作人員通知考生復試的相關事項,請考生確保預留在報考信息中的手機號碼暢通,如有更改,請致電020-39943320,研究生秘書龔老師;
2.面試過程中確保預留在報考信息中的手機號碼保持暢通,以便緊急情況聯絡使用(該手機不能出現在復試畫面,僅供緊急情況聯系使用);
3.提前打印《中山大學2020年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考生誠信復試承諾書》,在備考時使用;
4.考生復試不得由他人替考,也不得接受他人或機構以任何方式助考。復試期間視頻背景必須是真實環境,不允許使用虛擬背景、更換視頻背景。復試過程中禁止錄音、錄像和錄屏,禁止將相關信息泄露或公布,若有違反,視同作弊。
5.復試前按要求安裝調試好設備。考生端兩臺設備開啟攝像頭,電腦自帶攝像頭對準考生本人,另一部電腦或手機攝像頭從考生后方成45°拍攝。要保證考生本人和復試屏幕能清晰地被復試專家組看到。考生面試時正對攝像頭保持坐姿端正。雙手和頭部完全呈現在復試專家可見畫面中。復試過程中,本人全程出鏡,不得離開座位。考生五官清楚顯露,以保證通過人臉識別驗證及全程實時監考,發際不得遮蔽耳朵,不得戴帽子、口罩等;桌面除筆記本電腦、鼠標和學院要求的其他物品,不得出現其他任何物品(包括手表、手機、水杯、筆袋、鼠標墊等)。
5.復試平臺賬號由本人嚴格保管,不得透露給任何人。
(四)復試分組安排
1.按照學科(方向)分類,根據考生初試成績隨機分組,分組時減少初試成績差異性,保證均衡性。小組內的面試順序由考生抽簽決定。
2.學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生復試工作小組和研究生復試小組。研究生復試小組負責實施復試的面試工作。面試小組由5名教師組成,其中研究生導師一般不少于3人,并設組長一名,組長對復試的各個環節負責。復試小組下設秘書3名,為復試提供技術支持、后勤保障、溝通聯絡,確保復試順利、安全、有效的開展。
3.同一專業有多個面試小組的,由面試組長抽簽確定復試考生組別。面試開始后,面試組長不能再組織討論,各面試教師獨立打分。
(五)考核評分
每位考生復試結束后,由復試小組成員現場獨立為考生評分。復試小組成員各自評分的算術平均值為該考生的最終復試成績。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四舍五入。
四、復試成績
1.復試成績和初試成績相加,即為入學考試總成績,復試成績和初試成績各占總成績的50%。
2.各招生學科方向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擬錄取名單。總成績同分情況下按照初試成績排序。
學術學位及專業學位考生的成績分別排序,分別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擬錄取名單。
3.有以下情況之一的考生,不予錄取:
(1)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不合格;
(2)未參加復試或復試不合格(復試成績低于300分為不合格);
(3)未按規定參加復試者;
(4)復試過程中弄虛作假者或者不遵守考試紀律者;
(5)政審不合格。
入學后3個月內,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學資格或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4.按照研究生院有關規定,電子與信息工程學院碩士生招生實行差額復試,如有以上5種不予錄取的情況,可能出現擬錄取考生不足的情況。這種情況下,從相近專業進入復試名單且未在第一志愿專業錄取的考生中按照總成績(初試+復試)排名高低調劑錄取。
5.原則上不接收校外調劑。
6.關于校內跨院系調劑:未被電子與信息工程學院擬錄取的考生,若自愿調劑到校內其他招生單位,填寫《中山大學2020年校內不同院系之間調劑考生審批表》向電子與信息工程學院提出調出申請,按調入單位要求參加其考核。已辦理調出的考生(以研招辦在《中山大學2020年校內不同院系之間調劑考生審批表》上的審批意見為依據),原則上不能再調回電子與信息工程學院錄取。
7. 關于往校外調劑
未被我院擬錄取的考生,若自愿調劑到中山大學以外其他研究生招生單位,應達到《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符合教育部有關調劑的規定辦理調劑。
五、信息公布
電子與信息工程學院將及時在學院網站上公布復試錄取方案、分學科專業(方向)的擬招生人數、復試考生名單、復試安排、調劑信息、復試結果等信息。對參加專項計劃、享受初試加分或照顧政策考生的相關情況,在公布考生名單時將進行說明。
復試結果報學校審核后公布。
擬錄取名單經審核后將在中山大學研究生招生網上統一進行公示。
六、復試錄取工作紀律
1.參與復試的教師姓名不予提前公布;
2.在復試過程中,參加復試的教師不接受考生提供的任何其他背景材料或推薦信函,不對考生做出與復試錄取工作相關的承諾;
3.復試全程錄音錄像。面試進行時,面試教師不能從事與面試無關的活動。錄音錄像由學院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門集中統一保存一年后,安全銷毀,錄音錄像內容嚴禁外泄;
4.評分記錄和考生作答情況要交學院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門集中統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動。
七、網絡遠程面試公平性保障措施
(一)加強對考生身份的審查核驗,嚴防復試“替考”。
(二)采取“三隨機”的工作機制:隨機確定考生復試次序、隨機確定復試小組、隨機抽取復試試題,加強復試過程規范管理。
(三)復試過程全程錄音錄像,事后回放復查。加強復試過程監管,嚴防復試弄虛作假、徇私舞弊。
(四)學院成立復試巡查組,對學院復試過程進行線上和現場巡查。加強復試紀律要求,確保公平公正。
在復試錄取過程中,對于違反規定、弄虛作假、嚴重失職的單位和個人,將進行責任追究。
八、其他事項
1.中山大學研究生院將根據上級統一工作安排開通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通知書郵寄地址校對系統,擬錄取的考生可通過該系統進行郵寄地址校對及修改,屆時請關注中山大學研究生招生網。
2.本辦法未盡事項,以中山大學研究生院相關文件為準。
九、咨詢、申訴及監督
(一)咨詢
電子與信息工程學院研究生工作辦公室
電話: 020-39943320
郵箱:gongjie2@mail.sysu.edu.cn
(二)申訴
電子與信息工程學院
電話:020-39943312
(三)監督
中山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電話:020-84111686,84113696
郵箱:yzba@mail.sysu.edu.cn
電子與信息工程學院
2020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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