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熱烈歡迎你們在湖南報考2021年碩士研究生,預祝取得好成績。在網上確認前,根據教育部的報考程序和文件規定,提醒你們注意以下事項:
1、網報信息必須是本人的真實信息,不能弄虛作假。因信息錯誤導致不能參加考試或復試錄取的,責任自負。
2、電子版誠信考試承諾書在網報時已經點擊確認,簽署承諾書是誠信考試的保證,請珍惜個人名譽,遵守考試紀律。
3、今年我省對報名信息施行網上確認,所有網報成功且繳費的考生均須通過網上確認審核報考資格。網上確認上傳資料時間:11月3-6日,超過時間系統將拒絕接收。請各位考生按照“湖南省2021年碩士生招生考試網上確認的公告”要求和各報考點的網上確認要求及時上傳規定的資料原件照片。
4、考生可通過電腦和手機上傳有關資料。網上確認網址:https://yz.chsi.com.cn/wsqr/stu,手機通過二維碼登錄。具體要求請考生查看中國研究生招生網https://yz.chsi.com.cn/。
5、我省為所有參加考試的考生統一配備了作答工具,除有特殊要求的科目,考生不得自帶作答工具,否則將按違規處理。
6、準考證實行網上打印,請你們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陸教育部研招網查詢考試信息,下載打印《準考證》。提醒大家注意保存密碼信息。
7、2015年開始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第二百八十四條,對“在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其他幫助、向他人非法出售或提供考試試題答案、代替他人或讓他人代替考試”的行為明確了法律處罰。2019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聯合對外發布《關于辦理組織考試作弊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對在高考、研究生考試以及司法考試等4大類“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嚴厲懲治考試作弊犯罪。在此特別提醒大家為了自己的前途和信譽,不要心存僥幸考試作弊。
8、作弊考生的作弊情況將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按照規定,認定考試作弊的考生,通知單將寄到本人學習或工作單位,由本單位進行相應處罰。作弊情節特別嚴重的考生還將停止其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1至3年。
最后,再次提醒注意報考點的具體規定,以免耽誤考試,并祝大家現場確認過程順利。
二O二O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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