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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做好我校2021年藥學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的復試錄取工作,根據教育部《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關于做好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1〕2號)等文件精神和湖北省招辦相關指示要求,結合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實際,特制訂本方案。
一、總體原則 >
(一)堅持以人為本原則。把廣大師生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第一位,統籌考慮疫情防控要求和人才選拔需要,確保復試工作的安全性、科學性和公平性。
(二)堅持公平公開公正原則。加強復試組織管理工作,明確主體責任,規范復試過程,深化信息公開,強化監督管理,暢通咨詢投訴渠道,切實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提高招生復試管理服務水平。
(三)堅持以質量為核心原則。優化人才選拔機制,充分發揮和規范基層學術組織和導師群體在人才選拔中的作用;加強對考生思想品德、科研能力、綜合素質等情況的全面考查,做到科學選拔、擇優錄取、寧缺勿濫。
二、組織管理
學校成立2021年藥學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指導、組織和協調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包括復試分數線的確定、復試錄取方案的制定、復試過程的監管和擬錄取名單的審定等。
(一)領導小組名單
組長:吳基良
常務副組長:李岱
副組長:鮑翠玉、閔清
組員單位:研究生處、藥學院、學校辦公室、紀委監察處、宣傳部、信息中心、校醫院、保衛處。
(二)領導小組下設若干工作組
1.組織協調組:辦公室設在研究生處,負責研究生復試錄取各項工作的組織協調,對參加復試考生進行資格審核及擬錄取名單匯總公示上報。
2.復試錄取組:辦公室設在藥學院,藥學院是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的責任主體,負責制定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成立學院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小組組長由主持院部行政工作的院長擔任,小組成員須選拔政治素質高、業務能力強、思想作風過硬的教師,另設秘書1名,負責復試錄取工作記錄和協調安排有關事宜。院部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復試人員的培訓、命題、考試、評分、記錄和擬定錄取考生名單等工作。
3.監督宣傳服務保障組:由學校辦公室、紀委監察處、宣傳部、信息中心、校醫院、保衛處組成。紀委監察處負責對復試錄取工作進行全程監督,確保招生錄取工作公平公正、平穩有序;宣傳部、信息中心負責復試錄取工作宣傳引導、輿情監控、網絡復試技術支持及實操演練;校醫院負責體檢審核和復檢;學校辦公室、保衛處負責復試期間的疫情防控指導和安全保衛工作。
三、復試前準備工作
(一)復試分數線的確定與公布:根據國家分數線和有關招生政策,確定和發布我校復試分數線。
(二)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的制定與公布:藥學院制定并發布《湖北科技學院2021年藥學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研究生處制定并發布《湖北科技學院2021年藥學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復試預調劑公告》。
(三)復試人員培訓:研究生處、藥學院采取會議和復試現場模擬操作的形式,對參加復試的教師和相關工作人員進行政策、業務、紀律等方面的培訓,使其明確工作紀律和工作程序。
(四)復試考生情況調研和防疫指導:經資格審查,對符合復試條件的考生,研究生處將通過研招平臺發送復試通知,并聯系、了解、指導考生的防疫工作。參加復試的考生憑本人身份證、復試通知、綠碼、行程碼、健康承諾書進校。考試過程中,參加復試的所有人員必須檢測體溫、佩戴口罩,并注意保持安全工作距離。
四、復試工作
(一)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我校一志愿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按2021年教育部統一劃定的A類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下稱國家分數線,即初試總分299分,政治41分,英語41分,業務課123分)執行。
“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包括調劑生)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為初試總分≥150分,英語≥27分。
調劑生初試成績基本要求按照教育部《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相關規定執行。
(二)初試總分加分政策:我校嚴格執行教育部的加分政策,對相關考生進行資格審查。具體政策如下:
1.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2.高校學生應征入伍服現役退役,達到報考條件后,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納入“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招錄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在部隊榮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報考條件的,可申請免試(初試)攻讀碩士研究生。
3.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項目服務期滿、考核稱職以上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其中報考人文社科類專業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15分。
加分項目不累計,同時滿足兩項以上加分條件的考生按最高項加分。請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務必在提交資格審查材料時將加分相關證明材料一并提交,我校將對證明材料進行嚴格核實。初試總分加分后達到我校復試分數線要求的考生,才有資格參加復試。
(三)資格審查
1.復試報到:報到地點為湖北科技學院研究生處(行政樓5005室),聯系電話:0715-8250870,0715-8250857。
2.資格審查:按照教育部要求,研究生處協助藥學院在復試前對參加復試的考生采取“四比對”(報考庫、學籍學歷庫、人口信息庫、誠信檔案庫數據比對)等措施,加強對考生身份審核,嚴防“替考”。
審查材料包括考生的準考證、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應屆本科畢業生提供學生證或學籍證明)、大學期間成績單,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綜合評價表(附件1);考生還可提供發表學術論文和各類獲獎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等。
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還需提供《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原件及復印件。
符合加分政策的還需要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以上資格審查材料請復試考生準備好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復印件須給研究生處留存備查。
凡未進行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未通過的考生一律不能參加復試。
(四)復試方式:可采用現場復試或者網絡遠程復試,具體形式以藥學院的復試實施細則為準。
復試前,將與考生簽訂誠信考試承諾書,進行人證比對,采取“三隨機”(采取隨機選定考生次序、隨機確定導師組組成人員、隨機抽取復試試題)的方式,加強過程監管,嚴防“作弊”。復試時,實行“一崗多控、多崗監督”,復試全程錄音錄像,并錄制存盤,秘書做好簽名登記和面試情況記錄工作。紀委監察處、研究生處負責對復試錄取工作進行全程監督、管理。
(五)復試比例:復試采取差額形式,原則上復試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具體情況結合招生計劃和生源等情況。
(六)復試時間地點:3月-4月,具體時間和地點由藥學院安排確定。
(七)復試費用:免費。
(八)復試內容及成績:
1.復試內容包括專業英語筆試、專業知識筆試和綜合素質面試三部分,主要通過統一筆試、現場問答等形式,加強對考生外語能力、專業能力、德智體等綜合素質和能力的全面考查,面試考核時間一般為每名考生20分鐘。考核具體內容等見藥學院制定的《湖北科技學院2021年藥學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
2.同等學力考生復試時需加試專業基礎,以筆試的方式進行。加試科目成績低于60分,視為復試不合格,不予錄取。加試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
3.復試成績:復試成績=專業英語筆試(20%)+專業知識筆試(30%)+綜合面試(50%),總分100分。復試成績不合格(低于60分),原則上不予錄取。
五、調劑工作
(一)基本調劑條件
按照教育部《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函〔2020〕8號)所列的基本調劑條件,結合學校實際情況,考生符合以下條件方可調劑:
1.符合我校2021年藥學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簡章中規定的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2.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初試成績(含單科及總分)須達到2021年A區國家線。
3.第一志愿報考專業與調入專業相同或相近,應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
4.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相同。
5.符合“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報考條件的考生,申請調劑到我校“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初試成績要求為總分≥150分,英語≥27分;
(二)調劑程序
1.研究生處在“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和學校網站上公布調劑辦法和相關要求。
2.考生必須登錄教育部指定的“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提交調劑申請。
3.研究生處查看調劑考生材料,下載學籍學歷審核數據,按照同批次初試成績擇優遴選的方式,確定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并向考生發送復試通知。
4.復試結束后,研究生處通過調劑系統將擬錄取考生置待錄取標志,考生需在系統中確認錄取。
六、錄取工作
(一)總成績合成:總成績=初試成績/5*50%+復試成績*50%
(二)錄取原則:
1.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予錄取:
(1)資格審查不合格者;
(2)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3)復試成績低于60分者;
(4)體檢不合格者;
(5)同等學力考生加試成績低于60分者。
(三)破格復試和錄取:我校不進行破格復試和錄取。
(四)錄取方式:我校將按同復試批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方式進行錄取,同批次總成績相同的考生則按初試成績排序錄取,錄滿為止。
(五)擬錄取公示:擬錄取名單需經研究生處審核后方可公示,公示時間不得少于10個工作日。擬錄取名單中應包含有考生考試編號、初試成績、復試成績、總成績、擬錄取專業等信息。公示期間名單不得改動。若需改動,須將改動原因及改動內容上報并對改動部分做出說明,改動內容另行公示10個工作日。
七、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內容應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對考生在報考時填寫的考試作弊受處罰情況進行認真核查,將考生誠信狀況作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
擬錄取名單確定后,研究生處向考生所在單位函調人事檔案和本人現實表現等材料,全面審查其政治思想情況。函調的考生現實表現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檔案所在單位的人事、政工部門加蓋印章。
八、健康檢查
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鑒于疫情防控特殊形勢,考生須在復試前提供縣級及以上醫院體檢證明的復印件(體檢項目見附件2)。開學后,校醫院將統一組織進行體檢,體檢不合格者取消錄取資格。
九、信息公開
研究生處和藥學院將在網站主頁上對復試錄取工作信息全程公開,接受考生和社會的咨詢、監督。
(一)招生錄取信息全程公開。及時發布復試錄取方案、實施細則、復試名單、復試成績以及擬錄取名單等信息。
(二)實行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學校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對復試過程的公平、公正和復試錄取進行全面領導、組織、協調和監督,藥學院具體負責復試錄取工作的實施。
(三)實行監督制度和巡視制度。學校紀委監察部門將對復試錄取工作進行全面、有效監督。
(四)考生咨詢及投訴渠道。學校紀檢監察處和研究生處開通電話和郵箱,保證投訴、申訴和監督渠道的暢通。對投訴和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由學校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責成相關單位進行復議。
湖科2021年藥學研考招生復試QQ群:535893747
研究生處投訴電話:0715-8250870,0715-8250857;
郵箱:603787885@qq.com;
學校紀檢監委投訴電話:0715-8338002;
郵箱:hkjwjc8338002@sina.cn。
附件:
1.湖北科技學院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綜合評價表
2.湖北科技學院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健康體檢必須檢查項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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