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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塔里木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的相關要求,為保證人文學院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科學規范、公平公正,特制定本方案。
一、組織管理
學院成立由主管研究生工作領導任組長的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小組,負責對學院復試工作的領導和統籌管理,制訂學院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辦法,組織開展學院復試錄取各項工作。加強對復試期間疫情防控工作的組織領導,嚴格遵循教育部和自治區關于高校復課復學疫情防控標準要求,從嚴精準做好復試期間疫情防控工作。
復試錄取工作成立復試小組,在學校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和學院復試錄取工作小組的指導下具體實施面試和專業知識、能力等考核。復試小組負責確定考生面試和專業知識等考核的具體內容、評分標準、程序,并具體組織實施。
二、工作要求
(一)安全性。把廣大師生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第一位,嚴格落實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場地安排、衛生消毒、模擬預演、提醒考生復試期間自我防護等工作。為確保安全,今年學院研究生復試全部采取網絡遠程復試方式。
(二)公平性。采取有效措施,加強組織管理。嚴格審查考生資格,嚴格復試過程規范管理,做好網絡遠端防作弊技術保障,嚴肅考風考紀,確保復試公平公正。
(三)科學性。要針對遠程復試、學科專業特點和辦學特色,精心設計復試內容,確?己丝茖W有效。
三、復試要求
(一)強化復試考核
學院本著科學的人才選拔理念,堅持能力與知識考核并重,著力加強對考生創新能力和專業素養的考查;注重考生一貫表現,既重視初試成績,也重視既往學業表現和潛在能力素質。充分發揮和規范導師群體在復試選拔中的作用,進一步明確導師群體的學術權力和責任,提高導師群體科學規范選拔人才的能力,不斷提高人才選拔質量。
(二)進一步加強制度建設和管理工作
學院嚴格遵守復試錄取工作制度和程序,健全導師集體決策和監督機制,規范復試工作人員的工作行為。抓好人員管理,遴選責任心強、學術水平高、品行端正的人員參與復試工作,保證人才選拔質量。嚴肅招生紀律,堅決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風,切實維護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維護復試錄取工作的權威性和嚴肅性。保證復試錄取工作每個環節責任到人,對違反招生工作紀律的單位和個人,要及時發現、堅決糾正、嚴肅處理。
(三)復試資格審核
1.復試資格
考生需提供復試審核材料: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表、誠信承諾書、準考證、身份證正反面、學生證或畢業證、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需提供“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近期一寸免冠照片電子版,報名時未通過學籍學歷校驗的考生需提供學信網上的學籍學歷在線驗證報告。
根據實際情況提供復試參考材料:本科學習成績單(應屆)或畢業論文摘要(往屆)、科研成果及獎勵證書或專家推薦信。
以上材料復試期間提供照片或掃描件,開學報到時核查原件,如有不符,取消錄取資格。獲得復試資格的考生需主動配合學院工作人員,按要求完成復試場地和設備設置。
遠程復試要會同技術平臺提供方,積極運用“雙機位”、“人臉識別”、“人證識別”等技術,加強對考生身份的審查核驗,嚴防復試“替考”。在復試前復試小組根據學歷學籍核驗結果對考生的居民身份證、學生證或學歷學位證書、學籍學歷驗證報告等進行嚴格審查核驗,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
2.加分資格
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高校學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達到報考條件后,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在部隊榮立二等功及以上,符合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報考條件的,可申請免試(初試)攻讀碩士研究生。
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項目服務期滿、考核稱職以上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其中報考人文社科類專業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15分。
加分項目不累計,同時滿足兩項以上加分條件的考生按最高項加分。所有加分人員名單以教育部下發的名單為準。
(四)復試形式與內容
1.復試形式
根據學校要求,學院研究生復試形式采取網絡視頻復試形式。
2.復試內容
包括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專業素質和能力、綜合素質和能力、英語聽力及口語測試考核的面試部分和專業知識考核(視頻問答)兩部分。
i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考核
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所有復試考生需提交《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表》(簽字、蓋章,提交照片或掃描件)。強化對考生誠信的要求,與考生逐一簽訂《誠信復試承諾書》,將誠信考核貫穿到整個復試錄取工作中,對于在復試過程中出現冒名頂替、弄虛作假、瞞報漏報的考生,嚴格執行一票否決,取消其錄取資格。
ii專業素質和能力
全面考核考生對本學科(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
iii綜合素質和能力
主要包括本學科(專業)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事業心、責任感、協作性和心理健康情況、人文素養、舉止、表達和禮儀等。
IV英語聽力及口語測試
各學科(專業)特點自定英語測試內容。
具體要求
a每生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
b每個復試小組由教授牽頭,成員不少于5人且為碩士研究生導師;
c每個復試小組要對每位考生的作答情況進行現場記錄,并妥存備查;
d同一學科(專業)各復試小組的面試方式、時間、試題難度和成績評定標準須嚴格統一。面試部分滿分100分。
V專業知識考核
主要考核考生對本專業的理解和應用等。
①具體內容
主要為專業課知識測試(原筆試部分)。同等學力及跨專業考生,在復試中須加試至少兩門與擬錄取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
②具體要求
i考核方式為視頻問答。
ii專業課知識測試滿分100分,根據答題情況即時評分,評分計入復試總分。
iii加試科目考試滿分100分,根據答題情況即時評分。
IV加試科目成績不計入總成績,但成績不合格(低于60分)不予錄取。
v專業科目知識測試及加試科目測試試題應盡可能采用綜合性、開放性的能力型試題。
vi試題的命制及保管嚴格按照初試自命題科目試卷相應要求執行。
(五)復試具體安排
1.時間安排
第一輪復試(一志愿考生)時間定于3月28-31日復試,具體時間由各復試小組通知到考生。第二輪(第一批次調劑考生)擬定于4月3-8日,第三輪(第二批次調劑考生)擬定于4月11-18日。
2. 科目安排
新聞與傳播專業:復試科目是《傳播學》。同等學歷及跨專業考生需加試《新聞理論》、《電視實務》;
學科語文專業:復試科目是《語文課程與教學論》。同等學歷及跨專業考生需加試《中國古代文學》、《中國現代文學》;
學前教育專業:復試科目是《學前兒童保育學》。同等學歷及跨專業考生需加試《幼兒園課程》、《兒童游戲理論》
四、體檢
復試考生需填報《塔里木大學2021年研究生招生復試考生健康情況表》,如實報告是否曾患有重大疾病、傳染病,是否存在身體殘疾或家庭病史等健康狀況。所有考生在入學后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執行。
五、調劑
(一)基本要求
1.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2.初試成績符合我校2021年碩士研究生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分數要求。
3.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
4.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考科目原則上應相同。“統考科目原則上相同”指:初試統考科目涵蓋調入專業所有統考科目;英語一、英語二視為相同,統考數學一、數學二、數學三、數學(農)和經濟類綜合能力視為相同,數學(農)和化學(農)視為相同。
(二)調劑程序
考生通過“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完成調劑申請,在我校系統開放時間內完成相關操作步驟,接到復試通知的考生需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確認,如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確認操作,則視為自動放棄。
六、錄取
(一)復試成績的計算
1.復試成績總分為100分,計算方法如下。復試成績不合格(60分以下)者,不予錄取。復試成績=面試成績×50%+專業知識測試成績×50%。
2.復試成績和初試成績按權重相加,得出入學考試總成績。復試成績占總成績的權重為40%,初試成績總分換算成百分制后占總成績的權重為60%。計算方法如下:總成績=(原初試總成績/5)×60%+復試成績×40%。
3.同等學力、跨專業考生加試課程的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但不合格(60分以下)者不予錄取。
4.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及體檢不作量化計入總成績,但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二)總成績排名方式
同一批次復試考生按專業或研究方向排名。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不占各專業招生計劃,只占學校退役大學生士兵招生計劃,與其他考生分開排名?忌偝煽兿嗤瑫r,優先比較復試成績,復試成績也相同時,依次比較初試專業課一成績、專業課二成績、外語成績、思政成績。
(三)錄取工作
在學院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按照教育部有關招生錄取政策規定及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的補充規定,根據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以及考生初試和復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身體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
按照相關規定,嚴肅查處違規違紀行為。對在復試過程中有違規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即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等規定嚴肅處理,取消錄取資格。入學后3個月內,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七、復試錄取工作的監督和復議
(一)調劑、復試、擬錄取等相關信息在研究生處網頁公示。擬錄取名單公示時間不少于 10 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名單不得修改;名單如有變動,須對變動部分做出說明,并對變動內容另行公示 10 個工作日。
(二)強化監督檢查和責任追究。學院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對復試過程的公平、公正和復試結果的準確性進行全面的督查,嚴肅處理違紀違規事件。
(三)加強制度建設和管理工作。學院進一步完善復試錄取工作制度和程序,做好試卷的保密工作,健全導師集體決策和監督機制,規范復試工作人員的工作行為。要抓好人員管理,遴選責任心強、學術水平高、品行端正的人員參與復試工作,保證人才選拔質量。要嚴肅招生紀律,堅決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風,切實維護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維護復試錄取工作的權威性和嚴肅性。要保證復試錄取工作每個環節責任到人,對違反招生工作紀律的個人,要及時發現、堅決糾正、嚴肅處理。
(四)實行復議制度。若考生對復試結果有異議,可在公布復試結果10天內投訴或申訴。對投訴和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由學院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責成專業復試小組進行復議。
(五)舉報監督電話
學院紀委:0997-4680603
其他未盡事宜均按《塔里木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錄取復試工作方案》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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