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湖南大學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實施辦法》(湖大教字[2021]15號)(以下簡稱《實施辦法》),為做好我院2022年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以下簡稱推免生)的推薦工作,特制定本工作細則。
一、學院推薦工作小組
組 長:羅宗宇、楊永鋒
組 員:付湘龍、向鐵生、劉舸、彭建國、羅懷念、曾輝、李子涵
簽字領導:付湘龍
二、推薦對象
本細則適用對象為中國語言文學學院根據國家普通本科招生計劃錄取的全日制應屆本科畢業生(不含第二學士學位學生)。
三、推薦名額分配原則
學院根據學校下撥的推免生名額,按照漢語言文學專業推免生遴選總成績從高到低進行分配。
國家專項計劃(包括支教團、補償計劃等)推免生名額由學校按國家相應政策分配至相關推薦單位。
四、基本推薦條件
應滿足《實施辦法》第九條規定的推薦條件,其中前三年所屬專業指導性教學計劃中規定課程(選修課程除外)清單見附件1《漢語言文學專業2022年應屆本科畢業生前三年應修課程清單》。
五、推免生遴選總成績計算要求及評定辦法
推免生遴選總成績由學業綜合成績和專項評價成績相加組成。學業綜合成績滿分為100分,按核心課程(課程清單見附件2《漢語言文學專業2022年應屆本科畢業生前三年專業核心課程清單》)初修成績的算術平均成績計算,由學校(學院)根據正式協議派出對外交流學習的學生交流期間所修課程不納入推薦的課程范圍。專項評價成績由專項評價成績(一)和專項評價成績(二)組成。專項評價成績(一)不超過3分,包括科研成果、競賽獲獎、榮譽表彰、志愿服務、國際組織實習,加分標準見附件3《中國語言文學學院專項評價成績(一)加分標準》;專項評價成績(二)包括學生本科期間參軍入伍服兵役、獲得雙創三大賽、體育藝術類比賽國家級及以上獎勵,具體加分細則按《實施辦法》附件執行。
注:計算學業成績時每門課程成績應取課程初修成績(不考慮補考、重修所取得的課程成績)。)
六、成績排名規則
按照推免生遴選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序,學生遴選總成績相同時,以專業核心課程初修成績的加權平均成績計算排序。
七、推薦工作基本程序
1、學院參照2018級本科培養方案和漢語言文學專業指導性教學計劃,明確并公布2018級漢語言文學專業的核心課程,計算遴選總成績并公示。
2、學生填寫《湖南大學中國語言文學學院推薦免試研究生申請表》(附件4)。逾期未提交書面申請者,視為自動放棄推免資格。
3、學院成立專家審核小組(專家組成員應具有相關學科副教授以上職稱,一般不少于5人),對申請推免資格學生的科研創新成果、論文、競賽獲獎獎項及內容進行審核鑒定。
4、學院按學校下達的分配名額確定推免名單,并在學院網站及學院宣傳欄公示7天。
5、學院將推免相關材料(含推薦名單等)上報學校教務處。
6、學生是否獲得推免生資格,以學校公示為準。
八、監督與復議
1、紀檢監察部門對學院推免生推薦遴選工作進行全程監督。
2、學生對推薦結果持有異議,可在學院名單公示期間,向學院推薦工作小組申請復議,復議程序按學校相關規定執行。
3、申請復議學生如對學院復議結果不服,可向學校推免生遴選工作領導小組申訴。
九、其他
1、獲得推薦資格學生須按照國家招考研究生的要求進行網上志愿填報,及時接收并確認招生單位的復試及待錄取通知,未履行該手續者,視為自動放棄推薦資格。
2、已獲得推薦資格的學生,如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取消其推薦資格:
(1)在申請推免過程中弄虛作假;
(2)研究生入學前未取得學士學位或本科畢業證書;
(3)有違法違紀行為者。
十、本實施細則經學院2021年 6月28 日黨政聯席會議審議通過,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十一、本實施細則由學院推薦工作小組負責解釋。
中國語言文學學院
2021年6月28日
來源未注明“中國考研網”的資訊、文章等均為轉載,本網站轉載出于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著贊同其觀點或證實其內容的真實性,如涉及版權問題,請聯系本站管理員予以更改或刪除。如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從本網站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版權等法律責任。
來源注明“中國考研網”的文章,若需轉載請聯系管理員獲得相應許可。
聯系方式:chinakaoyankefu@163.com
掃碼關注了解考研最新消息
網站介紹 關于我們 聯系方式 友情鏈接 廣告業務 幫助信息
1998-2022 ChinaKaoyan.com Network Studio. All Rights Reserved. 滬ICP備1201824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