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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場 安 排
廣州大學考點考場全部在大學城校區(地址:廣州市番禺區大學城外環西路230號),考場位置在文新樓和文清樓,12月27日考試科目(科目代碼5**)考場位置在理科教學南樓和理科教學北樓。
具體考場安排如下:
圖文詳情:http://yjsy.gzhu.edu.cn/info/1084/4136.htm
考場規則
一、考生應當自覺服從監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監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履行職責,不得擾亂考場及其他相關工作地點的秩序,不得危害他人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考生憑本人《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按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進入考點后,按規定時間進入考場,不得在考場外逗留,應當主動配合監考員按規定對其進行的人臉識別檢查、身份驗證核查、安全檢查和隨身物品檢查等。
三、考生只準攜帶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規定的考試用品,如黑色字跡簽字筆,以及鉛筆、橡皮、繪圖儀器等,或者按照招生單位在準考證上注明的所需攜帶的用具。不得攜帶任何書刊、報紙、稿紙、圖片、資料、具有通訊功能的工具(如手機、照相設備、掃描設備等)或者有存儲、編程、查詢功能的電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帶等物品進入考場。考生在考場內不得私自傳遞文具、用品等。
四、考生入場后,對號入座,將《準考證》、有效居民身份證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核驗。《準考證》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均不得涂改或書寫。考生領到答題卡、答題紙、試卷后,應當在指定位置和規定的時間內準確清楚地填涂姓名、考生編號等信息,按照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的要求粘貼條形碼等。凡漏貼條形碼、漏填(涂)、錯填(涂)或者字跡不清的答卷影響評卷結果,責任由考生自負。
遇試卷、答題卡、答題紙等分發錯誤及試卷字跡不清、漏印、重印、缺頁等問題,可舉手詢問。但涉及試題內容的疑問,不得向監考員詢問。
五、開考信號發出后,考生方可開始答題。
六、開考15分鐘后,遲到考生不準進入考場參加當科考試,交卷出場時間不得早于當科考試結束前30分鐘,具體出場時間由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規定。考生交卷出場后不得再進場續考,也不得在考試機構規定的區域逗留或者交談。
七、考生應當在答題紙的密封線以外或者答題卡規定的區域答題。不得用規定以外的筆和紙答題,寫在草稿紙或者規定區域以外的答案一律無效,不得在答卷、答題卡上做任何標記。答題過程中只能用同一類型和顏色字跡的筆。
八、考生在考場內須保持安靜,不準吸煙,不準喧嘩,不準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準夾帶、旁窺、抄襲或者有意讓他人抄襲,不準傳抄試題、答案或者交換試卷、答題卡、答題紙,不準將試卷、答卷、答題卡、草稿紙故意損毀或帶出考場。
九、考試結束信號發出后,考生應當立即停筆并停止答題。
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的試卷和答題卡放在桌上,由監考員逐一收取。自命題科目,由考生將試卷、答題卡、答題紙(或者答卷)裝入原試卷袋內并密封。經監考員逐個核查無誤后,方可逐一離開考場。
十、考生不遵守考場規則,不服從考務工作人員管理,有違紀、作弊等行為的,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以及《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執行,并將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涉嫌違法的,移送司法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等追究法律責任。
《刑法修正案(九)》相關條款
《刑法修正案(九)》已于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284條明確規定,考試作弊行為將被追究刑責。具體包括:
1、“在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2、“為他人實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幫助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3、“為實施考試作弊行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規定的考試的試題、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4、“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第一款規定的考試的,處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違規行為類型及處理辦法
違規行為類型及代碼 |
處理辦法 |
□51.攜帶規定以外的物品進入考場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52.未在規定的座位參加考試的;□53.考試開始信號發出前答題或者考試結束信號發出后繼續答題的;□54.在考試過程中旁窺、交頭接耳、互打暗號或者手勢的;□55.在考場或者教育考試機構禁止的范圍內,喧嘩、吸煙或者實施其他影響考場秩序的行為的;□56.未經考試工作人員同意在考試過程中擅自離開考場的;□57.將試卷、答卷(含答題卡、答題紙等)、草稿紙等考試用紙帶出考場的;□58.用規定以外的筆或者紙答題或者在試卷規定以外的地方書寫姓名、考號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含答題卡、答題紙等)上標記信息的;□59.其他違反考場規則但尚未構成作弊的行為 |
取消該科目的考試成績 |
□61.攜帶與考試內容相關的材料或者存儲有與考試內容相關資料的電子設備參加考試的;□62.抄襲或者協助他人抄襲試題答案或者與考試內容相關的資料的;□63.脅迫他人為自己抄襲提供方便的;□64.攜帶具有發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設備的;□65.由他人冒名代替參加考試的;□66.故意銷毀試卷、答卷(含答題卡、答題紙等)或者考試材料的;□67.在答卷(含答題卡、答題紙等)上填寫與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號等信息的;□68.傳、接物品或者交換試卷、答卷(含答題卡、答題紙等)、草稿紙的;□69.其他以不正當手段獲得或者試圖獲得試題答案、考試成績的行為 |
報名參加考試的各科、各階段成績無效 |
□71.通過偽造證件、證明、檔案及其他材料獲得考試資格、加分資格和考試成績的;□72.評卷過程中被認定為答案雷同的;□73.考場紀律混亂、考試秩序失控,出現大面積考試作弊現象的;□74.考試工作人員協助實施作弊行為,事后查實的;□75.其他應認定為作弊的行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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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組織團伙作弊的;□77.向考場外發送、傳遞試題信息的;□78.使用相關設備接收信息實施作弊的;□79.偽造、變造身份證、準考證及其他證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參加考試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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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故意擾亂考點、考場、評卷場所等考試工作場所秩序;□82.拒絕、妨礙考試工作人員履行管理職責;□83.威脅、侮辱、誹謗、誣陷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考試工作人員、其他考生合法權益的行為;□84.其他擾亂考試管理秩序的行為;□85.故意損壞考場設施設備 |
終止其繼續參加本科目考試,其當次報名參加考試的各科成績無效 |
12月25日上午 8:30-11:30 思想政治理論、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
12月25日下午 14:00-17:00 外國語
12月26日上午 8:30-11:30 業務科一
12月26日下午 14:00-17:00 業務科二
12月27日 8:30-14:30 建筑規劃類等(5**科目)
(27日考試的考場地點在理科教學樓南樓、理科教學北樓,具體考試地點見準考證,請考5**科目的考生自行前往)
考場位置
考場座落于上圖下方的文新樓和文清樓,“廣大生活區”到文新樓和
文清樓的距離大概是200米左右。
防疫要求
請根據《廣東省202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疫情防控考生須知》要求,做好考前健康情況監測。
一、建議考試前14天在考點所在地市備考。建議所有考生考試前14天(12月11日)起在考點所在地市備考,非必要不跨地市流動,以免受疫情影響不能參加考試。考生在備考期間應積極配合接受相關部門健康排查,避免前往人員密集的公共場所,做好個人防護。
二、提供考前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所有考生須提供本人考前48小時內【12月23日(含)以后】的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建議攜帶紙質版)。
三、自覺進行健康監測。12月11日起,所有考生進行考前連續14天健康監測。通過廣東省教育考試院微信公眾號【辦事服務—健康上報】每日申報個人健康情況和行動軌跡。監測期間,凡出現發熱(體溫≥37.3℃)、咳嗽等呼吸道癥狀的,應及時主動向考點報告。
四、身體異常及時排查。考前,考生身體狀況出現異常的,應及時到指定醫療機構診治排查。根據排查結果,在保障廣大考生和考試工作人員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前提下,綜合研判評估是否具備正常參加考試的條件。凡不具備的,安排在備用隔離考點參加考試。
五、考試當天帶齊證件。考試當天,所有考生須憑準考證、有效身份證件、考前48小時內【12月23日(含)以后】的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綠色健康碼和《健康信息申報表》(每天第一場考試提交),體溫檢測低于37.3℃,方可正常進入考點參加考試。體溫異常的考生可適當休息后使用其他設備或其他方式再次測量。仍不合格的,服從考點應急處置或安排在備用隔離考場參加考試。
六、進考場前要戴口罩。考試當天,考生應提前1小時到達考點。低風險地區的考生進入考場前須佩戴口罩,進入考場后,可自主決定是否繼續佩戴口罩。非低風險地區、備用隔離考場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考生不得因佩戴口罩影響入場身份核驗。
七、考后離場保持間隔。考試結束后,考生要按監考員的指令有序離場,不得擁擠,保持人與人之間距離大于1米。
八、隱瞞發熱史者將被依法處理。對于刻意隱瞞病情或者不如實報告發熱史、旅行史和接觸史的考生,以及在考試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人員,將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傳染病防治法》和《關于依法懲治妨害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違法犯罪的意見》等法律法規予以處理。
九、持續關注最新信息。考試疫情防控措施將根據疫情形勢變化適時調整。考生應密切關注廣東省教育考試院網站(http://eea.gd.gov.cn/)、微信公眾號(gdsjyksy),以及本考點官網發布的通知;同時,隨時查看廣東省教育考試院和考點發送的手機短信,如有疑問應主動咨詢核實。
下載打印準考證
12月18日至27日,考生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https://yz.chsi.com.cn)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使用A4白紙打印,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或書寫。(復試時還需使用準考證,請妥善保存)。
考生須攜帶準考證、有效身份證件、考前48小時內【12月23日(含)以后】的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綠色健康碼和《健康信息申報表》(每天第一場考試提交)參加考試(入試室后,須關閉手機等通信工具,按要求放在監考員指定位置)。
乘車路線及食宿
坐車到廣州大學城的“廣大生活區”站下車步行即到。
1、考試期間,我校實行疫情防控和交通管制,不允許校外車輛進入,考生須步行進入校園。
2、考生須在教學區接受疫情防控檢查(提前90分鐘開始)和有效證件查驗,請考生充分考慮防疫檢查及交通擁堵等因素,提前到達考點。
3、根據疫情防控要求,本次考試在教學區共設3個出入門口,作為考生進入廣大考點第一道驗證測溫通道。分別為:校南門口(正門)、廣大2號門(近廣大生活區公交站)、廣大3號門(近廣大公寓公交站)。
4、3個出入門口,共設15個考生驗證測溫通道。其中校南門口設6個通道、廣大1號門設6個通道、廣大2號門設3個通道。
考場附近可能有臨時盒飯售賣點,考生中午用餐建議校內用餐,進出校園均需再次測溫、查驗。
考生散場時要按監考員指令有序離場,不得擁擠,保持人員間距。
考風考紀舉報聯系方式
電話(傳真):020-39366238
祝考生取得好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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