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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推進我校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確保擇優選拔、公平公正,現按照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有關要求,結合現階段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勢和我校實際情況,制定202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
一、總體原則
認真貫徹執行“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加強組織管理,規范招錄程序,嚴肅招生紀律,優化實施方案,提升服務水平,保障復試師生生命健康安全,維護研究生招生錄取的公平公正,提高研究生招生錄取選拔質量,推進研究生教育發展。
二、組織管理
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復試工作的領導與統籌管理,制定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方案,組織開展各項復試工作,協調落實復試工作所需的人員、場地、設備、經費保障等。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是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是直接責任人。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學科建設與研究生管理處。
各培養單位成立復試工作辦公室,負責對本單位復試工作的領導和統籌管理,組織開展本單位復試各項工作,協調落實復試工作所需的人員及設備等。
各培養單位根據實際需要按專業或研究方向成立若干復試小組,開展復試具體工作。復試小組由不少于5名專家組成,其中至少包含1名業界專家,每個復試小組設考務秘書1名,負責復試相關文書工作。
三、復試專業及各方向招生計劃
2022年我校新聞與傳播專業碩士研究生計劃招生290人(含“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5人)。各方向招生計劃詳見附件。
四、進入復試考核的基本要求
(一)差額復試
根據教育部《202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函〔2021〕2號),我校復試考核采取差額方式,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二)復試分數線
1.普通計劃
普通計劃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達到202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專業學位)A類考生分數線,總分367分,單科56分(滿分=100分),單科84分(滿分>100分)。
2.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
“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總分328分,單科56分(滿分=100分),單科84分(滿分>100分)。
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的復試要求、成績計算、錄取原則等相關招生辦法參考普通計劃的招生政策。
五、復試時間及安排
為確保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科學規范、公平公正,我校采取分批復試:
(一)一志愿復試:
1.復試時間:2022年3月27日
2.復試對象:一志愿達到我校規定復試分數線的考生。
(二)調劑復試:
1.復試時間:2022年4月中旬,具體時間另行公布。
2.復試對象:調劑考生。
3.調劑要求:
普通計劃的調劑考生初試成績須達到我校普通計劃復試分數線。
“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調劑考生必須符合教育部規定的報考條件,同時達到我校“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復試分數線。
所有調劑生須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應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相同。
調劑復試缺額和調劑復試差額比例另行公布。
六、復試方式
復試方式為網絡遠程復試。學校將嚴格貫徹落實教育部“一平臺”、“兩識別”、“三隨機”、“四比對”的要求,保障網絡復試的公平公正?忌殗栏褡袷鼐W絡復試程序,嚴肅考試紀律,自覺接受招生工作人員指導和管理。
對于不具備遠程復試條件考生,學校將積極做好技術兜底保障。網絡復試注意事項另行公布。
七、復試內容
復試以面試為主,包括專業面試和英語面試,同時進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心理健康測試。復試重在考查學生的創新能力、專業素養和綜合素質。
(一)提交復試資格相關材料。材料主要包括:有效身份證件、初試準考證、學歷證書、學生證、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一寸照片、本科學習期間成績單,獲獎、科創成果等證明材料,誠信考試承諾書、復試網絡設備情況確認書;“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還需提交《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原件在入學報到時提供,如發現材料作假,將取消入學資格。
(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心理健康測試。
(三)專業面試和英語面試。
(四)同等學力加試。以同等學力身份參加復試的考生,還須加試兩門與新聞與傳播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方式為筆試。加試有科目不合格(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
八、成績計算
(一)復試成績計算
復試成績即為綜合面試成績,總分100分,其中專業面試占80%,英語面試占20%。
復試成績有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錄取。
復試成績如有異常情況由浙江傳媒學院研究生招生復試復核小組進行最終研判。
(二)總成績計算
考生總成績=(初試成績/5)*60% +復試成績*40%。
九、錄取原則
(一)學校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按照教育部、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有關招生錄取政策規定,根據本單位招生計劃、復試錄取原則以及考生初試和復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
(二)按照考生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序依次錄取。復試中有任一環節不合格的考生,將不予錄取。擬錄取名單由我校學科建設與研究生管理處統一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
(三)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和提供的證明材料在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對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者和材料弄虛作假者不予錄;應屆本科畢業生至研究生入學時仍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錄取資格無效。
(四)體檢
1.體檢在考生擬錄取后進行,具體由學科建設與研究生管理處另行通知。
2.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執行。
3.體檢不合格者,最終將不予錄取。
十、信息公開與監督渠道
(一)嚴格執行信息公開制度,招生計劃、復試方案、復試名單和擬錄取名單等材料按規定在浙江傳媒學院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網站(https://yzw.cuz.edu.cn/)公示。
(二)招生咨詢方式:
學科建設與研究生管理處:yjsc@cuz.edu.cn,0571-86832041,浙江省杭州市錢塘區學源街998號行政樓610辦公室。
(三)學科建設與研究生管理處對招生考試工作加強監督管理,做好考官和工作人員的業務和工作紀律培訓;根據有關規定調查處理招生工作中發生的問題。校紀檢監察室受理對違規違紀行為的舉報,對違規違紀行為進行調查處理。
(四)監督郵箱和電話:
學科建設與研究生管理處:yjsc@cuz.edu.cn,0571-86832649;
紀檢監察室:jwb@cuz.edu.cn;0571-86832068。
十一、應急保障
學科建設與研究生管理處負責制定應急處理方案,做好考前考生情況摸排、模擬演練;考中技術保障,突發事件處理以及過程輿情關注等。聯合校防控辦做好復試期間的疫情防控相關工作,包括校內外專家、考務人員進校時的健康檢測,復試考場的消毒、防疫物資的準備工作等。
考生若因疫情原因在提交復試資格審核材料環節完成有困難或無法正常參加復試的,需在復試前一天向浙江傳媒學院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聯系報備。
十二、附則
本工作辦法由浙江傳媒學院學科建設與研究生管理處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照教育部及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相關文件規定執行。
附件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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