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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202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函〔2021〕2號)文件及相關會議精神,為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復試組織工作,規范開展調劑工作,全力確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平穩有序,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要求
確保安全性,把廣大師生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第一位,嚴格落實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場地安排、衛生消毒、模擬預演等工作。確保公平性,采取有效措施,加強組織管理,嚴格審查考生資格,嚴格復試過程規范管理,嚴肅考風考紀,確保復試公平公正。確保科學性,針對遠程復試、學科專業特點和辦學特色,精心設計復試內容,確保考核科學有效。
二、組織領導
(一)學校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組織領導
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籌領導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在復試錄取期間主要職責有:
1.制定并發布學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和錄取工作方案、復試工作防疫方案;
2.審定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分配方案;
3.劃定我校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分數線,公布一志愿考生復試名單,發布調劑公告;
4.對各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主要負責人及成員開展政策、業務和紀律等方面的培訓,并指導監督各學院復試錄取工作;
5.審定并公示擬錄取名單;
6.受理學校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相關政策的解讀、咨詢和投訴;
7.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8.統籌做好輿論引導、輿情監測和輿論危機化解工作。
(二)學院研究生復試工作組織領導
各招生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籌領導本學院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在復試錄取期間主要職責有:
1.制定本學院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和錄取工作實施細則,經學院黨委審議。上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通過后組織落實;
2.按照《新疆農業大學研究生復試工作人員遴選、培訓辦法和行為基本規范》遴選復試工作人員并組織培訓,做實、做細疫情防控和復試錄取工作;
3.組建各學科或專業(領域)復試小組并指導督查其開展工作;
4.指導各學科或專業(領域)復試小組制定復試題庫,命題工作要求參見《新疆農業大學研究生入學考試自命題工作管理辦法》;
5.組織實施復試,加強復試管理,做好安全保密工作;
6.落實本學院考生復試所需的人員、場地、設備等條件保障;
7.對復試過程中發生的突發事件,按照《新疆農業大學2022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進行處置。
(三)復試小組
各招生學院按學科或專業(領域)組建相應的復試小組,由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確定組長,組員隨機分配。復試小組須嚴格遵守《新疆農業大學研究生復試工作人員遴選、培訓辦法和行為基本規范》。
復試小組人數不少于5人,原則上應為本學科或專業(領域)政治素質過硬、具有副高及以上職稱、學術水平高、指導經驗豐富且無直系親屬報考本學科或專業(領域)的教師組成;其中應有1人負責英語聽說能力測評。每個復試小組配備1名秘書(教師擔任)負責整個復試過程的記錄工作,1名技術保障人員負責提供技術保障。
(四)學校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督查小組
督查小組成員由學校紀委、監察專員辦公室、研究生教育督導專家、研究生院工作人員等組成,按照《新疆農業大學研究生招生監督工作實施辦法》進行督查,主要職責有:
1.受理有關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申訴和舉報;
2.督查各招生學院相關規章制度執行情況;
3.督查工作人員履職盡責情況。
三、招生計劃
各專業按照學校實際下達的招生計劃數執行。
四、復試
(一)分數線
學校根據《202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國家分數線),結合我校實際,確定《新疆農業大學202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學校分數線),形成復試名單,并通過新疆農業大學研究生院網站公布。
(二)復試形式
2022年我校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全部采用網絡遠程復試形式。我校使用學信網“招生遠程面試系統”進行復試,考生需登錄學信網(https://bm.chsi.com.cn/ycms/stu/),仔細閱讀“考生操作手冊”和“設備要求及操作指南”,按要求準備復試設備和復試空間。考生如存在無法解決的困難,應及時向報考學院提出申請。
(三)復試比例
復試采取差額形式,差額比例不低于120%。具體差額比例由各學院根據生源情況、招生計劃和學科或專業(領域)特點自主確定。
(四)復試內容
各招生學院要根據學科或專業(領域)性質和特點,精心設計復試內容,確保復試考核公平公正、科學有效。復試科目、加試科目(含聯考類加試思想政治理論)考核內容均以面試形式進行。
學院應提前準備復試提綱,以綜合性、開放性的能力型試題為主。復試內容包括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綜合素質能力考核、外語水平測試、專業課考核(新疆農業大學202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專業目錄公布的復試科目),以及加試(招生簡章規定的專業或考生)共五個方面。還應通過考生大學學習成績單、畢業論文、科研成果、專家推薦信等補充材料,加強對考生既往學業、一貫表現、科研能力、綜合素質和思想品德等情況的全面考查。
復試情況應在《復試情況表》上進行現場記錄。同一學科(專業)各復試小組的考核方式、時間、試題難度和成績評定標準應統一。復試滿分100分,復試總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每位考生復試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復試內容主要包含以下幾方面:
1.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不計入復試總成績)。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和誠實守信等幾個方面。網絡遠程復試過程中誠信復試將作為該項考核的重要內容,一旦發現有材料作假、替考作弊等行為,該項考核不合格。該項考核不計分,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2.英語聽說能力測評(占復試總成績的20%)。重點檢測考生外語聽力水平及口語表達能力。可采取抽題朗讀后作答、評委提問考生回答等方式,每名考生考核時間一般不少于5分鐘。
3.綜合能力考察(占復試總成績的40%)。重點考察考生綜合應用專業知識的能力、分析問題的能力、科研創新潛質、溝通表達能力、心理承受能力等內容,每名考生考核時間一般不少于10分鐘。
4.專業課考核(占復試總成績的40%)。專業課考核由各招生學院按科目做好題庫建設、保密等工作,題庫試題供考生隨機抽取并作答。每名考生考核時間一般不少于10分鐘。
5.加試。會計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須在復試中加試思想政治理論,該考核成績計入專業課考核成績中,比例由相關學院自行劃定;以同等學力參加復試的考生、成人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以及復試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考和網絡教育考生,須在復試中加試與報考專業相關的兩門本科主干課程,該項考核不計入復試總成績,但考核不合格(即折算為百分制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報考公共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的同等學力考生是否加試由招生學院在招生復試和錄取工作實施細則中明確。加試應適當延長考生考核時間,學院也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單獨組織加試。
學院復試小組認為有必要時,經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可對相關考生再次復試。
(五)復試和錄取工作實施細則
各學院根據本方案結合學院實際,制定并發布本學院招生復試和錄取工作實施細則。細則中要明確組織機構及工作職責、復試方式、分專業招生計劃、基本要求、復試時間地點、資格審查內容、復試流程和詳細成績計算辦法、加試要求、公示及申訴渠道等事項,最晚于復試開始前三日通過學院網站公布。
五、調劑
(一)調劑基本條件
1.考生符合我校招生簡章規定的報考條件。
2.考生初試成績符合國家分數線中B類考生的要求,同時符合學校分數線。
3.考生調入專業應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可授不同學科門類學位的專業可跨門類在對應專業所屬一級學科范圍內進行調劑)。
4.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國同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全國同一命題科目相同(考生初試統考科目涵蓋調入專業所有統考科目的,視為相同)。在全國統一命題科目中,英語一、英語二可視為相同;數學一、數學二、數學三、數學(農)和經濟類綜合能力可視為相同;數學(農)和化學(農)可視為相同。
5.第一志愿報考照顧專業(指工學照顧專業)的考生若調劑出照顧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達到調入地區該照顧專業所在學科門類(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第一志愿報考非照顧專業的考生若調入照顧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符合調入地區對應的非照顧專業學科門類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6.第一志愿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審計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可相互調劑,但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考生也不得調入以上7個專業。
7.我校不接收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的考生調劑。
8.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調劑僅接收在職定向就業考生。
(二)調劑工作要求
1.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的專業可接收調劑考生并組織復試。
2.所有調劑考生必須通過“全國碩士生調劑服務系統”進行調劑。每次開放調劑系統持續時間一般不低于12個小時,考生調劑志愿鎖定時間不超過36小時;要在政策規定的時間內盡可能縮短考生調劑等待時間,及時向考生反饋是否接受其調劑復試申請。
3.調劑工作由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歸口管理,各學院負責調劑考生具體遴選工作。對申請同一招生單位同一專業、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應當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確定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嚴禁招生學院或個人任意圈定調劑復試考生范圍,不得以考生提交調劑志愿的時間先后順序,或考生所在單位、行業、領域、學校層次類別等非學業水平標準作為遴選條件,也不得設置其他歧視性條件。
(三)調劑信息發布
學校在研究生院網站、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網上調劑服務系統發布調劑信息,各招生學院在本學院網站發布。
六、組織管理
(一)嚴格考生資格審查
1.加強身份核驗。根據教育部“兩識別”、“四比對”、“一平臺”、“三隨機”工作機制,進一步強化復試過程管理。學校會同技術平臺提供方,運用“人臉識別”“人證識別”等技術,并通過綜合比對“報考庫”“學籍學歷庫”“人口信息庫”“考生考試誠信檔案庫”等措施,在開考前、考試中、考試結束后對考生身份嚴格審查核驗,嚴防出現“替考”情況。
2.嚴格資料審核
學院要與考生逐一簽訂《誠信復試承諾書》,確保提交材料真實有效、復試全程恪守誠信。要通過網絡遠程面試系統,提前對參加復試的考生資料進行審查,主要有以下幾項內容:
(1)考生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學歷學籍核驗結果、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進行嚴格審查;
(2)查看系統比對結果,對異常提示要進一步核實;
(3)是否符合招生簡章規定的報考要求;
(4)大學期間成績單等補充材料;
(5)調劑考生是否符合調劑要求;
(6)享受少數民族政策的考生:普通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須提供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定向就業協議書;往屆生工作單位和戶籍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且提供定向就業單位為原單位的定向就業協議書;
(7)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招收在職定向就業人員;
(8)加分考生是否在學校提供的可加分名單中。
考生學歷(學籍)信息核驗有問題的,招生學院應當要求考生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學歷(學籍)核驗,否則不予復試。未進行資格審查或者資格審查不合格的,一律不予復試。
(二)加強復試過程管理
1.嚴格執行《新疆農業大學2022年研究生復試工作防疫專項方案》《新疆農業大學公共場所消毒指南》相關規定。
2.采用統一復試平臺。學校采用學信網“招生遠程面試系統”,各學院有特殊需求采用其他備用平臺的,須提前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批,確保本學科或專業(領域)所有考生使用同一平臺。
3.加強過程監管。復試過程要做到“三隨機”即:隨機選定考生次序、隨機確定導師組(多個導師組的情況下)、隨機抽取復試試題。學校研究生復試和錄取工作督查小組要通過現場巡查和后臺巡屏方式,加強復試過程監管,確保復試公平公正。
4.強化培訓。研究生院要組織開展政策及業務培訓;各招生學院要切實發揮和規范導師在復試選拔中的作用,提高導師運用新技術、新手段科學規范選拔人才的能力;各招生學院要加強復試工作人員遴選和培訓,強化保密意識、責任意識和法治意識;復試工作人員須遵守《新疆農業大學研究生復試工作人員遴選、培訓辦法和行為基本規范》。
5.加強方案演練。各學院要提前組織模擬演練,熟悉軟件流程,強化技術支持和安全保障,確保復試過程安全、順暢、穩定。
6.做好后勤保障。各學院復試場地要標識清楚、環境整潔,照明、桌椅設施完好。復試必須做到全程錄音錄像,并妥善保存一年以上。錄像時注意畫面完整、畫質清晰,音質清楚。
7.做好宣傳引導,化解輿論危機。
七、錄取
(一)成績計算
總成績=100×(初試成績÷初試滿分)×初試權重+100×(復試成績÷復試滿分)×復試權重。初試權重為60%,復試權重為40%。
(二)審核及錄檢
1.各招生學院須分批次分專業按照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提出擬錄取名單(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分別排名錄取,一志愿上線考生、調劑考生按照剩余計劃從高分到低分排名錄取。如總成績相同,依次比較初試總成績、初試英語成績)報研究生院。
2.各招生學院如有其他方面的要求,如單科成績要求、一志愿報考專業要求、本科專業要求等,須在招生復試和錄取工作實施細則中明確說明,不得以未經公示的錄取條件限制考生錄取。
3.各專業按照公布的招生計劃進行錄取,學院內部調整各專業招生計劃的,須提交說明至研究生院,審批通過后方可實施。學院擬錄取人數(含推免研究生)不得超過學院總招生計劃數。
4.研究生院負責審核匯總本年度擬錄取碩士研究生名單,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批后公示。
5.經公示的擬錄取碩士研究生名單報自治區教育廳、教育部進行錄檢,錄檢后形成最終錄取名單。
(三)錄取通知書寄發
學校將依據錄取名單,及時寄發研究生錄取通知書。
八、信息公開與監督
(一)信息公開
各單位要做好信息公開和解釋說明工作。
1.研究生院負責公布學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和錄取工作方案、學校分數線、調劑公告;公示一志愿進入復試考生名單、擬錄取名單。
(1)學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和錄取工作相關信息在研究生院網站發布;
(2)碩士生研究招生復試和錄取方案于復試前公布;
(3)公示碩士研究生擬錄取名單,公示期不少于10個工作日。未經公示的錄取信息無效。
2.各招生學院負責公布本學院招生復試和錄取工作實施細則,公示進入復試考生名單、復試結果。
(1)學院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相關信息在本學院網站發布;
(2)復試人員名單包含一志愿考生、調劑考生。學院在進行每一批復試時,都必須先公示復試名單,再開展復試工作。
學院應豐富信息發布渠道,確保考生準確及時獲取相關復試信息。
3.在公布復試名單和復試結果時需分別公示以下內容:進入復試考生名單(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各科成績等信息)和復試結果(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成績、復試成績、總成績等信息)。
(二)投訴與復議
考生對公示內容、復試組織工作有異議,可向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投訴(投訴電話:0991-8762140、0991-8805106)。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經調查,認為需要復議的,責成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復議。
(三)舉報
若發現招生復試和錄取過程中存在工作人員違規、違紀等情況,可向新疆農業大學紀委、監察專員辦公室舉報。
舉報專用電話:18997938644
舉報專用電子信箱:JJW@xjau.edu.cn(注明“2022年碩士研究生復試招考舉報”字樣)。
九、工作日程及材料報送
(一)工作日程
復試工作預計于3月22日—4月20日期間進行,4月25日左右公示擬錄取名單,具體時間以研究生招生辦公室發布的通知為準。
各學科復試時間由各招生學院自行安排,在學院招生復試和錄取工作實施細則中予以公布。組織多批次復試的學院,每次復試結束后2日內向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報送擬錄取名單,擬錄取名單須按復試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序。
(二)材料報送
每批次復試結束后,考生復試材料由學院暫存至復試全部結束。4月15日—4月20日期間各招生學院將考生復試材料報送至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包含以下內容:
1.擬錄取名單(分一級學科/專業打印);
2.研究生復試情況表(按擬錄取名單順序);
3.本年度復試和錄取工作總結。
十、保密工作
1.復試錄取要遵守安全保密規定。復試開始前,考生須在線簽訂《考生誠信承諾書》,承諾誠信復試。
2.工作人員須學習相關保密規定,簽訂《保密承諾書》。
3.復試試題要指定專人保管,參照《新疆農業大學研究生入學考試自命題工作管理辦法》,做好安全保密工作。
4.復試是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復試內容屬于涉密事項,復試全過程中考生嚴禁拍照、錄音、錄像。復試小組在復試開始前和結束時要對考生進行提示。
十一、違規處理
考生需認真閱讀并嚴格遵守《新疆農業大學網絡遠程復試考場規則》,對在研究生考試招生中違反考試管理規定和考場紀律,影響考試公平、公正的考生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嚴肅處理。構成違法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入學后3個月內,我校將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對在招生工作中有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招生管理規定行為的單位及其招生工作人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及相關法律法規追責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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