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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信會計金融研〔2022〕1號
為做好202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根據《202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函〔2021〕2號)和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制訂本辦法。
一、工作原則
(一)堅持按需招生、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
(二)堅持公正、公平、公開、科學的原則。
(三)堅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實保障考生、考試工作人員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組織管理
(一)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復試錄取工作實施領導和統籌管理。
(二)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監察小組負責監督檢查、受理投訴。
(三)黨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處負責整體組織,制定相關工作規范與工作程序,統一對外發布信息,保證復試工作按國家有關考試工作的要求進行。
(四)各學院(中心)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負責制定本學院(中心)研究生復試工作具體方案并組織實施。小組成員由學院(中心)負責人、黨組織負責人任組長、若干研究生指導教師和政審教師組成。學院(中心)須對參與復試人員進行政策、業務和紀律等方面的培訓,使其明確工作紀律、程序、評判規則和評判標準,確保本學院(中心)研究生招生考試平穩有序開展。
三、復試分數線
(一)復試采取差額形式,差額比例不低于120%。
(二)全日制普通招生計劃復試分數線:根據202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以下簡稱“2022年國家A類分數線”),結合差額比例、招生計劃和考生初試成績確定。
(三)全日制“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復試分數線:2022年國家A類分數線總分下浮10分,單科分數各下浮5分。
(四)非全日制招生計劃復試分數線:達到2022年國家A類分數線。
四、資格審查
(一)資格審查以線上形式進行,主要對考生的以下材料進行審查:
1.資格審查材料:
(1)考生本人簽字的《誠信復試承諾書》;
(2)初試準考證;
(3)有效居民身份證件原件;
(4)學歷學位證明:應屆生提供注冊章齊全的學生證原件證或學信網下載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往屆生提供學歷證書原件書、學位證書原件。
(5)對于“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還須核查考生本人的《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原件。
2.其他補充材料:
加蓋公章的大學成績單、畢業論文(設計)以及其他能夠反映相關學習情況、實踐實務經歷、綜合素質及能力、個人特長等證明材料原件(如獲獎證書、資格證書、研究成果等)。
(二)考生須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在規定時間內在線提交上述相應材料的掃描版(jpg或pdf格式)。上述材料將作為新生入學資格審查的復審依據,請務必完整、準確、清晰提供有關材料。凡不按要求提交驗證證明、隱瞞學籍學歷校驗信息等造成不能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如有提供任何虛假、錯誤材料和信息,無論何時一經發現將根據相關規定取消考生錄取資格。
(三)對不符合教育部的規定及學校招生章程中規定的報名條件者,不予復試。未進行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未通過的考生一律不予復試。
(四)入學后3個月內,我校將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包括復試過程(含提交的所有資格審核及其他材料等)。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五、復試形式及前期準備
我校復試原則上采取網絡遠程方式,考官和考生以網絡遠程在線問答方式完成所有復試考核環節。考生需按照學校要求準備復試所需場所、設備、寬帶網絡和客戶端軟件,并在規定時間內提前做好網絡遠程復試設備測試工作,以保證復試順利完成,相關要求和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如考生未進行測試,導致復試時出現網絡設備問題,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六、復試內容和分值
(一)復試總成績滿分為300分,復試科目由“思想政治理論”和“專業素養和綜合素質考核”組成。“專業素養和綜合素質考核”分為審計學、專業方向考核(財務會計、金融學或管理信息系統)、綜合面試(含英語聽說)和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四部分。其具體內容和分值為:
招生專業
(代碼)
|
復試科目
|
分值(分)
|
|
審計
(025700)
|
思想政治理論
|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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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素養和綜合素質考核
|
審計學
|
70
|
|
財務會計
|
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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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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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信息系統
|
|||
綜合面試(含英語聽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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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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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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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不合格
|
(二)“思想政治理論”考試時長一般在8分鐘左右。“專業素養和綜合素質考核”考試時長一般在30分鐘左右,其中:“英語聽說”測試時間一般不少于3分鐘,“審計學”、專業方向考核(“財務會計”、“金融學”或“管理信息系統”)一般不少于8分鐘,綜合面試測試時間一般不少于12分鐘。
(三)“思想政治理論”、“專業素養和綜合素質考核”中的“審計學”、“英語聽說”、專業研究方向考核部分(“財務會計”、“金融學”或“管理信息系統”)原則上以網絡遠程在線口答的形式進行。“綜合面試(含英語聽說)”包含對考生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的考核。
(四)以同等學力參加復試的考生,在復試中須加試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方式原則上以網絡遠程在線口答的形式進行。加試科目單科滿分100分,不計入復試總成績,考核時間不低于15分鐘。
七、復試
(一)根據教育部文件要求和當前上海市疫情防控需要,在學校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領導小組統一部署下,抓好招生復試期間疫情防控的每一個環節,加大統籌協調力度,做好防疫物資準備,落實好疫情防控各項措施。
(二)考生須嚴格按照我校規定的時間參加復試,逾期視為自動放棄復試資格。
(三)考生參加復試時,應自覺遵守考試秩序,服從考試組織管理部門的統一安排,主動配合進行報考資格在線審查、身份驗證核查、復試場所環境檢查等事項。若復試過程中遇到網絡中斷等突發狀況,應主動與招生院系保持溝通,自覺服從應急方案或重考等安排。
(四)復試是國家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考生應自覺樹立遵章守紀、誠實考試的意識。復試期間,考生應自覺遵守我校考場規則及考生所簽署的《誠信復試承諾書》等內容,自覺履行保密義務,復試過程中嚴禁錄音、錄像、直播、錄屏、投屏等,在我校復試工作結束前不得對外透露或傳播復試試題內容等有關情況。
(五)復試全程只允許考生本人在考試場所并全程連續出鏡,不得中途離開,禁止他人進出。若有違反,視同作弊。
(六)我校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嚴肅查處違規違紀行為。對在復試過程中有違規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及《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等規定嚴肅處理,取消錄取資格,記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
(七)按照上級文件規定,招生單位認為有必要時,經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議,可對相關考生再次進行復試。
(八)各學院(中心)對復試全程要錄音錄像。復試結束后,評分記錄、考生作答情況和復試視頻交研究生處集中統一保管,存檔備查。對參與復試工作的人員情況、分組安排、復試人次等均需作詳盡記錄,以便用于工作檢查和統計。
(九)參與復試命題、閱卷、面試、評分和錄取工作的教師和工作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回避制度和保密制度,簽署保密責任書。
八、體檢工作
體檢在新生入校后統一組織進行。體檢要求和標準參照國家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文件執行。
九、錄取確定
(一)成績計算
入學考試總成績實行百分制,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分別占總成績權重的60%和40%。計算公式為:初試總成績×0.6+復試總成績×0.4。
(二)確定擬錄取名單
1.復試總成績低于180分(滿分300分)、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科目任何一門成績低于60分(滿分100分)者,視為復試不合格,不予錄取。
2.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后續政審不作量化計入成績,但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3.各研究方向按第一志愿考生的入學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確定擬錄取名單。若考生總成績相同,則按以下順序確定擬錄取名單:(1)復試“專業素養和綜合素質考核”中的“綜合面試(含英語聽說)”成績;(2)初試總成績;(3)復試“專業素養和綜合素質考核”中的“審計學”成績;(4)有無審計、會計相關職業資格證書(CPA、ACCA、CIMA、CIA、CISA、AIA、USCPA等相同層次的證書);(5)復試“專業素養和綜合素質考核”中的專業研究方向考核部分(“財務會計”、“金融學”、“管理信息系統”)成績。
4.若某一研究方向合格生源不足,則該方向接收具備擬錄取資格的第一志愿考生的校內調劑申請,按入學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確定擬錄取名單。
5.在學校上報錄取數據前,若有考生放棄擬錄取資格,則按入學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向下遞補。
6.“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計劃單列,專項專用。
7.擬錄取名單經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通過后,由黨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處統一公示,公示時間10個工作日,事前任何個人與單位均不得擅自向他人透露。
十、調劑
(一)初試成績符合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而未達到我校復試分數線的考生,或經我校復試而未被錄取的考生,可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按照教育部2022年的有關規定,申請其他高校調劑復試。
(二)若我校一志愿上線生源不足,則接受調劑生。調劑復試工作將按照教育部《202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通過“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進行,具體調劑要求另行公告。
十一、監督復議
(一)實行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復試小組對復試過程的公平、公正和復試結果全面負責。加強對復試工作過程的監督,嚴肅處理違紀違規事件。
(二)實行監督制度和巡視制度。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監察小組開展全面監督,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復試工作進行全程巡視。
(三)實行信息公開制度。學校黨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處網站及時公布復試錄取辦法、復試考生及擬錄取考生信息等。
(四)實行復議制度。學校保證投訴、申訴和監督渠道的暢通,指定專人受理和負責。我校研究生招生復試期間監督和申訴電話:021-50218636,申訴郵箱:jw@lixin.edu.cn,受理部門:上海立信會計金融學院紀委(監察專員辦)綜合辦公室。對復試過程私自違規錄音錄像的內容在監督復議時不予采納。
十二、其他事項
(一)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應當在被錄取前與招生單位、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報考非定向就業研究生錄取為定向就業的,招生院系須嚴格審核定向就業合同,從嚴掌握。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招生單位不承擔責任。
(二)在復試和錄取期間,如上級管理部門和學校有新的政策和規定,黨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處將及時通告,并遵照執行。
十三、附則
本辦法由黨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處負責解釋。
上海立信會計金融學院
2022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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