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2022 ChinaKaoyan.com Network Studio. All Rights Reserved. 滬ICP備12018245號
為做好我校2022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202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函〔2021〕2號)、教育部202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視頻會議和遼寧省教育廳《轉發教育部高校學生司<關于做好202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遼招考委字〔2022〕8號)的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復試條件
(一)第一志愿報考我校,初試成績符合《202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專業學位類)》一區最低控制線要求的考生。
(二)在“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申請調劑,并通過我校審核的調劑考生。
二、考生調劑
(一)擬接受調劑的專業領域
1.我校擬接受全日制考生調劑的領域有學前教育、學科教學(數學)、學科教學(化學)、學科教學(思政)、學科教學(語文)、學科教學(英語)、學科教學(物理)、學科教學(生物)、學科教學(體育)、學科教學(音樂)、學科教學(美術)十一個領域。其中,學前教育、學科教學(數學)、學科教學(思政)、學科教學(語文)、學科教學(英語)、學科教學(體育)、學科教學(音樂)、學科教學(美術)八個領域接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
由于招生計劃尚未下達,具體接受調劑的領域和人數依據招生計劃和一志愿上線情況確定后向社會公布。
2.我校學科教學(語文)領域接受非全日制考生調劑。調劑為非全日制研究生的考生須符合我校2022年研究生招生簡章中規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報考條件。
(二)調劑的基本條件
1.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詳見《鞍山師范學院202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
2.初試成績符合《202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專業學位類)》一區最低控制線要求的考生;
3.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應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
4.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相同。
(三)遴選規則
1.優先遴選本科所學專業與調劑專業相同或相近,且符合調劑條件的考生進入復試;
2.申請同一招生單位同一專業、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遴選進入復試的考生。
三、復試內容、方式及流程
(一)復試內容
面試包括專業面試和外語面試兩部分內容,滿分300分。其中,專業面試考察專業基礎知識(滿分100分)和綜合能力(滿分150分);外語面試考察外語聽力和口語(滿分50分)。學科教學(英語)專業的考生外語口語面試納入專業面試中一并考查。
同等學力考生需要進行兩門專業加試,加試科目為《鞍山師范學院202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中公布的科目,加試方式為筆試,加試科目每科滿分為100分,兩門加試科目成績均不得低于60分,否則不能進入復試環節。加試成績不計入復試總分。
(二)復試方式
我校2022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采用網絡遠程復試方式。
(三)復試流程
1.資格審查
參加復試的考生須提供以下材料:
(1)準考證、居民二代身份證電子版1份;
(2)應屆本科畢業生提供電子在學證明和本科階段成績單(須加蓋就讀學校教務部門公章)電子版1份,學信網學籍在線驗證報告1份(有效期截止為2022年6月30日);
(3)往屆本科畢業生提交畢業證書、學位證書電子版1份、學信網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1份;
(4)同等學力考生提交國家承認學歷的大專畢業證書電子版1份,學信網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1份(有效期截止為2022年6月30日);
(5)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須提交在學證明及全部本科課程的成績單(須加蓋就讀學校教務部門公章)電子版一份,學信網學籍在線驗證報告1份(有效期截止為2022年6月30日);
(6)在國外獲得學歷、學位的考生,須提供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定證書電子版;
(7)其他與專業相關證書電子版1份。
考生需要將參加復試的材料掃描為一個PDF文件,提交到指定郵箱,由各招生學院負責對復試考生進行資格審查。通過資格審查的復試考生須簽訂電子誠信承諾書。
2.面試
考生需要根據學校面試要求搭建符合遠程面試要求的環境,具體要求請關注我校官方網站信息,積極配合學校完成面試系統的測試。
3.體檢
我校參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結合我校招生實際情況,將在考生在擬錄取后組織考生進行體檢。
四、復試比例
我校教育碩士研究生復試采取差額形式,復試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五、復試時間
調劑考生復試時間另行通知,請及時關注我校研究生學院官方網站消息。
六、成績核算與錄取
(一)成績核算辦法
總成績=(初試總分÷5)×50% +(復試總分÷3)×50%。
(二)錄取
根據各招生領域的招生計劃和考生總成績,并結合考生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等因素,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錄取:
1.資格審查不合格者;
2.專業基礎知識成績不合格(60分以下)者;
3.綜合能力成績不合格(90分以下)者;
4.外語面試成績不合格(30分以下)者;
5.同等學力加試單科成績不合格(60分以下)者;
6.報考全日制非定向考生,不能調取檔案者;
7.經核查初試有違紀行為者;
8.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9.信息造假等其他違紀舞弊者。
七、錄取考生復查
新生入學后,學校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八、組織實施與工作紀律
(一)組織實施
學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研究生學院負責復試錄取工作的統籌、協調與指導,成立技術保障組、防控防疫及突發事件應急組、命題保障組、考務組、咨詢組、輿情監督組、紀檢監察組七個工作小組,確保復試工作有序進行。各招生學院負責本領域復試錄取的具體工作。
(二)工作紀律
1.實行復試巡視監督制度。由校領導、紀檢監察室、研究生學院等單位組成巡視小組,監督復試工作。
2.實行回避制度。凡有親屬參加復試的教師和工作人員應主動回避,不得參加與復試錄取有關的工作。
3.實行責任追究制度。所有參與復試錄取工作的人員都要認真負責,嚴格保密,切實維護復試錄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對徇私舞弊者要追究責任。
4.實行信息公開制度。及時公布招生過程的各項信息。
5.實行復議制度。暢通投訴、申訴和監督渠道,對投訴和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責成研究生學院組織相關復議小組進行復議。
九、投訴受理
(一)對復試名單、擬錄取名單有異議的考生,可在復試名單、擬錄取名單公布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投訴和申訴。學校應在接到考生投訴、申訴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向考生做出是否受理的決定。
(二)投訴受理部門:鞍山師范學院紀檢監察室
聯系電話:0412-2960808
電子郵箱:assyjjjcc@163.com
(三)復議受理部門:鞍山師范學院研究生招生就業辦公室
聯系電話:0412-2960785
電子郵箱:asncyjszs@163.com
十、招生學院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聯系方式詳見原文:http://yjs.asnc.edu.cn/zsxx/d418dc94e16a44bb964b76062102dd85.htm
來源未注明“中國考研網”的資訊、文章等均為轉載,本網站轉載出于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著贊同其觀點或證實其內容的真實性,如涉及版權問題,請聯系本站管理員予以更改或刪除。如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從本網站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版權等法律責任。
來源注明“中國考研網”的文章,若需轉載請聯系管理員獲得相應許可。
聯系方式:chinakaoyankefu@163.com
掃碼關注
了解考研最新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