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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2022〕3號)、《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管理辦法(試行)》(教學〔2006〕14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和加強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20〕12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完善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4〕5號)等相關文件精神和要求及當前疫情防控工作安排,為確保我校接收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以下簡稱“推免生”)相關工作順利進行,結合學校實際,經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現將我校2023年接收推免生復試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復試安排
(一)復試時間
我校2023年推免生復試工作將于9月20日啟動,具體時間由各學院安排,詳見各學院網站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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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考核方式
復試考核內容為綜合面試(含專業課面試和外國語面試)。
綜合面試包括專業課面試(滿分100分)與外國語面試(滿分100分)。考核時長一般不少于15分鐘。
復試成績(100分)=專業課面試(80分)+外國語面試(20分)。
國際法學院、比較法學研究院涉外法治人才實驗班及外國語學院翻譯碩士專業復試成績(100分)=專業課面試(100分)。
所有成績均以百分制打分、計算。
(三)復試形式
根據疫情防控常態化相關要求,我校2023年推免生復試形式為網絡遠程復試,網絡遠程復試平臺使用騰訊會議系統進行,具體復試要求請參照《給中國政法大學2022年碩士研究生復試考生的溫馨提示》和《中國政法大學2022年研究生招生考試網絡遠程復試考場規則》。
綜合面試采取對考生端的“雙機位”要求,“第一機位”采集考生音、視頻源(考生正前方),“第二機位”采集考生“第一機位”顯示器及考生所處環境的整體情況(遠端)。其中“第一機位”和“第二機位”的軟件均采用“騰訊會議”。
(四)復試材料
復試前,準備以下證件及材料,用于資格審查和復試考核。
(1)復試通知書(網上下載)。
(2)有效期內的學生證、身份證原件。
(3)誠信復試承諾書(見附件)。
(五)復試流程
復試前考生需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環節考生需展示《復試通知書》、本人已簽署的《誠信復試承諾書》、有效期內的學生證、身份證原件并進行人臉識別及身份核驗,資格審查后進行設備及網絡環境測試、抽簽確定考生復試次序。抽簽結束后考生按抽簽順序等待學院老師后續通知,進入騰訊會議室進行復試。
二、進入復試名單
根據我校2023年接收推免生工作安排,經各招生學院對推免生網上提交申請信息及材料的審核、遴選,各學院復試名單以及具體安排將于復試前在學院網站陸續公布,請考生注意查詢,并做好相關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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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錄取及接收程序
(一)錄取
各學院將根據推免生招生計劃及生源情況,按考生一志愿復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錄取,復試考核結果預計將于9月27日(含)前公布,詳見研究生院官網后續通知。復試成績未達60分者(不含60分)不予錄取;專業課面試成績未達60分者(不含60分)不予錄取;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體檢不合格者錄取資格無效。
(二)推免生接收程序
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推免服務系統”(http://yz.chsi.com.cn)預計于9月28日前后開通(具體時間以教育部通知為準),請擬錄取考生務必在規定的時間內登錄系統按照擬錄取學院、專業、研究方向填報申請志愿,并在收到我校后續發送的復試通知、待錄取通知后,要及時予以確認接受。逾期不填報申請志愿、逾期不接受復試或待錄取通知者,視為自愿放棄我校錄取資格。如有放棄錄取資格考生,招生學院可根據相關規定按照復試成績進行遞補錄取。
如招生學院(或專業)生源不足,尚有推免生接收名額,可在規定的時間內再次接收網上申請并組織復試。
(三)本科直博生接收程序
參加我校2023年本科直博生考核并獲得擬錄取資格的考生,如獲得所在學校推薦免試資格,將直接被我校錄取。同意錄取到我校且獲得就讀學校推薦免試資格的本科直博生,務必在9月28日登錄中國研招網推免服務系統,按照本通知上述“錄取及接收程序”中的接收程序要求填報志愿(需與本科直博生擬錄取學院、專業及研究方向一致)、確認復試及待錄取通知,逾期視為自愿放棄我校錄取資格。
(四)夏令營優秀營員相關事項
參加我校優秀大學生夏令營并評選為“優秀營員”的學生不必登錄我校網上報名系統進行申請(即報名、提交電子材料),夏令營考核成績即作為復試成績,如獲得所在學校推薦免試資格,將直接被我校錄取。同意錄取到我校且獲得就讀學校推薦免試資格的優秀營員,務必在9月28日登錄中國研招網推免服務系統,按照本通知上述“錄取及接收程序”中的接收程序要求填報志愿(需與夏令營所獲“優秀營員”的學院、專業及研究方向一致)、確認復試及待錄取通知,逾期視為自愿放棄我校錄取資格。
參加我校優秀大學生夏令營并評選為“優秀營員”的學生如申請我校其他學院、專業或研究方向(與所獲“優秀營員”學院、專業及研究方向不一致)推免生,自志愿提交成功之時,就視為放棄“優秀營員”資格。
各學院公布復試名單之后,將不再遞補錄取夏令營“候補優秀”營員。
(五)錄取名單公示
最終接收推免生擬錄取名單將于10月中旬在研究生院網站統一公示。
(六)健康檢查
考生體檢工作在考生入學后組織進行。
四、復試繳費
進入復試名單者,請務必于復試前登錄我校“推免生網上申請系統”支付100元復試費,并下載打印《復試通知書》。
開通時間:9月16日12:00——9月26日下午17:00。
網址:點此繳費
未在復試之前支付復試費的考生,視為自愿放棄推免生復試資格。網上支付復試費后,由于個人原因放棄復試者,所交復試費不予退還。
五、心理健康測試
為完善推免生接收過程中對考生心理健康的考察,所有進入復試名單的考生需在繳費完成后進入我校心理測試系統完成在線心理測試答題(9月16日12:00開通)。考生應在學院復試名單公布后的24小時之內登錄系統進行心理測試。心理測試結果不計算分值,不納入考核成績。
六、關于取消錄取資格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擬錄取資格無效:
1.未獲得就讀學校推薦免試資格。
2.提供的申請材料與事實不符、或不符合申請條件。
3.取得擬錄取資格后,受到紀律處分。
4.錄取當年入學前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
5.體檢不合格。
6.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7.其它不符合教育部及我校錄取條件者。
七、學校獎助學金政策
學校根據有關規定,為全日制碩士生提供助學金、獎學金等。如遇國家或學校相關政策調整,獎助學金及助學貸款等將按照新政策及規定執行。有關獎助學金的詳細信息,請查詢學生工作部網站“研究生工作-獎助學金”欄目(xsc.cupl.edu.cn)或研究生院網站及各招生學院網站。
八、招生監督
我校接收推免生工作由學校紀委辦監察處全程監督。校紀檢監察部門、北京教育考試院研究生開通專用監督舉報電話并向社會公布,各學院在接收推免生的過程中有對申請人提出的問題進行解答、提出的申訴進行解釋的義務。申請人對解答或解釋不滿意的,可以向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及相關上級部門提出申訴。
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咨詢、監督舉報電話:010-58908070
校紀委辦監察處專用監督舉報電話:010-58909069
北京教育考試院專用監督舉報電話:010-82837456
中國政法大學2023年接收推免生招生考試誠信復試承諾書.pdf
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2022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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