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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教育部《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2022〕3號)等文件要求和北京市招生考試委員會相關文件精神,學校在確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學性的基礎上,精準施策、嚴格管理,穩妥做好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具體方案如下:
一、工作原則
積極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需求,全面深化綜合改革,不斷優化學科專業布局,改革完善人才培養機制,以提高人才選拔質量和維護教育公平為出發點,堅持科學選拔、公平公正、全面考查、客觀評價、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工作原則。
二、組織管理
(一)學校成立由黨委書記、校長任組長、相關校領導任副組長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簡稱“領導小組”),領導小組成員由黨委辦公室(校長辦公室)、紀委辦公室(審計處)、教務處、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等單位主要負責人組成。領導小組負責對全校復試錄取工作的領導和統籌管理,組織和指導全校招生復試的調劑選拔、考生資格審查、外語考試等工作,監督和檢查各研究生培養單位招生復試錄取工作各環節工作實施情況。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招生辦公室。
(二)各學院成立由院長(或書記)任組長的學院招生工作小組,工作小組由學院領導班子及相關學科的專家人員組成,負責制訂本單位的復試工作具體方案并組織實施。
(三)各有關學院根據學科特點,以專業研究方向(專項)為單位,成立復試小組。復試小組由不少于5名專家組成,以研究生指導教師為主體,原則上應具有副教授(含)以上職稱或者相當職稱。復試小組負責具體組織實施,注重對考生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專業理論知識、專業能力素質、科研創新潛質和外語水平的考查。
(四)復試工作將采用線上遠程方式和線下方式進行,具體見附件。
三、復試工作
(一)復試資格
1.基本要求
考生符合我校規定的碩士研究生報考條件要求,初試成績達到教育部規定的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及我校劃定的復試基本分數線。
2.名單確定
復試工作是我校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保證生源質量的基礎環節,未復試或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我校實行差額復試,除上線生源不足情形外,各專業按照130%差額比例確定復試名單。
在達到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A類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的基礎上,按照各學院各專業的初試成績排名和差額比例確定復試基本分數線和復試名單。相同專業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分開排名確定復試名單,一同參加復試。
復試前后,如有考生因故退出或被取消復試資格,不再遞補考生進入復試。
3.資格審查
前期我校已按照教育部、北京市相關要求,對考生的學籍學歷校驗情況進行全面排查,不符合要求者,未允許參加初試。進入復試的考生,通過綜合比對“報考庫”“學籍學歷庫”“人口信息庫”“考生考試誠信檔案庫”等措施,加強對考生身份的審查核驗;復試時將根據現場確認照片和參加復試考生再次進行人臉識別比對,并進行人證識別,確保杜絕替考。
(二)復試時間
復試時間擬定為3月25日-26日(周六、日),具體時間以各學院秘書通知為準。
(三)復試內容及方式
1.復試內容
以面試為主,采用綜合性、開放性的能力型試題,結合考生大學學習成績單、畢業論文、科研成果、運動成績、獲獎經歷等書面材料,在對考生德智體等方面全面考查基礎上,突出對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專業理論、專業技能、外語水平等方面進行深度考查,客觀評價、擇優選拔。部分術科專業(運動專項)可根據考生現場展示、視頻短片或書面材料進行專業技能考核。
馬克思主義學院具體負責設置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題目,各學院各專業復試小組中將配備專人進行思政考核。
復試小組應集體研究、設置題目、形成題庫,需保證復試考生一人一題、隨機抽選。試題中需包含專業理論、專業技能和外語水平等相關考核內容。具體內容由各復試小組在保證公平性、科學性基礎上,依據專業特點和實際情況制定,復試考核內容分值如下表所示:
考核
內容
|
思想政治
素質和品德
|
專業
理論
|
專業
技能
|
外語水平
(含聽力和口語)
|
分值
(滿分500分)
|
合格/不合格
|
200分
|
200分
|
100分
|
2.復試方式
(1)采用線上遠程(騰訊會議)方式進行考核,具體方案如下:
考生在規定考試時間內,進入候考視頻會議室(簡稱“候考室”),等候隨機順序抽簽。候考室秘書通過隨機抽簽系統,通過屏幕分享功能向考生展示隨機抽選結果,并通知相應考生進入考試視頻會議室(簡稱“考試室”)。前一位考生進入考試室后開始抽選下一位考生,并告知考生待命。
考生進入考試室后,由考試室秘書進行人臉識別和人證識別,資格審核通過后考試方可開始。考生進行抽題,在規定時間內進行作答。作答結束后,專家在評分表上進行打分。考試室秘書需對視頻會議內容進行錄音錄屏。
如因考生網絡原因斷開連接,則考生自動排到復試小組最后一位,且題目將進行重新隨機抽選,待本小組復試結束后再次按照正常程序重新復試。如再次斷開,則視為放棄考試,不予錄取。
(2)采用線下方式進行考核,具體方案如下:
考生在規定考試時間內,進入候考區域等候隨機順序抽簽。候考秘書通過隨機抽簽系統向考生展示隨機抽選結果,并通知相應考生進入考試區域。前一位考生進入考試室后開始抽選下一位考生,并告知考生待命。
考生進入考試區域后,由考試秘書進行人臉識別和人證識別,資格審核通過后考試方可開始。考生進行隨機抽題,在規定時間內進行作答。作答結束后,專家在評分表上進行打分。復試小組需對考試全程進行錄音錄像。
具體細節以各學院復試細則為準。如因考生個人原因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考試,則視為放棄考試,不予錄取。
四、調劑
詳見“北京體育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調劑工作辦法”(另行發布)。
五、錄取
(一)考生的初試成績與復試成績加權之和得出入學考試總成績,以此作為擬錄取依據。權重分配:初試成績占65%,復試成績占35%。
如最后一名出現入學考試總成績同分并列情況,按照計劃名額錄取初試成績較高的考生。
(二)已在教育部調劑網上確認其他高校擬錄取的考生不得調回我校錄取;如有考生被我校擬錄取后放棄錄取資格或被取消錄取資格,不再進行遞補錄取。
(三)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予錄取:
1.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品質考核結果為不合格;
2.復試總成績不及格(低于300分);
3.報考體育教育訓練學、民族傳統體育學專業學術學位的考生,以及報考體育碩士專業學位的考生,專業技能考核不及格(低于120分);
4.出現考試作弊、違紀行為(依據國家教育違規處理辦法進行作弊違紀認定);
5.不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規定的體檢標準;
6.考生資格審查未通過(如學籍學歷校驗未通過、未能按期獲得畢業證書等情況)。
六、信息公開
1.復試錄取工作方案、調劑辦法經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通過后向社會公布;一志愿考生查詢擬錄取名單時間擬定為3月下旬。
以上信息僅通過我校官方招生網:https://zs.bsu.edu.cn和官方微信公眾號“北體招生”進行公布。
2.咨詢電話:010-62989427(工作日9:00-11:00 14:00-16:00)
電子郵箱:yanzhao@bsu.edu.cn
監督電話:010-62989450
北京教育考試院研招辦專用監督電話:010-82837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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