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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全面做好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工作,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函〔2022〕3號)等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會議精神,全面落實黨的教育方針,按照《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要求,統籌做好復試組織工作,規范開展調劑工作,努力提升人才選拔質量、全力確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平穩有序。
二、指導原則
根據上級相關要求,遵循“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在確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學性的基礎上,統籌兼顧、精準施策、規范管理,積極穩妥做好2023年我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
三、組織管理
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北京林業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建立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復試工作組和學科專業復試專家組三級管理模式的研究生招生組織管理體系。各級管理組織層層壓實責任,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協調聯動、細化工作流程、形成合力,確保2023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安全穩定、科學嚴謹、規范有序、公平公正。
四、復試工作
(一)復試分數線
我校在綜合考慮生源情況、招生計劃、學科專業特點和復試考核工作需要等情況的基礎上,確定并公布我校各學科專業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詳見我校研究生院網站和“北林研招”微信公眾號中的相關通知公告。
(二)復試比例
1.合格生源充足的學科專業應采取差額復試,差額比例一般為120%-150%。
2.合格生源基本滿足招生計劃,但不需要調劑生源的學科專業可適當按低于120%的比例組織復試。
3.合格生源少于招生計劃,需要調劑考生的學科專業,應按120%-150%的比例進行差額復試。接收調劑后生源仍不足的學科專業,其原招生計劃調至生源充足的學科。
4.同時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學科專業,復試比例可根據學科上線人數適當增加,原則上不超過200%。
(三)復試時間
所有學科專業的復試工作在4月20日前完成,具體復試時間由學院自行安排,詳見各招生學院官網通知。
(四)資格審查
各類考生需在我校招生信息網(http://yzb.bjfu.edu.cn/)提交材料進行資格審查,一志愿考生憑考生編號/身份證號登陸,調劑考生需按流程進行注冊。查驗審核的基本材料及要求如下,材料提交辦法見各學院復試錄取辦法和后續通知。
1. 統考考生、聯考類考生(應屆本科畢業、往屆本科畢業生):①準考證;②有效身份證;③畢業證書原件(應屆生查驗學生證,本科階段成績單,入學時交驗畢業證),聯考類考生的往屆畢業生同時要求提供學歷認證報告,留取③復印件。
2. 以同等學力報考學術型碩士的考生,除上述材料外還需提交:①英語四級證書原件、四級成績單或公共英語三級證書原件其中一項;②發表的論文原件。審查小組要特別注意查驗參加復試考生的畢業證時間,其中專科畢業必須兩年或兩年以上。留取相應的復印件。
3. 單獨考試考生:要求同1,注意畢業時間必須滿足本科畢業4年或4年以上。其提交的本科畢業證復印件(寫上考生編號及姓名)要與原件進行核對。
4. “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志愿者考生:按1審查,同時查驗①全國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管理辦公室統一制作頒發的《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志愿服務證》;②《志愿服務鑒定書》;③服務單位證明。并留取以上材料的復印件。
5. 少數民族骨干計劃考生:按1或2審查,同時須提交“報考2023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碩士研究生考生登記表”原件。
6. 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按1或2審查,同時須提交“《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復印件。
(五)復試費
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繳納復試費100元/人,通過我校計劃財務處統一收入結算平臺繳納(操作指南見附件)。
(六)復試的方式和內容
1.復試方式
我校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原則上采取現場復試形式。具體方式和安排見各學院的復試錄取辦法和實施細則。
2.復試內容
⑴專業知識測試(滿分100分)。根據學科專業特色實際情況,采取限定時間的開放性論文或綜合性試題等多種形式對考生的專業知識進行測評,由各學院自行組織。
同等學力加試科目按招生專業目錄公布的執行,每門課滿分100分,可采用開放性試題考核或者限定時間的開卷考試,難易程度應嚴格按本科教學大綱的要求掌握。同等學力加試不計入復試總成績。同等學力加試科目少于60分者不予錄取。
報考工商管理碩士和公共管理碩士同等學力考生的復試要求和辦法由學院自行確定。
⑵外語(含小語種)聽力及口語測試(滿分100分)。聽力與口語測試由學院或學科專業制定統一的測試辦法、測試要求和詳細的評分標準,單獨測試或與綜合面試一并進行。
⑶綜合面試(滿分150分)。由各學科專業負責組織,重點考察其專業基礎、創新潛質和綜合素質。
⑷思想政治理論考試(滿分100分, 采用開放性試題考核或者限定時間的開卷考試)。由學院負責組織,除聯考類考生外,其他考生不需參加。
⑸誠信評判和違規考生查處。將誠信考核作為專項環節納入復試工作,強化對考生誠信的要求,認真進行答卷核查等工作,加大對疑似作弊考生的甄別力度。對弄虛作假及考試違規、作弊考生,無論何時核查確定,一律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和《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等嚴肅處理。
⑹心理健康和思想品德綜合素質。各學院結合本院情況,采取多種形式加強對考生思想政治和綜合素質的考察。
(七)復試成績
1.復試成績=專業綜合測試+外語聽力、口語+綜合素質面試(管理類聯考考生還包括思想政治理論考試成績)。
2.復試滿分成績350分,達到210分為合格(管理類聯考考生總分450,達270分為合格)。
五、入學總成績
1.考生入學總成績
入學總成績=初試總成績×(50%-70%)+復試總成績×(50%-30%)。所有各項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2位。
考生的最終錄取以入學總成績排名為準。
2.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高校學生應征入伍服現役退役,達到報考條件后,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納入“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招錄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項目服務期滿、考核稱職以上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其中報考人文社科類專業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15分。
六、調劑工作
對于滿足國家調劑基本條件的全日制或非全日制考生,在符合我校相關學科專業報考條件的情況下,可根據自身意愿進行調劑。
1、第一志愿報考生源不足的學科專業可接收調劑生源,可接收相同或相近學科專業,且符合國家調劑基本條件和學科專業調劑要求的優秀考生。
2、接收調劑的基本條件:
①符合招生簡章中規定的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②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在調入地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③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應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可授不同學科門類學位的專業可跨門類在對應專業所屬一級學科范圍內進行調劑);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不得調劑為學術型碩士研究生。
④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相同(考生初試統考科目涵蓋調入專業所有統考科目的,視為相同)。
3、單獨考試考生和未達到教育部規定復試分數線的統考考生不允許調劑。“少數民族骨干計劃”和“大學生士兵計劃”招錄調劑信息由研究生院招生辦統一對外發布。
4、所有調劑考生必須經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的“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進行調劑,在學校同意待錄取后,必須在規定時間確認同意待錄取狀態,超過規定時間不予錄取。
5、考生申請調劑流程
調劑考生在研招網上填寫調劑申請→學院上報各學科專業調劑復試申請匯總表→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審核同意→學院網上通知考生復試→研招網下載同意參加復試調劑考生報考信息→組織考生參加復試→確定擬錄取→上報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審核→網上設置待錄取狀態→通知調劑考生在規定時間之內進行待錄取確認。(調劑考生須同時在我校研究生招生調劑系統和中國研招網調劑系統同時填寫相關信息、并根據要求進行相應操作。)
確定參加調劑復試的考生須同時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系統中填報調劑申請,上傳資格審查及相關支撐材料,具體提交辦法見各學院復試錄取辦法和后續通知。
七、錄取工作
1.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在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對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者不予錄取。
2.錄取類別
分非定向就業、定向就業(含少數民族骨干計劃)兩類。參加單獨考試的考生只能被錄取為回原單位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
3.有以下情況之一的考生不予錄取
①思想品德及綜合素質考查不合格。
②復試總成績不合格。
③同等學力加試成績不合格。
④體檢不合格。
⑤學歷(學籍)審核不通過者。
4.被擬錄取的新生如保留入學資格,需在錄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請,經導師、學科專業、學院同意和研究生院批準,可先參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學學習。保留資格學生占本學科專業當年招生名額,名單須經“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開平臺”檢查通過。
5.擬錄取的推薦免試研究生如果放棄錄取資格,需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經導師、學科、學院同意后報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備案。
6.除單考生、原單位定向生外,對其他錄取新生可依據相關政策要求將戶口遷入我校集體戶。
八、政審及調檔
1. 所有擬錄取考生須政審,政審工作由所在擬錄取學院負責。政審不通過的考生將取消錄取資格。
2. 錄取為非定向就業類別的考生(含非在職少數民族骨干計劃生,非全日制生)均需將人事檔案轉入我校,開學前檔案不到校者將不予辦理入學手續。
3.2023年調檔函隨錄取通知書一起由學院發放。
九、復議程序
1. 考生對復試過程、結果有異議的可向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提交書面復議申請。
2. 學校招生領導小組審議后,確認有異議的,將責成相關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調查,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應書面上報調查結果。
3.相關學院對考生本人做出解釋與說明。
4.經調查確實存在問題的,學校招生領導小組責成相關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重新組織專家組對考生進行二次復試。
十、體檢安排及其他
1.考生體檢工作安排在考生擬錄取后進行。體檢在擬錄取后在當地二級甲等(含)以上醫院進行,體檢完成后將體檢報告郵寄給錄取學院,或將電子版體檢報告發送至各學院指定信箱(詳見各學院復試錄取辦法)。
2.其他未盡事宜請關注研究生院網站、“北林研招”微信公眾號和各學院網站的具體通知。
十一、監督渠道
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010-62336079/62338214/62338380
電子郵箱:yzb@bjfu.edu.cn
校紀檢監察處:010-62336014/62338237
電子郵箱:jiwei302@bjfu.edu.cn
北京市研招辦:010-82837456。
我校在綜合考慮生源情況、招生計劃、學科專業特點和復試考核工作需要等情況的基礎上,確定并公布我校各學科專業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詳見我校研究生院網站和“北林研招”微信公眾號中的相關后續通知公告。
附件【用戶繳費流程及操作手冊.pdf】
北京林業大學研究生院
2023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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