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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為做好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要求,結合教育部、山東省有關復試工作的規定和學校實際,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復試方式
我校碩士生復試原則上采用現場復試的方式進行。對因疫情等特殊情況、無法現場復試的考生,須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請,并提供相應證明材料,報我校招生單位、學校審核,以確定合適的復試方式。
二、復試基本要求
初試成績(含加分后的成績)須符合《山東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請點擊查看)。
我校各招生單位將根據學校復試基本要求,結合各專業(方向)招生計劃和生源情況,按照一定的復試差額比例,確定復試人數(復試人數不是整數的,按四舍五入計算)和參加復試的人員。具體復試人員名單,請登錄我校各招生單位網站查詢。
三、資格審查
復試前,我校各招生單位將審查考生的身份和報考資格,對不符合相關規定者,不予復試。具體審查方式以各招生單位的通知為準。
考生在復試前須準備好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證。
2.準考證。
3.個人簡述。內容包括個人的思想狀況、學習情況、獲獎情況、科研情況、社會實踐經歷或工作業績等,簡述內容要真實準確,主要用于對考生進行全面考查。
4.本科階段成績單。
5.報考資格證明材料。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等應屆本科畢業生)須提供能證明其應屆生身份的證明,如標明學制的學生證、學校教務主管部門出具的學制證明、學信網下載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等。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須提供畢業證、學位證(無學位證的可不提供學位證)。持境外學歷、學位證書報考的考生,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3)在錄取當年入學前可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的自學考試、網絡教育、境外教育本科學生,須提供能證明自學考試、網絡教育或境外教育本科生身份的材料。
(4)以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的考生,包括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和國家承認學歷的高職高專畢業生,須提供本科結業證或高職高專畢業證,以及近3年內須在正式出版的學術期刊(不含增刊)上以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身份發表與報考專業相關的高水平或具有較高應用價值的科研論文1篇,或作為主要完成者(一般為前三位)取得較高學術水平或較高應用價值的其它科研成果1項。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碩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碼為125601]、旅游管理專業學位的同等學力考生無科研成果要求。
(5)已獲碩士或博士學位人員,須提供國家承認的碩士、博士學位證或相應的學位認證報告。
(6)在校研究生報考的,須按照以上要求提供相應報考資格證明材料,并須提供所在學校研究生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7)報名確認時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還須提供學歷(學籍)認證報告。
(8)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還須提供《男性(女性)應征公民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以及能夠證明先入學、后入伍的證明材料,如學籍認證報告等。
(9)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的考生還須提供《2023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考生登記表》。
6.《山東大學報考碩士研究生人員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表》。
7.能反映自身科研水平、專業能力、實踐能力的證明材料,如獲獎證書、科研成果、社會實踐、志愿服務、工作表現等材料。
8.校內招生單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考生須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對弄虛作假者,無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照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四、復試程序
1.3月18日左右,校內各招生單位在本單位網站公示一志愿復試考生名單,發布本單位復試錄取辦法。
2.3月20日起,校內各招生單位組織考生復試。具體復試時間以校內招生單位安排為準。考生復試時,須遵守《山東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考場規則》(附件1),在山東大學研究生報考服務系統簽署《山東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誠信復試承諾書》(附件2,下載打印簽字后上傳)。
3.復試結束后,校內招生單位在本單位網站公示復試結果。復試總成績為百分制,復試總成績不合格(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
五、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1.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現實表現,內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科學精神、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對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2.擬錄取名單確定后,校內各招生單位將向考生所在單位函調人事檔案(或檔案審查意見)和本人現實表現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況。函調的考生現實表現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檔案或工作所在單位的人事、政工部門加蓋印章。
六、調劑要求
凡考生參加復試的單位、專業、學習方式與初試報考確認的單位、專業、學習方式有一項不一致,均屬于調劑。
調劑須滿足以下基本條件:
(一)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二)初試成績符合原報考專業的國家復試基本要求(A類線)和我校復試基本要求,并符合擬調入專業的國家復試基本要求(A類線)和我校復試基本要求。其中,由考試科目為3門的專業調入考試科目為4門的專業,第三門專業課成績除以2以判斷是否滿足調入專業的專業課成績要求;由考試科目為4門的專業調入考試科目為3門的專業,第三門、第四門專業課成績相加以判斷是否符合調入專業的專業課成績要求。
(三)調入專業與原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應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可授不同學科門類學位的專業可跨門類在對應專業所屬一級學科范圍內進行調劑。
(四)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一命題科目與調入專業全國統一命題科目要相同(考生初試統考科目涵蓋調入專業所有統考科目的,視為相同),初試外語語種要符合調入專業初試外語語種要求。在全國統一命題科目中,英語一、英語二可視為相同;數學(一)、數學(二)、數學(三)、數學(農)和經濟類綜合能力可視為相同。考試科目是否視為相同,由校內招生單位自主確定。
(五)報考臨床醫學類(包括臨床醫學、口腔醫學和中醫)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關政策調劑到其他專業,報考其他專業(含醫學學術學位)的考生不可調劑到臨床醫學類專業學位。
(六)“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強軍計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調劑政策按教育部相關政策執行,由學校統一組織安排。
(七)第一志愿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審計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在滿足調入專業報考條件、且初試成績同時符合調出專業和調入專業成績要求的基礎上,可申請相互調劑,但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考生也不得調入以上專業。
(八)第一志愿報考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的考生也不得調入該專業。
(九)除管理類聯考專業外,我校其他非全日制專業不接受調劑。
七、調劑程序
1.校內招生單位將根據招生計劃剩余情況先組織一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進行調劑,如還有招生計劃剩余,再組織一志愿未報考我校的考生進行調劑。相關調劑信息將由校內各招生單位在本單位網站發布,請考生及時關注。
2.所有考生調劑(含一志愿報考我校考生的調劑)均需通過“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完成調劑錄取程序。
八、復試費
復試前,考生需登錄山東大學研究生報考服務系統(http://yzbm.sdu.edu.cn/)繳納復試費。
九、錄取
1.校內各招生單位將依照學校相關規定,根據本單位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以及考生初試和復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身心健康狀況等確定擬錄取名單。
2.碩士生錄取類別分為非定向就業和定向就業兩種。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須在被錄取前與招生單位、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考生、強軍計劃考生、非全日制考生只能錄取為定向就業。考生因報考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招生單位不承擔責任。
3.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在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對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者不予錄取。未通過或未完成學歷(學籍)審核的考生將無法錄取。
4.體檢工作安排在新生入學報到后進行。體檢標準執行國家相關規定。
5.入學后3個月內,校內各招生單位將按照教育部和我校的相關規定,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十、違規處理
對在研究生考試招生中違反考試管理規定和考場紀律,影響考試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試工作人員及其他相關人員,一律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及我校相關規定嚴肅處理。構成違法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其中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一、聯系方式
考生如有招生政策方面的問題,請及時與我們或相關招生單位聯系(點擊打開聯系方式及相關網站)。
附件:
山東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2023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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