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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教育部關于加強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的指導意見》(教學〔2006〕4號)、《教育部關于印發<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2022〕3號)、《關于做好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3〕3號)等文件精神,為做好學校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特制定此辦法。
一、總體原則
1.嚴格落實教育部和北京市文件要求,堅持立德樹人,以提高選拔質量為核心,著力選拔德智體美勞兼備的高層次人才。
2.嚴格復試組織管理,做到政策透明、流程規范、監督機制健全,維護考生合法利益,確保公平公正。
3.嚴格復試考核標準,堅持科學有效,做到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錄取,確保招生質量。
二、組織管理
學校研究生招生(考試)工作領導小組統籌領導我校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錄取工作。校研招辦在學校研究生招生(考試)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制定相關規定和辦法,確定基本原則及復試錄取方案等,并組織全校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各學院復試錄取工作小組負責制定本單位的復試實施細則,對相關人員進行政策、業務、紀律、規則及程序等方面的培訓,組織實施本單位的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各學院按學科(專業)成立復試小組,復試小組由本學科(專業類別)導師組成,每個復試小組成員不少于5人,小組成員須現場獨立評分。
三、 考生進入復試考核的基本要求
(一)一志愿考生
我校2023年碩士研究生進入復試最低分數線:執行全國A類地區考生進入復試基本分數要求,差額復試比例一般不低于120%。我校2023年“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進入復試要求總分不低于230分。
(二)調劑考生
在保證第一志愿生源的基礎上,可接收一定比例的調劑生源,調劑生按照以下原則進行排序遴選:
1.考生須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2.初試成績(含加分,下同)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在調入地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3.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應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可授不同學科門類學位的專業,可跨門類在對應專業所屬一級學科范圍內進行調劑)。
4.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相同(考生初試統考科目涵蓋調入專業所有統考科目的,視為相同)。在全國統一命題科目中,英語(一)、英語(二)視為相同,數學(一)、數學(二)、數學(三)、數學(農)和經濟類綜合能力視為相同,數學(農)和化學(農)視為相同。
5.我校不接收破格調劑考生、英語以外考生和單考考生的調劑申請。
四、復試內容與方式
(一)資格審查
考生參加復試前到所在學院進行復試報到,所在學院對考生進行報名資格審查,報名資格審查必須從嚴掌握。
1.審查證件。身份證、準考證;應屆畢業生需交驗學生證,非應屆畢業生需交驗學歷(學位)證書的原件;本專科畢業單位或現學習工作單位開具的思想政治證明材料(內容應包括思想政治表現;應屆生包含按期畢業、如被錄取按期調取檔案、按期報到證明;非應屆生包含如被錄取按期調取檔案、按期報到證明)。“大學生士兵計劃”的考生還應提供本人《退出現役證》。
2.驗證學籍(學歷)。各學院必須要求考生到學信網(網址:http://www.chsi.com.cn/)驗證學籍(學歷)信息并提交截圖,學院進行驗證。中國研招信息網(網址:http://yz.chsi.com.cn/)調劑后臺也有考生學籍學歷驗證名單,可供參考。對考生的學歷(學籍)信息有疑問的,應要求考生在規定時間內(4月底前)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證明,并留取考生相應證件復印件。未通過或未完成學歷(學籍)審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擬錄取名單。(學歷(學籍)審核注意事項請見附件)
3.填報復試表。考生通過報名資格審查后方可填寫“2023年北京農學院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資格表”。對不符合教育部規定的,不予復試。
4.其他材料。考生復試時還應攜帶大學成績單原件(或復印件加蓋公章)及相關證明材料(如英語四級、六級證書、學術論文、科技成果等),并準備好近期1寸、2寸免冠藍或白底照各兩張(在照片背面填好本人姓名及身份證號后),1寸彩色電子照片1張(在照片文件名中標明本人姓名、身份證號),上交參加復試所在學院,以供復試面試和后期使用。上述材料必須是真實有效的,如發現弄虛作假隨時取消報考錄取資格。我校將對考生在報考時填寫的考試作弊受處罰情況進行認真核查,將考生誠信狀況作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二)復試方式和內容
復試采取現場復試方式, 全程錄音錄像。復試內容包括筆試、實踐(實驗)能力考核和面試三部分,滿分270分。各學院可根據具體情況制定復試內容。
1.筆試:主要為專業課測試。試卷滿分為100分。
2.實踐(實驗)能力考核實踐(實驗)能力考核可與面試結合進行,也可單獨組織考核,滿分50分,各學院結合實際制定考核方案。
3.面試主要考查:思想政治素質、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學術道德品質、基礎知識掌握情況、專業治學態度、科技研究能力、創新進取意識、邏輯思維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和綜合分析能力等,具體分為思想政治與學習經歷考查、專業面試、外語聽說能力考核(放在專業面試中、與專業面試結合進行)三個部分。滿分120分,其中專業面試70分,外語聽說能力考核50分。(1)各學院應在復試時向復試錄取小組提供考生提交的由本專科畢業單位或現學習工作單位開具的思想政治證明材料、大學成績單原件(或復印件加蓋公章),由報考方向復試小組進行思想政治與學習經歷考查。本項只考查是否合格通過,不作量化計分。同時學院將考生提供的其他證明材料(如英語四級、六級證書、學術論文、科技成果等)提供給復試錄取小組。(2)“專業面試”內容應當量化,主要考核考生的專業基礎理論知識、專業治學態度、科學研究能力、創新進取意識、解決實際問題能力、綜合分析能力、舉止表達禮儀等。面試中由復試小組每位成員對每名考生現場打分并給出評語,填寫復試綜合面試考核成績表。面試過程中應對每位考生的作答情況進行現場記錄,并全程進行錄音錄像。考核成績表、考生作答記錄及現場錄音錄像須保留備查。每名考生專業面試時間不少于10分鐘。(3)外語聽說能力考核:通過對話形式進行測試,主要考核考生外語會話、理解、專業交流等能力。外語聽說能力放在專業面試中、與專業面試結合進行,每名考生接受英語聽力口語測試的時間不少于4分鐘。
(三)體檢
所有參加復試考生都必須參加體檢。體檢由各學院統一組織,具體時間由各學院安排。
(四)心理測試
各學院要對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開展心理測評,心理測試工作由學院安排。
五、復試時間
從3月24日起各學院組織復試,具體時間與地點各學院自定。
六、錄取
(一)以一志愿生、調劑生分別測算排名的原則,分先后批次確定擬錄取名單。以綜評成績作為考生錄取的成績依據,錄取人數不得超過各學院招生計劃規模。
(二)綜評成績算法: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復試成績為復試考核各成績之和)按權重相加,得出入學考試綜評成績(綜評成績按照百分制計算,最后四舍五入到小數點后兩位),初試、復試成績權重比例為:初試成績占60%、復試成績占40%計算,其計算公式如下:綜評成績(百分制并取兩位小數)=初試成績(折合為百分制)*權重比例+復試成績(折合為百分制)*權重比例
(三)思想政治素質考查和體檢不計入總成績,但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四)同等學力考生加試課程的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但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五)復試結果和擬錄取考生名單由我校研招辦在網上和全國研究生招生信息公開平臺上統一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未經公示的考生不得錄取。
(六)規范執行加分政策:按照國家政策嚴格執行加分政策。“加分項目考生”須提供詳實的證明材料。
七、監督
1.實行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本學院復試過程的公平、公正和復試結果負責。
2.實行信息公布制度。學校復試基本分數線、復試工作辦法、復試結果等信息將及時公布在北京農學院研究生招生網(https://yz.bua.edu.cn/)。
3.實行復議制度。學校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在研究生復試后一周內受理投訴和申訴。對投訴和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由校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責成各學院復試錄取工作小組進行復議。
4.北京農學院研究生招生接待咨詢電話:010-80799079;監督、申訴電話:010-80765056;監督、申訴郵箱:buayzb@163.com;受理舉報部門:北京農學院研究生處、監察專員辦公室 ,地址:北京昌平區回龍觀北農路7號。北京教育考試院研招辦2023年研究生招生專用監督電話:010-82837456。
八、其他
(一)新生應按照學校要求按時報到。不能按時報到者,須有正當理由和有關證明,并向我校請假。無故逾期兩周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應屆本科畢業生考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取消錄取資格。
(二)對弄虛作假的考生,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照有關規定取消報名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三)以上條款若與教育部、北京市教育考試院2023年相關文件不符,以后者為準。
附件【考生誠信復試承諾書.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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