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2022 ChinaKaoyan.com Network Studio. All Rights Reserved. 滬ICP備12018245號
為做好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根據教育部《關于加強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的指導意見》(教學〔2006〕4號)、《關于做好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3〕3號)和《北京市招生考試委員會關于做好2023年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補充意見》(京招考委〔2023〕5號)等文件精神,學校堅持首善標準,遵循“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在確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學性的基礎上,制訂2023年我校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方案。
1.復試時間安排及復試方式
2023年3月27日至4月30日,其中第一志愿考生復試錄取在2023年4月2日前完成,調劑考生復試錄取在4月30日前完成。各招生學院根據學科特點和專業要求,在確保公平和可操作的前提下自主確定復試方式,可采用現場復試或網絡遠程復試。同一學院同一專業采用同一種復試方式。具體安排見各招生學院后續發布的復試工作方案。
2.對復試考生資格審查的工作程序和辦法
各學院負責對考生報考資格,以及考生的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學歷學籍認證報告、學生證等報名材料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教育部規定者,不予復試。
若學院通知使用現場復試方式,考生需現場繳納復試費并簽署《誠信復試承諾書》。考生需攜帶以下本人適用材料:①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件(必要);②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和學位認證報告(往屆生必要);③學生證原件和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應屆生必要);④大學學習成績單;⑤畢業論文(設計)摘要或進展報告;⑥發表論文及獲獎證明;⑦政審表(必要;如采用網絡遠程復試方式,須在5月15日前將蓋章的原件郵寄至學院秘書老師處,未寄達的考生不列入擬錄取名單上報);⑧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報考登記表(少民計劃考生必要);“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及享受加分政策考生須提供《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⑨各學院在復試方案中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若學院通知使用網絡遠程復試方式,請考生在學信網“招生遠程面試系統”繳納復試費、簽署《誠信復試承諾書》及提交上述材料。
學院對考生的學歷(學籍)信息有疑問的,要求考生在5月15日前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證明。未通過或未完成學歷(學籍)審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擬錄取名單上報。
少數民族考生身份以報考時查驗的身份證為準。網上報名信息中民族欄應與身份證民族項填寫一致,復試時不得更改。少數民族地區以國務院有關部門公布的《全國民族區域自治地方簡表》中所列的民族自治區域為準。
3.復試費用
復試費標準按照《北京市財政局、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招生考試收費標準的函》(京發改〔2008〕1974號)文件規定: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復試費(收費編碼:173056003)為人民幣100元/人。繳費后因各種原因未參加復試者,已支付的復試費不予退還。
4.復試程序
各學院首先對所有進入復試階段的考生進行資格審查,再對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進行專業考核、外語聽力及口語等綜合測試。
1)網絡遠程復試程序(詳見附件1)
采用學信網招生遠程復試系統(以下簡稱“學信網復試系統”)為遠程復試首選系統、騰訊會議系統作為備用復試系統(操作流程詳見附件2)。考生要提前下載、安裝、注冊復試系統,并按照學院規定的時間配合完成遠程復試系統的模擬測試,確保滿足復試要求。
2)現場復試程序及地點安排
復試地點為西城校區教學1號樓、大興校區基礎樓A座等已安裝監控系統且能滿足全程錄音錄像要求的教室,具體地點以學院通知為準。
在相關復試專業規定的復試時間內,校外考生可憑身份證原件入校參加復試。
各招生學院具體復試工作方案考生可從報考專業所在學院網頁查詢。
5.復試比例
進入復試考生人數原則上為該專業招生計劃的120%~150%。
6.復試考核方式
各招生專業結合自身特點,采取專業考核、外國語口語及聽力等形式對考生進行復試。復試由各學院具體組織實施,具體考核方式按照學院要求執行。
7.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的具體辦法
學院對進入復試階段的所有考生進行資格審查,通過審查考生報考資格、《政治審查表》和面試等多種途徑,對其進行思想政治心理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對思想政治素質心理和道德品質考核存疑的考生重點考察,認定為不合格的將不予錄取。
對在復試過程中有違規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等規定嚴肅處理,取消錄取資格,記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入學3個月內,學校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8.復試考生的成績評定和計算方法
復試成績的評定由各招生專業根據考生的專業考核、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等成績綜合確定,復試中各部分內容所占比例由各專業根據本專業自身特點和需要自行確定。工商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由學院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加分原則及辦法完全按照教育部要求執行,不附加其他條件和加分辦法。
以同等學力參加復試的考生,在復試中須加試至少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加試方式為筆試。
復試成績為復試各方式考核成績之和。復試成績不合格者(即復試得分不足滿分值的60%),不予錄取。學校認為有必要時,可對考生再次復試。
9.初試、復試成績的權重分配,總成績合成
將考生復試成績和初試成績按權重相加,得出該名考生入學考試總成績,滿分100分。復試成績占總成績的權重一般控制在30~50%的范圍內,由招生學院自定。具體權重分配參見各招生學院的復試工作辦法。
10.破格復試的原則和條件
學校對破格復試堅持從嚴掌握的原則,原則上不再進行破格復試。
11.考生查詢復試、擬錄取名單的時間、網址
調劑考生可通過“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http://yz.chsi.com.cn/yztj/)(以下簡稱“調劑服務系統”)查詢復試及擬錄取情況。一志愿考生復試結果由學院直接通知。考生通過登錄學院網頁查詢復試結果;復試名單須于復試前至少3天在學院官網公布。在學校錄取工作結束后,考生可登錄學校研究生院網頁,查看總復試名單和擬錄取公示名單(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成績、復試成績、總成績等信息),擬錄取名單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查詢時間與教育部要求時間同步。
12.調劑工作的具體要求、工作程序和調劑復試辦法
學校接收調劑考生須通過“調劑服務系統”進行,由學院復試錄取工作小組具體負責調劑工作,研究生院負責調劑工作的組織指導及政策把握?忌{劑須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1) 須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2) 初試成績(含加分,下同)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在調入地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3)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應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可授不同學科門類學位的專業,可跨門類在對應專業所屬一級學科范圍內進行調劑)。
4)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相同(我校執行考英語(一)的考生可以調劑到考英語(一)和英語(二)的專業,考數學(一)的考生可以調劑到考數學(二)和數學(三)的專業,考數學(二)的考生可以調劑到考數學(三)的專業,反之不可)。
5)第一志愿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審計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在滿足調入專業報考條件、且初試成績同時符合調出專業和調入專業在調入地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的基礎上,可申請相互調劑,但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考生也不得調入以上專業。
第一志愿報考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的考生也不得調入該專業。
6)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的考生不得調劑到該計劃以外錄取;未報考的不得調入該計劃錄取。
13.錄取工作程序及辦法
各學院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按照教育部有關招生錄取政策,根據本學院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以及考生初試和復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身體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錄取工作要依法保護殘疾考生的合法權益。
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應當在被錄取前與招生單位、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參加單獨考試的考生,只能被錄取為回原單位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
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學校不承擔責任。
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在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對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者不予錄取。各學院不得將未通過或未完成學歷(學籍)審核的考生列入擬錄取名單報送研招辦。
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錄取資格無效。
14.其他相關要求
1)考生體檢工作在考生入學后按照學校要求統一進行。體檢標準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等文件執行。
2)除單考生、少民骨干計劃在職考生、原單位定向生外,對其他錄取新生可依據相關政策要求將戶口遷入招生單位,加入集體戶口。
15.考生接待電話和紀檢監察部門受理考生投訴的監督舉報電話
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接待電話:010-68322241/68364458
受理投訴和舉報部門電話:010- 61209094
北京教育考試院研究生招生辦公室2023年研究生招生專用監督電話:010-82837456。
研究生院
2023年3月25日
來源未注明“中國考研網”的資訊、文章等均為轉載,本網站轉載出于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著贊同其觀點或證實其內容的真實性,如涉及版權問題,請聯系本站管理員予以更改或刪除。如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從本網站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版權等法律責任。
來源注明“中國考研網”的文章,若需轉載請聯系管理員獲得相應許可。
聯系方式:chinakaoyankefu@163.com
掃碼關注
了解考研最新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