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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函〔2022〕3號)以及教育部、北京市相關文件要求,結合我校招生工作實際,制定我校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錄取工作方案,相關安排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實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綜合評價、擇優錄取,嚴格規范執行招生政策,確保公平公正。
二、組織管理
學校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錄取工作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進行。各學部(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單位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調劑及錄取組織,對本單位復試過程、信息公開、錄取結果負責。各學部(院)要選派經驗豐富、業務水平高、公道正派的工作人員參與復試,并對全體工作人員進行政策、業務、紀律方面的培訓。各學科(專業)組建若干復試小組,每個復試小組人員不少于5人。
三、復試工作
1.復試形式
經學校研究決定,并報北京教育考試院備案,2023年我校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采取“現場復試”的形式進行。
復試前,要采取“兩識別”(人臉識別、人證識別)“四比對”(報考庫、學籍學歷庫、人口信息庫、誠信檔案庫數據比對)等措施,加強考生身份審核,嚴防“替考”。
各學部(院)要落實校園公共區域日常衛生管理制度和消毒制度,保持復試場所換氣和清潔消毒,擺放公用消毒用品以供使用。
2.復試分數線、各學部(院)復試工作方案
北京工業大學各學科(專業)復試分數線已經發布,各學部(院)復試方案將于近期陸續在北京工業大學研究生招生網發布,請考生及時關注。
3.復試差額比例及復試名單
根據教育部、北京市相關政策要求,我校復試采取差額復試,各學科(專業)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對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120%的學科(專業),按實際合格考生名單組織復試。
一志愿考生復試名單將于近期在北京工業大學研究生招生網公布,參加復試考生以網上公布名單為準。
4.復試時間安排
我校復試整體預計將于3月下旬啟動。各學科(專業)復試的具體時間安排詳見各學部(院)復試方案。
請考生在近期務必保持聯系方式暢通(包括手機、郵箱等),以備學校聯系使用。考生聯系方式以考生報名時填寫的信息為準。
5.復試資格審查材料提交
參加復試考生統一提交材料詳見《北京工業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資格審查材料說明》(附件1)。各學部(院)可根據復試考核需要,除資格審查材料外,制定其他補充材料的提交要求。資格審查材料提交相關要求、提交方式、時間等,請見各學部(院)復試方案。
對于未按時參加資格審核或復試的考生,視為放棄復試資格。對于提交材料與實際情況不符或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學校將取消其復試錄取、入學資格或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移交有關部門處理。
6.誠信復試要求
考生要認真閱讀教育部《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和《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以及北京工業大學和報考學部(院)發布的相關招考信息。須知曉:在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的行為;為他人實施組織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幫助的行為;為實施考試作弊行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試的試題、答案的行為;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考試的行為都將觸犯刑法。在復試過程中有違規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即按照規定嚴肅處理,取消錄取資格,記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入學后3個月內,我校將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復試開始前,考生須按照要求,簽訂或宣讀“誠信考試承諾書”,確保提交材料真實、誠信參加復試。
7.復試成績量化標準
復試總分滿分為100分,其中外語聽說能力測試占10%,專業能力考核占40%,綜合面試占50%。
8.復試考核
復試開始前,考生須提前準備好身份證、準考證、學生證(應屆生)、學歷證(往屆生),按照工作人員提示進行身份核驗。
外語聽說能力測試。主要包括通用外語、專業外語聽說的考核。
專業能力考核(筆試)。全面考核考生對本學科(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學部(院)還可根據人才選拔要求,安排實驗實踐等其他形式的考核。
綜合面試。包括專業素質與綜合素質,如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以及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人文素質、舉止及禮儀、心理狀況等方面。
各學科(專業)還可根據考核需要,制定其他考核要求,具體請見各學部(院)復試方案。
加試。對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的考生、成人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復試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考和網絡教育考生(報考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專業學位的考生除外)須加試(筆試)至少2門不同于初試科目的本科主干課程。每門科目考試時間為3小時,滿分為100分。加試科目的成績不計入復試總成績,但若有一門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會計專業學位考生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9.心理測試
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均需進行心理測試。測試辦法將于近期在北京工業大學研究生招生網發布。
10.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現實表現,內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對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11.復試費
復試收取復試費(100元/生),繳費方式請見附件4。請注意保存繳費成功界面截圖,在復試資審時出示。
復試費一旦繳納,不辦理退款手續。
復試期間的交通、食宿,請考生根據復試時間提前妥當安排,相關費用由考生自理。
12.體檢
所有錄取的考生必須體檢,體檢在入學報到時進行。不參加體檢或體檢相應項目不合格者將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13.加分及破格復試政策
我校嚴格按教育部、北京市政策加分及破格復試政策執行。請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在3月24日前通過電子郵件以書面形式向我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提出申請(yanzhaoban@bjut.edu.cn)。
根據教育部、北京市文件精神,我校一志愿合格生源充足的學科(專業)或者能通過調劑完成招生計劃的學科(專業)不接受“破格復試”申請。
14.進出校園管理
我校復試工作統一在北京工業大學平樂園校區進行,考生可乘坐地鐵14號線“北工大西門站”直達。各學科(專業)具體復試時間、地點,詳見學部(院)復試方案。
復試期間,考生可刷本人身份證通過校門閘機進出校園,進入校園后請遵守校園管理規定。若出入校時出現問題,請及時與報考學部(院)聯系。
校外考生可前往校內天天餐廳(學生綜合服務樓二層)購餐,可前往京客隆超市(學生綜合服務樓西側一層、奧運餐廳內一層)購買日常用品。
四、調劑工作
1.調劑工作原則
我校一志愿生源整體充足,僅少量學科(專業)接收調劑。調劑工作辦法將由相關學部(院)按照教育部、北京市及學校要求制定,并在學部(院)復試方案中提前公布。
調劑考生的報名、復試通知、待錄取通知均通過“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http://yz.chsi.com.cn/yztj/,以下簡稱“調劑服務系統”)進行。調劑考生的復試名單于北京工業大學研究生招生網公布。
2.調劑工作基本要求
(1)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2)初試成績應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國家A類考生分數線并且達到調入專業復試分數線要求;
(3)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且應在同一學科門類內;
(4)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相同;
(5)根據我校人才選拔要求,初試科目為英語(二)的考生,不能調劑到初試科目為英語(一)的學科(專業);初試科目為數學(二)的考生,不能調劑到初試科目為數學(一)的學科(專業);初試科目為數學(三)的考生,不能調劑到初試科目為數學(一)或數學(二)的學科(專業);初試科目為314數學(農)或396經濟類綜合能力的考生,不能調劑到初試科目為數學(一)、數學(二)或數學(三)的學科(專業)。
(6)非全日制學習方式只接受在職定向就業人員報考,報考類別為非定向就業的考生不得調入非全日制學習方式。
(7)考生調劑的其他要求,在符合2023年上級部門招生錄取文件中關于調劑基本條件的基礎上,由各學科(專業)根據人才選拔要求制定,具體詳見各學部(院)復試工作方案及調劑辦法。
3.調劑工作程序
(1)教育部“調劑服務系統”預計將于4月6日開通,調劑考生復試時間預計將于系統開通后進行。各學部(院)公布相關學科(專業)調劑工作辦法、詳細說明接收考生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調劑復試辦法、聯系咨詢電話等信息。各相關學科(專業)調劑工作辦法見各學部(院)復試方案。如由于教育部“調劑服務系統”開啟時間發生變動而導致我校相關學科(專業)接收調劑考生報名時間進行調整,我校將提前在北京工業大學研招網進行公布。
(2)考生須在規定相關學科(專業)調劑系統開通時間內登錄調劑服務系統填報調劑志愿、提交調劑申請等,否則申請無效。
(3)考生網上申請調劑時間截止后,各學部(院)、學科(專業)根據考生申請志愿、初試成績、專業背景、學習經歷、誠信情況以及科研創新能力等,基于調劑基本原則和要求,在學部(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依據計劃余額擇優選拔出符合條件的考生參加復試,并通過調劑服務系統發送復試通知。考生在規定時間內確認復試通知后,須按時參加復試。未按時確認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復試資格。
(4)復試后,學校在調劑服務系統中,對擬錄取的調劑考生發送待錄取通知。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登錄調劑服務系統,進行待錄取確認,未按時確認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待錄取資格。
五、錄取工作
1.錄取原則
復試后,每個學科(專業)統一標準,對一志愿復試合格考生按加權總成績排序后,根據下達的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以及考生成績,并結合其思想政治表現、學術水平、身心健康狀況等,由高到低擬錄取。
對接收調劑生的學科(專業),對于一志愿考生和調劑考生分別按照加權總成績排序,并按照先第一志愿合格考生、后調劑考生的原則確定擬錄取名單。
同一專業如有不同學習形式(全日制、非全日制),則按照全日制、非全日制計劃分別排序。
復試總分不合格(<60分)者不予錄取。
加權總成績計算方法:
(1)加權總成績=[初試總分×1/5×50%]+[復試總分×50%];
(2)MBA、MPA、會計專碩加權總成績=[初試總分×1/3×50%]+[復試總分×50%]。
同一志愿屬性(指一志愿/調劑,下同)的考生加權總成績相同時,按初試總分由高到低依次擬錄取;同一志愿屬性考生的加權總成績、初試總分均相同時,按復試綜合面試得分由高到低依次擬錄取。
所有擬錄取結果將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最終錄取結果將以審核通過后的名單為準。
2.協議簽訂
碩士研究生就業類別分為非定向就業和定向就業兩種,所有待擬錄取考生(含推免生)均須與學校簽訂相關協議后方能被擬錄取。
非定向就業錄取類別研究生協議書為一式兩份;定向就業錄取類別研究生協議書實行三方協議制,為一式三份,其協議定向就業單位須與其報名庫中的定向就業單位一致。
ü 擬錄取定向生的協議:考生于復試結束后1周內寄送原件回學部(院),郵寄地址請見學部(院)復試方案。
ü 擬錄取非定向生的協議:考生于4月11日之前提交至各學部(院),提交方式見學部(院)復試工作方案。
經考生確認的報名信息(包括非定向/定向),在復試、錄取階段一律不得修改。
3.現實表現函調表
所有擬錄取考生在4月11日前將《北京工業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現實表現函調表》(見附件2)提交至各學部(院),提交方式見學部(院)復試工作方案。
已被我校接收的2023年推薦免試研究生不再參加復試,但須進行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及資格復審。推免生于4月11日前,將《2023年推薦免試攻讀北京工業大學碩士研究生現實表現函調及資格審查表》(見附件3)至各學部(院),提交方式見學部(院)復試工作方案。
對于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4.工作紀律
所有參加復試及錄取工作的人員都應認真、嚴格地執行教育部、北京市和學校的有關各項規定,維護復試錄取工作的公平、公正。
復試及錄取工作實行回避制度,凡有親屬或利害關系人參加復試的人員,不得參加與復試及錄取有關的工作。對有違反規定行為的單位和當事人,將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或紀律處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以維護招生紀律的嚴肅性和公正性。
六、信息公開
北京工業大學嚴格按照教育部、北京市有關政策,在北京工業大學研究生招生網(http://yanzhao.bjut.edu.cn/),北京工業大學研究生招生官方微信公眾號(微信號:bjut_yanzhao)以及教育部“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開平臺”公布學校復試錄取工作辦法、擬錄取考生名單等信息。
我校接待考生咨詢電話:010-67392533。
我校受理考生投訴電話:010-67392231。
北京教育考試院研究生招生專用監督電話:010-82837456。
北京工業大學研究生招生各學部(院)聯系方式
北京工業大學研究生院
2023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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