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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為做好我校2023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在確保公平安全和科學的基礎上,根據教育部《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2022〕3號)、教育部高校學生司《關于做好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3〕3號)、北京市招生考試委員會《關于做好2023年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補充意見》(京招考委〔2023〕5號)等文件要求,結合我校實際,經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對我校2023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做如下安排:
1.復試方式
為發揮復試在高層次專門人才選拔中的作用,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兼顧考生利益,一志愿采取線下復試方式,調劑采取線上復試方式。
2.復試時間
一志愿復試原則上于3月22日至4月5日完成;調劑復試于4月30日前完成。具體時間以研究生院網站及各責任學院公布為準。
3.成績要求
根據教育部公布的《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含學術學位和專業學位)(以下簡稱“國家線”),我校執行A類地區考生的成績要求。
各責任學院在國家線基礎上,可根據各學科、方向/專業學位授權點招生計劃、生源情況等制定本學科、方向/專業學位授權點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以下簡稱“專業分數線”)及其他學術要求,但不得出臺歧視性或其他有違公平的規定。具體要求須經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通過本學院的《工作實施細則》向社會公布執行。
4.進入復試人員確定
復試采取差額形式,差額比例不得低于120%,具體要求由各責任學院自主確定,通過本學院的《工作實施細則》向研究生院備案并及時向社會公布。
申請調劑的考生調劑專業須與其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可授予不同學科門類學位的專業可跨門類在對應專業所屬一級學科范圍內進行調劑)。初試成績必須符合教育部確定的報考專業所屬學科門類復試分數線要求。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相同(考生初試統考科目涵蓋調入專業所有統考科目的,視為相同)。在全國統一命題科目中,英語(一)、英語(二)可視為相同,數學(一)、數學(二)、數學(三)、數學(農)和經濟類綜合能力可視為相同,數學(農)和化學(農)可視為相同。各責任學院可根據各學科、方向/專業學位授權點人才選拔要求確定具體標準,經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向社會公布執行。
第一志愿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審計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在滿足調入專業報考條件、且初試成績同時符合調出專業和調入專業在A類地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的基礎上,可申請相互調劑,但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考生也不得調入以上專業。第一志愿報考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的考生也不得調入該專業。
對初試公共科目成績略低于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但專業科目成績特別優異或在科研創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現的考生,可允許其破格參加第一志愿報考單位第一志愿專業復試(簡稱破格復試)。對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的專業,相關責任學院要積極做好調劑工作,不得單純為完成招生計劃或保護一志愿生源而降低標準進行破格復試。合格生源(含調劑生源)充足的招生專業一般不再進行破格復試。破格復試考生不得調劑。
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申請調劑到我校普通計劃錄取的,其初試成績須達到A類地區相關專業所在學科門類(專業學位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符合條件的,可按規定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對滿足調劑條件的全日制或非全日制考生,在符合相應報考條件的情況下,可根據自身意愿在全日制或非全日制計劃間進行調劑。
對申請同一責任學院同一學科/學位點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各學科/學位點應當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遴選進入調劑復試的考生。如在初試成績核算時對統一命題和自命題科目占比權重有具體規定的,須經責任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議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通過后向社會公布執行。
5.復試考核內容
復試考核內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專業基礎知識及綜合能力素質考核,外語聽說能力考核。
報考會計碩士、工程管理碩士(含物流工程與管理)、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碩士的考生在復試階段需要加試政治科目的考核,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專業基礎知識及綜合能力素質考核,可綜合進行,每個考生時間不少于15分鐘。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主要了解考生本人的現實表現,內容應當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情況。必要時,責任學院還可采取“函調”或“派人外調”的方式對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進行考核。
專業基礎知識及綜合能力素質考核重點考核以下幾方面內容:①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②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領域的發展潛力和創新能力;③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協作性和心理健康情況;④人文素養;⑤舉止、表達和禮儀等。
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在復試中進行,由各責任學院自行組織,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每名考生測試時間一般不少于5分鐘,主要考察考生外語的聽說能力。
以同等學力參加復試的考生,在復試中須加試至少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加試方式為筆試,滿分100分。報考法律碩士(非法學)、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的同等學力考生可以不加試。成人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復試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考和網絡教育考生,具體是否加試由各學科/學位點責任學院自主確定,通過本學院的《工作實施細則》向研究生院備案并向社會公布后執行。
6.成績計算及錄取辦法
復試成績占總成績的權重一般控制在30%-50%的范圍內,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所占的權重由各責任學院自主確定,通過本學院的《工作實施細則》向研究生院備案并向社會公布后執行。
復試考核最終成績為100分,其中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專業基礎知識及綜合能力素質考核共占70%,外語聽說能力占30%。對于在復試階段需要加試政治科目的專業學位類別,政治科目加試占20%,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專業基礎知識及綜合能力素質考核共占60%,外語聽說能力占20%。復試成績小數點后保留2位。
最終成績=(初試成績+各類加分)×權重+復試成績×權重,其中初試成績與各類加分之和轉換為百分制后再與復試成績按比例核算。最終成績小數點后保留2位。各類加分及優先錄取政策按照教育部相關規定執行。
分批次根據最終成績由高到低順序經考生確認后錄滿各學科、方向/專業碩士學位類別招生計劃為止。
復試不合格者(復試成績小于60分)不予錄取。以同等學力參加復試的考生,加試科目不合格者(成績小于60分)不予錄取。
原則上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招收在職定向就業人員,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在被錄取前須與我校簽訂定向就業合同。報考非定向就業研究生錄取為定向就業的,須嚴格按照相關要求審核定向就業合同后錄取。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我校不承擔責任。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予錄取
(1)函調考生本人現實表現不合格者;
(2)復試成績低于60分者;
(3)同等學力考生加試成績低于60分者;
(4)體檢不合格者。
7.調劑工作
有調劑意向的考生可登錄我校研究生院網站,在首頁左下角選擇“調劑申請”進行調劑預報名。正式調劑須通過教育部調劑服務系統填報調劑申請,按我校各責任學院安排參加調劑復試。
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網上調劑意向采集系統”將于3月31日開通,“調劑服務系統”將于4月6日開通。
具體以各批次調劑公告為準。申請調劑的考生可通過以下方式與相關責任學院聯系。
責任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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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代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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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級學科(方向)/專業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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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劑名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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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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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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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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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經濟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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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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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老師 010-89534656
郵箱:jjxyzstj@126.com |
02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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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經濟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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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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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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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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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域經濟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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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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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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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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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業經濟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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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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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貿易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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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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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量經濟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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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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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商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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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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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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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老師 010-89534909
郵箱:bwu_mf@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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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克思主義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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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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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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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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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老師 010-89534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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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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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克思主義中國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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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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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政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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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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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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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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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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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老師 010-89534290
唐老師 010-89534014 |
08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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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算機軟件與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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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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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算機應用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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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2Z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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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聯網工程與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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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7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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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科學與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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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2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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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用統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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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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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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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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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00
|
管理科學與工程
|
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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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老師 010-89534018
郭老師 010-89534018 劉老師 010-89534322 |
086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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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運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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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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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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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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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工程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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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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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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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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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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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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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老師 010-89534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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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Z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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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購與供應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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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1J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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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資源開發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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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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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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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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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
|
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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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老師 010-89534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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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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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5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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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非法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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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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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老師 010-89534873;
郵箱moonxuefly@qq.com |
035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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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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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會計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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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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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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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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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老師 010-80887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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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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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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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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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東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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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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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工程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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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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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老師 010-89535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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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復試資格審核材料提交
復試考生須提交材料,包括:準考證、身份證原件、正反面復印件(A4紙一頁);往屆生還須提供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或學歷認證報告);應屆畢業生還須提供滿足學籍注冊要求的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本科成績單原件。
材料提交時間要求:一志愿考生在復試時攜帶材料至學校。調劑考生截至4月15日前應將上述材料郵寄至相關責任學院(以郵戳、快遞單時間為準,學院名稱及聯系方式見上表)。
若由于考生提交虛假材料,一旦查出取消錄取資格。
9.復試工作流程
(1)一志愿考生復試錄取工作流程
①報到、提交審核材料;
②參加復試,包括筆試和面試;
③查詢復試成績及擬錄取結果;
④體檢和后續安排:擬錄取后,體檢預計安排在5月初,到校線下體檢,具體工作詳見后續通知。
(2)調劑考生復試錄取工作流程
①符合條件的考生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提出調劑申請;
②各責任學院根據學校及本學院《工作實施細則》相關規定確定并公布進入復試人員名單及具體安排;
③考生下載PC客戶端、手機APP,具體方法詳見《云考場考生操作手冊》(附件1、附件2)、5G智慧云考場考生端FAQ(附件3);
④考生選擇相應考試業務,按照系統提示簽訂《誠信復試承諾書》,完成信息核實(人臉識別),設備調試;
⑤按要求完成調劑復試;
⑥查詢復試成績及擬錄取結果,預計4月10日后可查詢,具體請關注北京物資學院研究生院網站;
⑦體檢和后續安排:擬錄取后,體檢預計安排在5月初,到校線下體檢,具體工作詳見后續通知。
調劑復試網絡遠程視頻操作指南:
(1)筆試:下載PC客戶端和手機APP,具體使用方法詳見《云考場考生操作手冊》(附件1、附件2)。考生根據業務流程進行相應的步驟,簽約《誠信復試承諾書》,完成信息核實(人臉識別)進入考場,等待考官下發考卷,開始作答,考官根據考生作答情況進行打分。
(2)面試:下載PC客戶端和手機APP,具體使用方法詳見《云考場考生操作手冊》(附件1、附件2)。考生根據業務流程進行相應的步驟,簽約《誠信復試承諾書》,完成信息核實(人臉識別)進入候考場,進行設備調試,當輪到該生進行面試時,該生在候考區會收到面試邀請,點擊開始面試按鈕,考生會從候考區切換到考場進行面試。考生進行周圍環境展示,展示結束后,考生半身進入畫面位置落座,開始作答,考官根據考生作答情況進行打分。
10.復試費用
我校各責任學院學科、專業/專業學位授權點復試不收取費用。
11.成績查詢
考生自4月10日起,可在北京物資學院研究生院網站(https://yjsb.bwu.edu.cn/)查詢復試成績以及擬錄取結果。
12.考生體檢
體檢在擬錄取后開展,將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要求(教學〔2003〕3號),按照《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執行。
體檢原則上安排在5月初,到校線下體檢,具體工作詳見后續通知。
13.函調
擬錄取名單確定后,各責任學院應向考生所在單位函調人事檔案(或檔案審查意見)和本人現實表現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況。函調的考生現實表現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檔案或工作所在單位的人事、政工部門加蓋印章。
14.其他說明
未盡事宜,按上級相關要求規定執行。
15.復試錄取工作監督
(1)研究生招生工作接受學校黨委和紀委監督。復試期間,監察人員將對復試全過程進行監督巡察,確保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開、結果公正,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
(2)復試實行復議制度。考生對復試結果和擬錄取情況有異議的,可在公示期內提出復議申請,經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進行核實后給予考生答復。(具體按照北京物資學院2023年碩士研究生擬錄取情況公示中詳列的辦法執行)。
(3)考生接待電話和紀檢監察部門受理考生投訴的監督舉報電話。考生接待電話:010-89534461;我校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由學校紀委辦公室(監察專員辦公室綜合室)進行全程監督,監督舉報電話:010-89534611。
(4)北京教育考試院研究生招生辦公室2023年研究生招生專用監督電話:010-82837456。
16.交通食宿服務
學校地址:北京市通州區富河大街321號北京物資學院
(1)交通:
①自駕車:可導航至北京物資學院南門進入
②地鐵站:6號線物資學院路站
③公交站:北京物資學院、北京物資學院南站、天賜良緣站
(2)食:可在校內學生食堂手機支付用餐,也可選擇在校外用餐。
(3)宿:可在校內賓館住宿,也可在校外住宿。校內賓館咨詢電話:010-89534210。
食宿、交通費用考生自行承擔。
附件:
北京物資學院研究生院
2023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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