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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復試分數線及招生計劃
專業名稱 |
學院分數線 (單科執行學校 線) |
可用 計劃數 |
備注 |
125200 公共管理 (MPA) |
總分 196 分 |
240 |
|
120400 公共管理 |
總分 412 分 |
19 |
含思創中心計劃 2 個。 |
1204Z1 應急管理 |
總分 412 分 |
1 |
應急管理專業無合格上線生源,優先 接收 120400 公共管理專業復試考生 調劑。 |
1.“二等功免試生 ”“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 ”及“退役大學生士
兵計劃 ”按學校公布名單執行。
2.對合格生源不足的專業,學院可對招生計劃予以微調。
二、復試前準備
復試采用現場復試方式進行。考生務必在來校報到前完成復試準備工作。
1.復試名單、復試要求、注意事項等請查看學院主頁-學生工作通知(http:/
/www2.scut.edu.cn/spa/4857/list.htm)。
2.進入復試名單的考生及時登錄學校研究生招生系統下載打印復試通知書 和現實表現復審表,根據系統要求提交本人身份證、學生證或畢業證等資格審
查材料掃描件,并根據復試通知要求做好復試前相關準備工作。
3.考生須密切留意學校及學院發布的相關信息,保持各類聯絡方式暢通。
三、現場報到及資格審查
1.時 間:
125200 公共管理(MPA):2023 年 3 月 25 日、 26 日
120400 公共管理: 2023 年 3 月 27 日上午 10:30-12:00
2.地 點:
125200 公共管理(MPA):廣州市天河區華南理工大學五山校區北區博學樓
4 樓 401 室(面試報到)、 402 室(資格審查)、 403 室(資格審查)
120400 公共管理:廣州市天河區華南理工大學五山校區 5 號樓公共管理學
院 213 室
3.資格審查注意事項:審查符合條件者,方能參加復試。
(1)考生須憑復試通知書進行資格審查。
(2)應屆生須持學生證、二代身份證、大學成績單原件及現實表現復審
表。
(3)往屆生須持有畢業證、學位證、二代身份證、大學成績單原件(或
加蓋檔案單位紅章的成績單復印件)及現實表現復審表。
(4)現場拍照。
4.領取復試流程表
未參加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不合格者不予參加復試。
四、復試
1.復試流程
(1)專業課筆試
125200 公共管理(MPA): 3 月 25 日、 3 月 26 日,地點是博學樓 406 室。 本次復試由電腦隨機分配名單,分 4 批進行,詳細復試分批名單請查看學院主
頁-學生工作通知的復試名單。請考生預留充分時間,不能更改復試批次,不
按復試批次時間復試者視為自動放棄。 請考生務必提前 30 分鐘到達考試地
點,根據考試安排憑本人身份證及復試通知書參加筆試。
120400 公共管理: 3 月 27 日下午 14:30-16:30,地點是 33 號樓 304 課 室,請考生務必提前 10 分鐘到達考試地點,根據考試安排憑本人身份證及復
試通知書參加筆試。
(2)面試
125200 公共管理(MPA): 3 月 25 日、 3 月 26 日,考生憑本人身份證及復
試通知書在博學樓 1 樓查看隨機安排的面試分組。
120400 公共管理: 3 月 28 日上午 8:00,考生憑本人身份證及復試通知書
在 5 號樓 107 課室查看面試分組。
請各類考生根據分組安排集中在候考室候考,集中候考期間考生不得中途 離開,通訊工具全程集中保管。小組內考生面試順序將現場抽取,請考生及時 到場。面試期間,考生根據現場工作人員指引,依次到達面試考場,等待面試 正式開始。面試結束后,攜帶本人全部物品,離開考試區域,不得在考場附近
逗留,不得與候考考生交流。
2.復試內容
(1)專業課考核(100 分)
125200 公共管理(MPA)筆試考試內容為公共管理學,考試形式為命題作 文,目的是考察考生的綜合分析能力,特別是運用管理學、公共管理學的基本 原理和方法分析公共管理的現實問題的能力,同時測試考生組織材料、分析論 證和文字表達能力。考試內容重點在于對近期我國公共管理的現實熱點問題或 重要理論問題的分析,作文要求理論聯系實際,言之有據;結構合理、層次分
明,條理清晰、文字通順。時長為 2 小時。
120400 公共管理根據 2023 年碩士生招生專業目錄公布的復試科目進行。
(2)外語聽說能力測試(100 分)
時間 5 分鐘。口語測試題由考生抽簽作答,評委和考生進行口語交流,根
據考生表現綜合獨立評分。本項測試與綜合素質與專業知識考核同時進行。
(3)綜合素質與專業知識考核(100 分)
時間 15 分鐘。
125200 公共管理(MPA)考生現場抽取綜合面試試題進行作答,此后評委
和考生進行現場問答交流,評委根據考生表現綜合獨立評分。
120400 公共管理考生準備 5 分鐘以內自我介紹,匯報內容包含個人簡介、 學習工作經歷、各類獲獎情況、擬開展的研究方向、科研實踐經歷和成果等。 匯報完畢后考生現場抽取綜合面試試題進行作答,此后評委和考生進行現場問
答交流,評委根據考生表現綜合獨立評分。
125200 公共管理(MPA)考生還需進行思想政治理論考核,題目如下: 2023 年 1 月,廣東省高質量發展大會在廣州舉行。大會指出,面對百年變局的 外部環境,廣東如何化危為機、行穩致遠;面對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深 入發展,廣東如何搶占先機、贏得主動;面對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優化經濟結 構、轉換增長動力的重要關口,廣東如何率先突破、示范引領;面對推進中國 式現代化新的更高要求,各地各單位的思考謀劃是否切合實際,工作的體制機
制是否科學可行;這些的關鍵就在于我們推動高質量發展的謀劃、擔當與作
為。請結合您的工作實際,談談你對此材料的理解。字數 3000 字左右。請于 復試當天在面試候考時交給候考室(博學樓 405 室)老師,逾期提交等同考核 不合格,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抄襲、代寫視為作弊。試卷紙格式將于公共
管理學院官方網站【學生工作通知】欄發布(http:/
/www2.scut.edu.cn/spa/4857/list.htm)。
五、成績計算辦法
1.125200 公共管理(MPA)
復試成績=思想政治理論考核成績×10%+專業課考核成績×30%+綜合素質
與專業知識考核成績×50%+外語聽說能力測試成績×10%(四舍五入,保留 2
位小數)
總成績=初試成績×60%+復試成績×40%×3(四舍五入,保留 2 位小數)
其中, “二等功免試生 ”初試成績以滿分計算。
2.120400 公共管理
復試成績=專業課考核成績×40%+綜合素質與專業知識考核成績×50%+外
語聽說能力測試成績×10%(四舍五入,保留 2 位小數)
總成績=初試成績×60%+復試成績×40%×5(四舍五入,保留 2 位小數)
六、成績公布、師生雙向選擇
125200 公共管理(MPA)
1.3 月 31 日起,考生通過我校研究生招生系統查詢本人復試成績、總成績
及排名。考生對本人成績如有異議,須在規定時間內以書面形式實名提出。
2.擬錄取考生名單確定后將在學院網站公示,公示時間 3 個工作日。
120400 公共管理
1.3 月 29 日下午,考生通過我校研究生招生系統查詢本人復試成績、總成
績及排名。考生對本人成績如有異議,須在規定時間內以書面形式實名提出。
2.3 月 30 日上午,導師招生計劃及導師聯系方式將在學院網站公布,成績 排名在招生計劃范圍內的考生自行聯系導師,進行師生雙向選擇。確定導師的 考生請將經接收導師簽字確認的師生雙選表交到交 5 號樓 209 陳老師處, 擬錄
取全日制考生同時領取體檢表(帶彩色小一寸照片一張)。請考生在 3 月 31
日下午 16 點前提交師生互選表。
3.3 月 30 日下午 14:30-16:00,考生憑體檢表到校醫院體檢中心參加體
檢。體檢完成后考生將加蓋醫院公章的復試流程表交 5 號樓 209 陳老師。不參 加體檢或者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新生入學后將進行體檢復查,若有弄虛作
假者取消入學資格。
4.擬錄取考生名單確定后將在學院網站公示,公示時間 3 個工作日。
七、錄取原則
1.錄取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科學的原則進行。
2.按專業考生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排序(總成績相同時,按復試成績、
復試成績中的綜合素質與專業知識面試成績、專業課考核成績依次排序確
定),依據招生計劃數順次擬錄取。
3.復試成績不合格(低于 60 分)者不予錄取。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
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4.凡擬錄取為定向就業的考生,須按要求簽訂“協議書 ”。未簽訂協議書
的,不發放錄取通知書。
5.擬錄取考生若放棄報考專業的錄取,申請調劑其他專業,須按照調劑復
試要求進行,不得直接錄取到調劑專業。
八、咨詢及申訴
1.咨詢電話:
125200 公共管理(MPA)——聯系電話: 020-87111878
郵箱: gaopy@scut.edu.cn
120400 公共管理——聯系電話: 020-87113734
郵箱: papchen@scut.edu.cn
2.考生如對復試工作有異議,可通過以下途徑反饋:
學院紀委: 020-87111961,電子郵箱: yhhuang@scut.edu.cn
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020-87113401
學校紀委: 020-87110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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