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關于加強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的指導意見》(教學【2006】4號)、《教育部關于做好201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2014】3號)和《北京教育考試院關于做好2014年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補充意見》的要求,今年我校進一步嚴格復試程序,全面貫徹國家研究生招生政策,堅持“按需招生、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勿濫”的原則,切實維護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公平公正。
一、復試組織管理
(一)學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主要負責制定學校招生復試工作方案,指導各學院(系、中心)按照復試工作方案開展工作,確保復試錄取工作平穩有序地完成。具體名單如下:
組長:王文舉
副組長:張軍
成員:劉玉梅、牛志偉、周明生、吳燁、孟毅芳
(二)各院(系、中心)應成立以本院(系、中心)院長(主任)或主管領導為組長的復試工作小組,負責本單位的復試組織工作。復試內容包括:專業筆試、外語聽力口語測試和綜合面試。綜合面試包括專業素質與能力、學習經歷與志向、綜合素養等內容。復試工作小組根據復試規模組成若干復試小組,外語聽力、口語測試小組成員不少于2人,綜合面試小組一般不少于5人。
(三)復試小組工作基本規范
1、面試前復試小組組成人員和參加復試的考生名單要相互保密,復試前不能向外界公布;
2、外語聽力、口語測試和專業面試需建立題庫。題庫中專業試題數量不少于20道;在專業面試中,每位學生至少抽取3道專業類題目做答。
3、復試小組應設復試秘書1人,負責對考生作答內容進行現場詳細記錄。復試秘書應由在校教師或具有研究生學歷的復試工作人員擔任;
4、復試前要對復試教師進行培訓;
5、復試小組之間的復試標準要統一,評分要一視同仁、客觀公正。
6、復試小組成員須現場獨立評分,在原始評分表上簽字,復試小組指定兩人在各復試小組復試完成后匯總成績,簽字留檔備存。
7、每名考生外語測試時間不少于10分鐘,綜合面試時間不得少于20分鐘。
二、復試工作辦法
(一)學校于3月24日在首都經濟貿易大學研招網(http://yjs.cueb.edu.cn/yz/)公布《首都經濟貿易大學201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辦法》,具體內容見附件。
(二)各學院根據學校制定的《首都經濟貿易大學201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辦法》,分別制定各學院各專業的復試工作方案,明確復試的程序、時間、地點、內容、評分標準、加試等,并于3月26日之前報研招辦備案,同時在各學院進行網上公示。
(三)復試成績權重
原則一:總成績為初試成績權重50%,復試成績權重50%。
原則二:復試成績按百分制,其中專業課筆試占50分(卷面分100分),外語聽力、口語占10分,綜合面試占40分。
原則三:綜合面試各部分內容的分值由各學院根據專業情況自行確定。例如:專業素質與能力15分,學習經歷與志向15分,綜合素養10分。具體分值須寫入各專業復試工作方案,并上網公示。
(四)復試專業課筆試命題和安排。
1、考試時間:3月30日下午1:30-3:30。
2、考試地點:博學樓(具體見考場安排表),考務辦公室設在博學樓420室。
3、各學院請于3月27日前將復試試題A、B卷密封交至研招辦。考前準備工作由各學院自行安排,主要包括考場布置、考號粘貼、監考老師安排等。
4、考試結束由監考老師將試卷密封交考務辦公室。試卷進行匿名處理后,返還學院閱卷。
5、筆試成績由學院負責統計,并提交學院復試工作小組。
(五)同等學力考生需加試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科目由學院確定,但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加試以筆試形式進行,考試時間為三小時,滿分為100分,加試須在4月2日前完成,加試成績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錄取。
三、復試準備工作
(一)復試教師的遴選和培訓
1、遴選條件:政治素質高、業務能力強、思想作風過硬,具有副教授以上職稱或碩士生導師職務;外語復試教師可適當放寬職稱職務要求。
2、培訓方式:以院系(中心)為單位,采取會議的形式,對復試教師進行培訓,并在每個復試場次開始前,復試小組組長負責對本小組進行一次培訓。
3、培訓內容:包括復試要求、復試標準、復試程序、保密規定等。
(二)其他復試工作人員的培訓
參加復試的工作人員,包括復試小組工作人員、研究生教學秘書、復試秘書、記錄人員等的培訓可以結合復試教師的培訓進行,也可以單獨以會議的方式進行。
紀檢監察工作人員由學校紀委辦公室、監察處負責統一培訓。
(三)資格審查的工作程序和辦法
復試前對參加復試的考生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時考生需攜帶“復試通知單”、學歷學位證書原件(應屆本科畢業生交驗學生證,入學時交驗畢業證書)和有效身份證原件。資審時如對考生的學歷(學籍)信息有疑問,考生須在2014年4月15日之前向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說明。否則不予錄取。
(四)體檢要求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制訂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進行。
(五)復試的監督和復議
復試期間,應增強復試錄取工作透明度,堅決抵制不正之風,做到工作程序公開、錄取標準公開。研究生部、校招生監察辦公室將全程監督和配合各院系的工作,以確保今年我校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的順利進行。
1、實行組長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度。各院(系、中心)研究生復試工作小組組長對復試過程的公平、公正和復試結果全面負責。要完善對復試工作過程的監督,嚴肅處理違紀、違規事件。
2、實行監督制度和巡視制度。校招生監察辦公室和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對復試工作進行全面、有效的監督,由監察部門、研究生部組成旁聽小組對面試全過程進行監督,保證復試工作的嚴肅性和權威性。監察部門對全校各院系復試情況進行評估通報。
3、實行信息公布制度。信息公布的網址為:http://yjs.cueb.edu.cn/yz/。復試基本分數線、復試工作辦法等信息通過該網址進行公布。
4、實行復議制度。要保證投訴、申訴和監督渠道的暢通。學院(系、中心)受理的投訴和申訴應及時上報校招生監察辦公室和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并在一周內予以回復。對投訴和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責成復試工作小組進行復議。
首都經濟貿易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來源未注明“中國考研網”的資訊、文章等均為轉載,本網站轉載出于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著贊同其觀點或證實其內容的真實性,如涉及版權問題,請聯系本站管理員予以更改或刪除。如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從本網站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版權等法律責任。
來源注明“中國考研網”的文章,若需轉載請聯系管理員獲得相應許可。
聯系方式:chinakaoyankefu@163.com
掃碼關注了解考研最新消息
網站介紹 關于我們 聯系方式 友情鏈接 廣告業務 幫助信息
1998-2022 ChinaKaoyan.com Network Studio. All Rights Reserved. 滬ICP備1201824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