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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做好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錄取工作,現將具體安排通知如下:
一、招生計劃
集成電路科學與工程01方向,7人;
集成電路科學與工程02方向,4人;
微電子學與固體電子學,4人;
電子科學與技術:2人;
集成電路工程01方向,27人;
集成電路工程02方向,31人。
智能創新研究院(以下簡稱“研究院”)依托微電子學院招收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如下:
集成電路工程02方向,8人。
上述數據均為全日制統考計劃,不含專項計劃、推免生。
錄取到研究院的考生管理由“研究院”統一負責。
二、復試
(一)復試方式
根據教育部相關要求,按照學校安排,碩士生復試采用現場復試方式進行。具體安排將在復試QQ群624426021中通知,請參加復試的考生于3月19日17:00前加入qq群。
(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材料包括:
1.有效居民身份證。
2.準考證。
3.個人簡述。內容包括個人的思想狀況、學習情況、獲獎情況、科研情況、社會實踐經歷或工作業績等,簡述內容要真實準確,主要用于對考生進行全面考查。
4.本科階段成績單。
5.報考資格證明材料。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等應屆本科畢業生)須提供能證明其應屆生身份的證明,如標明學制的學生證、學校教務主管部門出具的學制證明、學信網下載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等。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須提供畢業證、學位證(無學位證的可不提供學位證)。持境外學歷、學位證書報考的考生,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3)在錄取當年入學前可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的自學考試、網絡教育、境外教育本科學生,須提供能證明自學考試、網絡教育或境外教育本科生身份的材料。
(4)以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的考生,包括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和國家承認學歷的高職高專畢業生,須提供本科結業證或高職高專畢業證,以及近3年內須在正式出版的學術期刊(不含增刊)上以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身份發表與報考專業相關的高水平或具有較高應用價值的科研論文1篇,或作為主要完成者(一般為前三位)取得較高學術水平或較高應用價值的其它科研成果1項。
(5)已獲碩士或博士學位人員,須提供國家承認的碩士、博士學位證或相應的學位認證報告。
(6)在校研究生報考的,須按照以上要求提供相應報考資格證明材料,并須提供所在學校研究生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7)報名確認時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還須提供學歷(學籍)認證報告。
(8)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還須提供《男性(女性)應征公民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以及能夠證明先入學、后入伍的證明材料,如學籍認證報告等。
(9)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的考生還須提供《2023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考生登記表》。
6.《山東大學報考碩士研究生人員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表》。
7.能反映自身科研水平、專業能力、實踐能力的證明材料,如獲獎證書、科研成果、社會實踐、志愿服務、工作表現等材料。
8.《考生復試承諾書》。
考生需將以上材料電子版通過研究生招生管理平臺( http://yzbm.sdu.edu.cn,用戶名為考生編號,初始密碼為證件號碼)進行提交,資格審查材料原件攜帶備查,如有特殊情況請提前聯系學院。考生須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對弄虛作假者,無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復試費按每生120元收取,通過研究生招生管理平臺進行提交,繳納截止時間見招生管理平臺。
(三)復試工作
各位考生根據學院公布的復試方案(詳見附件)和安排參加復試,不參加復試或復試不合格(復試總成績為百分制,復試總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
考前報到、資格審查:3月23日9:00-16:00
考前培訓:3月24日8:20-8:40
筆試時間:3月24日9:00-11:00
面試時間:3月25日
具體時間及地點安排提前3天在復試QQ工作群內通知。
復試候考時或復試正式開始前,學院安排專人核對考生身份,進行“人證識別”,嚴防替考、作弊。
三、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一)學院指定專人,嚴格遵循實事求是的原則,認真做好考核工作,對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二)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現實表現,內容應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
(三)學院在復試的同時應組織思想政治工作部門、導師與考生面談,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況。還可采取“函調”或“派人外調”的方式對考生進行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四)擬錄取名單確定后,學院應向考生所在單位函調人事檔案(或檔案審查意見)和本人現實表現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況。函調的考生現實表現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檔案或工作所在單位的人事、政工部門加蓋印章。
四、錄取
(一)集成電路科學與工程:分方向依照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錄取(總成績=初試成績(滿分500分)/5*50%+復試成績*50%)。
(二)微電子學與固體電子學:依照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錄取(總成績=初試成績(滿分500分)/5*50%+復試成績*50%)。
(三)電子科學與技術:依照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錄取(總成績=初試成績(滿分500分)/5*50%+復試成績*50%)。
(四)集成電路工程:分方向依照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錄取(總成績=初試成績(滿分500分)/5*50%+復試成績*50%)。其中,智能創新研究院8名招生計劃在02方向的擬錄取名單中,按師生雙向選擇進行確定;若師生雙向選擇不足8名,則在02方向的擬錄取名單中,按總成績由低至高進行遞補。
錄取政策可能會根據報考情況和學校政策進行調整。如有調整,以復試前發布的最新通知為準。
五、調劑
如學院各專業招生計劃有缺額,學院將優先從一志愿報考山東大學微電子學院考生進行調劑。
(一)集成電路科學與工程01方向計劃缺額2人,依照總成績由高到低優先接收第一志愿為本院集成電路科學與工程02方向未錄取考生。
(二)微電子學與固體電子學計劃缺額1人,按照國家統考學科相同或相近的原則,依照總成績由高到低優先接收第一志愿為本院電子科學與技術未錄取考生。
(三)集成電路工程01方向計劃缺額5人,依照總成績由高到低優先接收第一志愿為本院集成電路工程02方向未錄取考生。
經上述調劑仍有缺額,學院會在學院網站上依據實際情況發布調劑計劃、復試錄取辦法或計劃調整說明。
六、違規處理
對在研究生考試招生中違反考試管理規定和考場紀律,影響考試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試工作人員及其他相關人員,一律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及山東大學相關規定嚴肅處理。構成違法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其中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七、其他注意事項
(一)入學后3個月內,學院按照相關規定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二)體檢工作安排在新生入學報到后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國家相關規定。不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者,取消錄取資格。
(三)本通知由微電子學院負責解釋。
(四)微電子學院研究生招生聯系人:徐老師 電話:0531-88390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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