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2022 ChinaKaoyan.com Network Studio. All Rights Reserved. 滬ICP備12018245號
根據教育部、江蘇省教育考試院關于2014年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有關文件規定與復試錄取工作會議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現就我校2014年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安排和復試錄取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招生計劃
根據教育部下達給我校的2014年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綜合考慮各學科、專業學位類別(或領域)上線生源、接收推薦免試生數、接收農村教育碩士生數及培養條件等情況,確定我校2014年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各學院招生計劃(見附件1),招生計劃中包含推薦免試生(含研究生支教團、農村教育碩士生),其中,學術型、專業學位型招生計劃不得相互挪用。各學院根據學校下達的學院總規模確定所屬各學科、專業學位類別(或領域)招生人數。
學校將對各學院的招生計劃數實行動態管理。根據各學院上報實際復試(含調劑)人數與錄取進展情況,對學院招生計劃進行適當調整。
二、復試工作
(一)組織領導
各學院成立由主要領導、分管領導、紀檢員及學科、專業學位類別(或領域)負責人組成的學院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院的復試和錄取工作。
各學科、專業學位類別(或領域)成立復試小組。各復試小組由包括指導教師在內的5人以上(含5人)、具有副高以上職稱且無直系親屬參加該小組復試的教師組成。復試小組應集體研究復試具體辦法和程序,結合生源特點,根據不同類型研究生培養目標和學科特色,進一步改進和完善復試辦法,不斷提高復試工作的科學性、有效性和公平性。
各學院應對復試小組、招生工作人員進行政策、業務和紀律等方面的培訓,加強監督檢查,保質保量地完成復試錄取工作。
(二)復試名單
各學院根據教育部《201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以下簡稱《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和學校下達的招生規模,確定所屬各學科、專業學位類別(或領域)擬復試名單。
各學科、專業學位類別(或領域)在保證第一志愿上線考生參加復試的情況下,根據學科建設需要,可適當從校內、校外調劑部分合格考生參加復試,按學科、專業學位類別(或領域)確定擬復試名單(見附件2)。
各學院按照一定比例進行差額復試,復試比例一般按照招生計劃的120%左右掌握,生源充足的學科、專業學位類別(或領域),可以適度擴大差額復試比例(以不超過150%為宜)。
學院審核各學科、專業學位類別(或領域)擬復試名單,待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審批后,及時通知復試考生。
(三)破格復試
對初試公共科目成績略低于《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但專業科目成績特別優異或在科研創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現的考生,可允許其破格參加第一志愿報考單位第一志愿專業復試(以下簡稱破格復試)。
1、基本原則
①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破格復試僅限在第一志愿報考學科、專業學位類別(或領域);
②優先考慮基礎學科、艱苦專業以及國家急需但生源相對不足的學科、專業學位類別(或領域)。
2、破格條件
①初試成績總分在報考學科、專業學位類別(或領域)名列前茅,某一單科(初試公共科目)略低于《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原則上分差不超過5分,特殊條件可適當放寬);
②一般應具有學士學位(含能準時獲得學士學位的應屆大學本科畢業生);
③研究能力較強。申請者可提交證明材料(如第一作者身份發表學術論文、申請專利等,在全國性學術、科技比賽中獲獎情況等)。專業學位破格復試申請者也可提供能夠證明申請者專業實踐能力特別突出的典型成果材料。
3、破格程序
①填寫《揚州大學2014年碩士研究生破格復試申請表》(附件9,含兩名專家推薦意見);
②報考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查;
③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批。
(四)復試內容
復試是進一步考察考生是否符合碩士研究生培養要求的重要環節,該環節主要是加強對考生思想品德、個人誠信、專業素養、科研能力、創新精神、綜合素質的考核。
復試包括報考資格審查、面試、思想品德考核、專業課考試、外國語應用能力(含聽力和口語)測試(有關要求見附件3)和體檢等。
1、考生報考資格審查(審查內容與要求參見附件7)應嚴格按照教育部關于2014年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報考條件規定以及我校對同等學力考生提出的業務要求進行。有關要求見我校2014年碩士研究生簡章說明和復試錄取情況表備注說明(見附件4)。
各學院對考生的報考資格審核結果負責。
2、面試可采用筆試、口試及實踐技能相結合的形式。每個考生的面試時間原則上不少于20分鐘。要結合考生大學期間學習成績、科研活動以及工作業績,考核其對本學科、專業學位類別(或領域)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對本學科、專業學位類別(或領域)發展動態的了解情況以及在本學科、專業學位類別(或領域)的發展潛力,注重考察其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
復試應有評語、成績和詳細記錄。對每位考生的面試記錄由復試小組指定專人當場填寫,復試小組成員須現場獨立給出考生的面試成績,面試材料經復試小組成員簽字后妥善保存。
3、思想品德考核內容應包括考生的思想表現、職業道德、學習態度、個人誠信、遵紀守法等方面。考核時應參閱考生所在單位出具的思想品德考核表(見附件5)。
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4、所有復試考生均須參加體檢。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教育部、衛生部《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執行。
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5、學院負責所屬各學科、專業學位類別(或領域)的專業課試卷的命題、印制與評卷工作。專業課考試科目名稱及命題范圍應根據我校201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所列內容確定。專業課試卷命題要求參照我校《關于印發〈揚州大學研究生招生考試自命題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校研〔2013〕29號)文件有關規定執行。
復試試題及其答案在啟用前均系國家機密材料。
6、對同等學力考生(即以專科畢業、本科結業、成人應屆本科畢業身份報考的考生),要進行全面、嚴格復試。要重點考查其所報考學科相關本科主干課程知識和實驗技能的掌握情況。其中,加試科目不少于兩門,且不同于初試科目和專業課,難易程度應嚴格按本科教學大綱的要求確定。加試科目采用筆試形式考核,每門科目滿分為100分,60分為及格,考試時間為3小時。加試科目及考試范圍,應在通知考生參加復試時告知。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科目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
加試科目不及格者不予錄取。
跨專業考生是否加試所報學科、專業學位類別(或領域)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是否考核其實驗技能,由各學科、專業學位類別(或領域)研究確定。加試科目按同等學力考生相關要求執行。
(五)復試成績
復試成績總分為300分。其中:專業課成績(筆試,考試時間為2小時)滿分為150分;面試成績(含外國語應用能力測試成績,滿分為30分;綜合素質測試成績,滿分為120分)滿分為150分,90分為及格。
外國語應用能力測試可采用筆試或與綜合素質測試相結合的形式。
面試不及格者不予錄取。
(六)復試時間
1、專業課考試、面試、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科目考試的時間及地點,由學院根據學科、專業學位類別(或領域)情況自主確定。考場應集中統一。各學院要認真組織,選派符合要求的監考人員,并培訓工作人員,嚴肅考場紀律,做好專業課考試工作。
2、體檢時間為4月9日下午、4月10日下午。各學院派專人負責將復試考生按指定時間帶至規定地點進行體檢。體檢地點分別設在校醫療服務中心(江陽路北校區北門西側約100米)、揚子津校區衛生所。
3、各學院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一般應于4月11日前完成。
(七)其他工作
各學院應將本學院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名單,各學科、專業學位類別(或領域)復試小組名單、專業課命題人員、考試地點、監考人員名單,以及有關專業課考試工作安排于復試前報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備案。
根據江蘇省物價局、財政廳和教育廳文件《關于進一步明確我省高校收費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蘇價費〔2007〕423)號、蘇財綜〔2007〕92號、蘇教財〔2007〕89號)精神,參加研究生復試的考生需繳納復試費(80元/生)。復試費由學院在復試考生報到時收取(學院到校財務處領取票據)。
三、調劑工作
1、調劑要求
①須符合招生簡章中規定的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②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在調入地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③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
④考生初試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考科目原則上應相同。
⑤第一志愿報考照顧專業(即體育學及體育碩士、中醫學、中西醫結合及醫學臨床碩士中的中醫類專業、工學照顧專業及工程碩士照顧專業,下同)的考生若調劑出本類照顧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達到調入地區該照顧專業所在學科門類(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第一志愿報考非照顧專業的考生若調入照顧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符合調入地區對應的非照顧專業學科門類(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體育學與體育碩士,中醫學、中西醫結合與醫學臨床碩士中的中醫類專業,工學照顧專業與工程碩士照顧專業之間互調按照顧專業內部調劑政策執行。
⑥第一志愿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審計專業學位的考生可相互調劑,但須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上述7個專業考生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考生也不得調入上述7個專業。
第一志愿報考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的考生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的考生也不得調入該專業。
⑦原則上不接受同等學力考生調劑。
2、調劑程序
①考生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系統,填報調劑志愿;
②學院登錄調劑系統選擇符合條件的考生,調劑名單報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審核后,學院及時登錄調劑系統向擬復試考生發調劑復試通知;
③考生參加復試,學院上報擬錄取名單;
④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將擬錄取的調劑生設置待錄取標志;
⑤考生根據學院通知,登錄調劑系統接受待錄取;
⑥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對信息確認的調劑錄取考生發調檔函。
四、加分政策
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的考生須在4月3日前向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提出申請,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包括服務證、聘用合同、聘期考核證明等),并加蓋聘用單位人事部門(或檔案管理部門)公章。逾期視為放棄處理。
五、綜合成績
1、除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外,其他各學科、專業學位類別(或領域)考生的綜合成績(滿分為100分)計算方式為:
綜合成績=初試成績總分÷5×60%+復試成績÷3×40%;
2、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考生的綜合成績(滿分為100分)計算方式為:
綜合成績=初試成績總分÷3×60%+復試成績÷3×40%。
六、錄取工作
按復試學科、專業學位類別(或領域)分類,并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確定擬錄取名單和備選名單,并排定名次(見附件6),按一志愿考生、調劑生順序分類排列。
錄取類別分為:非定向就業(簡稱“非定向”)、定向就業(簡稱“定向”)。
人事檔案不能調至我校的擬錄取考生,一律按定向就業類別確定,其他考生按非定向就業類別確定。
各學院應認真填寫《揚州大學2014年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擬錄取名單》,由分管院領導審查、簽署是否錄取的意見,并加蓋公章,于4月12日前報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擬錄取名單經研究生院審核同意后,方可進行公示;對擬不錄取者,各學院須在4月15日前將結果告知考生本人。
七、信息公開
為充分體現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開,深入推進信息公開,不斷加強監督管理,各學院應將本復試辦法、分專業招生計劃、復試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各科成績、復試成績、綜合成績和咨詢電話等信息在全院范圍內張榜公布,接受社會監督。要嚴格復試錄取程序,規范復試過程,做到公開、透明、公平、公正。
學校將在研究生院網站公示擬錄取名單。同時,所有錄取信息將在“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開平臺”(簡稱“研招信息公開平臺”)備案并公開。未經“研招信息公開平臺”備案的考生不得錄取。新生學籍注冊以“研招信息公開平臺”備案的信息為準。
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應堅持“按需招生、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進一步提高研究生招生選拔質量;繼續優化研究生教育結構,切實嚴明招生紀律,確保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科學公正、規范透明。
請各學院按照上述要求和復試錄取工作進程(見附件10),組織開展好我校2014年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的復試錄取工作。
來源未注明“中國考研網”的資訊、文章等均為轉載,本網站轉載出于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著贊同其觀點或證實其內容的真實性,如涉及版權問題,請聯系本站管理員予以更改或刪除。如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從本網站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版權等法律責任。
來源注明“中國考研網”的文章,若需轉載請聯系管理員獲得相應許可。
聯系方式:chinakaoyankefu@163.com
掃碼關注
了解考研最新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