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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學科(專業)及計劃
招生學科(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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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學科(專業)擬招生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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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試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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線上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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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試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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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調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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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構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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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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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試成績≥3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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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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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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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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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災減災及防護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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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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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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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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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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巖土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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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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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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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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橋梁與隧道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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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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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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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與土木工程領域
(結構工程方向,專業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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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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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試成績
≥29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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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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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擬錄取辦法
(一)擬錄取成績確定
復試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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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試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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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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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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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能力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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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語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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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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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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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筆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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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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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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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素質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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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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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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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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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錄取總成績=初試成績+復試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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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擬錄取辦法
1、考生的擬錄取總成績為初試成績、復試成績(聽力成績+學科(專業)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的總和,各學科(專業)在招生計劃內擇優錄取。其中:(1)我校校聘首席崗、重點崗教授(見導師簡介),可在復試合格的考生中自主優先錄取1人;(
2)在剩余招生計劃內,復試合格的考生按照考生擬錄取總成績排序,一志愿考生優先錄取;(3)筆試成績不合格(少于60分)、或面試成績不合格(少于90分)、或復試成績不合格(少于180分)的考生不予錄取。
2、調劑考生確認擬錄取后,須在學院指導下登陸研招網,確認接收我校擬錄取通知,未按學院規定時間內上網確認者,取消錄取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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