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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西安財經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要求,結合我院實際情況,在確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學性的基礎上,制訂2023年西安財經大學統計學院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則
(一)強化政治意識。統籌做好復試組織工作,切實從講政治的高度統籌做好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
(二)堅持科學選拔。遵循高層次專業人才選拔規律,采用多樣化的考核方式,確保生源質量。
(三)堅持公平公正。復試錄取工作要求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結果公開、監督機制健全,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
(四)堅持全面考查,突出重點。在對考生德智體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礎上,突出對專業素質、實踐能力以及創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五)堅持客觀評價。業務課考核成績應量化,綜合素質考核也應有較明確的等次結果。
(六)堅持以人為本,增強服務意識,提高管理水平。
二、組織領導
統計學院成立2023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分別為:
組 長:張維群
副組長:張崗、劉洋、王蘭
成 員:韋艷、東方社奇、李爽、朱少平、郝原、馬金萍、曹銳
秘 書:朱文偉
職 責:負責學院碩士研究生復試和錄取相關工作。
三、復試工作
(一)復試時間
學院一志愿考生復試工作擬于4月4日前完成,調劑考生復試工作具體時間及日程安排另行通知。
(二)復試方式及費用
2023年我院碩士研究生復試采取現場復試方式,在我校長安校區有序開展復試錄取相關工作,具體筆試和面試時間、地點將電話通知考生(復試名單請見附件1)。
復試不收取考生費用,食宿需自理。
(三)復試名單的確定
復試采取差額形式,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對上線生源不足120%的專業按實際上線考生名單組織復試。
(四)復試資格審查
在復試前,學院對擬準予復試考生的居民身份證、準考證、學歷學位證書、學歷學籍核驗結果、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教育部規定者,不予復試。采取“兩識別”(人臉識別、人證識別)、“四比對”(報考庫、學籍學歷庫、人口信息庫、誠信檔案庫數據比對)等措施,加強對考生身份的審查核驗,嚴防復試“替考”。考生學歷(學籍)信息核驗有問題的考生須在復試前完成學籍學歷校驗。
資格審核所需材料(所有材料掃描成一個PDF文檔),請發送到電子郵箱:tjxyxkb@mail.xaufe.edu.cn,截止時間2023年3月28日20點,郵件主題請標注為“姓名-手機號-報考專業-資格審核材料”,材料包括:
1.考生本人手寫簽名的《誠信復試承諾書》(所有考生提供);
2.有效居民身份證(所有考生提供);
3.準考證(所有考生提供);
4.《西安財經大學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政審表》(所有考生提供);
5.在校期間成績單(加蓋學校教務部門或檔案管理部門公章)(所有考生提供);
6.《西安財經大學碩士研究生復試素質和能力考核登記表》(附相關證明材料)(所有考生提交)
7.有效期內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應屆本科畢業生提供);
8.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和有效期內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不能在線驗證的提供教育部《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持境外學歷的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往屆生提供);
9.《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提供);
10.《定向培養碩士研究生協議書》(非全日制考生和定向就業考生提供);
11.《西安財經大學教職工報考碩士研究生報名審批表》(西安財經大學在職教職工提供);
12.未通過學歷(學籍)網上校驗的考生,提交“中國高等教學學生信息網(學信網)”下載的《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及《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證號導致的學歷(學籍)校驗未通過的考生,還須提供具有更改記錄的戶口簿或公安機關開具的相關證明。
13.個人簡歷、大學英語四級或六級證書、參與課題、發表論文、獲獎等補充材料。
未在學院規定的時間范圍內提交審核材料或復試資格審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參加復試。以上材料在面試前均需提供原件進行審核,同時遞交復印件一份,學院留存備查。
(五)復試內容及分值
1.筆試。
專業知識和能力測試,滿分100分,以60分為合格,考試時間為2小時。考試科目以我校2023年招生簡章中公布的《西安財經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專業科目及參考書目表》為準(見附件2)。
2.綜合面試。
一般包括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專業素質和能力考核、綜合素質和能力考核(含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以60分為合格。一般情況下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20分、專業素質和能力考核40分、綜合素質能力考核40分。每位考生的面試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
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主要考察考生運用外語知識進行口頭交際的能力,以及對專業外語的掌握程度,同時考察考生的外語聽力水平。從發音正確性、語言準確性、流利程度以及得體性等方面全面測試考生的外語水平。
專業素質和能力考核: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對本學科(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等。
綜合素質和能力考核:本學科(專業)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協作性和心理健康情況;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人文素養;舉止、表達和禮儀等。
我院在復試時組織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人員、招生人員、導師與考生面談,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況。思想政治考核成績分為合格與不合格,不合格不予錄取。我院還將采取“函調”的方式對擬錄取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進行考核。
(六)總成績計算辦法及排序
1.總成績=初試折合成績+復試折合成績。
2.初試折合成績=初試成績÷5×60%(管理類聯考初試折合成績=初試成績÷3×60%)。
3.復試折合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2×40%
4.復試成績不合格的,不予錄取。
總成績采用百分制,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四舍五入。按專業、學習方式從高到低進行排序,若總成績相同,分別按初試總分、初試統考外國語分數、初試業務課一分數高低進行排序。
(七)復試相關要求
1.學院組織安排復試。復試全程錄音、錄像。
2.每位考生的復試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
3.學院要將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作為復試工作的重要環節,強化對考生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要求。對于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4.學院認為有必要時,可對考生再次進行復試。
四、調劑工作
調劑辦法由學校統一制訂,請有調劑需求的考生關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發布的相關信息。
調劑考生復試時間及安排另行公告。
五、錄取工作
(一)我校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僅招收在職定向就業人員。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定向就業的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均須在被錄取前與我校、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
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我校不承擔責任。
(二)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在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對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者不予錄取。
(三)擬錄取考生名單需經過陜西省招生委員會辦公室、教育部先后組織的錄檢,錄檢不通過者不予錄取。正式錄取名單以教育部錄檢通過、陜西省招生委員會辦公室審核名單為準,并由研究生院向審核通過的考生發放錄取通知書。錄取通知書一般于6月下旬發放。
(四)擬錄取考生須參加體檢,凡不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考生取消擬錄取資格,具體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五)不予錄取。未按時參加復試的考生視為棄權,不予錄取;任意一門加試科目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政審或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錄取資格無效。凡弄虛作假及考試違規、作弊的考生,無論何時核查確定,一律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和《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等法規嚴肅處理。
6.學校根據各專業指標,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向低分錄取,如果擬錄取考生放棄擬錄取資格,或擬錄取考生資格審核存在問題被取消擬錄取資格,將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向低分依次進行遞補;如果該生已被其他學校錄取,則順序遞補下一位。后期如有追加指標,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將根據各專業生源情況,確定補錄的專業,按照最終成績從高分向低分進行補錄。
六、信息公開、監督及復議
(一)學院按有關政策要求和“誰公開、誰把關”“誰公開、誰解釋”的原則,積極推進學院研究生招生信息公開,并做好對所公開信息的審核把關和解釋說明工作。
(二)在復試、錄取階段,學院提前在本單位網址向社會公布本學院復試錄取工作細則,參加復試考生名單(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成績等信息)。對參加專項計劃、享受初試加分等考生相關情況,在公布考生名單時會進行說明。
(三)擬錄取名單由學校統一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名單不得修改;名單如有變動,須對變動部分做出說明,并對變動內容另行公示10個工作日。未經研究生院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錄取,不予學籍注冊。
(四)復試工作實行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校紀檢監察機構負責對全校復試錄取工作的全程監督和巡視。研究生院會同學校紀檢監察機構對復試各環節予以巡視、督察。
(五)學院安排專人負責接收考生的復議申請或申訴,接受社會監督。
(六)學校將在新生入學后3個月內,按照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七、其他
(一)考生應自覺樹立遵章守紀、誠實考試的意識。復試期間,考生應自覺遵守考場規則及考生所簽署的《誠信復試承諾書》等內容,在復試工作結束前不得對外透露或傳播復試試題內容等有關情況。對在研究生考試招生中違反考試管理規定和考場紀律,影響考試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試工作人員及其他相關人員,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及《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嚴肅處理。對在校生,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應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對考試工作人員,由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或其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構成違法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其中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復試名單將于近期陸續公布,請考生務必及時關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及學院網站發布復試錄取相關公告。
八、聯系方式
學院咨詢電話:029-81556280
資格審核材料投遞郵箱:tjxyxkb@mail.xaufe.edu.cn
學院監督與申訴電話:029-81556277
學院監督與申訴郵箱:tjxy@mail.xaufe.edu.cn
西安財經大學統計學院網站:http://tongji.xaufe.edu.cn/
地址:陜西省西安市長安區常寧大街360號
郵編:710100
本方案由統計學院負責解釋,如有與上級文件不一致或未盡事宜,按上級文件執行。
附件【附件1:統計學院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一志愿復試考生名單.xls】
附件【附件2:西安財經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考試復試專業科目及參考書目表.pdf】
附件下載網址 http://tongji.xaufe.edu.cn/info/1050/217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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