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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西安財經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方案》要求,結合我院實際情況,在確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學性的基礎上,制訂2023年西安財經大學信息學院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則
復試錄取過程在確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學性的基礎上,堅持公平、公正、公開、擇優錄取和科學選拔的原則。加強和完善監督檢查機制,切實維護考生的正當權益。
二、組織領導
(一)復試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王剛
成 員:霍黎 趙夫群 張曉哲
秘 書:任伊揚
職 責:全面負責信息學院研究生復試的各項工作。
(二)復試工作小組
在學院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指導下成立復試工作小組,負責具體的復試組織和實施。
1.組織協調組
組長:趙夫群
成員:任伊揚 王毅 楊永紅
職責:負責學院復試工作方案的制定、發布和組織實施;負責指導和協調面試各個環節的工作;及時回復考生及家長在復試過程中的咨詢或質疑;負責各小組之間的銜接,保證復試工作順利推進。
2.聯絡組
組長:趙夫群
成員:任伊揚 王毅 楊永紅
職責:審查復試考生資格和接受調劑考生資格;電話聯絡考生,了解復試考生的準備情況,及時反饋信息給學院領導小組。
3.紀律監察組
組長:田西壯(紀檢委員)
成員:張曰賢
職責:負責對復試工作進行監督和巡視,對發現的問題及時上報學校復試領導小組。
4.秘書組
組長:張曉哲
成員:任伊揚 王毅 楊永紅
職責:負責現場記錄復試情況、考生成績登錄統計等工作,以備核查,匯總本學院面試成績。
5.技術支持組
組長:趙夫群
成員:王毅 楊永紅
職責:對復試所用設備硬軟件的安裝、調試;負責對學院相關教師進行技術培訓和指導;協同研究生院、教務處、實訓中心等部門做好復試考場的網絡、設備、軟件的接入和正常運行;對復試中出現的技術故障進行應急處理。
6.后勤保障組
組長:張曰賢
職責:復試教室的布置;復試期間與相關部門的協調溝通;對突發情況進行報告并協助妥善處理;復試工作人員的就餐。
三、一志愿復試工作
(一)復試時間
2023年信息學院電子商務專業、數據科學與智能計算專業及電子信息專業復試時間定于4月3日,具體時間及日程安排另行在信息學院網站通知。
(二)復試方式、平臺及費用
2023年我院碩士研究生復試采取現場復試方式,在長安校區分時、分批、分專業有序開展復試錄取相關工作。
復試不收取考生費用,食宿需自理。
(三)復試名單的確定
復試采取差額形式,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對上線生源不足120%的專業按實際上線考生名單組織復試。學院根據學校復試分數線和招生計劃,確定進入復試考生的名單,提前在本學院網站公布。
(四)復試資格審查
在復試前,學院指定專人對擬準予復試考生的居民身份證、準考證、學歷學位證書、學歷學籍核驗結果、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教育部規定者,不予復試。采取“兩識別”(人臉識別、人證識別)、“四比對”(報考庫、學籍學歷庫、人口信息庫、誠信檔案庫數據比對)等措施,加強對考生身份的審查核驗,嚴防復試“替考”。考生學歷(學籍)信息核驗有問題的,須在復試前完成學籍學歷校驗。
考生須在3月31日上午10點前,將以下材料電子版(按照材料清單排序,將所有材料掃描成一個PDF文檔)發送至電子郵箱:gzzyyx@xaufe.edu.cn,郵件主題為:姓名-手機號-報考專業-資格審核。
資格審核材料清單:
1.考生本人手寫簽名的《誠信復試承諾書》(所有考生提供);
2.有效居民身份證(所有考生提供);
3.準考證(所有考生提供);
4.《西安財經大學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政審表》(所有考生提供);
5.在校期間成績單(加蓋學校教務部門或檔案管理部門公章)(所有考生提供);
6.《西安財經大學碩士研究生復試素質和能力考核登記表》(附相關證明材料)(所有考生提交)
7.有效期內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應屆本科畢業生提供);
8.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和有效期內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不能在線驗證的提供教育部《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持境外學歷的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往屆生提供);
9.《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提供);
10.《定向培養碩士研究生協議書》(非全日制考生和定向就業考生提供);
11.《西安財經大學教職工報考碩士研究生報名審批表》(西安財經大學在職教職工提供);
12.未通過學歷(學籍)網上校驗的考生,提交“中國高等教學學生信息網(學信網)”下載的《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及《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證號導致的學歷(學籍)校驗未通過的考生,還須提供具有更改記錄的戶口簿或公安機關開具的相關證明。
13.個人簡歷、參與課題、發表論文、獲獎等補充材料及學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進行審核,同時遞交復印件一份,學院留存備查。學院對審查結果負責。未進行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復試。因特殊情況無法按時提交相關材料,考生須向學院提交情況說明,經學院同意后,可延期提交。
符合《教育部關于印發〈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2022〕3號)中規定加分政策要求的,須在 3月28日前 向學校研究生院提交加分申請,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由研究生院進行審核認定。電子版材料(主題“姓名+手機號+申請加分”)發送至郵箱yzb@mail.xaufe.edu.cn后,并電話(029-81556499)告知。
(五)復試內容及分值
1.筆試。
專業知識和能力測試,滿分100分,以60分為合格,考試時間為2小時。考試科目以我校2023年招生簡章中公布的《西安財經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專業科目及參考書目表》為準。
2.綜合面試。
一般包括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專業素質和能力考核、綜合素質和能力考核(含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以60分為合格。一般情況下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20分、專業素質和能力考核40分、綜合素質能力考核40分,每位考生的面試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
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主要考察考生運用外語知識進行口頭交際的能力,以及對專業外語的掌握程度,同時考察考生的外語聽力水平。從發音正確性、語言準確性、流利程度以及得體性等方面全面測試考生的外語水平。
專業素質和能力考核: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對本學科(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等。
綜合素質和能力考核:本學科(專業)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協作性和心理健康情況;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人文素養;舉止、表達和禮儀等。
3.以同等學力參加復試的考生,復試時須加試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加試方式為筆試。加試科目滿分各100分,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但任一科低于60分不予錄取。成人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復試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考和網絡教育考生可不加試。
4.學院在復試的同時組織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人員、招生人員、導師與考生面談,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況。思想政治考核成績分為合格與不合格,不合格不予錄取。我院還將采取“函調”的方式對擬錄取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進行考核。
(六)總成績計算辦法
1.總成績=初試折合成績+復試折合成績。
2.初試折合成績=初試成績÷5×60%(管理類聯考初試折合成績=初試成績÷3×60%)。
3.復試折合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2×40%
4.復試成績不合格的,不予錄取。
總成績采用百分制,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四舍五入。按專業、學習方式從高到低進行排序,若總成績相同,分別按初試總分、初試統考外國語分數、初試業務課一分數高低進行排序。
(七)復試相關要求
1.學院要加強宣傳引導,對考生咨詢較多的政策,統一口徑做好宣傳解讀。要暢通考生聯絡渠道,安排專人受理考生咨詢,及時為考生答疑解惑。
2.學院組織考生進行復試。復試小組成員須在同一場所集中工作,復試全程錄音、錄像,以備復查。
3.復試及錄取工作實行回避制度。
4.學院根據培養目標要求、學科專業特點和辦學特色等合理設計設計復試內容,確保復試考核科學有效、公平公正。要通過考生大學學習成績單、畢業論文、科研成果、專家推薦信等補充材料,加強對考生既往學業、一貫表現、科研能力、綜合素質和思想品德等情況的全面考查。
5.學院建立健全“隨機確定考生復試次序”、“隨機確定導師組組成人員”、“隨機抽取復試試題”的“三隨機”工作機制。充分發揮和規范導師在復試選拔中的作用,加強復試導師和工作人員的遴選、培訓和管理,強化政治意識、保密意識和責任意識,并提高導師運用新技術、新手段科學規范選拔人才的能力。
6.堅持把立德樹人成效作為檢驗考試招生工作的根本標準,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以德為先,把學生思想品德考核作為復試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注重對學生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科學精神、誠實守信、遵紀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7.學院認為有必要時,可對考生再次進行復試。
四、調劑復試安排
學院根據《西安財經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工作辦法》,擇優選擇部分調劑考生參加復試,復試名單由學院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確定。調劑考生復試程序和所需材料與一志愿考生相同。
(一)調劑基本要求
1.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2.初試成績(單科成績與總成績)符合全國初試成績A類地區基本要求。
3.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應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
4.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相同。
5.第一志愿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審計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在滿足調入專業報考條件、且初試成績同時符合調出專業和調入專業在調入地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的基礎上,可申請相互調劑,但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考生也不得調入以上專業。
(二)調劑遴選規則
學院不再單獨制訂調劑細則,調劑辦法由研究生院統一制訂。詳情請留意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
(三)調劑工作程序
1.教育部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開通后,請考生及時登陸系統并按要求填報我校調劑志愿,不通過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進行的調劑無效。
2.學校初審后,確定進入復試的調劑考生名單,并通過研招網調劑系統向考生發送復試通知。
3.考生在規定時間內登陸調劑系統接收復試通知,并按要求參加復試。
4.復試后學校通過調劑系統向被擬錄取的考生發送擬錄取通知,被擬錄取考生必須在規定時間內登陸調劑系統接收擬錄取,否則取消擬錄取資格。
我院將根據上級部門工作部署,結合學校實際,適時開展調劑工作。具體安排請留意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及我院后續發布的相關公告,并保持電話暢通。
五、錄取工作
1.我校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僅招收在職定向就業人員。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定向就業的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均須在被錄取前與我校、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招生單位不承擔責任。
2.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在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對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者不予錄取。
3.擬錄取考生名單需經過陜西省招生委員會辦公室、教育部先后組織的錄檢,錄檢不通過者不予錄取。正式錄取名單以教育部錄檢通過、陜西省招生委員會辦公室審核名單為準,并由研究生院向審核通過的考生發放錄取通知書。錄取通知書一般于6月下旬發放。
4.擬錄取考生須參加體檢,凡不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考生取消擬錄取資格,具體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5.不予錄取。未按時參加復試的考生視為棄權,不予錄取;同等學力考生任意一門加試科目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政審或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錄取資格無效。凡弄虛作假及考試違規、作弊的考生,無論何時核查確定,一律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和《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等法規嚴肅處理。
6.學院根據各專業指標,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向低分錄取,如果擬錄取考生放棄擬錄取資格,或擬錄取考生資格審核存在問題被取消擬錄取資格,將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向低分依次進行遞補;如果該生已被其他學校錄取,則順序遞補下一位。后期如有追加指標,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將根據各專業生源情況,確定補錄的專業,按照最終成績從高分向低分進行補錄。
六、信息公開、監督及復議
(一)學院按教育部有關政策要求和“誰公開、誰把關”“誰公開、誰解釋”的原則,積極推進學校、學院研究生招生信息公開,并做好對所公開信息的審核把關和解釋說明工作。
(二)在復試、錄取階段,學院要提前在本單位網址向社會公布復試細則、參加復試考生名單(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成績等信息)。研究生院負責學校復試分數線、學校復試錄取方案、擬錄取名單等信息的發布。對參加專項計劃、享受初試加分等考生相關情況,在公布考生名單時應進行說明。
(三)擬錄取名單由學校統一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名單不得修改;名單如有變動,須對變動部分做出說明,并對變動內容另行公示10個工作日。未經研究生院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錄取,不予學籍注冊。
(四)學院紀律監察組全程監督復試錄取工作。
(五)為及時處理復試中出現的爭議,學院在公示有關信息的同時,必須保證考生咨詢、申訴、監督渠道的暢通,安排專人受理考生的復議申請或申訴。學院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小組對本學院的復試結果負責,并負責對考生提出的有關疑問做出必要的解釋。對投訴和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由學院復試錄取領導小組進行復議并寫出書面報告。
(六)學院將在新生入學后3個月內,按照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七、其他
(一)考生應自覺樹立遵章守紀、誠實考試的意識。復試期間,考生應自覺遵守考場規則及考生所簽署的《誠信復試承諾書》等內容,在復試工作結束前不得對外透露或傳播復試試題內容等有關情況。對在研究生考試招生中違反考試管理規定和考場紀律,影響考試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試工及《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嚴肅處理。對在校生,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應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作人員及其他相關人員,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紀或政紀處分;對考試工作人員,由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或其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構成違法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其中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我校各專業復試分數線、復試名單及復試細則將于近期陸續公布,請考生務必密切關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及我院網站發布復試錄取相關公告。
(三)本方案由學院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如有與上級文件不一致或未盡事宜,按上級文件執行。
八、申訴渠道
考生對復試結果有異議,可以實名書面形式向學院提出申訴。
監督電話:王老師 029-81556311
霍老師 029-81556312
申訴郵箱:huoli@xaufe.edu.cn
咨詢電話:任老師 029-84191358
咨詢郵箱:gzzyyx@xaufe.edu.cn
西安財經大學信息學院網站:
http://xinxi.xaufe.edu.cn/
地址:陜西省西安市長安區常寧大街360號
郵編:710100
辦公時間:每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上午:08:30-12:00
下午:14:00-17:00
信息學院
2023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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