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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教育部《關于加強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的指導意見》(教學【2006】4號)文件精神、福建省教育考試院201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會議精神、華僑大學《關于做好2014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2014】17號)精神,結合我院實際情況,現對我院 2014 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和錄取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和原則
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和科學選拔的原則,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選拔,確保質量,按需招生,寧缺毋濫;堅持選拔具有突出創新能力及潛力、具有特殊學術專長及潛力的人才的原則;堅持在復試錄取過程中,切實做到以人為本,尊重考生,服務考生的原則。
二、組織管理
1.根據學校文件規定,文學院成立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研究生復試和錄取的各項工作。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由分管研究生教育的院領導、各學科(專業)負責人、負責紀檢工作的領導以及其他相關領導等組成。一般由分管研究生教育的院領導任組長。根據上述精神,文學院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組成情況如下:
組長:孫汝建
成員:賈益民 孫汝建 馬華祥 劉文輝 莊偉杰 陳英文 徐華
2. 根據學校規定,文學院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成立若干復試小組和復試巡視小組。復試小組具體實施對每位考生的復試考核。每個復試小組應由不少于 5 名辦事公正和責任心強的教師(研究生導師一般不少于 3 人)組成,并設立組長一名,復試小組成員名單在復試結果確定前應該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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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試巡視小組負責檢查監督本學院內的復試錄取工作,設立組長一名。文學院巡視小組組成如下:
組長:陳英文
成員:涂淑萍 張偉 吳維忠
3.文學院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應加強對參與復試錄取工作教師的培訓與管理。要對參與人員進行政策、業務、紀律等方面的培訓,使其明確工作紀律和工作程序、評判規則和評判標準;要強化參與工作教師的公平意識、責任意識、業務意識和保密意識。
三、 復試的要求與程序
所有被錄取考生(含推免生)均須參加復試考核。
復試考生名單:
中國古代文學:廖玭、趙梅、劉爽、王菁、朱文、郭曉瑩、梅嫣、唐亞華、唐榮
中國古典文獻學:孫許丹、曲曉衡
中國現當代文學:蒙冬英、程年珍、馬芳芳、杜麗華、沈君麗、康巧琳、陳晨、杜仙茹、張倩、王曉芳、劉曉穎
文藝學:王詩雨、徐之媚、張冉、池璟
語言學及應用語言學:閆亞、郭科理、朱嘉琳、杜康佳、王林源、王夏沛
漢語言文字學:吳瓊、龔安琪、劉俊鋒、藺偉、張大雁、馮征霞
媒介文化與傳播:沈劍奇、袁清卿、楊旭東、黃慧、周詩雨、李奇斌
(一)復試的基本分數線劃定和實施細則要求
華僑大學 2014 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基本分數線繼續參照全國碩士生一類地區考生復試基本分數線。
根據學校規定,學院召開本單位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制定本單位的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并在不低于(單科和總分皆不能低)學校相應學科復試基本分數線的原則下,結合本學院招生計劃和生源等情況,自主確定各專業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以及各專業招生計劃。學校全面實施差額復試(生源不足的學院和專業除外),原則上學院各專業的復試比例控制在1:2之內。
(二)復試資格審查
學院須在復試前對考生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考生復試時須攜帶本人以下材料到各學院接受審查:
1. 填寫完整并密封完好的《華僑大學 2014 年碩士生思想政治素質與道德品質考核表》(該表可在華僑大學研究生招生信息網頁:http://yjszs.hqu.edu.cn 下載)。政審表一般由考生檔案所在單位填寫、簽字并蓋章;若考生檔案由工作單位寄掛在人才市場,則由考生工作單位填寫、簽字并蓋章。
2.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應屆生攜學生證)及復印件(須考生本人簽字確認,下同)。
3.第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一張近期 1 寸免冠彩照,用于體檢;
5.體檢表(可在復試后補交)。
6.同等學力考生還需提供大專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和 6 門及以上本科專業課程成績證明。
注意:凡未進行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未通過的考生一律不予錄取。
(三)復試內容和復試方式
復試內容主要包括:
1.專業素質和能力測試。主要考查內容包括:創新精神和能力;本專業的發展潛力以及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考生運用本學科知識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考生外語聽說能力。
2.綜合素質及能力測試。主要考查內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本學科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協作性和心理健康情況;人文素養;行為舉止、表達和禮儀等。
3.心理健康綜合測試。主要考查內容包括:各個方面及活動過程處于一種良好或正常的狀態。心理健康狀態包含認知正確、情感適當、意志合理、態度積極、行為恰當、適應環境能力良好等。
復試方式主要分為:
1.筆試。主要為專業課測試。
2.面試。每生面試時間一般不少于 20分鐘;每個面試小組成員不少于 5 人;參加復試的教師須獨立評分;須對每位考生的復試作答情況進行現場記錄,并妥存備查。
復試科目及注意事項見附件。
(四)復試成績的比例
復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并取整,滿分為100分(含筆試70%、面試占30%)。
復試成績的權重占總成績的 30%。
(五)復試要求
1. 提高復試管理服務水平。學院要健全復試工作制度,依據招生政策制定科學、規范、公正的復試辦法,提前公布并嚴格執行。要加強復試組織管理,確保復試工作規范、高效、有序。要進一步轉變工作作風,強化服務理念,做好綜合保障、政策咨詢等服務工作,為考生營造良好的復試考核環境。
2.加強考生資格審查。學院在審查時要重點核查畢業證書真假、學歷層次(特別是不招收同等學力考生的學院)、畢業專業(特別是對本科專業有報考要求的學院)、畢業時間(特別是自考本科生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須在2013年11月14日前)、證書編號等信息;重點核查學生證真假(學校印章是否清晰)、注冊章、學制等信息。若對考生的學歷(學籍)信息有疑問的,學院應要求考生在規定的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證明。
3.加強誠信評判和作弊考生查處。學院要強化對考生誠信的要求,切實將誠信考核(如思想品德、學術道德)作為專項環節納入復試工作。對弄虛作假及考試違規、作弊的考生,一律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和《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等嚴肅處理。
4.做好復試相關材料保管保密工作。復試(含筆試和面試)要有試題,并做好記錄。學院應建立復試試題題庫。復試考核小組須填寫每位考生的評語和給出評定的成績。復試完畢后復試試卷、考試提綱,復試答卷等以及復試記錄在各學院保存三年(未錄取者保留一年)。根據教育部文件精神,復試試題及其標準答案均系國家機密材料,請各單位采取切實有效措施,做好安全保密工作。
5.復試信息公開:學院進入復試考生名單、復試成績和預錄取名單經校研究生院審核后分段在網頁公布。
四、體檢
所有取得復試資格的考生都必須在復試期間內參加體檢。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制訂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 執行。
在泉州校區復試的考生一律到校醫院進行體檢,各學院(泉州校區)在確定復試時間后應盡快與校醫院(聯系電話:0595-22693563)聯系確定體檢時間等相關事宜。
五、調劑
(一)調劑基本條件:
1.初試成績(總分、單科)達國家教育部規定一類地區考生復試分數線;
2.調劑原則上應在同一個一級學科里進行,公共考試科目相同,專業考試科目相同或相近;
(二)調劑要求
1.為方便考生調劑,學院應于4月15日前告知一志愿考生復試結果;
2.學院應在研招網的“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以下簡稱調劑系統)及時公布生源缺額信息及調劑要求,積極利用該系統為考生調劑提供服務。
3.接受外單位調劑考生必須通過調劑系統進行,否則無效。
4. 調劑考生與一志愿考生應按同一標準進行復試。
(三)調劑程序
1.符合我校調劑要求的考生到調劑系統上填報調劑申請;
2.學院對提交本單位調劑志愿考生進行篩選和審核;
3.學院通知通過審核的考生參加復試;
4.學院確定擬錄取的調劑考生名單并將加蓋學院公章的擬錄取調劑考生名單匯總表報研究生院審核同意后方可給調劑考生發送待錄取通知。
六、破格復試
(一)根據教育部及省教育考試院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有關政策,對初試公共科目成績略低于《全國初試基本要求》,但專業科目成績在本專業考生中特別優異或在科研創新等方面具有突出表現的考生,可允許其破格參加第一志愿報考單位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的復試(以下簡稱破格復試),但必須以保證質量為前提。擬破格復試的專業,原則上是合格生源(含調劑生源)不足且調劑困難、難以完成招生任務的專業,優先考慮基礎學科、艱苦專業以及國家急需的專業。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考慮破格復試:
1.第一志愿不是報考我校的考生;
2.合格生源(含調劑生源)超過招生計劃的專業;
3.同等學力考生(含成人應屆本科畢業生)。
(三)破格復試具體要求:
1.僅限在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內破格;
2.破格幅度不超過5分,且僅限“單破”,即只對1 門單科或總分略低的考生破格,自命題科目不實行破格。若是總分略低的考生破格,必須是科研創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現的考生。
3.參加破格復試的考生名單必須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不少于10個工作日。
(四)破格復試程序:
4月5日前,考生本人向報考學院提出書面申請(格式不限,未申請或逾期申請均無效)→學院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并簽署意見→4月8日前各學院將加蓋學院公章的擬破格復試考生名單匯總表,與擬破格考生申請材料一同報送至研究生院→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確定名單→研究生院將擬破格復試考生的《福建省2014年碩士研究生破格復試申請表》(由研究生院負責打印)分發到學院→擬破格復試考生到各學院報到并參加復試。
七、錄取
1.根據各學院各專業的招生計劃和考生總成績,并結合考生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等因素,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
總成績計算辦法:
初試各科目滿分總和為500分的專業:總成績=初試成績÷5 ×初試權重(70%)+復試成績(百分制)×復試權重(30%),四舍五入取整。
推免生:總成績=復試成績(百分制),四舍五入取整。
2.學院可以院或系為單位,根據考生總成績的高低,將候補錄取考生按先后順序排列,并在備注中注明“候補1”、“候補2”、“候補3”等字樣,以便在擬錄取名單里的考生放棄擬錄取資格或爭取到追加計劃的情況下能按序補錄。(注意:請廣大考生自愿和慎重地持有候補錄取資格!候補錄取具有很大的不確定性,到最后很可能出現候補不上的局面。因為考生選擇等候候補錄取名額而導致喪失調劑機會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同時,在候補錄取過程中,如若排序靠前的候補考生已調劑至其它學校,學校將跳過該生順次候補錄取緊隨其后的候補考生。)
3.復試成績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錄取。政審不合格或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同等學力任一門加試科目不及格( 60 分以下)者不予錄取。
4. 學院應在復試工作完成后三個工作日之內,召開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會議確定最終擬錄取名單,并將擬錄取考生名單匯總表報送至研究生院審核,匯總表必須要有組長簽字并加蓋學院公章,二者缺一不可。
5. 研究生擬錄取名單經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審核確定,并報省教育考試院和教育部審批最終確定。
八、復試錄取的監督與復議
1. 華僑大學紀檢監察辦公室和研究生院全程監督我校 2014 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各個環節。監督電0595-22691946(紀檢監察辦公室),0595-22693639(研究生院)。
2.學院成立由負責紀檢工作的領導任組長和相關領導、教師組成的院巡視小組,負責本單位的復試巡視工作。在復試過程中,校、院巡視小組將深入各院系復試現場,在不干擾正常復試工作的前提下,采取隨機走進考場、旁聽面試等措施以了解、監督復試工作。
3. 實行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所有參與復試錄取工作的人員都要認真負責,嚴格保密,切實維護復試錄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對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員要追究責任。
4. 實行信息公開制度。復試基本分數線、復試工作辦法、復試結果等信息應及時公布。
5. 實行回避制度。本年度有親屬參加碩士生入學考試的教師和工作人員應主動回避,不得參加碩士生的復試工作。
6. 實行復議制度。要保證投訴、申訴和監督渠道的暢通。受理投訴和申訴應規定時限,原則上三個工作日內應給予回復。對投訴和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由各學院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責成復試小組進行復議。
九、復試錄取工作日程安排
4月1日前,學院制定出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確定復試比例、復試考生名單、復試日期和調劑信息,并報研究生院審核同意后在各學院網頁公布。
4月12日全天,學院開展并完成復試(含調劑)工作,期間考生進行體檢。學院原則上應在復試工作完成后三個工作日內,召開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會議確定擬錄取名單,并將擬錄取名單匯總后報到研究生院,同時將擬錄取名單在各學院網頁公布,對未列入擬錄取名單的考生要及時通知考生本人。
7.最終錄取名單以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確定并報福建省教育考試院,經教育部審核通過的結果為準。錄取通知書將于 6 月下旬左右寄發。
十、本復試錄取工作意見由華大文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附件:華僑大學文學院2014年碩士生復試科目及注意事項
一、復試時間、地點
報到時間:2014年4月11日(周五)下午
報到地點:華僑大學泉州校區文學院二樓會議室
二、復試
復試分為筆試和面試。
1.筆試時間4月12日(周六)上午8:30-10:30(8:15進入考場);考點在報到時另行通知。
筆試科目
專業名稱
復試科目
復試參考書目
語言學及應用語言學
古代漢語
《古代漢語》,王力主編,中華書局1999年5月版。
漢語言文字學
語言學概論
葉蜚聲、徐通鏘著;王洪君、李娟修訂《語言學綱要》(修訂版),北京大學出版社2010年1月第4版第12次印刷本。
中國現當代文學
文學理論
《文學理論教程》,童慶炳主編,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年3月版。
文藝學
中國古代文學史
《中國文學史》,袁行霈主編,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年8月版。
中國古代文學
古典文獻學
《古典文獻學》,項楚、張子開(叢書主編曹順慶), 重慶大學出版社2010年1月版。
古典文獻學
中國現當代文學史
《中國現代文學三十年》,錢理群等著,北京大學出版社1998年7月版。
《中國當代文學史》,洪子誠著,北京大學出版社1999年8月版。
媒介文化與傳播
傳播媒介與文化
《認識媒介文化:社會理論與大眾傳播》史蒂文森.N,商務印書館,2001年版。
《當代西方新聞媒體》李良榮,復旦大學出版社,2003年版。
2.面試時間
4月12日(周六)下午13:00開始,面試地點報到時另行通知。
3.復試內容
筆試內容為考生填報專業的相應專業基礎課。面試包括英語自我介紹和專業綜合素質測試。
4.復試紀律
筆試和面試時不得夾帶與考試有關的材料,關閉通訊工具。否則視同作弊行為,有作弊行為者一票否決,取消錄取資格。
5.預錄取
各方向分別按照由高分到低分進行預錄取,預錄取名單報華大研究生院審核報批后在文學院網頁上公布。
6.復試時需要攜帶的相關材料見《文學院2014年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細則》,每份復印件上均須考生簽名。
三、住宿
復試期間的食宿、往返路費一律個人自理。住宿可預先聯系華大泉州校區專家招待所(0595-22691779),或者學校周邊酒店。
四、來校方式
1.若乘火車抵達福州,可福州火車站搭乘動車至泉州站(票價54元),下車后搭車203路公交車至華僑大學站;或在火車站前、福州汽車北站(距火車站200米)或福州汽車總站轉乘閩南快運班車至我校北小門口下車。票價70元左右(務必與乘務員或司機說明在華僑大學下車,不是所有班次都可以停靠華僑大學。)
從福州市區來校的考生,建議搭乘福建中旅客運到華僑大學(從火車站或福州汽車北站搭乘的士(約10元)到閩江飯店,福建中旅客運售票點就在閩江飯店,票價67元。)務必與乘務員或司機說明在華僑大學下車。
2.若乘火車抵達廈門,建議在廈門火車站搭乘動車(票價36元)至泉州站,下車后搭車203路公交車至華僑大學站;或在松柏汽車站轉乘“閩南快運”班車至泉州汽車總站/中心客運站。乘坐飛機抵達廈門機場,可在機場轉乘“閩南快運”班車至泉州汽車總站/中心客運站。中心站打的至華大約17元,總站打的至華大約18元。
3.若乘火車抵達泉州站,下車后搭車203路公交車至華僑大學站。若乘飛機抵達泉州晉江機場,可搭乘801路至人民保險站下車轉乘35路至華僑大學。
五、復試工作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黃潔萍(研究生秘書):0595-22693292;郵箱:carmen@hqu.edu.cn
孫汝建(院長):13799266279;郵箱:sunrujian@126.com
六、其他
復試只安排一次,未參加復試的考生視為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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