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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西安工業大學推薦(接收)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實施辦法(修訂)》的要求,結合文學院實際情況,特修定本細則。
第一條為加強推免工作的組織領導,學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學院推免生的推薦、復試等工作。組長由主要院領導擔任,副組長由分管院領導擔任,成員為各系(中心)主任。秘書由研究生秘書擔任。
第二條推免申請者應滿足以下基本條件:
1.納入國家普通本科招生計劃錄取的本校應屆畢業生(不含專升本、第二學士學位學生)。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具有高尚的愛國主義情操和集體主義精神,有堅定的社會主義信念,遵守法紀校規,品德優良,學風端正,積極進取,身心健康,社會責任感強。
3.大學本科階段1-6學期(五年制按1-8學期)加權平均分不低于本專業前30%(含30%,人數四舍五入向上取整數)。無補考或重修記錄(不含未取得學分的通識選修課)。
加權平均分=平均學分績點(GPA)*10+50
原則上,本次推免生工作本科階段成績以2023年9月5日17:30教務網登記發布為準,截止該時間未在教務網登記發布的成績不納入本次推免生推薦工作本科階段綜合成績計算范疇。
4.學術研究興趣濃厚,有較強的創新意識、創新能力、實踐能力和專業能力傾向,并獲得本學院兩名碩士生導師推薦。
5.全國大學英語四級考試成績≥425分(英語專業申請人全國高校英語專業四級成績≥60分)。
6.高等數學(數學分析)課程平均分≥70分(不涉及未開設該課程專業)。
第三條申請人具有參軍入伍服兵役、參加志愿服務、國際組織實習、科研成果、競賽獲獎任意一類者,可獲得加分(加分細則詳見附件)。
第四條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能獲得免試推薦(含接收)資格:
1.違犯法規校紀(含違犯校規校紀處分期滿)、思想政治表現方面有不良記錄。
2.有學術不端行為。
3.所修課程(不含未取得學分的通識選修課)有重修或補考記錄。
第五條申請人在學院規定時間內提出申請,并提交有關成果與獎勵證書及其他相關材料,論文(見刊或取得錄用通知)、競賽獲獎(正式公布或取得證書)、英語(可查詢成績)。
第六條學院成立專家組對申請人提交的科研成果或競賽獲獎進行審核、鑒定,并組織申請人進行答辯。答辯全程錄音錄像,答辯組成員明確給出審核、鑒定、答辯意見并簽字存檔。
第七條綜合測評成績由高到低排名確定各專業擬推薦學生名單及后補名單,按要求進行公示。
綜合測評成績=加權平均分*80%+加分項總分*20%
第八條獲得推免資格的學生須在教育部規定的時間內,通過“全國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完成網上注冊、繳費等相關事宜,因學生本人原因未按時按要求完成操作的,不再保留推免生資格,后果由學生本人承擔。
第九條已被同意接收的推免生如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將取消推免生錄取資格:
1.錄取為碩士生的,當年入學之日前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
2.因違法違紀受到各類處分或有學術不端行為;
3.申請人弄虛作假,提供的信息和材料不真實或不準確;
4.政審不合格;
5.報名參加當年的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
第十條本細則自公開之日起執行,由文學院負責解釋。原《文學院推薦(接收)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實施細則(修訂)》同時廢止。未盡事宜,參照上級單位文件或要求執行。
西安工業大學文學院
2023年8月31日
附件:
西安工業大學文學院
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加分細則
一、加分項分為五類:參軍入伍服兵役、參加志愿服務、國際組織實習、科研成果、競賽獲獎?蒲谐晒愓撐暮蛯@煞謩e加分,但不得累計,只取最高分值;其他類別存在多個加分情況時,不得累計,只取最高分值。加分項滿分不得超過100分。
二、加分項中,參軍入伍服兵役,須提交申請人《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原件,方可予以認定;參加志愿服務,須經校團委備案的志愿服務,方可予以認定;參加國際組織實習,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主辦的國際組織人才信息服務網,和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主辦的,高校畢業生到國際組織實習任職信息服務平臺信息為準,申請人實習期間有具體的實習崗位和明確的工作職責,原則上應不少于30天,并獲得國際組織實習證明材料,方可予以認定。
三、加分項中,科研成果(論文、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外觀設計專利)、競賽獲獎須以西安工業大學為第一完成單位,為學生在本科階段取得的成果或獲獎。論文須以獨立作者或第一作者身份發表且與學業相關,期刊級別以發表當期相關機構的認定為準;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外觀設計專利須為第一發明人。
四、競賽獲獎中,學科競賽參考本科生院(教務處)公布相應年份的《學科競賽立項名單》;國家級競賽不含分賽區獲獎;“互聯網+”須經本科生院(教務處)審核、認定,“挑戰杯”須經校團委審核、認定。
五、計分辦法:
1.參軍入伍服兵役,計15分。
2.參加志愿服務,校級以上計15分,校級計10分。
3.參加國際組織實習,計10分。
4.學術論文
(1)在A&HCI、CSSCI來源期刊(不含擴展版)發表論文,計20分;
(2)在北大中文核心期刊發表論文,計15分;
(3)在其他核心期刊發表論文,計10分。
注:以申請人論文當期相關機構公布的目錄核準。
5.發明專利,計10分;實用新型專利、外觀設計專利,計5分。
6.競賽獲獎
(1)學科競賽:
國家級A(A+)類競賽一等獎,計30分;二等獎,計25分;三等獎,計20分;
國家級B類競賽一等獎,計25分;二等獎,計20分;三等獎,計15分;
國家級C類競賽一等獎,計12分;二等獎,計8分;三等獎,計3分;
省級(D類)競賽一等獎,計15分;二等獎計10分;三等獎,計5分。
(2)“互聯網+”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
國家級金獎,計30分;銀獎,計25分;銅獎,計20分;
省級金獎,計15分;銀獎,計10分;銅獎,計5分。
(3)“挑戰杯”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作品競賽(“挑戰杯”大學生創業計劃競賽):
國家級特等獎(金獎),計30分;一等獎(銀獎),計25分;二等獎(銅獎),計20分;
省級特等獎(金獎),計15分;一等獎(銀獎),計10分;二等獎(銅獎),計5分。
(4)競賽獲獎名次系數:第一名為1,第二名為0.8,第三名為0.6,第四名為0.4,第五名及以后均為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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