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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培養目標
本年度我校招收學術型碩士研究生和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學術型碩士研究生的培養目標是培養掌握本學科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業知識,具有創新精神、創新能力和從事科學研究、教學、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層次學術型專門人才。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的培養目標是培養具有較強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能夠承擔專業技術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職業素養的高層次應用型專門人才。
二、招生專業
學術型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化學工程與技術;信息與通信工程;中國語言文學。
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教育碩士(教育管理、學科教學?語文、學科教學?數學、學科教學?物理、學科教學?化學);藝術碩士(音樂)。
具體情況詳見《招生專業目錄》。
三、報考條件
(一)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愿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我校規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的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自考本科生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須在報名現場確認截止日期前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證書方可報考);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滿2年(從畢業后到2015年9月1日)或2年以上,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且符合我校根據培養目標對考生提出的具體業務要求的人員。
(4)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5)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二)報名參加全國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按下列規定執行。
1、報名參加教育碩士中的教育管理領域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項的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經驗,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或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2、報名參加教育碩士中的除教育管理以外的其他領域(學科教學?語文、學科教學?數學、學科教學?物理、學科教學?化學)的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和參加藝術碩士(音樂)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五、報名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階段。應屆本科畢業生原則上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省(區、市)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其他考生應選擇工作或戶口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指定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
(一)網上報名:報考2015年碩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網上報名。
1、網上報名日期:預計為2014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 (以教育部公布時間為準),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再修改報名信息。
網上預報名時間:預計為2014年9月25日至9月28日每天9:00-22:00(以教育部公布時間為準)。
2、報名流程:
考生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http://yz. chsi. com.cn,教育網址:http://yz.chsi.cn,以下簡稱研招網)瀏覽報考須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以及我校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凡不按要求報名、網報信息誤填、錯填或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在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報信息。
3、注意事項:
(1)考生考前只填報一個專業。待考試結束,教育部公布考生進入復試基本分數要求后,考生可通過研招網調劑服務系統了解生源缺額信息并根據自己的成績再填報調劑志愿。
(2)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的人員,應按要求如實填寫學習情況和提供真實材料。
(3)考生要準確填寫個人信息,如實填寫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規、作弊所受處罰情況。對弄虛作假者,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和《2015全國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暫行)》進行處理。
(4)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并在考生提交報名信息三天內反饋校驗結果。考生可隨時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考生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http://www.chsi.com.cn)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
未通過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應及時到學籍學歷權威認證機構進行認證,在現場確認時將認證報告交報考點核驗。
(5)工作單位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定向就業原單位的少數民族在職人員考生,可按規定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考生在網上報名時須如實填寫少數民族身份,且申請定向就業少數民族地區。
(二)現場確認。所有考生均須到報考點確認網報信息,并繳費和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1、 現場確認時間:
預計為2014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以教育部公布時間為準)。逾期不再補辦。
2、現場確認程序:
(1)考生到報考點進行現場確認。
(2)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校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和網上報名編號,由報考點進行核對。
自考本科生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須憑已經取得的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證書方可辦理網上報名現場確認手續。
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須在現場確認時應提供學歷(學籍)認證報告。
所有考生均要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并確認。經考生確認的報名信息在考試、復試及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擔。
(3)考生按規定繳納報考費。
(4)考生按報考點規定配合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六、報考資格審查
(一)對考生網上填報的報名信息將進行全面審查,并重點核查考生未填報的學歷(學籍)信息,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準予考試。
(二)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應該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報告后,再準予考試。
(三)在審查考生資格時,如發現偽造證件,通知公安機關并配合公共機關暫扣相關證件。
七、初試
(一)2014年12月25日-2015年1月6日,考生可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
(二)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
(三)初試日期和時間:以教育部公布時間為準。
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為準,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四)初試科目。
第1天上午 思想政治理論
第1天下午 外國語
第2天上午 業務課一
第2天下午 業務課二
每科考試時間為3小時。
初試方式為筆試。
(五)考試大綱及命題
初試科目參見《招生專業目錄》,其中思想政治理論和外國語滿分均為100分,兩門業務課滿分均為150分。思想政治理論、英語一、英語二,數學一、數學二、數學三的命題工作均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統一組織,其他科目的命題工作由我校自行組織。
(六)考生須到報考點指定的考場考試。考生入場時須接受安全檢查。考生在每科考試開考15分鐘后不得入場。初試交卷出場時間不得早于每科考試結束前 30分鐘,具體出場時間由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規定,交卷出場后不得再進場續考,也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或交談。
八、復試
(一)所有擬錄取考生均須參加復試。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二)復試前對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將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
考生的學歷(學籍)信息如有疑問,應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報告。
(三)復試時間一般在4月上中旬,一志愿上線考生直接進入復試名額。
(四)復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其中英語聽說成績滿分占20%,專業綜合筆試成績占30%,綜合面試成績占50%,復試科目詳見《招生專業目錄》。
(五)對以同等學力身份(以報名時填報的信息為準)報考的考生,復試時,將加試兩門本科主干課程。加試方式為筆試。加試科目詳見《招生專業目錄》。
九、調劑
調劑待初試結束后,視第一志愿生源上線情況而定。調劑工作的具體要求和程序按教育部錄取政策確定并公布。屆時,考生可通過“研招網”調劑服務系統填寫報考調劑志愿。
十、體檢
體檢按照教育部的有關要求進行。凡體檢不符合教育部所規定標準的考生不予錄取。具體時間、要求在復試前通知。
十一、錄取
(一)考生入學考試的成績按照“總成績=(初試成績/5)×70%+復試成績×30%”計算。
(二)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和考生入學考試(包括初試、復試)成績,結合考生平時學習成績和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身體健康狀況擇優確定錄取名單。對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三)錄取類型分為定向就業和非定向就業兩種。定向就業按定向合同就業;非定向就業按所在招生單位推薦、本人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辦法就業。
(四)新生錄取名單擬在我校研究生處招生信息專欄公示:http://xk.hnist.cn/。
(五)新生應按時報到。不能按時報到者,須有正當理由和有關證明,并向我校請假。無故逾期兩周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應屆本科畢業生、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考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取消錄取資格。
新生報到后,將對其進行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專業素質、健康狀況等全面復查,發現有不符合標準者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對新生復查期間的舉報情況、調查情況、處理情況在全校范圍內公開。
被錄取的考生如保留入學資格,須在錄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請,經學校審批,可以參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學學習。
十二、違規處理
對在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違規或作弊考生的處理,按照教育部的有關規定執行。
十三、學費標準
按國家政策和湖南省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收取。
十四、獎助政策
(一)錄取至我校的碩士研究生新生可享受“研究生新生獎學金”。“研究生新生獎學金”分A、B兩類。
1. 凡第一志愿報考并錄取至我校的全日制碩士研究生,一次性發放A類新生獎學金5000元/人。
2. 對錄取至我校且入學考試初試總成績優秀的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新生,一次性發放B類新生獎學金。具體標準如下:
初試總成績高于國家一區分數線10分以上(含10分)的,5000元/人;
初試總成績高于國家一區分數線30分以上(含30分)的,8000元/人;
初試總成績高于國家一區分數線50分以上(含50分)的,10000元/人;
3. B類新生獎學金評獎就高不就低,不重復計發;A、B類新生獎學金可兼得。新生獎學金在新生入學后第一學期發放。
(二)凡來我校參加復試的考生免收復試費,并報銷一趟從考生就讀學校至我校的往返交通費(飛機票、火車軟臥票和長途的士票除外)。
(三)凡錄取至我校的國家計劃內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均可享受“國家助學金”,資助標準不低于8000元/年·人,按月發放。
(四)錄取至我校的國家計劃內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可享受“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研究生學業獎學金”分為全額和半額兩個等級,標準分別為物價部門核定的我校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學費收費標準的100%和50%。2014年招收的國家計劃內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第一學年均享受“全額獎學金”,第二、三學年60%享受“全額獎學金”,35%享受“半額獎學金”,分別在第一、二學年結束后申請和評定。
(五)錄取至我校的國家計劃內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可根據國家政策或相關規定申請“國家獎學金(20000元/年·人)”和其他專項獎學金。
(六)錄取至我校的國家計劃內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從事“三助”工作的可獲得相應的“三助”崗位津貼。
(七)家庭特別貧困或發生重大困難的碩士研究生可獲得特別困難補助和助學貸款。
(八)錄取至我校的國家計劃內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可申請3000-10000元的研究生創新基金。
(九)以湖南理工學院為第一署名單位,研究生本人為第一署名人獲得的各類成果與學校老師享受同等的獎勵政策。
(十)各二級學院(部)優先推薦優秀碩士研究生帶課題到校外實習基地帶薪實習,實習工資由校外實習基地提供。
(十一)對獲得到國(境)外高校、企業學習、培訓或實習機會的國家計劃內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提供3-6個月的全額資助。
(十二)擇優選拔品學兼優的碩士研究生留校工作。
十五、其他
(一)專業目錄中公布的招生計劃僅供參考,實際招生計劃以教育部批準的為準。
(二)報考我校的考生如有疑問,可向我校研招辦及報考學院咨詢,也可瀏覽湖南理工學院研究生工作處網頁( http://xk.hnist.cn/),隨時留意網上公布的最新招生信息。招生信息均以湖南理工學院研究生工作處網頁上公布的最新信息為準。
(三)初試自命題考試科目不指定參考書目和參考資料,各科目考試大綱及要求將在研究生工作處網頁和各招生學院網站發布。
(四) 對在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違規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嚴肅處理。情節特別嚴重的,給予暫停參加各種國家教育考試1至3年的處理,同時,對在校生,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有關部門將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對弄虛作假者(含推薦免試生),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五)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被錄取,我校不承擔責任。
十六、聯系方式
聯系人:易璐 (辦公室:0730-8809770、手機:13607309588)
馬成 (辦公室:0730-8809779、手機:13762091919)
傳真:0730-8809779
電子郵箱:xkb.hnist@163.com
網址:http://xk.hnist.cn/
通信地址:湖南省岳陽市岳陽樓區學院路湖南理工學院研究生工作處招生辦公室。
郵編:414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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