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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2023〕2號)、《關于做好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4〕1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復試錄取工作要求,制定本辦法:
一、復試工作組織
(一)復試形式
我校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采用現場復試或遠程網絡復試進行,具體復試方式請參見我校各招生學科(專業)復試方案(http://www.gs.stu.edu.cn/list/11/post/550ff7bb-152e-4db8-a607-5c7766dc4dcc)。
(二)復試方案
各招生單位根據相關文件要求,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各招生學科(專業)復試方案并提前在本單位網站發布通知,考生須及時查看相關學院網站通知。復試方案應包含復試方式、復試時間、復試分數線、復試內容、復試流程、評分標準、初試和復試成績占比以及錄取辦法及聯系方式。
(三)資格審查
各招生單位嚴格考生資格審查,采取“兩識別”、“四比對”等措施加強對考生的身份審核,嚴防替考,嚴防作弊。
考生應按各招生單位的通知要求提交相關資格審查材料,并備好原件供資格審查使用。資格審查未通過的考生將取消復試資格。
資格審查以下材料:
1.身份證(正反面):信息是否與本人相符。
2.成績單:大學期間成績單原件(加蓋學校公章的原件)或檔案中成績單復印件(需加蓋檔案所在單位公章的原件)。
3.應屆本科畢業生:審查學生證。
4.往屆本科畢業生:審查畢業證和學位證(境外學位證書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認證證明)。
5.同等學力考生:其中高職高專生審查專科畢業證書;本科結業生審查本科結業證書等。
6.學歷學籍核驗結果(應屆生交驗《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往屆生交驗《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7.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表:加蓋相關部門公章的《汕頭大學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表》(附件1)(由檔案所在單位或工作所在單位、戶口所在地出具并蓋章)。
8.原則上所有非全日制考生均需是在職定向人員。非全日制考生審查《汕頭大學2024年非全日制考生資格審查表》(附件2),其中MBA、MPA、教育管理(代碼:045101)考生須是:大學本科畢業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或大學本科結業后,達到大學本科畢業同等學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已獲得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9. 各招生單位于復試前組織考生親筆簽署《汕頭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誠信復試承諾書》(附件3),并交招生單位留存。復試期間,考生應自覺遵守本單位復試規則、考場規則及考生復試前所簽署的《汕頭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誠信復試承諾書》等內容,不得對外透露或傳播復試試題內容等有關情況。
10. 符合《教育部關于印發<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2023〕2號)加分政策的考生,須提供聘用期滿考核合格工作證書或《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原件。
考生要確保所有提交材料真實,誠信守規參加復試。對在復試過程中有違規行為,影響公平、公正的考生,一經查實,一律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33號)等規定嚴肅處理。入學后3個月內,學校將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
(四)復試內容
1.考生按照各招生單位要求參加復試。復試考核內容包括專業知識、英語水平測試、綜合素質考核三部分,滿分為100分,各招生單位可根據學科特點選擇考核方式及調整內容比例。面試時間一般每生不少于20分鐘。
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由招生單位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2.對于同等學力考生,須進行全面、嚴格的復試。主要是加強對本科主干課程和科研能力的考查,其中筆試科目不少于兩門。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考試時間每門為3小時,試卷滿分為100分。同等學力考生的筆試命題和考務組織工作由各學科(專業)負責。
報考法律碩士(非法學)、工商管理碩士和公共管理碩士的同等學力考生不加試。
(五)復試考核及進程安排
復試考核由各招生單位組織,具體安排請留意其官網、官微公布的通知。
二、調劑
調劑到我校的考生,要符合《教育部關于印發<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2023〕2號)規定的基本條件,初試成績不得低于我校各招生單位2024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分數基本要求。凡是涉及到調劑的考生,必須通過教育部“全國碩士生招生復試調劑服務系統”報名。
三、錄取相關規定
招生單位根據本單位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以及考生初試和復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
凡復試成績合格(不低于60分)的考生,由各學科(專業)按復試成績權重得出招生考試總成績。各學科(專業)根據學習方式(全日制、非全日制)按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首先從專業第一志愿報考的復試及格考生中錄取,其次再從專業非第一志愿報考的復試及格考生中調劑錄取。總成績并列且正好處于專業錄取名額邊緣的考生,按照錄取名額錄取初試成績較高的考生。
復試成績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錄取。
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及體檢不作量化計入總成績,但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科目成績(百分制)可不計入復試成績,但不及格者(低于60分)不予錄取。
不符合教育部報考資格者不予錄取。
四、公示
復試結果經研究生院核準后于規定時間進行公示,公示內容包括考生姓名、準考證號、初試成績、復試成績、總成績等信息及參加專項計劃等情況。復試結束后最終擬錄取名單由研究生院統一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名單不得修改;名單如有變動,須對變動部分做出說明,并對變動內容另行公示10個工作日。未經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錄取。最終錄取名單須經廣東省教育考試院審核批準。
五、其他
未盡事宜以《教育部關于印發<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2023〕2號)等文件為準。請考生隨時關注汕頭大學研究生院及各招生學院網站上發布的最新信息。
六、咨詢、申訴及監督
(一)咨詢
汕頭大學各招生單位聯系方式見《碩士研究生招生單位聯系方式》
(http://www.gs.stu.edu.cn/list/17/post/91e08844-f9f2-4e52-adc9-fca102f4ff50)。
(二)申訴
申請人對招生單位碩士生招生環節有異議的,請實名向招生單位以書面形式提出,招生單位應當受理并予以答復。申訴人對答復有異議的,可向研究生院招生辦提起申訴。
(三)監督
研究生院招生辦:
聯系電話:0754-86502424,郵箱:o_yzb@stu.edu.cn。
附件:
1.汕頭大學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表
2. 汕頭大學2024年非全日制考生資格審查表
3.汕頭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誠信復試承諾書
汕頭大學研究生院
2024年3月20日
原文鏈接:http://www.gs.stu.edu.cn/list/11/post/08282259-7178-4427-9ddf-5892dbf5af2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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