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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復試的最低分數(shù)要求
學校復試最低分數(shù)要求見《首都經(jīng)濟貿(mào)易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分數(shù)線》。
1.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nóng)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內(nèi)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取。
2.退役大學生士兵達到報考條件后,3年內(nèi)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取。報考(含調(diào)劑)“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在部隊榮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人員,符合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報考條件的,可申請免初試攻讀碩士研究生。
3.參加“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項目服務期滿、考核稱職以上的考生,3年內(nèi)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取,其中報考人文社科類專業(yè)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15分。
加分項目不累計,同時滿足兩項以上加分的考生按最高項加分。享受加分考生(退役義務兵以相關證件為準)以研招網(wǎng)后臺資料庫中“可享受報考2024年碩士研究生(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加分名單”為準。初試總分加分后達到我校復試分數(shù)線總分要求,且滿足我校復試分數(shù)線單科要求的考生,可進入我校復試。
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務必在2024年3月26日中午12:00之前將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正反面)、有本人手寫簽名的加分申請及相關證明材料,掃描或拍照后,以“2024碩士初試加分+考生編號+姓名”為郵件主題,發(fā)送至我校研招辦郵箱yanzhaoban@cueb.edu.cn。我校將根據(jù)教育部最新文件及名單核實考生加分資格,經(jīng)核實無誤后,方可加分。
二、復試程序、復試時間、地點安排
1.復試時間、地點安排
(1)復試時間:2024年3月28日-4月3日,各專業(yè)復試時間見學院復試錄取實施細則。
(2)復試方式:專家、考生到校集中線下復試
(3)復試地點:見各學院復試錄取實施細則。
2.復試程序
(1)體檢
我校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wèi)生部、中國殘聯(lián)制訂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衛(wèi)生部《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入學和就業(yè)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yè)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2號)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 衛(wèi)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等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我校2024年招生體檢工作在入學后統(tǒng)一組織,體檢不合格者,將取消錄取資格,體檢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2)繳納復試費
考生須于復試面試前通過掃描二維碼(見https://yjs.cueb.edu.cn/zsks/zsdt/2e2c25231ec94b5a892d718d244d673f.htm),繳納復試費,復試費100元/人。請考生在付款頁面填寫姓名、身份證號、考生編號、學院和專業(yè)等信息。學校為全體考生開具正式收費票據(jù),入學報到后可到學校財務處領取。
(3)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在復試前進行。為方便考生,考生資格審查全部由所報考學院進行,時間與地點由各學院通知。
資格審查時考生需攜帶學歷學位證書原件(應屆本科畢業(yè)生交驗學生證,學生證需注冊至2023-2024學年第二學期,入學時交驗畢業(yè)證書)和居民身份證原件。對不符合教育部規(guī)定者,不予復試。考生學歷(學籍)信息有問題的,須在2024年4月19日之前向研招辦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說明,完成學歷(學籍)核驗,否則不予錄取。
(4)筆試和面試
我校一志愿上線考生復試時間在2024年3月28日至4月3日,考生的筆試一般在面試之前進行,筆試及面試安排詳見各學院復試錄取實施細則。
三、復試比例
上線人數(shù)超過招生計劃的專業(yè)采取差額形式復試,生源充足的專業(yè)按不低于120%進入復試。
四、復試考核方式
1.筆試。全面考核考生對本學科(專業(yè))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fā)現(xiàn)問題、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筆試時間為60分鐘-120分鐘,滿分100分-150分。會計專碩、審計專碩的筆試中需包含政治理論內(nèi)容。公共管理和工商管理的筆試以政治理論考核為主。
2.面試。由不少于5名復試教師組成的復試小組進行面試,每名考生的面試時間為20分鐘。面試內(nèi)容包括:外國語聽力和口語測試;專業(yè)素質(zhì)和能力測試;綜合素養(yǎng)考核三個部分。
(1)外國語聽力和口語測試:以題庫提問方式進行。
(2)專業(yè)素質(zhì)和能力考核:每名考生隨機抽取1套試卷作答,試卷實行2+2模式,即包括2道基礎知識題和2道開放性能力測試題。考生回答后,該套試卷即作廢,不重復使用。會計、審計專業(yè)碩士適當增加專業(yè)知識考核。
(3)綜合素養(yǎng)考核:結(jié)合考生提交的材料對學習經(jīng)歷、本科專業(yè)、學習成績、本科論文、報考志向等內(nèi)容進行評定;通過提問對人文素養(yǎng),舉止、表達、禮儀等方面進行考察;利用《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對考生誠信進行評判。
3.同等學力考生(公共管理、工商管理考生除外)需加試兩門與報考專業(yè)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科目由學院確定,但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加試以線下筆試形式進行,單科滿分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成人教育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及復試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yè)證書的自考和網(wǎng)絡教育考生不需要加試。
4.各學院可以根據(jù)專業(yè)特點和培養(yǎng)要求提出復試的實踐環(huán)節(jié)考核或其他學術要求,但不得做出歧視性規(guī)定。其他考核要求須在各學院復試錄取實施細則中提前公布。
5.根據(jù)教育部要求,學校認為有必要時,可對考生再次進行復試。
五、思想政治素質(zhì)和道德品質(zhì)考核
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zhì)和道德品質(zhì)考核結(jié)合面試進行,學院可以組織思政部門參與面試,直接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情況,必要時可采取“函調(diào)”或“派人外調(diào)”的方式對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zhì)和品德進行考核。
擬錄取名單確定后,學院應向考生所在單位函調(diào)人事檔案和本人現(xiàn)實表現(xiàn)等材料,全面審核其政治思想情況,函調(diào)的考生現(xiàn)實表現(xiàn)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檔案所在單位的人事、政工部門加蓋印章。相關材料須在6月30日之前提交學院。
六、復試成績評定和計算方法
復試成績按百分制,其中專業(yè)課筆試占50分(卷面分100分),面試占50分,其中外語聽力、口語占10分,專業(yè)素質(zhì)與能力30分,綜合素養(yǎng)10分。學院可以根據(jù)專業(yè)招生要求調(diào)整分值,但需提前公示。
七、總成績合成和錄取原則
1.按照考生總成績(初試和復試加權成績)由高至低排序作為擬錄取依據(jù)。考生總成績=初試成績平均分(折合為百分制)*初試成績權重+復試成績*復試成績權重。初試權重70%,復試權重30%。例如:
(1)500分滿分,初試成績360分,復試成績80分
總成績=360/5*0.7+80*0.3=74.4
(2)300分滿分,初試成績210分,復試成績80分
總成績=210/3*0.7+80*0.3=73
考生的加權總成績相同時(總成績保留小數(shù)點后2位),按初試總分由高到低依次錄取;考生的加權總成績、初試總分均相同時,按復試中專業(yè)素質(zhì)和能力考核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錄取。
按教育部文件要求,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計算總成績時初試成績按加分后的成績計算。
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予錄取
(1)政審不合格者;
(2)復試成績低于60分者;
(3)同等學力考生加試成績低于60分者。
3.定向就業(yè)的碩士研究生應當在被錄取前與學校、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yè)協(xié)議。參加單獨考試的考生,只能被錄取為回原單位定向就業(yè)的碩士研究生。
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chǎn)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學校不承擔責任。
八、破格復試
我校所有專業(yè)均不進行破格復試。
九、調(diào)劑工作
1.我校除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碩士(MBA)、全日制公共管理碩士(MPA)、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碩士(MPA)接收少量調(diào)劑外,其他專業(yè)一律不接收調(diào)劑。
2.研招辦將在“全國碩士生招生調(diào)劑服務系統(tǒng)”(簡稱“調(diào)劑系統(tǒng)”)上及時公布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碩士(MBA)、全日制公共管理碩士(MPA)、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碩士(MPA)生源缺額信息及調(diào)劑要求,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網(wǎng)上調(diào)劑意向采集系統(tǒng)”將于3月28日開通,“調(diào)劑服務系統(tǒng)”將于4月8日開通。
3.接收調(diào)劑考生必須通過“調(diào)劑系統(tǒng)”進行調(diào)劑,否則無效。
4.調(diào)劑工作由研招辦歸口管理并統(tǒng)一辦理相關手續(xù)。
5.接收調(diào)劑的基本條件
(1)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yè)和調(diào)入專業(yè)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A類)。
(2)第一志愿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審計專業(yè)學位碩士的考生符合招生簡章中規(guī)定的工商管理和公共管理專業(yè)碩士報考條件的可申請調(diào)劑到工商管理和公共管理專業(yè)碩士。
6.調(diào)劑辦法
(1)申請調(diào)劑的考生應及時登陸教育部“調(diào)劑系統(tǒng)”選擇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碩士(MBA)、全日制公共管理碩士(MPA)、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碩士(MPA)申請調(diào)劑。
(2)對調(diào)劑考生,應當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yōu)確定調(diào)劑復試名單,調(diào)劑復試比例由學院自行確定。調(diào)劑復試名單須經(jīng)學院領導小組審議通過后提交到研招辦。
(3)研招辦按照學校調(diào)劑原則逐一審核名單,向通過審核的考生發(fā)正式的復試通知;學院在教育部“調(diào)劑系統(tǒng)”上復核復試名單,敦促其上網(wǎng)確認,并通知考生具體復試安排。
(4)學院按照復試錄取實施細則完成考生的復試后,形成擬錄取名單。擬錄取名單須經(jīng)學院領導小組審議通過后提交研招辦。
(5)研招辦結(jié)合考生的資格審查,逐一審核擬錄取名單,向通過審核的考生發(fā)正式的擬錄取通知,等待考生的最后確認。
(6)考生接到復試、擬錄取相關短信后,須在24小時內(nèi)登錄中國研招網(wǎng)確認,否則學校有權取消其擬錄取資格。
(7)任何個人不得向調(diào)劑考生做出同意復試或同意錄取的承諾,違者造成后果的將追究其責任,按規(guī)定嚴肅處理。
十、考生查詢復試、擬錄取名單
考生擬錄取名單需由領導小組審議通過,一志愿擬錄取名單于4中旬公示,調(diào)劑考生擬錄取名單于4月底公示。公示時間為 10個工作日,公示網(wǎng)址為http://yjs.cueb.edu.cn/zsks。
十一、聯(lián)系方式
1.學校通訊地址:北京市豐臺區(qū)花鄉(xiāng)張家路口121號
2.研招辦考生接待電話:010-83951759。
3.研招辦郵箱:yanzhaoban@cueb.edu.cn
4.各學院考生接待電話和郵箱
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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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lián)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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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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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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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經(jīng)濟與公共管理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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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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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83952250
|
xwk0318@cueb.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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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老師
(MPA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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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83951563
|
MPA141@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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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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賈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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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83952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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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cg@cueb.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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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老師、李老師(MBA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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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65976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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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bazs@cueb.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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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jīng)濟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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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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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83816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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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ngxi@cueb.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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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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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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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83952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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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gyuting@cueb.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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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經(jīng)濟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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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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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83951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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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zljxy@cueb.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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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與傳播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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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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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8395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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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ojinpeng@cueb.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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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工程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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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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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83952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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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zggxy@cueb.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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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稅務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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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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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83952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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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ngaoxue@cueb.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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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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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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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83952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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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uying8147@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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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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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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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83952273
|
yzjrxy@cueb.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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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tǒng)計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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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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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8395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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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m@cueb.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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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語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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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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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83952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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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w0324@cueb.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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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克思主義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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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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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83952144
|
liushuang@cueb.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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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經(jīng)管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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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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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83952934
|
xuhaixiao@cueb.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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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監(jiān)督投訴渠道
1.學校受理考生投訴
研招辦電話:010-83951759
紀委郵箱:jw@cueb.edu.cn
2.北京市教育考試研招專用監(jiān)督電話:010-82837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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