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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教育部《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和北京市招生考試委員會相關文件精神,按照教育部和北京市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視頻會議有關要求,為做好學校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復試組織管理
(一)成立學校招生領導小組。學校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在學校黨委領導下負責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的領導和統籌管理。領導小組由校領導、分管領導、各學院(研究院、中心)院長(主任)、學校紀檢監察等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全面負責研究生招生復試和錄取的領導、組織、協調、應急和監督等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實行回避制度。
(二)實施復試工作三級管理。在領導小組的領導下,我校2024年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實施校級統籌、研究生部協調、學院(研究院、中心)(以下簡稱“學院”)具體組織實施的三級管理模式。各學院成立由主要負責人任組長的學院復試領導小組,由學院領導班子及相關學科的專家人員組成,負責制訂本單位的復試工作具體方案并組織實施。各學院根據學科特點,以專業研究方向(專項)為單位,成立專業復試小組。專業復試小組由不少于5名專家組成,以研究生指導教師為主體,原則上應具有副教授(含)以上職稱或者相當職稱。專業復試小組負責具體組織實施,注重對考生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專業理論知識、專業能力素質、科研創新潛質和外語水平的考查。
(三)明確復試工作基本規范。所有參與復試工作的部門、人員都要嚴格遵守教育部、北京市及學校有關要求。
1.堅持公平公正、程序公開、標準統一、客觀評價,采用綜合考察與重點考察相結合,全面接受社會監督。
2.參與復試的所有復試小組成員和工作人員必須簽署《保密責任書》,嚴格遵守考試工作紀律要求,不得參加任何形式有關研究生復試的補習、輔導活動,不得向任何人透露復試命題、面試等信息,不得接受任何有關復試內容方面的咨詢。對存在泄密的責任人,將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嚴肅處理。
3.復試工作實施逐級報備制度,實行工作人員回避制度、工作責任制度、責任追究制度。
4.實施隨機確定考生復試次序、隨機確定復試小組 組成人員、隨機抽取復試試題的“三隨機”工作機制,加強復試過程監管,確保公平公正。調劑復試采取遠程復試的學院,要采用必要的技術手段和管理措施提高防范作弊水平,提前研究防范通過ChatGPT等AI技術作弊的有效措施。
二、復試工作
(一)復試成績要求、名單確定原則
根據招生計劃、上線人數、學科專業特點,原則上按照第一志愿考生不低于1:1.2、調劑考生不低于1:3的比例進入復試,來確定各專業和研究方向的復試最低分數線。
1.關于一志愿考生的復試差額比
(1)一志愿過線人數充足的專業,按照招生指標的1.2倍差額比確定復試名單(確定復試名單時按照小數點后直接進位的原則),當進入復試的最后一名考生出現初試總成績相同的情況時,初試總成績相同的所有考生都納入復試名單。
(2)一志愿過線人數與招生指標相同的專業,可以等額復試;一志愿過線人數超過招生指標,但不足1.2倍復試差額比的專業,可以按照實際上線人數確定復試名單進行復試。
2.復試名單確定原則
凡符合以下條件的考生均可參加我校組織的復試。一是報考我校第一志愿達到我校復試成績基本要求的考生,按初試分數排序在原所報專業方向(領域)參加復試。二是報考我校體育教育訓練學、民族傳統體育學、體育專業碩士的考生,且獲得國家二級運動員及以上等級證書、初試分數達到國家分數線者,優先進入復試名單,不占用原1:1.2的名額,與一志愿上線考生合并進行復試。三是符合我校“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進入復試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的考生。以上三類考生參加第一批復試。四是經我校同意參加復試的調劑考生,該類考生將參加第二批復試。
3.關于調劑考生參加第二批復試要求
根據教育部關于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工作的相關文件要求,我校調劑工作須在第一志愿復試結束后開展,調劑系統開放時間為4月8日。
擬制定《首都體育學院關于公布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工作信息公告》,并于4月3日前向社會公布。
(1)對調劑工作和考生的基本要求是:
<1>調劑考生的初試成績須符合我校調劑專業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并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2>學術學位考生可向專業學位調劑,反之不能調劑;非全日制考生不能向全日制調劑。
<3>原則上,調劑考生第一志愿專業與調入專業相同相近,或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相近。
<4>申請調劑的考生必須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正式填報志愿。每次開放調劑系統時間不低于12個小時,調劑志愿鎖定時間為24小時,鎖定時間到達后,如未明確受理意見則視為解除鎖定,考生可繼續填報其他志愿。
<5>對符合調劑要求的調劑考生,對申請同一專業、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應當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遴選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不以考生提交調劑志愿的時間先后順序等非學業水平標準作為遴選依據。
<6>符合教育部、北京教育考試院等上級部門關于調劑工作的其他要求。
<7>調劑結果確定后,將在官方網站上公布調劑考生參加復試名單。
(2)接受調劑名額及具體條件
接收調劑復試人數視生源情況,原則上不低于1:3的比例進行擇優確定。研究生部及各學院將嚴格按照接收調劑條件要求對考生進行審查,在滿足申請條件的考生中,根據考生初試成績、專業背景、學習經歷、獲獎經歷、運動等級證書、誠信情況以及科研創新能力等綜合因素確定復試名單。相同初試成績情況下,全國統考英語和政治成績高的優先考慮。
(二)復試形式與內容
1.復試形式:第一志愿考生復試采用線下方式,各專業復試擬于4月2日前進行;調劑復試根據各學院實際情況,確定復試形式。具體時間及各專業方向復試細則請查閱各學院官網發布的有關信息。
2.復試內容:主要包括綜合素質面試、專業理論知識考核、專項技能評定(部分專業)、英語聽力和口語測試、同等學力加試等內容。
(1)資格審查:請考生根據所在類別備齊審查材料。
A.應屆本科畢業生:準考證、身份證、學生證(蓋齊注冊章)原件并提交復印件;院系出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證明函;大學學習期間成績單原件(必須加蓋所在學校教務部門公章);政審表。
B.非應屆本科畢業生:準考證、身份證、本科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并提交復印件;大學學習期間成績單復印件(必須加蓋檔案所在單位公章);政審表。
C.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除上述材料需提交入伍批準書、退出現役證原件及復印件。
D. 二級及以上運動員優先進入復試資格:查看等級證原件并留存復印件。
E.全日制定向考生:資格審核時需提交現工作單位同意就讀定向碩士的證明。擬錄取后需簽訂三方定向協議,否則錄取無效。
資格審查不合格者,不得參加復試,不得錄取。
(2)綜合素質面試:綜合素質面試旨在全面考查學生的專業、專項知識與素養、一貫表現和科研能力;考查學生心理健康和思想品德等綜合素質。綜合素質面試滿分為100分,及格線60分,不及格者不予錄取。考生主要將自己在本科學習或工作期間的學習成績或工作成就、所獲獎項、社會實踐、學術參與、思想政治素質、心理健康狀況和人文素養等方面進行自述,時間不少于5分鐘,成績由專業復試小組根據考生自述給予評定。
(3)專業理論知識考核:分專業筆試和專業面試,筆試題目設計體現綜合性,主要考察學生專業理論知識掌握情況和綜合運用能力。專業面試試題,采用即時問答形式,主要考察考生專業基礎知識、邏輯思維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分析解決問題能力和創新潛質。專業理論知識考核評定成績滿分各100分,及格線60分,不及格者不予錄取。
(4)專項技能評定(部分專業):體育類專項技能評定主要考察考生掌握運動專項基本技術、基本技能和運動水平的情況。報考體育教育訓練學(不含學校體育學、運動訓練理論與實踐、身體運動功能訓練方向)和民族傳統體育學兩個二級學科科學學位的考生須按照專業方向進行運動專項技能測試。體育專業學位中的體育教學、運動訓練方向考生設有專項技能測試,由考生自選其中一項進行測試評定,具體項目參見體育教育訓練學院復試細則。體育專業學位中的社會體育指導方向考生的專項技能測試項目參見休閑與社會體育學院復試細則。新聞與傳播碩士專業的考生技能評定內容參見管理與傳播學院復試細則。專業技能評定成績滿分100分,及格線60分,不及格者不予錄取。
有關專項技能評定辦法請到相關學院官網查閱“XX學院2024年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細則”中相關要求。
(5)英語測試 :主要考查考生的英語聽力和口語水平。在考生專業面試時由專業復試小組組織進行。英語測試成績滿分100分,及格線50分,不及格者不予錄取。
(6)同等學力加試:以同等學力參加復試的考生,在復試中須加試至少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教育學、體育保健學或新聞學概論、新聞寫作)。由研究生部組織考試。加試科目滿分100分,合格線60分。加試成績不計入復試總成績,不及格者不予錄取。
(7)體檢: 我校擬將復試體檢與新生入學體檢合并進行,具體時間另行通知。體檢醫院為中關村醫院。體檢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不參加學校統一體檢或體檢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不予錄取或取消錄取資格。
三、成績計算辦法
(一)學術型研究生考生復試成績計算
1.復試成績(學科所屬專業方向)=綜合素質面試成績X10%+專業理論知識考核成績(其中專業筆試成績X30%+專業面試成績X40%)+英語口語聽力成績X20%。
2.復試成績(術科所屬專業方向)=綜合素質面試成績X10%+專業理論知識考核成績(專業筆試成績X30%+專業面試成績X20%+體育專項技能成績X20%)+英語口語聽力成績X20%。
(注:術科所屬專業方向指體育教育訓練學(不含學校體育學、運動訓練理論與實踐、身體運動功能訓練方向)和民族傳統體育學兩個二級學科)
(二)專業型研究生考生復試成績計算
復試成績=綜合素質面試成績X10%+專業理論知識考核成績(專業筆試成績X30%+專業面試成績X20%+專業技能評定成績X20%)+英語口語聽力成績X20%。
(三)考生總成績的計算。初試、復試的成績(轉化為百分制)原則上按5︰5的比例加權相加,得出總成績,并排名次,根據招生計劃差額錄取。
考生總成績=初試成績÷5×50%+復試總成績×50%。
四、錄取
(一)各專業方向按照總成績排名錄取。
(二)第一志愿上線考生參加第一批復試錄取,調劑考生按照剩余計劃和總成績排名錄取。
(三)總成績相同時,按初試總成績排名進行錄取。
(四)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3人)單獨排名錄取。
(五)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取消錄取資格。未按規定時間參加復試者;在各環節確認存在作弊和弄虛作假者;身體情況不符合錄取要求者;資格審查不合格者;綜合素質面試、專業理論知識考核(含專業筆試、專業面試、部分專業專項技能評定)、英語聽力和口語測試、同等學力加試成績中有一項低于及格線者。
五、加強信息公開和咨詢服務
向考生公布初試各科成績、復試基本分數線、調劑工作信息、復試錄取辦法和實施細則等,及時、準確公示并解答復試工作方案的內容和相關要求,特別是復試時間、方式、流程等安排,讓社會和考生應知盡知,確保考生復試組織工作順暢有序。此外,還要強化人性化關懷和個性化安排,加強對貧困地區考生、有困難考生等群體的關愛幫扶,為其參加復試提供合理的支持和幫助。
六、招生復試錄取的監督和復議
(一)實行各級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度。首都體育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復試過程各環節的公平、公正、公開和復試結果全面領導與負責。
(二)實行全程監督制度和巡視制度。領導小組和監察工作組對復試工作進行全面、有效監督,有專門人員到復試工作現場巡視,對全過程進行監察。
(三)實行招生錄取復議制度。研究生部在復試之前之后均受理投訴和申訴。對投訴和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由領導小組責成相關復試工作小組進行復議。研究生部接待電話010-82099034,紀檢監察辦公監督舉報電話010-82099015,北京教育考試院研究生招生專用監督電話號碼為010-82837456。通訊地址:北三環西路11號首都體育學院研究生部。
首都體育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202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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