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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2023〕2號)《關于做好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通知》(教學司〔2024〕1號)等文件要求,對一志愿報考我校,成績達到國家劃定復試分數線的考生,開展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一志愿復試錄取工作。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則
1.堅持科學選拔。遵循高層次專業人才選拔規律,結合專業人才特點采用多樣化的考查方式,在對考生進行德智體等全面考查的基礎上,突出對考生的創新能力、專業素養和綜合素質的考核,確保生源質量。
2.堅持公平公正。維護招生考試工作的公平正義,嚴格做到考查過程各環節對同類考生做到評判標準一致,評判流程一貫,評判尺度統一,保證考生的合法權益得到維護。
3.自覺接受監督。嚴守招生考試工作的紀律要求,保證考查工作過程透明,考查記錄完整,考查結果公開,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確保各項工作有據可查和責任可究。
二、組織領導
(一)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校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統一領導和統籌管理。具體工作由研究生院負責組織實施,紀委辦公室負責監督。
(二)成立4個大類復試工作組,即“體育人文社會學+社會體育指導”組、“運動人體科學+運動康復學”組、“體育教育訓練學+民族傳統體育學+冰雪運動學+體育藝術學”組和“專業碩士技術類組”。其中專業技術類組按運動項目分成若干組。由研究生院統一組織,考核組由3-5名專家組成,原則上須為具有高級職稱的研究生導師擔任,如個別科目或項目符合條件的專家數量不足,可適當降低標準,擇優選擇考官。
(三)復試全過程實行回避制度。參與招生組織工作的人員及考官如有親屬或利益相關人員參加當年的招生考試,應主動提出回避,并不得參加當年的招生考試工作。與考生有其他關系,參與考試工作可能影響考試公平、公正的,或根據他人投訴,經確認存在需要回避情形的,也應當實行回避。
三、復試分數線、時間、內容與地點
(一)復試分數線
我校實行差額復試,除上線生源不足情況外,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150%。
(二)復試時間、內容與地點
日期 |
時間 |
事項 |
地點 |
責任單位 |
3月29日 |
8:00——17:00 |
報到和資格審查 |
求知樓3101 |
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 |
3月30日 |
8:00——17:00 |
專業理論和外語面試 |
求知樓(地點待通知) |
考核組 |
3月31日 |
8:00——17:00 |
各運動項目考核 |
各項目體育館 |
考核組 |
四、復試相關要求
(一)考生資格審查
哈爾濱體育學院資格審查材料一覽表
考生類型 |
提交材料 |
應屆本科畢業生 (含成人高校) |
①身份證;②初試準考證;③學信網下載的有效期內的《教育 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④學生證或在校證明;⑤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表;⑥大學期間成績單;⑦運動員等級證;⑧科研能力證明材料;⑨各類技能證明。 |
往屆畢業生 (含暫緩就業生) |
①身份證;②初試準考證;③學信網下載的有效期內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④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表;⑤大學期間成績單;⑥運動員等級證;⑦科研能力證明材料;⑧各類技能證明。 |
擬錄取為 定向就業 |
①身份證;②初試準考證;③學信網下載的有效期內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④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表;⑤大學期間成績單;⑥運動員等級證;⑦科研能力證明材料;⑧定向就業碩士研究生協議。 |
(二)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
重點考察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素質。形式為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表,分為合格和不合格。作為錄取參考,不計入總成績。
(三)外語復試
外語復試滿分100分,考生成績達不到60分者,自然淘汰。成績以5%計入錄取總成績。我校只接受英語和俄語考生。
外語重點考察考生外語的真實水平,考試形式為外語口語交流,考試時間為5分鐘。
(四)專業復試
1.專業復試滿分100分,成績以35%計入錄取總成績。
其中沒有技術類測試的考生,專業基礎理論考核通過專家抽題提問與現場回答的方式進行,當場打分,滿分100分。考生成績達不到60分者,自然淘汰。
其中有技術類測試的考生,專業復試由專業基礎理論考核與專業技能考核(技能測試)兩部分組成,各占50%,每科滿分100分。其專業基礎理論與技術必須分別達到規定分數60分,考生成績達不到60分者,自然淘汰。
2.所有考生均須參加專業基礎理論考核,基礎理論考核內容以公布科目為主,重點考察對該專業相關基礎理論與前沿知識的掌握情況。復試小組專家現場獨立評分,復試成績按專家平均分計。考核科目如下:
碩士研究生專業復試科目一覽表
序號 |
專業名稱 |
技能測試 |
專業基礎理 論科目 |
外國語 |
1 |
體育人文社會學 |
無 |
體育管理學 |
口語交流 |
2 |
運動人體科學 |
無 |
運動生理學 |
|
3 |
體育教育訓練學 |
各技術類項目 |
學校體育學 |
|
4 |
體育教育訓練學(體育課程與教學論方向) |
無 |
學校體育學 |
|
4 |
民族傳統體育學 |
各技術類項目 |
學校體育學 |
|
5 |
運動康復學 |
無 |
運動生理學 |
|
6 |
冰雪運動學 |
各技術類項目 |
學校體育學 |
|
7 |
體育藝術學 |
各技術類項目 |
學校體育學 |
|
8 |
體育碩士(體育教學) |
各技術類項目 |
學校體育學 |
|
9 |
體育碩士(運動訓練) |
各技術類項目 |
學校體育學 |
|
10 |
體育碩士(社會體育指導) |
無 |
體育管理學 |
3.我校技術類所設項目為:速度滑冰、滑雪、冰球、冰壺、花樣滑冰、田徑、體操、藝術體操、健美操、體育舞蹈、跆拳道、游泳、籃球、足球、排球、乒乓球、網球、羽毛球、武術套路和散打,共計20個項目。技術類考生必須選擇其中1項。
(五)同等學力加試
我校調劑不接受同等學力考生。一志愿同等學力考生需加試兩門本學科主干課程:《體育概論》和《教育學》,每科考試時間60分鐘,在考生專業理論復試之后進行,單科滿分為100分。考生成績達不到60分者,自然淘汰。
同等學力加試成績作為錄取的參考,不計入總成績。
五、成績核算辦法與錄取規則
(一)總成績核算方式
考生的初試成績與復試成績加權之和得出入學考試總成績,以此作為擬錄取依據。權重分配:初試成績占60%,復試成績占40%,具體換算標準如下:
無技能考核的總分=初試成績【(政治+外語+業務課)/5】×60% +專業基礎理論考核×35%+外語復試成績(含聽力)×5%。
有技能考核的總分=初試成績【(政治+外語+業務課)/5】×60% +【(專業基礎理論考核+技能測試)/2】×35%+外語復試成績(含聽力)×5%。
成績核算結果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四舍五入)。
(二)錄取規則與方式
1.各專業按照總成績在計劃數內按排名擇優錄取。
2.調劑考生在本專業剩余計劃內按總成績排名擇優錄取。
3.總成績相同時,按復試成績選擇,再相同時按初試外語成績進行錄取。
(三) 加分條件
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等項目服務期滿、合格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高校學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達到報考條件后,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在部隊榮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報考條件的,可申請免試(初試)攻讀碩士研究生。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項目服務期滿、稱職以上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其中報考人文社科類專業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15分。加分項目不累計,同時滿足兩項以上加分條件的考生按最高項加分。我校對加分項目考生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將進行認真核實,以研招網資料庫信息為準。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實行一票否決,不予錄取:
1.未按學校規定參加復試者;
2.資格審查不合格者;
3.存在作弊和弄虛作假者;
4.身體及思想政治素質與道德品質不符合錄取要求者;
5.專業基礎理論考核與外語口語聽力,其中任一科未達到及格線者(及格線為60分);
6.技術類考核成績未達到及格線者(及格分為60分);
7.同等學力加試課程有任意一門成績在60分以下者。
六、監督機制
1.學校紀委辦公室負責對全校各專業復試、錄取全過程監督。
2.復試分數線、復試名單、復試工作方案、復試結果等信息按要求及時公示,自覺接受社會的監督。
七、異議申訴
考生對復試結果持有異議的,可在復試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通過書面報告向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提出復議請求。復議請求涉及招生政策和原則的,招辦工作人員應立即予以答復;復議請求涉及復試成績等有關問題的,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組織查證后,在受理復議的7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
申訴聯系人:李老師 電話:0451—82719652 郵箱:htyjsy@hrbipe.edu.cn
哈爾濱體育學院研究生院
2024年3月22日
各專業考生綜合成績權重表
1.技術類專業綜合成績權重表
成績類別 |
滿分 |
比例 |
備注 |
|
1 |
初試 |
100 |
60% |
將滿分500換算成100分 |
2 |
專業面試 |
100 |
17.5% |
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
3 |
技能測試 |
100 |
17.5% |
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
4 |
外語聽力、口試 |
100 |
5% |
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
2.無技術類專業綜合成績權重表
成績類別 |
滿分 |
比例 |
備注 |
|
1 |
初試 |
100 |
60% |
將滿分500換算成100分 |
2 |
專業面試 |
100 |
35% |
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
3 |
外語聽力、口試 |
100 |
5% |
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
附件:
1.哈爾濱體育學院2024年碩士研究生擬招生計劃
2.哈爾濱體育學院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一志愿復試名單
3.在校證明
4.思想政治審查表
5.定向就業碩士研究生錄取協議書
6.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
7.哈爾濱體育學院2024年碩士研究生復試技能測試內容和評分標準
附件【附件1:哈爾濱體育學院2024年碩士研究生擬招生計劃.pdf】已下載2592次
附件【附件3:在校證明.doc】已下載483次
附件【附件2:哈爾濱體育學院2024年碩士研究生一志愿復試名單.pdf】已下載4660次
附件【附件4:2024年報考哈爾濱體育學院碩士學位研究生政治審查表.doc】已下載1536次
附件【附件5:定向就業碩士研究生錄取協議書.doc】已下載350次
附件【附件6:哈爾濱體育學院2024年碩士研究生復試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docx】已下載1023次
附件【附件7:哈爾濱體育學院碩士研究生復試技能測試評分標準.rar】已下載168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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