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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是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事關考生切身利益和教育公平,為切實維護考生合法權益,維護復試工作的權威性和嚴肅性,規范我校碩士研究生的復試錄取工作,健全集體領導和集體決策機制,保證我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有序進行,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2023〕2號)和《關于做好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4〕1號)文件要求,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工作要求
(一)堅持“科學選拔、全面衡量、公平公正、公開透明、擇優錄取、強化監督”的原則,確保招生復試錄取工作規范有序進行。
(二)堅持辦學特色和培養需求,科學設計復試方案。
(三)堅持立德樹人,加強對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四)堅持以人為本,增強服務意識,提升服務水平。
二、組織機構和職責
(一)齊齊哈爾大學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領導、組織和監督,組織制定學校復試錄取工作方案,處理復試錄取中的重要問題,巡視各學院、學科復試情況,協調全校的復試錄取工作。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研究生部,辦公室主任由研究生部主任兼任。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職責:
1.負責全校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統籌協調,制定我校復試錄取工作辦法,組織開展我校復試和錄取工作;
2.負責對相關人員進行政策、業務、紀律等方面的培訓,明確工作紀律、工作程序、評判規則和評判標準;
3.負責與宣傳部、教務處、網絡信息中心、后勤管理處、保衛處等相關部門溝通協作,保障復試期間相關工作正常運行。
4.檢查復試錄取工作的規范性。
(二)學校成立研究生招生監督小組(簡稱監督小組)
1.人員組成
組長:學校紀委書記
副組長:紀委辦公室主任
成員:紀委辦公室工作人員
2.工作職責
監督小組負責對全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中各個環節的規范性、復試錄取工作的公平性等進行監督檢查。
(三)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組(簡稱工作組)
1.人員組成
研究生招生工作組以學院為單位,組長為學院黨委書記、學院院長,成員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學院領導、相關學科(領域)帶頭人、學術骨干、碩士研究生導師等組成(有直系親屬參加復試考試者不能作為小組成員參加復試工作)。
2.工作職責
(1)按照教育部、省招考委的規定要求和我校復試辦法,制定本學院具體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確定考生面試和實踐能力考核的具體方法、內容、評分標準、程序以及工作規范;
(2)成立資格審查小組,負責對考生復試資格的審查,審查內容主要為:準考證、有效身份證件以及學歷證明或學歷學位證書等。
應屆考生主要包括:
①學生證原件;
②考生所在學校教務(或學工)部門出具的應屆生學籍證明原件;
③教務部門出具的成績單;
④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往屆考生主要包括:
①畢業證書原件;
②已獲學位的考生還需出示學位證書原件。對原件有疑問的,由研招辦向發證單位核實或上網核查。在國外獲得學歷、學位的考生,應提供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定證書,無此證明者不得錄取。資格審查不合格者不予復試。
(3)負責組織安排本學院復試試題的命制、保密及評閱工作;
(4)按學科(領域)成立研究生招生復試小組(簡稱復試小組),每個復試小組人數應不少于五人,設組長一人,安排記錄員一名。復試小組的組成應由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組審定;復試小組具體組織實施復試工作;制定外語綜合能力測試的實施方案、測試試題的命制和測試等工作;
(5)負責本學院各小組所有工作人員的遴選及紀律、政策、業務培訓;
(6)審核各學科(領域)復試小組的復試記錄和復試結果,確定擬錄取名單等;
(7)負責及時上報與錄取有關的材料;
(8)負責對參加復試而未被錄取考生進行必要的解釋和對遺留問題的處理等。
(四)成立督查小組(簡稱院督查小組)
督查小組以學院為單位,組長為學院黨委書記,成員由學院負責學生工作的副書記、副院長和學院辦公室人員組成。負責學院在碩士生招生復試中規范性的監督檢查并對考生思想品德進行考核。
三、復試形式與內容
(一)復試形式
復試采取現場復試及網絡遠程復試相結合的形式進行,由各學院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原則上同一學科采取的復試形式需一致。
在復試之前,各工作組(復試小組)要進行考生身份審核,線上遠程復試時,每次開考前考生須手持身份證驗證身份,防止替考等作弊現象。
(二)復試內容
1.專業綜合課筆試:專業綜合課筆試由各學院組織,滿分100分。
2.外語綜合能力測試:外語綜合能力測試由各學院組織,滿分50分。
3.專業綜合能力面試:專業綜合能力面試由各復試小組組織實施,面試時間不少于20分鐘,滿分為50分。
4.同等學力考生須加試兩門所報考專業大學本科主干課程,加試科目名稱不得與初試科目和各學院復試中的專業綜合課筆試科目相同。試題由各相關學院負責命制,滿分均為100分。
同等學力考生加試成績只考核是否合格,不計入復試總成績。試題難易程度應嚴格按本科教學大綱的要求掌握,考試由各學院安排。
5.對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各招生學院應對所有擬錄取考生進行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考核內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工作學習態度、職業道德、遵紀守法等方面內容。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擬錄取的考生從齊齊哈爾大學研究生部網站下載《齊齊哈爾大學2024年招收碩士研究生政審表》,加蓋考生單位人事部門或考生所在社區公章郵寄或直接交培養學院。
6.調劑復試
外校調劑到我校參加復試的,須經我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批準,考生的初試成績須符合教育部規定的A類地區復試基本要求,其專業須是我校生源緊缺專業。調劑考生第一志愿報考專業與擬調劑專業相同或相近。(調劑的具體程序和復試辦法見調劑方案)。
四、成績計算和錄取規則
(一)復試總成績計算方法
復試總成績=專業綜合課筆試成績+外語綜合能力測試成績+專業綜合能力面試成績,滿分200分。凡專業綜合能力面試成績低于30分或復試總成績低于120分者,即為不合格,不予錄取。
(二)錄取總成績的計算方法
錄取總成績采用百分制計算,初試成績占70%,復試成績占30%。計算方法如下:
1.初試滿分500分的學科專業計算方法:
錄取總成績=初試總成績÷5×70%+復試總成績÷2×30%
2.初試滿分300分的學科專業計算方法:
錄取總成績=初試總成績÷3×70%+復試總成績÷2×30%
(三)錄取規則
1.第一志愿的考生錄取時按錄取總成績由高到低原則,依次擇優錄取。
2.調劑復試考生錄取規則與一志愿考生相同,具體見調劑方案。
3.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及體檢不作量化計入總成績,但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同等學力考生加試課程的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但不合格者(加試課程的成績低于60分)不予錄取。
五、其他說明
(一)線上遠程復試網絡平臺使用釘釘、騰訊會議等軟件平臺。復試工作流程、復試時間及注意事項等另行通知。
(二)各學院應及時上報復試結果。
(三)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實行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復試過程的公平、公正和復試結果全面負責。
(四)實行監督制度和巡視制度。研究生招生督查小組選派專門人員對線上及現場復試工作進行全面、有效監督。
(五)實行信息公開制度。復試基本分數線、復試工作辦法、復試結果等信息及時在研究生部網頁上公布。
(六)實行復議制度。保證投訴、申訴和監督渠道的暢通。在規定的時限內受理投訴和申訴。對投訴和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責成招生工作小組或復試小組進行復議。
(七)如發現有違紀現象,按照研究生入學考試相關處理進行。
(八)本辦法由研究生部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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