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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試工作是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按照有關要求,為進一步加強云南大學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規范化管理,全力確保復試錄取工作公平公正、平穩有序,根據學校實際,制定本實施辦法。
一、工作原則
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致云南大學建校100周年賀信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實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堅持綜合評價、擇優錄取,嚴格執行國家研究生招生政策,嚴守工作紀律,規范復試錄取行為,切實強化工作作風,增強服務意識,提高管理水平,確保碩士招生復試錄取工作安全、公平、公正、科學。
二、組織管理
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實行校、院兩級管理。學校承擔主體責任,學院承擔主辦責任。招生工作嚴格執行“集體議事、集體決策、會議決定”的規程。
(一)學校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復試錄取工作的領導和統籌管理。研究生院作為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門負責復試錄取工作的組織實施及招生信息公開。
(二)學校建立聯動工作機制,保障復試工作的順利進行。成立紀律督查組,負責對復試及錄取過程的監督和檢查;成立技術保障組,為復試期間提供技術保障支持;成立公共衛生組,負責復試期間校園公共區域日常衛生管理和消毒;成立安全保衛工作組,負責復試場所的安全保衛工作。
(三)各培養單位
成立院級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院級紀律監察組、按照學科(專業)成立由相關專家組成的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小組。
三、復試方式及復試時間
(一)復試方式
采用現場復試的方式,對一志愿和調劑考生分批次進行復試綜合考核。
(二)復試時間
1. 一志愿考生:預計將在3月23日~4月1日之間完成,具體由各培養單位安排確定,并提前通知考生。
2. 調劑考生:選拔及復試將在4月8日研招網調劑系統開通后逐步開始,具體以學校實際工作部署和各培養單位安排和通知為準。
四、復試準備工作
(一)制訂并公布復試錄取實施辦法
各培養單位根據有關要求制訂本單位復試錄取工作實施辦法,經報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審核通過后在本單位網站公布。辦法中應包括復試時間地點安排、復試程序和方式、復試成績計算方法以及其他注意事項等重要內容。
(二)加強信息公開,及時聯系考生
各培養單位可根據實際情況按照復試專業或復試研究方向建立QQ或微信群,及時傳達通知要求,引導考生做好復試準備工作。
(三)遴選并培訓工作人員
各培養單位制訂復試工作人員的遴選、培訓辦法和行為規范,加強復試導師和工作人員的遴選、培訓和管理。
(四)復試試題及答案管理
各培養單位參照初試自命題工作管理規定,制訂復試命題管理辦法。所有復試試題及評分參考在啟用前均系國家機密材料。
(五)提升考生服務,及時回應關切
各培養單位應準確提供考生咨詢及申訴渠道,包括聯系部門、電話號碼等,保證聯系渠道暢通,并按照有關規定對相關申訴和舉報及時進行調查處理。
五、精準劃定一志愿考生復試分數線
(一)普通統考計劃復試分數線
1. 在不低于國家B區線的基礎上,綜合考慮招生計劃、生源情況、學科專業培養特點和復試考核工作需要等,分學院分專業劃定復試分數線(按研究方向招生的專業按照方向劃線)。根據教育部相關文件要求,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試招生須執行相同的政策和標準,因此同一學院相同專業同時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的,統籌考慮并劃定一致的復試分數線。
2. 除部分專項計劃外,我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實行差額復試,各專業差額復試比例一般不低于120%(一志愿上線人數不足的情況除外)。
(二)各專項計劃復試分數線
“單獨考試”“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的復試分數線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確定。
達到相應復試分數線的考生可以進入復試。
六、少數民族照顧政策(雙少生)及加分政策說明
(一)少數民族照顧政策(雙少生)
考生符合《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第五十二條規定,且在網上報名時按要求填報相關信息并申請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經學校審核通過后可按國家線中“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考生”分數線上線。上線后按照初試總分列入報考專業所有考生中進行排序,是否能夠進入復試,需根據該專業一志愿正常上線考生情況、排名情況以及該專業招生計劃等因素確定。復試資格以云南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統查詢為準。
網報階段未在報名系統中進行申報以及填報信息不符合要求的,不享受照顧政策。
(二)加分政策
考生符合《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第六十二條規定,且在網上報名時按要求填報相關信息并申請享受加分政策,有關部門審核通過方可進行加分。加分名單以研招網下達的加分庫為準,加分后達到本辦法第五條相關專業復試分數線要求的可進入復試,時間截至報考專業復試工作結束之前。
目前加分情況可通過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統查詢,若有疑問請與以下相關部門聯系確認:
1. 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計劃:中組部組織二局
2. 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共青團中央青年志愿者行動指導中心
3. 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教育部中外語言交流合作中心
4. 三支一扶計劃: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力資源流動管理司
5. 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育部教師工作司
6. 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計劃:退役軍人事務部就業創業司
網報階段未在報名系統中進行申報以及申報未通過相關部門審核的,不享受加分政策。
七、復試工作實施
(一)復試資格及復試安排查詢
考生可在復試分數線公布以后按照要求通過云南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統查詢復試資格。獲得復試資格的考生可通過各培養單位網站公布的信息了解復試時間、地點安排以及相關要求和注意事項,同時可下載并打印《復試通知書》《誠信復試承諾書》等。
注意:因各培養單位審核進度不同,請達到分數線但暫未查詢到復試資格的考生耐心等待。
(二)繳納復試費
根據《云南省物價局 云南省財政廳關于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費收費標準的通知》(云價收費〔2014〕112號文),對參加復試的考生收取復試費用,收費標準為兩類:同等學力考生為180元/人,其他考生為100元/人,考生在繳費時須核對姓名、證件號碼等重要信息,并按相應金額繳費。
考生需在參加復試前按照要求繳納復試費,未繳費者不得參加復試;已繳費者如因本人原因未能參加復試,不予退費。復試費繳納方法詳見《云南大學財務處關于碩士研究生復試費的交費指南》(另行公布),詳情請咨詢0871-65032387(此號碼僅受理復試費繳費咨詢)。
(三)資格審查
考生應按要求提交以下材料:初試準考證、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學歷學位證書(應屆考生提交學生證或學籍證明材料)、《云南大學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政治思想情況考查表》(附件1)、《復試通知書》《云南大學誠信復試承諾書》(附件2)、各專項計劃要求核查的材料、符合教育部規定的加分項目材料(僅享受加分政策考生)以及資格審查要求中提到的其他相關材料。此外,還需按各培養單位要求提供大學期間成績單原件或檔案中成績單復印件(應屆畢業生需提交本科就讀學校教務部門蓋章的本科成績單,往屆畢業生可向檔案管理部門申請復印并加蓋公章)、正式發表過的文章、獲獎證書、科研成果、本科畢業論文概要等其他能代表個人綜合素質能力的證明材料。
資格審查所需材料按照各培養單位要求和指定方式提交。考生應對個人身份信息、提交材料真實性予以保證。在復試、錄取審查過程中,一經查實有弄虛作假行為,取消復試、錄取資格,并通報所在學校或單位。
資格審查要求:
(1)嚴格核查考生的初試準考證、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應屆生提交學生證或學籍證明材料)原件以及報考條件中所要求的其他相關材料,同時收存其身份證復印件。
(2)考生在參加復試前應提交《云南大學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政治思想情況考查表》(附件1),應屆畢業生由本人就讀學校所在學院黨組織填寫并蓋章;有工作單位人員由所在工作單位黨組織或人事部門填寫并蓋章;無工作單位人員由戶籍所在地鄉鎮、街道辦事處或檔案所在部門填寫并加蓋公章。若考生因特殊情況無法按時提交該表,需詳細說明具體情況,并經培養單位同意后,可暫緩提交。但最遲提交時間不得晚于學校擬錄取名單公示結束前。
(3)應屆本科畢業生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往屆本科畢業生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因畢業時間早或其他特殊原因而不能在線驗證報告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
(4)對同等學力考生、部分報考條件涉及畢業年限的專業學位考生需審查其畢業年限。
(5)對單獨考試考生,需核實其本科畢業后工作年限,并收取考生與單位簽訂的《定向培養合同書》以及單位的報考推薦信。
(6)已在網報時提交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申請且符合有關條件的考生:
應屆少數民族考生:需提交畢業后在民族區域自治地方就業的《云南大學少數民族應屆本科考生享受國家招收研究生照顧政策定向就業協議書》(附件3)。
往屆少數民族考生:需提交民族區域自治地區的戶籍證明或戶口本復印件和與民族區域自治地方工作單位簽訂的《云南大學少數民族往屆考生享受國家招收研究生照顧政策定向培養合同書》 (附件4)。
(7)以“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報考并進入復試的考生,需核查考生本人的《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
(8)以“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報考并進入復試的考生,需核查和收取考生的《報考2024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碩士研究生考生登記表》。
(9)非全日制專業考生在復試前需簽訂《云南大學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相關政策知情承諾書》(附件5)。
(10)所有考生在復試前應簽訂《云南大學誠信復試承諾書》(附件2)。
(11)審查考生繳納復試費的情況。
(12)資格審查應在復試正式開始前完成(至少提前1天),資格審查不合格或不能按要求提交指定材料的考生,不得參加復試,責任由考生自負。
復試期間,學校將通過研招網報考信息與復試實考考生信息進行比對,確保考生身份真實有效,并留存備查。各培養單位在錄取新生開學報到后,可按本單位學科設置、專業要求等進行二次復試、課程加試或隨機抽查,不合格考生可取消其錄取資格和學籍。對于存在弄虛作假等嚴重違規行為的,追究相關責任。
(四)復試考察要求
以提高選拔質量為核心,以選拔拔尖創新人才為導向,進一步完善分類選拔機制,提高復試的科學性和有效性。學術學位重點考核考生對學科知識的掌握與運用情況以及其學術創新潛力,專業學位重點考核考生的綜合實踐素質、運用專業知識分析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以及職業發展潛力等。
1.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是復試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重點對考生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科學精神、誠實守信、遵紀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2. 專業素質和能力
主要考查考生對本學科(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外語聽說能力、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
3. 綜合素質和能力
主要考查考生在本學科(專業)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協作性和心理健康情況;人文素養;舉止、表達和禮儀等。
(五)復試過程規范要求
1. 根據選拔需要,復試階段可綜合運用面試、筆試、上機、實驗、實踐操作等多種方式。
2. 復試內容涵蓋外語水平測試、專業素質和能力測試、綜合素質和能力測試以及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采用面試形式的,面試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
3. 使用抽題形式作答的,至少按參加復試考生人數兩到三倍準備題目,由考生當場隨機抽取進行回答,已經使用過的試題不再重復抽取。
4. 復試過程全程錄音錄像。
5. 復試小組成員須現場在每個考生的復試成績單上無記名獨立評分,任何人不得改動。
6. 以同等學力身份參加復試的考生,在復試中須加試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加試方式為筆試,每門科目滿分為100分。加試科目以《云南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公布科目為準。
對報考工商管理(125100)、公共管理(125200)、旅游管理(125400)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的具體要求和辦法,由相關培養單位自主確定。
7. 審計(125700)、會計(125300)、圖書情報(125500)、工商管理(125100)、公共管理(125200)、工程管理(125600)和旅游管理(125400)專業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由各培養單位在復試中進行,考核形式由各培養單位自主確定,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六)復試綜合考核成績計算
復試綜合考核成績滿分為100分(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成績不合格者(<60分)不予錄取,其中外語成績占20%(含外語口語水平測試和聽力水平測試),專業素質和能力、綜合素質和能力成績占80%。
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不作量化計入復試成績,但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科目的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但考核不合格者(<60分)不予錄取。
(七)總成績計算
總成績由初試成績和復試綜合考核成績組成,滿分為100分(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其中,初試成績權重可在50%~70%之間,對應的復試成績權重在50%~30%之間,具體占比由各培養單位確定并提前公布。計算公式如下:
初試成績滿分為500分,其計算公式為:
總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初試成績÷5)×初試權重+復試成績×復試權重
初試成績滿分為300分,其計算公式為:
總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初試成績÷3)×初試權重+復試成績×復試權重
(八)復試結果公布
各培養單位應于本單位復試工作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將復試結果報送研招辦,由研招辦審核后予以公布。
(九)復試的監督和復議
1. 實行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本學院復試過程的公平、公正和復試結果負責,嚴肅處理違紀、違規事件。
2. 實行監督制度和巡視制度。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及研究生院對復試工作進行監督和巡視。
3. 實行錄像回溯制度,對于關鍵環節以及考生提出異議的問題重點進行抽查和檢查。
4. 實行信息公開制度。復試分數線、復試工作辦法、復試結果等信息及時公布。
5. 實行復議制度。保證投訴、申訴和監督渠道的暢通。對投訴和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責成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或復試工作小組進行復議。
八、體檢
學校校醫院在復試期間為考生提供體檢服務,考生可按需選擇,體檢要求和流程以校醫院屆時公布的相關通知為準。未在學校校醫院體檢的擬錄取考生須在擬錄取名單公示后兩周內向擬錄取學院提交近3個月內二甲以上醫院出具的體檢報告,有關要求另行通知。
未按規定時間提交體檢報告以及未達到體檢要求的,學校可按規定取消其擬錄取資格。各培養單位若對考生在視覺、視力方面有要求的,應在本單位復試錄取實施辦法中明確提出。
九、錄取
我校堅持“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根據各專業招生計劃、考生初試、復試成績、綜合成績、思想品德考核情況以及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
(一)錄取原則
1. 對復試成績合格的考生,按照其在報考專業或研究方向的總成績排名。若總成績相同,按照復試綜合考核成績從高到低排名。先完成一志愿考生的復試錄取工作,再開展調劑考生復試錄取工作,調劑考生按照復試批次實行分批次排名,分批次錄取。如有考生放棄錄取資格,依次遞補。
2. “單獨考試”“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考生在專項計劃內單獨排名進行錄取。
(二)信息公開
錄取工作結束后我校將在研究生院主頁公示擬錄取名單,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
(三)保留入學資格
擬錄取的考生如有特殊情況,可向我校申請保留入學資格,推遲1年后再入學學習。保留入學資格考生須根據研究生院培養辦公室有關要求,在新生系統進行申請,詳見《入學須知》。
(四)其他
對于不符合我校報考條件或調劑要求,違紀作弊或通過弄虛作假取得初試、復試或錄取資格的考生,不論何時,一律取消其錄取資格。
十、聯系方式及申訴渠道
(一)學校
研究生招生辦公室:0871-65033837
電子信箱:yuyzb@ynu.edu.cn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云南大學呈貢校區明遠樓303
學校紀檢部門:0871-65033908
(二)各培養單位
詳見《云南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各學院聯系方式》(附件6).
十一、本辦法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附件:
1. 云南大學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政治思想情況考查表
2. 云南大學誠信復試承諾書
3. 云南大學少數民族應屆本科考生享受國家招收研究生照顧政策定向就業協議書
4. 云南大學少數民族往屆考生享受國家招收研究生照顧政策定向培養合同書
5. 云南大學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相關政策知情承諾書
6. 云南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各學院聯系方式
云南大學研究生院
2024年3月20日
鄭重聲明
近日,社會上一些不法培訓機構或個人,通過QQ、微信、郵件、微博等方式要求考生加復試群,組織開設考研復試輔導班、復試包過班、調劑包錄班等,甚至宣稱提供“人脈支持”,言稱“包過、不過包退”或者“調劑包錄”等,利用考生急于提高學習效率或想走“捷徑”的心理,把國家研究生招生增量計劃帶來的錄取率提升及考生個人努力成果包裝成業績向考生虛假宣傳,利用信息不對稱騙取考生錢財,從中牟利。
在此,云南大學研究生院鄭重聲明:我校研究生招生嚴格執行教育部相關政策,所有關于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信息均以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https://yz.chsi.com.cn/)、云南大學研究生院(http://www.grs.ynu.edu.cn/)以及“云南大學研究生招生”微信公眾號公布的為準,我校未授權任何社會機構、個人及網站發布研究生招生考試相關信息,未舉辦任何考試培訓班,也未委托任何培訓機構開展復試培訓工作。
請廣大考生切勿相信非法機構或個人發布的研究生招生虛假宣傳,尤其是“包過包錄”的承諾,以免遭受不必要的經濟損失,且貽誤寶貴的復習時間。我校對考生由此遭受的一切損失概不予負責;同時,對于冒用以云南大學名義進行非法活動的單位或個人,我校將保留一切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力。歡迎社會監督。
相關附件
附件【附件1.云南大學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政治思想情況考查表.doc】
附件【附件3.云南大學少數民族應屆本科考生享受國家招收研究生照顧政策定向就業協議書.pdf】
附件【附件4.云南大學少數民族往屆考生享受國家招收研究生照顧政策定向培養合同書.pdf】
來源未注明“中國考研網”的資訊、文章等均為轉載,本網站轉載出于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著贊同其觀點或證實其內容的真實性,如涉及版權問題,請聯系本站管理員予以更改或刪除。如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從本網站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版權等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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