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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實黨的教育方針,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2023〕2號)《教育部關于做好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4〕1號)等文件精神,在確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學性的基礎上,為進一步統籌兼顧、精準施策、嚴格管理,穩妥做好我校2024年碩士研究生考試招生復試及錄取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及原則
堅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堅持集體領導、集體決策,強化制度意識、程序意識,做好信息公開、政策解讀和考生服務工作,進一步加強復試考核,規范招錄程序,深化信息公開,確保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安全平穩、科學規范、公平公正。
(一)公平公正公開。復試錄取工作要求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結果公開、監督機制健全,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維護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良好信譽。
(二)科學選才。遵循高層次專業人才選拔規律,采用多樣化的考察方式,統籌兼顧,優化學科專業結構和生源結構,擇優錄取,確保生源質量。
(三)全面考查,突出重點。在對考生德智體美勞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礎上,突出對考生既往學業、一貫表現、專業素質、實踐能力以及創新能力等方面的全面考核。
(四)分類選拔。完善學術學位與專業學位分類選拔機制,合理設置復試內容,學術學位重點考核考生對學科知識的掌握與運用情況以及其學術創新潛力,專業學位重點考核考生的綜合實踐素質、運用專業知識分析解決實際問題能力以及職業發展潛力。
(五)客觀評價。量化考核成績,綜合素質考核要有較明確的等次結果。
(六)以生為本,增強服務意識。
二、復試方式
2024年我校碩士研究生復試原則上采用“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同一學科(專業)同一批次考生采用一種復試方式,具體以學院通知為準。
三、復試內容
1.現場復試
現場復試由專業課筆試和綜合面試兩部分組成(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在面試中進行)。復試成績滿分為100分,一般情況下專業課筆試40分、面試60分,具體以學院通知為準。專業課筆試科目應與《2024年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中公布的科目一致。
面試主要考核考生的專業知識、創新意識、科研能力、外語聽說能力以及綜合素質能力。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素質和品質;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對本學科專業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以及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和創新意識;本學科(專業)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工作、志愿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協作性和心理健康情況;人文素養;舉止、表達和禮儀等。每生面試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現場如實記錄考生回答問題情況并妥存備查。
2.網絡遠程復試
網絡遠程復試由專業能力考核和綜合素質考核兩部分組成(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在面試中一并進行)。復試成績滿分為100分,一般情況下專業能力考核40分、綜合素質考核60分,具體以學院通知為準。專業能力考核內容應與《2024年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中公布的復試考核內容一致。綜合素質考核內容與現場面試內容一致。每個考生考核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
網絡遠程復試考生至少需兩臺視頻設備,其中一臺視頻設備架設在身后1米左右,用于復試監控,另一臺設備用于復試面試;復試時桌面始終要保持整潔,不得放置與考試相關的任何材料,手機提前做好拒接電話和語音通話的設置,考試過程中不得接打電話,不得轉換考試界面,視頻監控設備不得中斷。
四、復試時間
一志愿考生:2024年3月28日—4月3日
調劑考生:2024年4月8日起
具體時間、地點以學院通知為準。
五、資格審查
所有考生須已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學歷、學籍校驗或線下核驗。復試期間各學院指定專人對考生報考資格進行全面審查。參加復試的考生必須符合招生簡章中的報考條件。資格審查利用線上平臺進行。運用“人臉識別”“人證識別”等技術,并通過綜合比對“報考庫”“學籍學歷庫”“人口信息庫”“考生考試誠信檔案庫”的“四比對”措施,加強考生身份審查核驗。資格審查不合格者不得參加復試。復試報到時考生須提供以下材料:
1.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成人應屆本科畢業生):準考證、二代居民身份證、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
2.本科畢業(結業)生:準考證、二代居民身份證、本科畢業(結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或教育部學歷認證中心出具的學歷認證報告;
3.高職高專畢業生:準考證、二代居民身份證、高職高專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根據各學院要求提供相關補充材料。
復試時所有考生須出示證件原件、學歷認證報告(境外學歷)。
六、調劑工作
(一)4月初“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開通,所有調劑考生必須通過該系統進行。未通過該系統調劑錄取的考生一律無效(各加分項目考生、享受少數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
(二)對申請同一招生單位同一專業、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應當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確定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不得簡單以考生提交調劑志愿的時間先后順序等非學業水平標準作為遴選依據。
(三)調劑工作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管理并統一辦理相關手續。
(四)考生調劑基本條件
1.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2.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在調入地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3.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
4.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考科目原則上應相同。
5.第一志愿報考照顧專業(工學照顧專業)的考生若調劑出本類照顧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達到調入地區該照顧專業所在學科門類(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第一志愿報考非照顧專業的考生若調入照顧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符合調入地區對應的非照顧專業學科門類(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工學照顧專業之間調劑按照顧專業內部調劑政策執行。
6.第一志愿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審計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在滿足調入專業報考條件、且初試成績同時符合調出專業和調入專業在調入地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的基礎上,可相互調劑,但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考生也不得調入以上專業。
7.第一志愿報考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的考生也不得調入該專業。
8.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的考生調劑需符合我校劃定的“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復試分數線。
9.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的考生不得調劑到該計劃以外錄取;未報考的不得調劑入該計劃錄取。
10.參加單獨考試(含強軍計劃、援藏計劃)的考生不得調劑。
11.調劑考生還須滿足各學院制定的調劑政策。
七、錄取
(一)錄取總成績的計算辦法一般為:總成績=初試成績(折合成百分制)×初試成績權重+復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復試成績權重(一般為30%-50%)。復試成績不及格(低于60分)、加試科目成績不及格者不予錄取,政審或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二)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定向就業的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均須在被錄取前與招生單位、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參加單獨考試的考生,只能被錄取為回原單位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招生單位不承擔責任。
(三)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在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對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者不予錄取。
(四)新生報到后,各學院應對其進行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專業素質、健康狀況等全面復查,發現有不符合標準者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八、信息公開公示
各學院在復試、錄取階段向考生公布學院復試錄取辦法和實施細則,各學院或學科、專業招生人數,參加復試考生名單(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各科成績等信息)和擬錄取考生名單(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成績、復試成績、總成績等信息)。對參加專項計劃、享受初試加分或照顧政策的考生相關情況,在公布考生名單時應進行說明。
擬錄取名單由研究生院統一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名單不得修改;名單如有變動,須對變動部分做出說明,并對變動內容另行公示10個工作日。未經研究生院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錄取,不予學籍注冊。
九、信息查詢及聯系方式
研究生院網站:http://gs.xauat.edu.cn/
西安建筑科技大學研究生招生信息網:
http://yzb.xauat.edu.cn/
西安建筑科技大學研招辦電話:
029-82202244
各招生學院聯系方式:
學院 |
聯系人 |
聯系電話 |
|
安德學院 |
米老師 |
89025177 |
|
土木工程學院 |
陳老師 |
82202981 |
|
建筑學院 |
袁老師 |
82202742、82202041 |
|
藝術學院 |
王老師 |
82205431 |
|
環境與市政工程學院 |
郭老師 |
82202520 |
|
管理學院 |
李老師 |
82202994 |
|
理學院 |
劉老師 |
82205670 |
|
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 |
杜老師 |
82205328 |
|
冶金工程學院 |
劉老師 |
82202937 |
|
信息與控制工程學院 |
李老師 |
82205599、89011223 |
|
機電工程學院 |
聶老師 |
82201483 |
|
馬克思主義學院 |
劉老師 |
82205446 |
|
文學院 |
劉老師 |
82202380 |
|
體育學院 |
王老師 |
82201431 |
|
建筑設備科學與工程學院 |
何老師 |
82203433 |
|
公共管理學院 |
全日制 |
范老師 |
82203303 |
非全日制 |
魏老師 |
82203307 |
|
化學與化工學院 |
顧老師 |
82203378、84891562 |
|
資源工程學院 |
孫老師 |
82203408 |
|
未來技術學院 |
左老師 |
82205376 |
十、違規處理
(一)對在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過程中有違反考試管理規定和考場紀律,影響考試公平、公正行為的考生、考試工作人員及其他相關人員,一律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嚴肅處理。
(二)考生認為學校的招生錄取行為有違反本規定或其他相關規定的,可向學校提出異議、申訴或舉報。學校應當進行調查、處理,屬于對政策執行存在異議的,應當及時書面或口頭答復申請人;屬于對違規違紀行為舉報的,應當組織紀檢監察等機構進行調查,并按《信訪條例》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附件1【02-碩士復試體檢表.doc】
附件2【01-《西安建筑科技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誠信復試承諾書》.doc】
附件3【03-碩士思想政治考察表.doc】
原文鏈接:https://yzb.xauat.edu.cn/info/1020/626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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