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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2023]2號)《關于做好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4〕1號)、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會議精神等相關文件要求,為加強和規范復試錄取工作,結合我校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一、復試原則
1.堅持科學選拔、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積極探索并遵循高層次專業人才選拔規律,采用多樣化的考查方式、方法,確保生源質量。
2.堅持公平公正原則。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開、結果公開、監督有力,切實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
3.堅持全面考查,突出重點原則。在對考生德、智、體、美、勞等全面考察基礎上,突出對考生專業素質、實踐能力以及創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堅持客觀評價原則,凡擬錄取的考生均須參加復試,復試成績進行量化考核,復試合格達到錄取標準者方可錄取。
5.堅持回避原則。凡有近親屬參加當次的研考或存在其他利害關系可能影響當次考試公平公正的本校教職工應主動回避,不得參加與復試及錄取有關的工作。對有違反規定行為的當事人,將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或紀律處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二、組織領導
學校成立鄭州輕工業大學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領導管理、組織實施、統籌協調、監督檢查及信息公開等。 各招生學院應成立學院研究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學校復試錄取辦法制定本學院復試工作實施細則,負責復試工作的具體實施。
三、復試工作安排
(一)復試方式
根據教育部復試錄取工作相關文件及省教育考試院會議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經綜合研判,學校決定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原則上采取現場考核方式進行,招生學院可根據學科特點和專業要求,在確保公平和可操作的前提下、向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申請同意后,可自主確定采用現場復試或網絡遠程復試等,原則上同一專業應采用同一種復試方式。選用網絡遠程復試的,應準備網絡遠程復試備選平臺,一個系統用于復試,另外一個系統作為備用。
(二)復試細則
各招生學院應根據本復試錄取辦法制定相應的實施細則并提交研究生院審核,審核合格后本辦法和各學院的實施細則將提前在研究生院網站向社會公布并嚴格執行。各學院實施細則中應明確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和其他業務要求,以及復試、調劑、錄取等各環節具體規定,其中參加復試考生名單應包括考生姓名、考生 編號、初試各科成績等信息。未按要求提前公布的復試錄取規定一律無效。
(三)復試分數線及復試比例
統考生應符合《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A類考生的要求方可參加復試,合格生源數多于計劃數的專業可提出高于國家標準的要求;招生學院根據招生計劃合理劃定分數線并報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備案,統一公示。
復試采取差額形式,2024年我校所有招生學科(專業)復試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四)專項計劃
2024我校研究生招生計劃中包括15名“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下稱“退役士兵計劃”),該計劃專項專用,不得挪用。報考普通計劃的考生,符合“退役士兵計劃”報考條件的,可申請調劑到“退役士兵計劃”錄取,其初試成績須符合相關招生學院確定的接受其他招生學院“退役士兵計劃”考生調劑的初試成績要求。
(五)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相關政策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統籌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廳〔2016〕2號)文件精神和鄭州輕工業大學相關規定,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執行以下相關政策:
1.報考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執行統一的復試標準,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可以相互調劑,但應征得考生的同意。
2.根據國家規定和我校經上級審批的學費標準交納學費。
3.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原則上不接收檔案、戶籍的轉入。
4.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原則上不解決住宿。
5.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不享受國家撥款以及我校設立的各類助學金。
(六) 資格審查
參加復試的考生需按照要求提交相關資料:
1.身份審查
審查考生身份證上的照片與本人相貌以及初試準考證上的照片是否一致,留存身份證復印件。
2.學歷審查
審查考生畢業證、學位證、學生證原件;在國外獲得學位的考生,須提供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證明。
3.專業知識結構及水平審查
審查考生本(專)科學習成績單(應屆生由所在學校教務部門提供,往屆生由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提供,均須加蓋公章)。
4.健康狀況審查
體檢在擬錄取名單公布后進行,考生須提交本人半年內二級甲等醫院體檢單(主要內容包括:裸眼視力、色覺檢查、胸透、身高、體重、血壓、肝功能),按照教育部和衛生部文件要求,體檢可以不進行“乙肝五項”和HBV-DNA檢測。
(七) 復試內容
復試內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品德、專業知識和能力、英語能力以及綜合素質。
1.專業課筆試
試題由招生學院命題,試卷由各培養學院組織集體評閱。
2.英語測試包括筆試、口語和聽力,筆試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考試,口語和聽力由招生學院組織測試(翻譯碩士除外)。
3.專業課及綜合素質面試
招生學院復試領導小組組織專業課及綜合素質面試,面試要有情況記錄,并認真填寫《鄭州輕工業大學碩士研究生復試記錄》,且當場給出評語和分數。
綜合素質面試目的是為更全面了解考生情況,考察其基礎知識掌握程度,綜合分析表達能力,科研能力和水平,了解其科研成果,如已發表的文章、論文等。
各復試小組在評分前可以召開復試小組會議,研究對考生的考察評價標準。復試過程中各成員須現場獨立評分。
4.政治思想素質考察
全面考核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等。著重了解考生對一些重大政治事件的看法和認識,并對考生的專業思想和治學態度進行必要的考察。
(八)復試分數計算方式
復試過程全程錄像錄音(遠程網絡復試的還需對考生端全程錄音錄屏)。復試成績為100分,其中:
1.英語水平測試(占復試成績的30%,30分)
(1)英語聽力和口語測試(10分)。每個考生的聽力和口語測試時間為6~8分鐘。考查內容分二部分:
A、自我介紹,不少于200個單詞;
B、測試人員與考生的英語對話交流。
主要考察三個方面:
A、語法與用詞的準確性、語法結構的復雜性和詞匯的豐富程度以及發音的準確性;
B、話語的長短和連貫性;
C、語言的靈活性和適合性等。
(2)英語筆試(20分)。考試時間為1小時。
2.專業筆試(會計碩士、工商管理碩士及物流工程與管理碩士占復試成績30%,30分;其他學科專業占復試成績40%,40分)。專業筆試測試學生專業素質和專業能力,考試時間2小時。專業筆試考試科目依據各專業當年招生簡章設定,由各招生學院組織命題,研究生院統一組織考試。
同等學力考生、成人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復試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考和網絡教育考生(工商管理碩士、物流工程與管理碩士的同等學力考生除外)必須在復試階段加試2門本科主干課程(筆試),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考試時間每門為2小時以內,試卷滿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此成績作為錄取資格參考,不計入總成績。
3.專業面試(占復試成績的30%,30分)。專業面試主要對考生的知識結構和綜合能力進行測試。每個考生的面試時間一般不少于15分鐘。面試成績的評定,由復試小組成員現場獨立評分,填寫評分表,由記錄員現場統計并封存。復試小組成員的評分高于或低于平均分的20%(不含20%)時,視為無效,去掉后,重新計算平均分。
4.初試科目未包含《思想政治理論》的學科專業,需在復試中設置《思想政治理論》科目考試,考試時間為1.5小時,總分為100分,以該科的10%計入復試成績。
5.各招生學院復試結束后,要將面試記錄及筆試試卷整理保存備查,保存期為3年。
四、調劑工作
調劑必須符合教育部關于調劑的規定內容(詳見《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第九章)和我校招生簡章及本辦法的規定。
我校將根據各專業計劃缺額情況組織開展調劑工作。調劑工作辦法將在網上公布,各招生學院將根據本單位調劑工作需要公布相應的調劑工作辦法,請有調劑需求的考生注意關注鄭州輕工業大學研究生院網站公告。
五、錄取辦法
(一)按照學科專業招生名額,根據考生總成績確定擬錄取名單。
(二)總成績計算
總成績=初試總成績/K×(相應的百分數)+復試總成績 ×(相應的百分數)。其中:
1. 工商管理、會計專業學位、物流工程與管理碩士K=3,其他學科專業K=5。
2. 各招生學院可以根據學科專業特點,調整復試差額比例和總成績的計算辦法,復試成績占總成績的比例一般為30%-50%,報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審批后執行。
(三)擬錄取名單在我校研究生院網站招生信息欄目統一公示,擬錄取考生名單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成績、復試成績、總成績等信息,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名單不得修改;名單如有變動,須對變動部分做出說明,并對變動內容另行公示10個工作日。未經我校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錄取,不予學籍注冊。
公示結束后,擬錄取名單報“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開平臺”備案。最終錄取名單及新生學籍注冊均以招生單位上報平臺的備案信息為準。
(四) 在公示有關信息的同時,研招辦提供考生咨詢及申訴渠道,包括聯系部門、電子信箱、電話號碼和通訊地址等,保證相關渠道暢通,并按照有關規定對相關申訴和舉報及時調查處理。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視為復試不合格,不予錄取。招生學院有其他不予錄取條件的須在實施細則中明確。
1.未達到規定學歷學位要求或提供虛假信息的。
2.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結果不合格的。
3.復試總成績低于60分的(退役士兵計劃除外)。
4.考生加試科目任一科目成績不合格的。
5.初試、復試中有作弊行為的。
6.體檢不合格的。
7.在復試中、復試后,違反《誠信復試承諾書》,將復試試題等相關信息向他人泄露的。
8.入學后復查不合格的。
六、復試監督與復議
(一)復試過程的監督嚴格依照《教育部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執行,校紀委及研究生院將選派專門人員組成督察小組,全面、有效監督復試全過程。
(二)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督查小組負責檢查我校在招生復試錄取工作中對國家招生政策、法規、制度和紀律的貫徹執行情況。依法對招生管理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履行職責情況進行監督,支持招生工作人員正確履行職責,保證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復試過程實行巡視制度,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協同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監督領導小組成員到復試現場巡視或定點進行現場督查。
(三)各招生學院招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在擬錄取名單公示期內接受考生對復試成績的申訴,對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責成復試小組復議,若考生對復議結果還有異議,由各招生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復議。
七、復試日程
時間 |
內容 |
2024年4月8日前 |
各學院陸續公布復試名單及復試實施細則,完成一志愿考生復試錄取工作 |
2024年4月8日-4月28日 |
完成調劑生源復試、錄取工作 |
2024年6月上旬 |
發放錄取通知書 |
以上時間各學院可根據工作安排適當調整,需入校參加復試的考生持初試準考證進入校門。具體安排將在我校研究生院網站及時公布,請關注我校研究生院網頁:http://yjsc.zzuli.edu.cn/
八、附則
本辦法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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